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感债务是否应视为夫妻共同责任之一?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06 14:41:27 472 人看过

情债是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其通常也不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围。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是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为家庭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共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所负的债务,或者一方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经营收入用于家庭生活或配偶分享所负的债务。

分居后不知情债务怎么处理

一般来说,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有债务的,不影响离婚诉讼。如果是共同债务,将由双方的共同财产支付。如果共有财产不足,双方协商支付。如果谈判失败,他们将不起诉法院。双方签订的分居协议中关于债务承担的约定是有效的,可以约束双方,但该约定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也就是说,如果善意债权人要求夫妻一方承担分居期间的个人债务,另一方就不能用协议为债权人进行抗辩。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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