如何应对工伤职工病历丢失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3 10:02:54 295 人看过

工伤病历丢了可以到医院复印。医院一般是会有病历的存档的,如果工伤的病历丢了,职工本人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出院证明到医院申请复印病历,不会影响工伤的申报。用人单位应该在工伤事故伤害发生后的三十天之内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的认定。

工伤职工拒绝治疗该怎么办

提供医疗救治,帮助工伤职工恢复劳动能力、重返社会,是工伤保险制度的重要目的之一,因而职工遭受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后,有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也有积极配合医疗救治的义务。如果无正当理由拒绝治疗,就有悖于工伤保险促进职业康复的宗旨。规定拒绝治疗的不得再继续享受工伤保险待遇,是为了促使工伤职工积极医治,尽可能地恢复劳动能力,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而不是一味地消极依靠社会救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二)拒不接受劳动能力鉴定的;(三)拒绝治疗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18:1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病历相关文章
  • 工伤认定出现问题如何应对
    一、工伤认定出现问题如何应对对于工伤认定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提出申诉或申请复议。如果当事人对于工伤认定结果不满意,可以向工伤保险基金监管机构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诉。当事人可以根据鉴定报告向社保行政部门申请复议或者提起诉讼。最后,当事人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如果当事人对于工伤认定的结果依然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在诉讼中,当事人需要提供相关证据以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将根据证据和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判决。二、申请工伤认定需要哪些材料申请工伤认定需要以下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等级判断赔偿数额。三、单位认定工伤流程怎么走单位认定工伤流程如下:1.先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的申请,提交相应的材料;2.然后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
    2023-08-07
    495人看过
  • 如何应对公司合同章丢失的问题?
    公司合同章丢失的,丢失方要向原办理刻制公章材料核实的公安部门如实报告,并在所在地设区的市以上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声明原公章已作废。要带着批准文件、登记证书、刻制公章的证明,载明了公章的名称、形状、规格尺度、材质、使用的文字和字体、排列的方法及其顺序等材料,上报公安部门,再由该单位或机构委托的单位刻制。公司合同章没有条文编号该怎么办公章本来就是没有编号的,这个是正常情况。公司印章一般有以下几种:一、公章,只刻有公司名称的印章。二、专用章,如公司的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等,这种章才会有你说的那种编号。三、公司各部门用章,如行政办公室章、财务科章、人力资源部章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审理经济纠纷案件中涉及经济犯罪嫌疑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六条企业承包、租赁经营合同期满后,企业按规定办理了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而企业法人未采取有效措施收回其公章、业务介绍信、盖有公章的空白合同书,或者没有及时采取措施通
    2023-07-01
    475人看过
  •  如何应对开户许可证丢失的问题?
    根据银管发[2006]71号通知规定,银行开户许可证遗失补办之前应先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内容包括公司名称、银行开户许可证的核准号、发证银行全称、许可证编号等。登报声明后,还需提供企业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以及申请表、介绍信、身份证件等资料,银行将携带这些资料到人民银行办理补办手续。按照《结算帐户管理实施细则》第五章第四十三条及银管发[2006]71号《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有关文件的通知》的规定,银行开户许可证遗失补办之前在市级以上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作废声明。这个声明的内容要包括公司名称、银行开户许可证的核准号,发证银行全称,许可证编号等,最后声明作废。一般要求市级或者更高级别的报纸,具体格式要求如下:某某有限公司不慎将某某银行某某支行银行开户许可证遗失,核准号:核准号:Jxxxxxxxx,证书编号:XXXXXXX,特此声明作废
    2023-10-29
    278人看过
  • 如何应对工伤企业的破产问题
    一般情况下,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要承担原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单位已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要到经办机构办工伤保险变更登记。承包经营的,工伤保险责任由所在单位承担。职工被借调时受工伤的,原单位要承担工伤保险责任,但原单位和借调单位可约定补偿方法。企业破产的,在破产清算时单位要付工伤保险费用。六级工伤如何赔偿?职工在工作期间受伤,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企业若想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应当如何赔偿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六级伤残的,赔偿方法如下:(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三)经工伤职工
    2023-07-01
    50人看过
  • 如何应对已过工伤认定期限的工伤问题
    一、如何应对已过工伤认定期限的工伤问题超过工伤认定期限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二、工伤等级鉴定结果多久出来工伤等级鉴定结果一般从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就能出结果,有特殊情况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
    2023-11-25
    76人看过
  • 保险公司如何应对离职工号问题?
    看具体公司的处理方式,一般来说快的话一个周就可以注销工号,慢一点可能差不多一个月或者更久,另外,在保险公司工作,一般三个月不出单工号会自动注销。如果你想要加入别的保险公司,在辞职的当月就可以要求注销工号。按照银保监会的规定,一个代理人是不允许在两个保险公司工作的,所以在工号注销前是不可以到其他保险公司就职的。办理离职手续需要多久视用人单位人力资源工作流程而定。正式员工离职手续办理流程:(一)如果劳动合同还没到期的话,需提前一个月向部门领导提出书面辞职申请和《解除劳动合同申请》,待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报人力资源部。(二)由人力资源部逐级报请,经总经理、董事长批准后,人力资源部通知部门领导安排工作交接。(三)员工需要按《离职员工交接手续表》《工作交接明细表》和《物品交接单》内容依次交接,财务部结清借款后,经交接双方和部门领导签字确认后,交接工作方视为完成。(四)工资中涉及保险,人力资源部同财务部
    2023-07-15
    479人看过
  • 工伤问题应对建议
    如果员工在上班时,因为不小心对自身造成伤害时应当做到以下几点:1、立刻送往附近医院进行治疗;2、申请工伤认定单位需要在一个月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若未按时提交,员工可以自己在一年之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3、治疗和休息时间,员工在治疗或休息期间,该单位需按月支付员工工资,原待遇保持不变;4、劳动能力鉴定。员工在达到一定医疗期后,可申请伤残鉴定。出现工伤赔偿的补助有几块(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
    2023-07-01
    400人看过
  • 工厂如何应对死人问题
    工人在工厂内如果死亡,工厂是否要承担赔偿责任,这个具体要取决于工人的死因,不同的死因,引起的法律性质不同。总体来说,工人在工厂内死亡,在以下几种常见的情况下,工厂是需要赔偿的:1、工人如果是在工作时间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是在工作时间前后,在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如果属于上述情况,依法应属于工伤,有权获得工亡赔偿金等赔偿。2、工人在工厂内、工作时间中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应视同工伤,有权获得工亡赔偿金等赔偿。3、另外,如果工人在工厂逗留期间,因工厂存在安全隐患,但工厂未尽到警示义务等安全保障义务,导致工人意外死亡的,工厂还是应当在自己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过错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但如果工人的死亡与工厂无关,工厂也不存在过错,那么工厂也当然没有赔偿义务。醉驾一人死亡怎么处理醉驾致人死亡,当事人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醉驾发
    2023-07-07
    437人看过
  • 工伤超龄人员如何应对工地退休问题?
    正常赔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规定,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而现行法律只对劳动者年龄的下限作出了规定,对劳动者年龄的上限没有作规定。因此,不能因是离退休职工或超过退休年龄的农民工及其他人员就否定其劳动者身份。工伤过了一年认定时效怎么办一、工伤过了一年认定时效怎么办1、工伤超过了一年认定时效,职工就不能申请工伤赔偿。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为一年。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
    2023-07-07
    231人看过
  • 遇到动迁房发票丢失问题,应该如何应对?
    回迁房房票丢失,找不到的话找拆迁办吧;拆迁办公室有所有的拆迁原始档案(三联单票据),让他们给补一份或复印一份档案(盖上与原件相符的校对章,常规说与原件同等法律效力),然后到房管部门办理。复印件没有法律效力的。建议持身份证到回迁楼的楼的管理或者销售部门补开发票。购房发票丢了的补救办法是什么买房的发票有啥用虽不能报销弄丢也挺严重购房发票分首付款发票和全款发票其中,首付款发票丢了没关系。但是如果丢的是全款发票,那购房1年内则不能提取公积金。由于公积金只有在购买住宅性质的商品房时才可以使用,全额购房发票开出来后才可以证明该套房产已经全款到位,且房子是属于购房者本人所有的。如果你房产证还没有拿到手,全款发票的丢失还会影响房产证的办理,让你的房产证取得之路烦不胜烦。但是,如果真是实在记不起买房全款发票丢哪了,真的就没有任何补救办法了么也不是!请继续往下看吧。购房发票丢了的补救办法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候需
    2023-07-18
    351人看过
  • 工伤保险到期后如何应对工人受伤的问题
    一、工伤保险到期后如何应对工人受伤的问题工伤保险到期后应对工人受伤的问题是工伤保险逾期为缴纳,追偿期间工人受伤,属于工伤额由用人单位支付全部工伤赔偿项目;用人单位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法支付新发生的费用。《工伤保险条例》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将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遵守有关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执行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二、雇主责任险和工伤保险是否可以同时赔付雇主责任险和工
    2023-09-20
    256人看过
  • 报工伤病历丢了怎么办
    报工伤病历丢了可以到医院复印。医院一般是会有病历的存档的,如果工伤的病历丢了,职工本人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和出院证明到医院申请复印病历,不会影响工伤的申报。用人单位应该在工伤事故伤害发生后的三十天之内向当地的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工伤的认定,如果超过时效,职工自己可以在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一、工伤认定需要提交的材料具体如下:1、工伤认定申请表;2、劳动者工伤报告表;3、 本人身份证复印件;4、单位出具的事故调查报告;5、手写证明材料两份;6、工伤认定申请公示件,附单位公示栏照片,个人申报不需要;7、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8、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9、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交交通管理部门出具的责任认定书;10、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二、伤残鉴定申请的流程具体如下:1、提交工伤认定机构出具的工伤确认书复印件或工伤鉴定委托书一份
    2023-03-04
    375人看过
  • 工伤认定期限已过,如何应对工伤赔偿问题?
    工伤认定期限过了工伤赔偿职工就不能申请工伤赔偿了。受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可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的行政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伤害,或者是诊断为职业病。《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赔偿纠纷怎么办为了充分保护工伤纠纷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保护工伤职工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我国的有关法律法规对工伤纠纷规定了多种解决途径。(1)申请行政复议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对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2)提起行政诉讼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
    2023-07-01
    450人看过
  • 工场受伤如何应对骨折赔偿问题
    在工地受伤骨折的,首先要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认定后再做伤残的鉴定,具体的赔偿要依据鉴定结果而定。主要赔偿: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辅助器具费、停工留薪期工资、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工地上受伤骨折可以评残吗可以评残,可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至少可以评定为十级伤残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
    2023-07-05
    79人看过
换一批
#医疗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病历
    词条

    病历是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符号、图表、影像、切片等资料的总和,是医生诊断和治疗疾病的依据,也是医学教育、科研和法律的重要依据。病历包括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 更多>

    #病历
    相关咨询
    • 工伤认定书要医院病历,可是病历丢了如何办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4
      赔偿项目 工伤索赔的赔偿项目有以下几种情况: 1、造成一般伤害(未达到残疾)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 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
    • 职工工作经历的问题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0
      计算工龄的方法1、连续计算法,也叫工龄连续计算。例如,某职工从甲单位调到乙单位工作,其在甲、乙两个单位的工作时间应不间断地计算为连续工龄。如果职工被错误处理,后经复查、平反,其受错误处理的时间可与错误处理前连续计算工龄的时间和平反后的工作时间,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2、合并计算法,也叫合并计算连续工龄。是指职工的工作经历中,一般非本人主观原因间断了一段时间,把这段间断的时间扣除,间断前后两段工作时间
    • 病历丢了属于工伤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6-30
      可以。医院有病历资料,你可以到医院复印并要求加盖医院公章,即可以解决你的医疗资料的问题。《工伤认定办法》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劳动者本人或近亲属可以在一年内工伤事故发生后提出工伤鉴定申请。
    • 医疗事故病历丢失如何复印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2-09
      持本人身份证到医疗机构复印病历,加盖医疗机构印章即可。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2013年版)》国卫医发〔2013〕31号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受理下列人员和机构复制或者查阅病历资料的申请,并依规定提供病历复制或者查阅服务:(一)患者本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二)死亡患者法定继承人或者其代理人。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指定部门或者专(兼)职人员负责受理复制病历资料的申请。受理申
    • 医院病历丢失是如何造成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6-18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22条新增了医疗机构遗失病历的法律后果,即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存在遗失病历资料的行为时,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同时《八民会纪要》对上述规定予以细化,即因当事人遗失病历致使医疗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或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错无法认定的,遗失病历资料一方当事人应承担相应的不利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