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缴纳工伤保险的赔偿责任是怎样的
(一)用人单位未缴纳工伤保险,职工发生工伤后,劳动者因工伤产生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工伤赔偿的项目如下:
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费用:
(1)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
(3)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4)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5)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
2、由用人单位支付的费用:
(1)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2)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3)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
二、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吗
(一)其实,员工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仍然可以申请工伤认定。
(二)有没有参加工伤保险,只是影响最终承担赔偿责任的主体。比如跟单位建立劳务关系的,可以要求单位进行损害赔偿,并且因为单位过失未购买工伤保险的,可以要求其赔偿工伤损失。所以,最终支付赔偿金的是单位自己,而不是社会保险机构。
(三)并且,申请工伤鉴定时要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1、提出工伤申请
申请人按规定向劳动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供相关的材料。
2、申请被受理
(1)工伤认定申请材料审核:材料不完整的需要补正全部材料;
(2)工伤认定调查核实: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
3、认定
(1)经审查符合认定条件的60日内做出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并告知单位和个人。
(2)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4、送达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 伤 保 险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n(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n(二)住院伙食补助费;\n(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n(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n(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n(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n(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n(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n(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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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是未缴纳工伤保险能否在工伤之后索赔四川在线咨询 2022-08-15要问未缴纳工伤保险能否在工伤之后索赔这件事,企业必须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章工伤保险 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第六十三条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