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争议的解决方式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4 15:11:45 113 人看过

因此,综上法条所述,关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财产纠纷处理的方法是很明确的,总结一下为:

(一)协商解决。即由发生争议的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争议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争议的土地进行协商,取得一致意见的,签定书面协议,并送当地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调解解决。双方当事人协商不成时,当事人一方或双方可以向当地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处理申请。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接到申请后,先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制作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名或盖章,调解人员署名并加盖调解机关的印章。

(三)政府处理解决。当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但在调解书送达前,一方或者双方当事人反悔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及时提出处理意见,报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

(四)行政复议解决。政府对土地权属争议的处理决定在性质上属于土地确权行为,即属于政府的一种具体的行政行为,所以,如果当事人对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通过复议方式解决争议。

(五)行政诉讼解决。如果当事人对有关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诉讼方式解决争议。由于行政复议不是行政诉讼的必经程序,所以,当事人如果对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也可以不经行政复议程序,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其实当中关键的内容就是土地使用权被侵权的事实和相关理由,而且最好能在诉讼状当中明确土地被侵犯的相关证据,一般土地使用权被侵权的诉讼请求当中肯定是要求当事人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的。不过如果侵权事件能够协商解决的话肯定是最好的。

一、土地使用权被侵权诉讼要注意什么?

1、标题居中写明“民事起诉状”;

2、原被告的基本情况;

3、案由: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纠纷;

4、诉讼请求:出让人提起诉讼的,受让人未按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土地使用费的,请求判令受让人支付违约金;受让人提起诉讼的:由于出让人的过失而产生受让人对该地使用权占有的延期,土地使用权期限未给予相应拖延的,请求判令出让人相应拖延土地使用权出让期限或赔偿损失;受让人支付定金后,出让人单方解除合同的,请求判令出让人双倍返还定金。

5、事实与理由:原被告双方订立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时间及约定内容。合同变更或解除的协议。合同履行的情况。被告未合格履行义务的事实。依法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责任。

6、写明向法院提供证据的名称、件数或证据线索,并写明证据来源。

7、写明起诉状致送的法院名称;具状人签名或盖章;写明起诉时间。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4日 11:1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土地使用权相关文章
  • 土地使用权出现争议怎么确权?
    土地使用权出现争议时,怎么才能确定土地使用权权属。在实践中,土地使用权出现争议怎么确权?在土地使用权出现争议时,有哪些规定可以作为确定土地使用权的标准?土地使用权是相关权益人的合法权益。一、土地使用权出现争议怎么确权基于当事人意思自治原则,人民法院可以一并审理,不存在技术上的问题。判决的情形归纳如下:(一)政府对土地之确权行为合法的,判决维护。(二)土地确权主要证据充分,而存在程序或适用法律错误的判决确认违法由人民法院以司法权确认土地权。(三)土地确权主要证据不足,而法庭可查明事实的直接由法院判决确权。(四)土地确权主要依据不足,而人民法院又无法查明权属的亦由人民法院本着尊重历史、方便生产、生活的原则,依相邻权理论法律作出土地权属判决。二、行政诉讼在土地确权案件中忽视了第三人的信赖利益保护,个别情况下审判反而引发了更多的纷争由于行政行为具有确定力,一旦作出,就应被推定为合法有疚。法律要求相
    2024-01-08
    208人看过
  • 土地使用20年无争议归属权
    土地的所有权属于国家或集体的,个人只享有使用权。如果是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权属于依法取得使用权的单位或者个人。如果是未经依法确定给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土地的所有者。即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属于国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土地承包经营期限为三十年。发包方和承包方应当订立承包合同,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承包经营土地的农民有保护和按照承包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土地的义务。农民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受法律保护。农村土地使用的限制有:1、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照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有权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互换、转让等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未经依法批准,不得将承包地用于非农建设。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互换、转让,当事人要求登记的,应当向
    2023-08-02
    474人看过
  • 农村土地确权争议解决案例
    解决与周边相邻7个村以及沙埔林场因土地权属争议存在的纠纷,是乌坎村村民当前反映突出的问题。对此,陆丰市不回避不推诿,已于近日启动乌坎村土地权属界线核定调处工作,搭建“1+7+N”平台,引入自主协商以及多元化调解的纠纷解决机制,依法调处土地权属争议,积极稳妥推进乌坎村有关土地问题的解决。根据陆丰市政府公布的材料显示,2012年乌坎村单方面提出的该村“村界”范围面积为21963亩,具体包括四个部分:一是国家所有的海域、滩涂等4120亩;二是由乌坎村实质控制、权属清楚的集体土地4509亩(含2012年经协商已归属乌坎村的“虎头山”飞地944亩);三是政府统征(指1999年以前陆丰市政府或东海经济开发区、民营企业区与乌坎村签订征地协议,全部或部分支付征地补偿款的土地)、企业或个人征(占)、原村委会非法转让和违规分配宅基地等土地5918亩;四是乌坎村与周边相邻7个村存在权属争议的土地7416亩。乌坎
    2023-05-15
    495人看过
  • 土地纷争解决方案
    法律综合知识
    一、土地纷争解决方案土地纠纷解决方法如下:1.协商。因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2.调解。当事人可以通过调解解决纠纷;3.仲裁。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可以向辖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4.诉讼。根据纠纷内容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方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二、土地承包权转让协议怎么写土地承包权转让协议包含以下主要内容: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2.流转土地的座落、面积、质量等级;3.流转的期限和起止
    2023-08-03
    8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哪种需要交土地使用税
    土地使用权获取方式主要有出让、划拨、转让三种方式。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虽然无偿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没有年限限制,但因土地使用者迁移、解散、撤销、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停止使用土地的,国家应当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并可依法出让。因城市建设发展需要和城市规划的要求,也可以对划拨土地使用权无偿收回,并可依法出让。无偿收回划拨土地使用权的,其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着物归国家所有,但应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补偿。一、减免规定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件为依据确定;具体免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局在规定的期限
    2023-03-25
    295人看过
  • 了解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不同方式
    一、了解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不同方式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的不同方式:1.转包。转包是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农户之间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租赁。转包人对土地经营权的产权不变。受转包人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权,获取承包土地的收益,并向转包人支付转包费,转包无需发包方许可,但转包合同需向发包方备案。2.出租。出租是农户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租赁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人。3.借用。借用是出借人将土地承包经营权借给他人使用。借用是一种无偿合同,借用人无需向出借人支付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使用费。4.互换。互换是农民为了耕作方便或出于其他考虑,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换给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人行使,自己行使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其他人处换来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方不能与其他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户互换土地承包经营权。5.转让。转让是指土地承包经营权人将其拥有的未到期的土地经营权,经发包方许可后,以一定的方式和条件转移给他
    2023-08-20
    163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几种,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年限
    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出让、划拨和转让三种方式。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年限根据土地的用途有所不同,通常来说,一般土地的使用年限为50年,但是居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权有7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只有4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权利人可以依法申请续期。一、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有几种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三种,分别是:1.出让,出让方式主要是招标、拍卖、挂牌、协议。2.划拨,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没有使用期限的限制。3.转让,转让方式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等。二、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年限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12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1.居住用地70年;2.工业用地50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5.仓储用地50年;6.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权利人可以依法续期,如
    2022-08-02
    464人看过
  • 购买土地还是土地使用权,使用权变更的方式有哪些?
    一、土地可以买卖吗土地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的,任何人和组织不得拥有,土地买卖的只能是土地的使用权,因此土地的所有权是不可以买卖的。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民集体、公民个人,以及三资企业,凡是具备法定条件者,依照法定程序或者依照约定对国有土地或农民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利用、有限处分的权利。土地使用权买卖是该土地使用权人以获取价款为目的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转移给其他公民或法人,后者获得土地使用权并支付价款的行为。受让人按协议约定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出让人必须按照协议约定,按时提供出让土地。由于出让人未按时提供出让土地而致使受让人对本协议项下宗地占有延期的,每延期一日,出让人应当按受让人已经支付的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约定比例向受让人给付违约金。出让人延期交付土地超过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协议,出让人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并退还已经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其他部分,受让人并可请求出让人
    2023-02-22
    434人看过
  • 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行政争议
    这种争议在制定合同的过程中尤为突出。如有学者指出:“由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主体地位不平等,不是简单的两个经营者之间的关系【网友提问】对我国是否存在行政合同有争议【律师解答】这种争议在制定合同的过程中尤为突出。如有学者指出:“由于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主体地位不平等,不是简单的两个经营者之间的关系相关法律知识:在我国,行政合同的出现是近二十年的事,受国外行政合同理念和国内经济体制与政治体制改革的影响,其中受法国、德国的影响最深。虽然行政合同在我国行政管理领域应用较为广泛,但理论上对其认识并未统一,呈现“百家争鸣”的局面。民法学者的观点: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应纳入统一的民法典中”。1997年6月9日,行政法学专家应*年在《法制日报》上发表了《行政合同不容忽视》一文,该文指出了判断行政合同的三项标准,指出了行政合同的存在必要。对此,一些民法学专家指出:“行政合同不容忽视》一文中所提到的合同,本质上应
    2023-05-04
    98人看过
  • 如何妥善处置土地使用权的争议
    农村土地承包中出现的土地使用权纠纷,要本着依法办事、尊重历史的原则,妥善处理。农户在国有林业企业施业区内耕种的土地,要区别情况处理。凡不适宜耕种的,要按国家有关规定有计划地退耕还林还草;适宜耕种,并已纳入计税面积、签订30年土地延包合同的,由农户继续承包经营,不得收取土地承包费或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权争议和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的区别是什么土地使用权争议和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是两种不同性质、特点的案件,存在着许多区别,不能混淆。1、起诉的条件不同,土地使用权争议必须首先由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否则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不是必须首先由人民政府作出处理决定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被侵犯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2、起诉的期限不同,当事人在接到人民政府的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才能引起土地使用权争议案件;三十日期满后向人民法院起诉的只能引起侵犯土地使用权纠纷
    2023-08-05
    294人看过
  • 承揽合同管辖权的争议解决方式
    法律对于承揽合同的管辖规定一般是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而加工承揽合同的管辖地一般是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而承揽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按他方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他方,他方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酬金的合同。因此承揽合同的管辖要看加工承揽地,即应由合同约定的履行地比如约定安装地或实际履行地、加工定作所在地法院所在地管辖。承揽合同与委托合同的区别是什么1、承揽合同的承揽人是以自己的名义按定作人要求完成工作;委托合同的受委托人是以委托人的名义完成一定工作;2、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不和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委托合同中的受委托人常与第三人发生法律关系;3、承揽合同是有偿合同,委托合同是无偿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
    2023-07-01
    171人看过
  • 土地使用20年无争议就说明土地使用权归自己吗
    土地使用20年无争议就说明土地使用权归自己。要明确土地性质,是国有土地使用权还是集体土地使用权都是不一样的,土地的使用期限也不同。比如国有土地,只要权属明确,使用多久都归原土地使用权人。一、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归属应当怎样确定商品房土地使用权归属主要是依据土地使用权证。法律规定规定,单位和个人依法使用的国有土地,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使用权。二、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的内容有哪些土地使用权注销登记包括的情况有:1.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被全部征用或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属成员依法成建制转为城镇居民所进行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登记;2.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所进行的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登记;3.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或者租赁期满,未申请续期或续申请未获批准所进行的注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登记;
    2023-02-19
    327人看过
  • 争议土地的纠纷解决途径
    那么有纠纷的土地该怎么做才能进行确权呢?最重要的前提就是解决纠纷。通常有2种纠纷解决方式:1.纠纷双方协商解决这种方法很容易出现一方反悔情况,说服力不强。2.靠政府解决一般政府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成功则签订调解协议书,如果调解不成,则进行行政裁决,也就是有关机关以第三者的身份,依照法律对纠纷作出的公正的具有约束力的处理决定。在处理好土地纠纷问题,明确了需要确权的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责任人之后,人民政府及其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只要能够证明争议土地权属清楚、产权来源资料齐全,就可以继续颁证。劳动争议解决途径有哪些发生劳动争议,首先需要当事人进行协商,如果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
    2023-08-16
    279人看过
  • 解决土地征收争议的关键
    一、解决土地征收争议的关键解决土地征收争议的关键有:1.提高失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标准。2.限制征收土地的条件,建设项目使用土地的应通过政府主导和监督下与农民协商的方式处理,在协商难以解决时方可采取征收这种国家强制手段。3.对地方政府征地进行有效的监管,严格履行征收土地审批制度。二、在农村国家土地征收怎么赔偿的在农村国家土地征收不赔偿,只补偿。农村土地征收的补偿包括: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三、国有土地征收与集体土地征收的区别国有土地征收与集体土地征收的区别如下:1.
    2023-06-02
    93人看过
换一批
#土地管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土地使用权
    相关咨询
    • 如何解决土地使用权与权属之间的争议
      山东在线咨询 2022-08-22
      根据《》规定,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
    • 农村土地使用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后,当事人可以通过什么方式进行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1-26
      当事人可以选择起诉,根据《土地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同时,很据《中华
    • 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如何解决,法院怎么判决
      重庆在线咨询 2022-01-27
      首先,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六条规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间的争议,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土地利用现状。其次,关于法院怎么判无法猜
    • 土地权属争议的表现形式及解决办法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3-27
      地权属争议的形式具有的多样性,根据不同的标准有不同表现形式;根据争议发生时是否政府已经进行登记发证这个标准,可将土地权属争议分为未经政府登记发证的土地权属争议和已经由政府登记发证的土地权属争议。前者是指当事人在对土地的日常使用中产生争议,争议产生时政府尚未介入;后者是指争议发生时,政府已经根据一方当事人的单方面的申请或者依职权进行了登记发证.“对已经登记发证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双当事人和登
    • 因土地使用权发生的争议,如何处理?哪些情形下可以解决该土地争议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4-05
      当事人因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以及其他有关土地的权利归属问题发生的争议。具体而言,就是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同时对未经确权的同一块土地各据理由主张权属,根据各方理由难以解决的土地权属矛盾。它有以下特征:①主体的多样性,土地所有权的争议一般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使用权的争议则是发生在国家和集体之间、集体和集体之间。也有发生在国家或集体和个人以及个人和个人之间。②客体的特定性,一般表现为土地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