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借款行为可以被认定为诈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1-31 11:52:41 320 人看过

一、哪些借款行为可以被认定为诈骗

借款行为可以被认定为诈骗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借款人使用虚假的证明和财产资产证明去借款,并长时间没有归还相应贷款的。

2.以虚假的或虚构的借款理由来借款,并恶意逃避债务履行或恶意躲避履行债务的。

3.借款人在没有偿还能力的前提下,故意隐瞒自己无力偿还债务的事实而进行的借款。

4.借款人所借款项远远超出其偿还能力的借款。

二、借款行为被认定为诈骗怎么处罚

借款行为被认定为诈骗的,涉嫌诈骗罪。若诈骗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三、借款行为被认定为诈骗的立案程序是什么

借款行为被认定为诈骗的立案程序是:

1.如案件属于民间借贷案件的,不属于公安机关受案范围,不能立案;如属于诈骗案的,属于公安机关受案范围,能立案;

2.借贷式诈骗立案程序,先向公安局报案,公安局经过核实涉嫌犯罪的,就立案侦查,立案后对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

3.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五章 侵犯财产罪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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