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席遗嘱公证的必要人员是谁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9-07 05:29:13 355 人看过

一、出席遗嘱公证的必要人员是谁

遗嘱书公证需要本人到场。办理遗嘱公证的,遗嘱人应当亲自到公证处办理,不能委托他人代办,同时,要清晰、明确表达自己的真实意思,之前提交的遗嘱公证办理的,现要变更或者撤销的,应当提交之前的遗嘱公证书。公证遗嘱是依公证方式而设立的遗嘱。是证据力较强的一种遗嘱形式,为多数国家立法所采用。公证人员要对遗嘱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认真审査,在确认其有效性后,由公证员出具《遗嘱公证书》。经公证的遗嘱由公证员和遗嘱人签名并加盖公证机关公章,制成一式两份,分别由公证机关和遗嘱人保存。

二、公证处立遗嘱收费标准

公证处立遗嘱收费标准:

1.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150—200元。

2.保管遗产,由双方协商收费。

3.确认遗嘱效力,每件收费200—300元。

4.证明财产继承,赠与和遗赠,接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收取2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支付公证费。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公证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减免公证费。

第四十六条公证费的收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三、遗嘱公证后能反悔吗

继承公证书不能反悔。继承公证是指公证机构依法证明继承人继承行为真实性、合法性、确认继承人继承权的活动。继承公证中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的,应当提供原遗嘱。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持有效身份证件到公证处作出放弃继承声明。继承公证一般涉及多个继承人,所以继承公证一旦完成,就会产生法律效力,任何继承人都不能单方面反悔,改变继承公证的内容。但如果全体继承人同意改变继承公证书的内容,本质上可以改变和推翻继承公证书的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三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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