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据权利的合法获得方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7 09:00:21 446 人看过

票据权利的取得方式有以下三种:(1)依法接受出票人签发的票据;(2)依法接受背书转让的票据;(3)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的票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

票据权利的特征

票据权利是民事权利的一种,它除了具备民事权利的特征外,还具有以下几个特征:

1、票据权利是证券性权利。由于票据行为具有无因性、要式性和独立性,由此产生的票据权利就成为比一般民事债权效力更强的一种权利,即证券性权利。这种权利一经产生,就同作为证券的票据合二为一,只有占有票据,才能取得票据权利。

2、票据权利是单一性权利。由于票据权利与票据本身的不可分割性,不可能有两个以上不同的所有人同时占有同一票据,也不可能同时存在两个以上的票据权利。

3、票据权利是二次性权利。票据权利不同于一般的债权。一般的债权只有一次性的权利,而票据权利则为二次性权利,即权利人可先行使付款请求权,又可在付款请求权受挫时行使追索权。

4、票据权利是特种金钱债权,其标的以票面金额的给付为限。

5、票据权利为无因金钱债权。持票人以票据文义或票据法规证明自己为票据权利人的,票据债务人需无条件支付票面金额。

6、票据权利是单纯的金钱给付请求权。一方面,持票人仅得请求票据债务人给付票面金额,不得为其他请求。另一方面,持票人实现票据权利不负任何对价义务,票据债务人单方负担无对价给付的义务。

7、票据权利与票据一体化。票据权利的行使,以票据提示为唯一必要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十一条因税收、继承、赠与可以依法无偿取得票据的,不受给付对价的限制。但是,所享有的票据权利不得优于其前手的权利。前手是指在票据签章人或者持票人之前签章的其他票据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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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28日 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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