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新《保险法》十六条对如实告知义务的规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19 18:40:31 359 人看过

一、新《保险法》十六条的规定

第十六条:【如实告知义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30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2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二、如何理解新《保险法》十六条对如实告知义务的规定?

(一)如实告知的方式

国际上关于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方式有两种立法模式,分别是无限告知主义和询问告知主义。无限告知要求投保人(包括被保险人,下文不再注明)要告知的事项不以询问为限,只要是与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有关的任何重要事实,投保人都有义务告知保险人,这种告知方式对投保人的要求过于严格,使投保人承担过多的责任,有悖于民法中的公平原则。目前为大多数国家所采用的是询问告知主义模式,询问告知又称主观告知,即投保人的告知范围仅限于保险人询问的问题,对于保险人没有询问的事项不需要告知。我国采取的也是询问告知模式,询问告知主义有利于维护投保人的利益,防止保险人动辄以投保人未履行告知义务主张合同无效或拒绝承担赔偿责任。对告知的具体形式,我国《保险法》没有明确规定,笔者认为,采用书面形式履行告知义务,可以缩小投保人告知义务的范围,同时也能避免因口头询问导致的举证困难。

(二)如实告知义务的内容

根据《保险法》第16条第2款的规定,投保人告知的应当是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事实,该项规定表明告知义务的内容应是“重要事项”而不是有关保险标的的所有事项。在保险实务中,认定是否属“重要事项”,应结合保险利益情况、保险标的物的性质状况及保险标的物安全方面的情况来认定,同时还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保险人应对投保人进行引导。对于哪些是与保险标的有关的重要事项,对投保人而言难以判断,而保险人在保险关系中居于有利地位,作为具有保险专业知识的人员,保险人具有丰富的经验,故保险人应制订书面询问表或在投保书中列出询问项目,由投保人进行填写,以使投保人履行重要事项告知义务。二是重要事项应是投保人所明知或应知的。有些情况虽然对保险人是否接受投保或提高保险费率至关重要,但投保人不知道或无法知道,若要求其告知的情况与客观事实完全一致,对投保人来说是不公平的。所以投保人只要尽到善意而无过错,即使告知情况与客观重要事实不符,也应认为投保人完全履行了告知义务。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4日 12:5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合同无效相关文章
  • 如实告知既是约定义务也是法定义务
    2004年年底,身体不适的晋江人阿明(化名)到福州一家大医院做检查。医生的诊断书表明阿明患有慢性肾功能不全症(俗称尿毒症)。其实,阿明的身体此前就有问题。2000年前,阿明曾到泉州某医院看病,医生就诊断他患有慢性肾小球肾炎、慢性肾功能衰竭等疾病,想不到4年后他的病情变得这么严重。此外,医生的诊断书显示,阿明还患有高血压、肾性贫血等病。根据阿明的病情,医生建议他换肾。阿明同意后,医生为他做了手术。就在阿明去福州检查身体的前几个月,阿明向晋江某保险公司投了20份个人长期人身保险,保险总金额为20万元,保险期限自2004年7月6日起至终身止或合同列明的终止性保险事故发生时止。同时,阿明还投了一份个人住院费用医疗保险的附加险,保险期限自2004年7月6日起至2005年7月5日止。就这样,阿明进行了肾移植手术,共花去医疗费用10多万元。出院后,阿明向保险公司理赔却遭到拒绝。保险公司认为阿明隐瞒病史投
    2023-06-08
    59人看过
  • 保险合同未履行告知义务,如何应对?
    保险中未履行告知义务的后果:(1)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为过失未履行的,保险人可以决定是否承保或增加保险费,保险人有权解除保险合同;(2)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保险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3)投保人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保险事故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保险合同解除前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可以退还保险费。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后果怎样的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
    2023-07-22
    441人看过
  • 购买人身保险合同该如何履行如实告知义务
    案情简介:在做保险业务员的朋友小陈介绍下,小李作为投保人以自己丈夫小黄为被保险人购买了一份人寿保险。2015年11月15日,小黄不幸得病去世,当小李持保单向保险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时,保险公司却向她出具了一份《拒赔通知书》,理由是:投保人在投保时未向公司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被保险人投保时已患肝功能重度异常,而在投保时未告知,严重影响了保险公司的承保决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做出决定,拒绝了小李的理赔请求。为此,小李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保险公司答辩称:不理赔的原因是小李在投保时没有履行如实告知义务。投保前,小黄曾到医院住过院,并进行过血液方面的检测,而医院的检验报告等记录显示小黄在投保前的肝功能多项指数均超过正常值多倍,而在投保时,小李对投保书中近来一年是否曾接受过医生的诊查、用药、住院或者手术是否进行过血液...等方面的检测等选项,勾选的都是否,属于故意隐瞒。小李反驳称:保
    2022-04-26
    171人看过
  • 对保险法告知义务的立法思考
    [摘要]告知义务是保险法最大诚信原则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保险法对告知义务的规定存在着缺陷和不足,因此应在告知义务主体的范围、告知义务的内容、告知义务的免除、违反告知义务必须具备的主客观要件以及违反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等方面进行修改和完善。[关键词]告知主体告知内容义务免除构成要件解除权除斤期间1关于告知义务主体的范围告知义务是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必须履行的义务。告知义务人的主体原则上为投保人,因为他是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的相对人,所以我国《保险法》第17条规定,投保人负有如实告知义务。对这一点无任何疑义。关于如实告知义务的承担人,各国立法规定的不尽相同。有的国家规定告知义务人为投保人,如德国、意大利、越南、俄罗斯等;有的国家区分不同情况,如《日本商法典》区分损失保险和人寿保险,其第644条规定,损失保险的投保人,负如实告知义务;其第678条规定,人寿保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负如
    2022-04-05
    283人看过
  • 民法典对中介人的如实报告义务的规定
    一、民法典对中介人的如实报告义务的规定中介人委托后,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承担如实报告的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二、什么是中介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的规定,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三、中介人有哪些权利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二条规定: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第九百六十三条规定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
    2023-06-19
    62人看过
  • 新保险法第十六条有什么疑义
    1、保险法固有的专业性强,不为一般人所熟知;2、第十六条第四、第五款本应规定在第二款之内,不应与其他条款并列规定为两款,至少应该把第四款、第五款前移至第二款之后;3、第十六条第四、第五款本意是在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的前提之下,对故意、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法律后果的规定,但这个前提在条文中没有体现出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
    2023-06-15
    339人看过
  • 如何认定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是否已经履行
    一、如何认定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是否已经履行1.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履行情况,主要依据其在订立保险合同时对保险标的重要事实的真实表述来认定。这些重要事实需是对保险人决定承保与否及确定保险费率有实质性影响的信息。2.保险人可向投保人询问相关情况,投保人应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回答。若投保人以口头或书面形式向保险人提供了准确信息,且这些信息足以让保险人作出正确的承保决策,则可认定投保人已履行了如实告知义务。二、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包括哪些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主要包括两种具体情形:1.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即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若保险标的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及时通知保险人。这一通知对于保险人评估风险、调整保费或选择是否继续承保至关重要。2.出险通知义务,即当保险事故发生时,投保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尽快通知保险人。此义务旨在使保险人能迅速介入调查、防止损失扩大,并为后续的赔偿或给付
    2024-07-30
    455人看过
  • 保险拒赔是不是违反如实告知义务
    一般不可以。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概括性条款有具体内容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六条,投保人的告知义务限于保险人询问的范围和内容。当事人对询问范围及内容有争议的,保险人负举证责任。保险人以投保人违反了对投保单询问表中所列概括性条款的如实告知义务为由请求解除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概括性条款有具体内容的除外。
    2024-04-29
    295人看过
  • 保险法如实告知条款有哪些
    针对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这部分,作为保险人,我们有义务和责任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时,就这些可能会对投保人产生重大影响的条款内容,采用引人注目的方式进行标注提示,让投保人能够清晰明了地理解这些内容。同时,我们也需要用书面或者口头两种方式,明确告知投保人这些免责条款的所有细节及内容,并且确保投保人都能充分理解其含义。《保险法》第十七条订立保险合同,采用保险人提供的格式条款的,保险人向投保人提供的投保单应当附格式条款,保险人应当向投保人说明合同的内容。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2024-05-19
    162人看过
  • 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投保人有什么重要意义
    订立保险合同时,保险人可以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可以解除保险合同。主要包括两种情形的如实告知义务(1)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危险增加的通知义务是指在保险合同的有效期内,保险标的危险程度增加的,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应依照合同规定及时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有权要求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投保人或被保险人未履行该通知义务的,保险标的因危险程度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2)出险通知义务出险通知义务即保险事故发生的通知义务,是指投保人被投保人或者受益人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其意义在于能使保险人迅速调查、取证,采取适当的方法,防止损失扩大,并为赔偿和给付保险金作准备。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义务有哪些?一、投保人主要有
    2023-07-14
    93人看过
  • 投保人应当了解哪些交强险投保人的如实告知义务?
    投保人投保时,应当向保险公司如实告知重要事项:重要事项包括机动车的种类、厂牌型号、识别代码、牌照号码、使用性质和机动车所有人或者管理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份证或者驾驶证号码、续保前该机动车发生事故的情况以及保监会规定的其他事项。投保人的权利和义务有哪些(一)、投保人的权利1、请求保险公司承担必要、合理费用。2、请求保险公司降低保险费。被保险财产的危险程度明显减少时,保险公司应当降低保险费,并按日计算,退还相应的保险费。3、请求复效。在分期付款的人身保险合同中,如果投保人超过60日不缴纳续期保险费,合同效力中止。但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两年内,投保人有权提出恢复合同的请求。4、指定和变更受益人。(二)、投保人的义务1、按约定交付保险费的义务保险费是投保人向保险人交纳的费用,作为保险人依照合同承担赔偿和给付责任的代价。保险合同成立后,投保人按照约定交付保险费,保险人按约定的期间承担保险责
    2023-07-20
    133人看过
  • 投保人如实告知及保险人明确说明义务
    由于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历史比较短,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保险纠纷和诉讼呈上升趋势,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虽然1995年10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已逾10年,但司法实践中不少法官离对其正确适用还有很大差距,这也是保险诉讼案件中,对相同事实的保险纠纷案件,不同地区的法院有不同判法;同一地区,不同法院也有各自判法;同一法院不同法官亦有不同判法;甚至于同一法官在不同时间判法亦不相同,局面甚为尴尬!本站律师曾就同一事实的案件收集了六种不同版本的判决书。
    2023-04-23
    302人看过
  • 关于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的问题
    由于我国保险业发展的历史比较短,相关法律法规尚不完善,保险纠纷和诉讼呈上升趋势,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虽然1995年10月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实施已逾10年,但司法实践中不少法官离对其正确适用还有很大差距,这也是保险诉讼案件中,对相同事实的保险纠纷案件,不同地区的法院有不同判法;同一地区,不同法院也有各自判法;同一法院不同法官亦有不同判法;甚至于同一法官在不同时间判法亦不相同,局面甚为尴尬!本站律师曾就同一事实的案件收集了六种不同版本的判决书。
    2023-04-23
    92人看过
  • 证人如实作证义务告知
    如实告知是证人作证的义务: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证人应当客观、如实的提供证据,不得捏造事实、伪造证据进行诬告。诬告陷害和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应负法律责任。一、证人作证的责任1、证人必须按时出庭作证。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七十条规定: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出庭作证。2、证人必须如实提供证言。一般而言,证人应该以口头方式就知道的案件情况向法院作出陈述,陈述必须属实,不能夸大也不能缩小。3、证人确有困难不能出庭的,经人民法院许可,可以提交书面证言。4、证人必须遵守法庭秩序。5、证人故意作伪证的,应负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应追究刑事责任。
    2023-02-07
    347人看过
换一批
#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确认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从而损害国家利益的; 2、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是第三人利益的; 3、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 4、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 合同无效是指合同... 更多>

    #合同无效
    相关咨询
    • 新保险法中第十六条告知义务包括哪些
      澳门在线咨询 2023-11-18
      国际上关于如实告知义务的履行方式有两种立法模式,分别是无限告知主义和询问告知主义。无限告知要求投保人(包括被保险人,下文不再注明)要告知的事项不以询问为限,只要是与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有关的任何重要事实,投保人都有义务告知保险人,这种告知方式对投保人的要求过于严格。
    • 如何告知处理保险如实告知如何辩
      福建在线咨询 2022-11-01
      请详细的表述你的案情方便律师更好的为你解答详细可来电咨询
    • 如何理解劳动合同双方的如实告知义务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3
      《劳动合同法》第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这一规定明确了劳动合同双方的互相告知义务。 在现实生活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不如实告知对方己方真实情况的不在少数。有些用人单位故意扩大工资待遇、劳动条件、
    • 投保人有如实告知保险公司的义务吗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3-06-12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 关于保险法如实告知义务有什么内容
      浙江在线咨询 2023-01-26
      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