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解过程中嫌疑人死亡怎么办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4-23 02:50:28 390 人看过

据相关法规要求,若在押犯人在此期间不幸离世,必须立刻向人民检察机构以及案件处理机关进行书面报告。

此外,还需由法医学专家或医生对死因展开详细鉴定,并及时将结果通知至遇难者家属。

而针对异常死亡情况,还需先经当地人民检察机构进行严谨检验,并及时向案件处理机关通告结果。

在押犯人身故后,须由公安部门负责通知其最近亲的家属前来认领尸体,以便进行火化处理;倘若在押犯人无直系亲属或他们表示不愿领取遗体时,公安机关会依法决定将遗体进行火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九条

人犯的近亲属病重或者死亡时,应当及时通知人犯。

人犯的配偶、父母或者子女病危时,除案情重大的以外,经办案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在严格监护的条件下,允许人犯回家探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13日 22:1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立案前犯罪嫌疑人死亡
    法律综合知识
    一、立案前犯罪嫌疑人死亡如果犯罪嫌疑人在立案前死亡,根据中国法律,不会再对其进行刑事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是法定的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之一。如果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具体来说,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公安机关接到报案、控告、举报或者犯罪嫌疑人主动投案之后,但在正式立案之前死亡,那么公安机关不会立案。如果案件已经移送至检察院审查起诉,那么检察院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如果案件已经进入法院审判阶段,那么法院应当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在实际操作中,如果犯罪嫌疑人死亡,相关司法机关会根据具体情况依法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并通知相关当事人。如果涉及到的财物已经被查封、扣押或冻结,那么应当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妥善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
    2024-01-22
    202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死亡需要办理什么手续
    如果在宣判之前,犯罪嫌疑人死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如果有涉嫌犯罪所得的,其财产依然依法处理。一、犯罪嫌疑人死亡需要追究刑事责任吗不需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扩展资料:免于处罚的情形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外犯罪,依照本法应当负刑事责任的,虽然经过外国审判,仍然可以依照本法追究,但是在外国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可以免除或者减轻处罚。2、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免予刑事处罚。3、对于自
    2023-03-22
    441人看过
  • 嫌疑人故意致人死亡判几年
    一、嫌疑人故意致人死亡判几年?判刑标准一般是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二、故意致人死亡自首后怎么确定减刑幅度?1、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未被司法机关发觉,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2、犯罪事实和犯罪嫌疑人已被司法机关发觉,但尚未受到讯问,或者未被采取强制措施,主动直接投案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3、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实供述司法机关尚未掌握的不同种罪行,以自首论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4、并非出于被告人主动,而是经亲友规劝、陪同投案,或亲友送去投案等情形构成自首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
    2024-01-15
    73人看过
  • 是否应该立案嫌疑人死亡?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受害人报案之前已经死亡,那么公安机关不给予立案,因为无法再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如果是在公安机关已经立案,或者是正在侦查阶段而死亡的,公安机关会立即撤销案件。已经在法院进行审判的案件,如果嫌疑人死亡,那么会立即终止审理,或者是宣告无罪。犯罪嫌疑人在立案中有哪些权利1、获得法律帮助的权利;2、委托辩护人的权利;3、申请回避的权利;4、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5、申请取保候审的权利;6、对与本案无关的问题的讯问,有拒绝问答的权利;7、要求解除强制措施的权利;8、申请补充鉴定或者重新鉴定的权利;9、对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申诉的权利;10、核对笔录的权利;11、对侵权提出控告的权利;12、获得赔偿的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五条规定,如果犯罪嫌疑人在报案之前死亡的,公安机关不应立案。如果在公安或者检察院侦查阶段死亡的,侦查机关应予撤
    2023-07-01
    211人看过
  • 嫌疑人死亡后的应对措施
    犯罪嫌疑人在宣判前死亡的,检察院应当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但有涉嫌犯罪所得的,仍然依法处分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五条的规定,有六种法定不起诉情形:1、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显著轻微,危害不大;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经过起诉时效期限;3、赦免令对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免除处罚;4、依照刑法处理;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6、其他法律免除刑事责任。目前,虽然犯罪嫌疑人已经死亡,但是有犯罪嫌疑人涉嫌犯罪所得,与以前不一样,现在其财产的实施仍然依法处理。警察在抓捕犯罪嫌疑人途中嫌疑人跳楼逃跑死亡怎么算?这要看具体情况,公安部规定除非是明确的嫌疑目标,警察才能追捕的,警察要是属于依法履行公务,没有违法行为,肇事者的死亡,警察不承担任何责任。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行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
    2023-06-30
    481人看过
  • 办理工伤过程中员工死亡怎么办
    1.立即向当地工伤保险管理机构填报工伤死亡报告,提请工伤认定。发生死亡事故,劳动监察、安全管理、公安监察会介入调查,确定责任,待工伤认定后进行后续事务流程。2.你单位必须是为员工购买了工伤保险的,劳动部门才会受理工伤认定,符合条件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费用。如果没有购买工伤保险,所有费用由用工单位承担。3.你单位如果没有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你单位可以同死亡者家属进行协商,可以参照人身损害赔偿规定进行处理。一般情况下人身损害赔偿高于工伤死亡一次性补助。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
    2023-03-17
    241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送押流程
    看守所收押犯罪嫌疑人时,会要求办案机关出具权威医疗机构做出的该人体检报告及相关法律文件,不符合收押条件的一律不予收押,由办案机关负责变更强制措施。拘留所羁押的是受行政拘留处罚的人,所以拘留所是国家行政羁押机关;而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告人以及余刑在一年以下的已决犯,所以看守所具有刑事羁押机关的性质。拘留在派出所还是看守所根据拘留性质的不同,拘留的执行地点有看守所或者拘留所两种,但是都不会在派出所,因为派出所不是羁押机关。拘留分为行政拘留和刑事拘留两种类别,但为了保护被拘留者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根据法律规定须在特定的拘留场所执行,不得随意指定地点或更换地点执行,包括派出所也不能执行拘留。行政拘留是公安机关依法对打架斗殴等违反相关法律的人使用的在短期内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行政处罚,期限一般为10日以内,最高不超过15日,同时会附上500元以内的罚款。行政拘留的地点
    2023-07-03
    352人看过
  • 法院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死亡,怎么办?
    如果作为被执行人的自然人死亡,他的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所继承财产的范围内承担偿还义务。如继承人放弃继承,法院可直接执行遗产。若被执行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那么如果其分立、合并,其权利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承受。如果作为法人的被执行人被撤销,又有权利义务的承受人,那么法院可裁定该承受人作为被执行人。如其他组织不能履行义务的,还可裁定执行对该组织依法承担义务的法人或公民个人的财产。律师补充:被执行主体灭失后并不必然导致执行程序的中止,是否需要中止执行应当看执行是否“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存在以下三种情形时可视为“需要等待继承人继承权利或者承担义务”:(1)执行标的为特定行为时,应当裁定中止执行,确定义务继承人承担判决确定的责任;(2)继承已经发生且遗产已被分配的,应当中止执行,确定被执行人的遗产继承人及其所承担的义务范围;(3)执
    2023-05-07
    418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死亡,宣告无罪应该怎样办理
    宣判之前犯罪嫌疑人死亡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但如有涉嫌犯罪所得的,其财产依然依法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的规定,法定不起诉有以下六种情形:(1)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2)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3)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4)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5)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6)其他法律规定免予刑事责任的。目前针对嫌疑人虽然死亡,但是有涉嫌犯罪所得的,与之前的不了了之不同,现在实施其财产依然依法处理的办法。一、刑事诉讼法宣告无罪的情形规定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2023-03-22
    291人看过
  • 警察在办案过程中与嫌疑人通奸应该怎么处理
    一、警察在办案过程中与嫌疑人通奸应该怎么处理倘若发现有证据显示公安局所属派出所的干警与涉案人员互相包庇,那么这一情况可以在具有充分证据的前提下向检察院进行揭发检举。依照我国《刑法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的明确规定,若是检察院发现公安机关对应当展开立案调查的案件未立案调查,或是被害人对于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调查却未展开调查持有异议,并向检察院提出申诉的话,检察院应严格按照法律程序,要求公安机关给予明确且合理的不立案理由解释。若检察院经过审查认定公安局所给出的不立案理由无法得到支持和证实,便有权依法通知公安机关启动立案程序。这样一来,公安机关在接收到检察院的书面通知书之后,就必须按期开展相应的立案工作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
    2024-07-16
    330人看过
  • 嫌疑人在审查起诉过程中去世
    对于已经死亡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免于追究其刑事责任。1、犯罪嫌疑人死亡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仍然可以追究,由犯罪嫌疑人的合法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范围内承担。2、如果是已经提起了附带民事诉讼而犯罪嫌疑人死亡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仍可以继续,变更被告为他的继承人即可;如果犯罪嫌疑人死亡时尚未提起附带民事诉讼的,则另行提起民事诉讼即可。3、在民事赔偿方面,以犯罪嫌疑人的遗产进行民事赔偿。审查起诉需要逮捕犯罪嫌疑人吗审查起诉也不一定需要逮捕嫌疑人,审查起诉和逮捕嫌疑人没有直接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四)可能对被害人、举报人
    2023-07-02
    116人看过
  • 死刑嫌疑人拒绝辩护怎么办?
    死刑犯拒绝辩护有正当理由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但被告人应当在五日以内另行委托辩护人;被告人未另行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通知法律援助机构另行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一、刑事审判流程有哪些1、侦查阶段: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刑事拘留。对于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24小时以内进行讯问。犯罪嫌疑人在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可以聘请律师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控告。受委托的律师有权向侦查机关了解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名,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向犯罪嫌疑人了解有关的案件情况。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
    2023-04-11
    52人看过
  • 诈骗嫌疑人犯罪死了怎么办
    诈骗刑事案件嫌疑人死亡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一、诈骗案件涉案财物处理原则1、相当性原则在追缴、没收违法所得与犯罪工具等涉案财物时,司法机关需受到一定的限制。该限制细化成原则后,又被称为相当性原则,即没收的结果应与犯罪情节的可责程度相当,如没收在轻微犯罪行为中作为交通工具的汽车,没收之结果与犯罪情节两者相形之下显然过当,即属违背相当性原则。笔者认为,相当性原则是罪刑相当原则在刑事涉案财
    2023-04-04
    305人看过
  • 犯罪嫌疑人在逃亡过程中有哪些情形可以击毙
    犯罪嫌疑人在逃亡过程中哪些情况可以击毙(1)被告人、罪犯实施凶杀、劫持人质等暴力行为的;(2)被告人、罪犯脱逃,非使用武器不能制止的;(3)劫夺被告人、罪犯的;(4)抢劫、抢夺枪支、弹药,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5)以暴力方法抗拒或者阻碍司法警察依法履行职责或者暴力袭击司法警察,危及司法警察生命安全的;相关法条《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刑事审判警务保障规则》第十九条在警务保障工作中,遇有下列情况之一,经警告无效,司法警察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使用警械:(一)被告人、罪犯脱逃的;(二)被告人、罪犯或其他人员企图袭击审判人员、公诉人、辩护人或其他诉讼参与人的;(三)围堵、攻击执行警务保障任务的司法警察的;(四)强行冲越司法警察为履行警务保障职责设置的警戒线的;(五)其它危害法庭秩序、人民法院工作秩序的行为,需要当场制止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使用警械的其他情形。司法
    2023-06-02
    12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怎么办理犯罪嫌疑人死亡?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1-11-25
      对已死的犯罪嫌疑人,一般免于追究刑事责任。犯罪嫌疑人在报案前死亡的,公安机关不得立案;公安或检察院侦查阶段死亡的,侦查机关应当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死亡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在法院审判阶段死亡的,应当终止审判,或者宣告无罪。犯罪嫌疑人死亡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民事责任仍可追究,由犯罪嫌疑人的合法继承人承担。如果犯罪嫌疑人已经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死亡,附带民事诉讼部分可以继续,被告可以变更为他的继承人
    • 案件中嫌疑人死亡处理?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1-26
      众所周知,司法程序非常严格和复杂,那么在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死亡该怎么办?判决前犯罪嫌疑人死亡的,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但涉嫌犯罪所得的,其财产仍依法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法定不起诉有六种情形:(一)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三)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经赦免处罚的;(四)依照刑法告知处理
    • 死亡嫌疑人会立案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20
      案件起诉受理阶段,嫌疑人死亡怎么办?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如未立案,则不进行刑事立案。因犯罪嫌疑人死亡,刑事责任能力终止,不能追究刑事责任。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犯罪嫌疑人在报案前死亡的,公安机关不得立案。在公安或者检察院侦查阶段死亡的,侦查机关应当撤销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不起诉的,在法院审判阶段死亡的,应当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但需要注意的问题是,虽然刑事
    • 嫌疑人死亡会怎样判刑?
      江西在线咨询 2021-11-20
      众所周知,司法程序非常严格和复杂,那么在案件中,犯罪嫌疑人死亡该怎么办?判决前犯罪嫌疑人死亡的,检察院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作出不起诉决定,但涉嫌犯罪所得的,其财产仍依法处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法定不起诉有六种情形:(一)犯罪嫌疑人实施的行为明显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嫌疑人的犯罪已过追诉期限的;(三)犯罪嫌疑人的犯罪经赦免处罚的;(四)依照刑法告知处理
    • 如果警察在办案过程中导致犯罪嫌疑人害怕过度紧张跳楼死亡怎么样
      宁夏在线咨询 2022-10-08
      在最高院的复核后,由最高院院长签发刑执行令,收到执行令的法院会派人在七日之内执行刑。现在有注射和枪毙两种方法结束刑犯的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