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政制裁的实施要件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8-18 15:21:43 155 人看过

行政制裁又称行政制裁。有广义和狭义。狭义是指国家行政机关依法对违反行政法规范、不足以刑事处分的相对人或者行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的惩戒处理。广义上还包括其他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依法对内部违法失职人员进行的惩戒处理。给予行政制裁的行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1。违反行政法规或者内部规章制度确定的义务或者纪律;2、行为人(包括组织和个人)主观上必须有过错,即有故意或者过错;3、违法失职已经超过批评教育的限度。《行政处罚法》第三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政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按照本法规定的程序执行。没有法律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律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行政制裁的法律特征是什么?

只涉及违反行政法规和内部规章的责任问题,不涉及诸如刑事或民事责任问题。如果一个行为同时引起上述两种法律关系,则应分别给予行政制裁或司法制裁,两者不能互相代替;

不涉及公民的政治权利;

行政制裁由国家行政机关或国家授权的企事业单位的行政领导作出;

行政制裁适用行政程序。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释义》第三十一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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