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师对承包人索赔的处理上有哪些效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15 14:26:49 151 人看过

不是终局的,对发包人和承包人均没有强制约束力。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三十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

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

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

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

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

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第三十三条实施建筑工程监理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的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筑施工企业。

第三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监理范围内,承担工程监理业务。

工程监理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单位的委托,客观、公正地执行监理任务。

工程监理单位与被监理工程的承包单位以及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供应单位不得有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0月22日 22:3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监理相关文章
  • 工程索赔承包人可以提供的证据包括哪些呢
    在工程施工中,工程师必须及时地(有的合同规定具体的时间,或“在合理的时间内”)行使权力,作出决定,下达通知,指令,表示认可等。承包人及时向他通报情况,并及时提出索赔要求。律师回答:(1)合同文件中的条款约定;(2)经工程师认可的施工进度计划;(3)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来往函件;(4)施工现场记录;(5)施工会议记录;(6)工程照片;(7)工程师发布的各种书面指令;(8)中期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单证;(9)检查和试验记录;(10)汇率变化表;(11)各类财务凭证;(12)其他有关资料。·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
    2023-06-13
    146人看过
  • 承包商工程索赔的方法与对策
    在建筑行业日益残酷竞争的今天,“低中标,高索赔”已成为建筑商打开市场的金钥匙。所谓工程索赔,是指在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因非自身因素或者发包人不履行合同或者未能正确履行合同,给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承包人根据法律、合同的规定向发包人提出经济补偿。索赔事件的发生,可能是发包人的行为引起,也可能是第三人的行为引起,还可能是不可抗力造成的,但一定要有造成损失的后果才能提出索赔。承包人所受到的损失与发包人的行为,不一定存在法律上的因果关系。工程索赔也是在施工过程中,在发包人拒绝签证的情况下,建筑商在约定期限内向发包方提出索赔请求的一种权利。一、工程索赔的情形1、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创造施工条件。发包人须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三通一平”的施工场地,即水通、电通、施工道路通,并办好施工所需各种证件、批件及有关申报批准手续,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地下管网线
    2023-06-10
    206人看过
  • 工程师对工程索赔有什么影响
    法律咨询:工程师对工程索赔有何影响?律师答复:一、业主委托监理工程师进行项目管理;二、监理工程师有权处理索赔问题;三、在争议的仲裁和诉讼过程中担任证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实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设活动的单位可以自愿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施工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违反前款规定,拒绝施工单位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总承包单位对工程质量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商应接受总承包商的质量管理。第五十六条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单位必须对勘察
    2023-05-07
    65人看过
  • 承包人没有签证可以索赔包工程吗
    依据《最高院工程合同解释》第16条“因涉及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总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规定结算或委托成本鉴定机构进行成本鉴定。积极保留与发包人的交往记录、信件,也可以向知道该增加量的第三者提供相关证明书。或者申请委托成本审定机构进行现场调查等方法,或者提供现场实物等非书面证据确认增加的工程量。发包方也可以直接提起诉讼,申请法院委托司法鉴定等。承包人可以解除建设工程合同的情形有哪些承包人可以解除建设工程合同的情形有:根据《民法典》第八百零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发包人提供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符合强制性标准或者不履行协助义务,致使承包人无法施工,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相应义务的,承包人可以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
    2023-08-05
    315人看过
  • 工程承包人的索赔程序通常可以分成哪些步骤
    (一)承包人提出索赔要求1.发出索赔意向通知.(二)工程师审核索赔报告(三)确定合理的补偿额(四)发包人审查索赔处理(五)承包人是否接受最终索赔处理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
    2023-06-13
    87人看过
  • 工程索赔时效有什么效力
    工程索赔时效的效力索赔时效有两个方面的效力:一是索赔时效期间届满则索赔权即诉权的消灭,即权利人未在约定的索赔时效期间内提出索赔,其索赔权利消灭;二是索赔时效为有效的抗辩理由,即索赔时效期间届满,请求权的相对人因而取得否认对方请求的权利。索赔时效期间届满后的请求权,因诉权消灭,变为不可诉请求权,所谓自然之债。此种请求权不受法律强制实施的约束力和保障。因此基于索赔时效的效力,义务人取得了抗辩权,可拒绝权利人的索赔主张。虽则如此,但权利人的实体权利并未就此丧失,因此,一方面如果被索赔方即请求权利义务人主动放弃索赔时效的抗辩权,其仍可自愿履行该债务,给权利人以补偿,索赔方有权接受该赔款,不构成不当得利。即使被索赔方不知道时效届满的事实,也不能以不知时效届满为由要求返还。另一方面,被索赔方也可在时效届满,提出索赔时效抗辩的同时,仍可基于道义或公平原则,给予索赔方适当补偿,即所谓的道义索赔,索赔方也有
    2023-06-13
    222人看过
  • 承包商施工索赔的内容有哪些,业主反索赔的内容有哪些
    一、承包商施工索赔的内容有哪些1、不利的自然条件与人为障碍引起的索赔。这类障碍或条件指一个有经验的承包商无法合理预见到的并在施工中发生了的,增加了施工的难度并导致承包商花费更多的时间和费用。2、工期延长和延误索赔。它包括工期索赔和费用索赔两方面,应分别编制,因为这两方面索赔不一定同时成立。凡纯属业主和工程师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工期的拖延,不仅应给承包商适当地延长工期,还应给予相应的费用补偿。3、加速施工的索赔。有时业主或工程师会发布加速施工指令(其原因应非承包商的任何责任和原因引起),会导致施工成本增加,引起索赔,此按FIDIC合同条款规定,可采取奖励方法解决施工的费用补偿,激励承包商克服困难,提前(或按时)完工。4、因非承包商的任何责任和原因引起施工临时中断和工效降低引起索赔。5、业主不正当地终止工程而引起索赔。6、业主风险和特殊风险引起索赔。7、物价上涨引起索赔。8、拖欠支付工程款引起索赔
    2023-02-24
    85人看过
  • 建筑工程承包人该如何索赔赔偿才有经济效益
    建筑工程承包人索赔可得利益需要承包人在事件发生的28天内向工程师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工程师对承包人的索赔申请进行审核,认可该项索赔后通知承包人。因发包人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施工合同致使承包人预期可得利益不能实现和取得的,承包人可以向发包人提起赔偿损失主张。建筑工程承包人优先受偿权行使的期限是多久1、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六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2、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二、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方式1、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实现的方式有两种即折价和拍卖。2、如果通过折价方式实现优先权,则可以在承包人和发包人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无需经过司法程序。3、但如果双方折价行为损害第三人(如同样拥有优先受偿权的其他承包人、对建设工程抵押权人等)利益的,第三人可能会申请法院撤销折价协议。4、对于通过拍卖方式实现优先权,从
    2023-07-27
    305人看过
  • 承包商对缺陷工程有责任,如何索赔?
    对于有缺陷工程,承包商首先要根据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向业主负责,此外,承包商还要根据合同或有关法律对未来的房主和可能受到缺陷工程损害的第三方承担责任。其责任依据可能是有关合同,也可能是有关法律法规。受到缺陷工程损害的人都有可能成为原告起诉承包商。在建筑合同中通常对于承包商提供货物、材料以及施工有明确的质量要求。承包商没有符合这些要求要承担责任。有时有关质量要求也可能出现在承包商以其他方式做出的承诺上,承包商对此也要承担责任。例如,在一个案例中,法院认为,在替换屋顶合同的磋商期间,承包商给业主的产品印刷材料中注明在合同约定的一年担保期之外,另外给予二十年担保。这样,由于系统在六年之后就开始剥落,法院判承包商给业主赔偿。此外,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有各种要求,这些要求即便没有规定在合同中,当事人也有义务遵守。对于有合同关系的当事人而言,这些法律规定可以理解为自然而然地成为合同的一部分
    2023-06-10
    156人看过
  • 导致国际工程承包项目索赔原因有哪些
    (2)环境的复杂性和多变性。工程项目的技术环境、经济环境社会环境、法律环境的变化,会在工程实施过程中经常发生,使得工程的计划实施过程与实际情况不一致。首先,土建工程施工与地质条件密切相关,比如开挖时出露的土石比及高程与招标文件出入较大,在地下或隧洞施工中出现汹涌的地下水或泥石流,严重超出招标文件所述的气象、水文条件等。这些施工条件的变化即使是有经验的承包商也无法事前预料。因此施工条件的异常变化必然会引起施工索赔。其次,由于业主和设计咨询单位在发布的招标文件中对施工地点的勘探工作深度不够,没有正确反映真实的地质状况和施工条件,数据误差较大。再者,工程所在国家法令变更、提出进口限制、外汇管制、税率提高、物价上涨、工资上涨、税收变更指令、调整工程仲裁规则等,都可能引起施工费用增加,按国际惯例,答应给承包商予以补偿。变更的时间标准,是从投标截止日期(一般均为开标日期)之前的第28天开始。(3)业主
    2023-06-12
    205人看过
  • 1)承包人可以申请哪些施工索赔
    承包人可以索赔的施工赔偿包含以下内容:1、发包人没有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创造施工条件所造成的损失;2、工程设计变更导致工期延长的损失;3、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造成的损失;4、发包人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这些损失包括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返工、工作量增加造成的损失。一、工程延期赔偿款法律规定有哪些如果承包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施工,导致实际进度迟于计划进度的,发包人应要求承包人加快进度,实现合同工期。合同工程发生误期,承包人应赔偿发包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并按照合同约定向发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即使承包人支付误期赔偿费,也不能免除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和应履行的任何义务。二、发包人拖延工期承包人如何赔偿发包人导致工期拖延的,承包人可以索赔。当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后,任何一方都应该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积极履行合同,要是
    2023-03-20
    338人看过
  • 工程师索赔管理任务包含什么
    (一)预测和分析导致索赔的原因和可能性(二)通过有效的合同管理减少索赔事件发生(三)公平合理地处理和解决索赔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五十三条国家对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推行质量体系认证制度。从事建筑活动的单位根据自愿原则可以向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国务院产品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授权的部门认可的认证机构申请质量体系认证。经认证合格的,由认证机构颁发质量体系认证证书。第五十四条建设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在工程设计或者施工作业中,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标准,降低工程质量。建筑设计单位和建筑施工企业对建设单位违反前款规定提出的降低工程质量的要求,应当予以拒绝。第五十五条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
    2023-06-15
    369人看过
  • 建设工程承包人可向发包人索赔的情况
    (一)中标后招标人拒签合同必须进行招标的工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46条第1款的规定,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的书面合同。招标人在中标人中标后不签订施工合同的,中标人可向招标人提起索赔。为此,投标人应在准备投标阶段合同未签订即进场施工后就注意收集保存其因投标、工程施工或停工期间所支出的各种费用及遭受的各种损失的证据资料,一旦出现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拒绝签订施工合同的情形,中标人可就实际损失及预期利润损失向招标人提起索赔。提醒招标人注意的是,在该种情形下,其不仅可能面对投标人的索赔,还有可能被有关部门警告甚至是罚款。(二)中标价低于成本价在建设工程领域,有一种较为特殊的情况,即承包人在工程完工且经竣工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整体虽未完工,但已完工部分经验收合格后,又以该工程的中标价格,也即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的工程价款低于成本价为由要
    2023-03-20
    345人看过
  • 承包商索赔有哪些情形
    承包商施工索赔的情形:(1)合同文件的缺陷引起的索赔;(2)业主违约引起的索赔;(3)施工现场条件的变化引起的索赔;(4)工程变更引起的索赔;(5)工程师指令引起的索赔;(6)特殊风险引起的索赔;(7)其他承包商干扰引起的索赔;(8)其他第三方原因引起的索赔。承承包商索赔成立的条件承包商的索赔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是:1.与合同相比较,已经造成了实际的额外费用或工期损失。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不是由于承包商的过失。3.按合同规定,不应由承包商承担的风险。4.承包商在事件发生后的规定时限内提出了书面索赔的意向通知。《民法典》第八百零三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原材料、设备、场地、资金、技术资料的,承包人可以顺延工程日期,并有权请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第八百零四条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
    2023-07-27
    73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监理是指对建筑工程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一种专业服务。 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按照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和委托合同的规定,对建筑工程的施工质量、安全、进度和造价等进行监督和管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工程监理单位需要具备相... 更多>

    #工程监理
    相关咨询
    • 2022年工程师判定承包人索赔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1-26
      判定承包人可以索赔的条件有: 1.合同对方违约,不履行或末正确履行合同义务与责任; 2.合同错误,如合同条文不全、错误矛盾,设计图纸、技术规范错误等; 3.合同变化; 4.工程环境变化,包括法律,物价和自然条件变化等; 5.不可抗力因素,如恶劣天气,地震,洪水,战争状态等。
    • 建筑工程个人承包都有哪些法律效力
      台湾在线咨询 2023-12-13
      建筑工程不可以个人承包,订立的合同无效。工程合同的承包人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同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资质证书,在核准的资质等级许可范围内承揽工程。
    • 工程索赔时效的效力,工程索赔时效的适用范围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工程索赔时效的效力索赔时效有两个方面的效力,一是索赔时效期间届满则索赔权即诉权的消灭,即权利人未在约定的索赔时效期间内提出索赔,其索赔权利消灭;二是索赔时效为有效的抗辩理由,即索赔时效期间届满,请求权的相对人因而取得否认对方请求的权利。索赔时效期间届满后的请求权,因诉权消灭,变为不可诉请求权,即罗马法上所谓自然之债。此种请求权不受法律强制实施的约束力和保障。因此基于索赔时效的效力,义务人取得了
    • 承包人提出工期延长有哪些问题,承包人提出工期索赔的,应如何处理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5-04
      关于承包人工期索赔有哪些内容的问题, 一、承包人工期索赔的目的 承包人提出工期索赔的目的,一是免去或推卸自己对已产生的工期延长的合同责任,使自己不支付或尽可能不支付工期延长的违约金;二是进行因工期延长而造成的费用损失的索赔。 二、发包人解决工期延长的解决办法 1、不采取加速措施,工程仍按原方案和计划实施,但将工期顺延; 2、指示承包人采取加速措施,以全部或部分弥补已经损失的工期。如果工期延缓责任不
    • 处理工程索赔的时效有多久
      西藏在线咨询 2022-11-09
      1、工程索赔时效一般为28天。 2、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索赔时效,是指施工合同履行过程中,索赔方在索赔事件发生后的约定期限内不行使索赔权的,视为放弃索赔权利,其索赔权归于消灭的法律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