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最新高考政策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7-06 22:01:26 144 人看过

从2020年起,北京市统一高考科目调整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科,每门科目满分150分,总分450分。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6门科目选择3门进行高考。即“语数英+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任选3科)”参加本科院校招生录取的考生的总成绩由语文、数学、外语3门统一高考成绩和考生选考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性考试科目成绩构成,其中选考科目每门满分100分,即高校招生录取总分满分值为750分。等级赋分制:简单来说,就是将所有考生成绩进行一个高低排行,在这排行中划分为不同等级,赋予不同的等级分。这种方法解决了不同学科间可比性问题,避免分分计较。目前上海、浙江、天津三地高考都在采用这种方法。不同的是,北京市教委和考试院对历年来考生考试成绩进行了大量的测算,综合考虑实证研究结果、其他试点省市方案和引导学生选科等因素,提出了北京方案:北京市“5等21级”的等级折算赋分方案。

北京户口新政策

第一条:按照国家户籍制度改革要求,为加强人口服务管理,逐步有序解决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问题,改进本市现行落户政策,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积分落户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本市居住证持证人申请落户的条件进行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人员可在本市申请办理常住户口。

第三条:坚持公平公正、总量控制、存量优先、有序推进的原则,稳步实施积分落户制度。

第四条:申请人参加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北京市居住证;

(二)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四)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五条: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和导向指标构成。基础指标包括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教育背景。导向指标包括职住区域、疏解行业就业、创新创业、专业技术职务、纳税、信用记录、守法记录。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指标的具体认定标准在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明确,实施细则由市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一)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及分值。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以连续缴纳社保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积3分。

(二)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及分值。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合法租赁住所;用人单位提供的拥有合法产权的宿舍。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在自有产权房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房屋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保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保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三)教育背景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具体积分标准为:大学专科(含高职)9分,大学本科15分,硕士27分,博士39分。学历的认定以申请人获得的全日制最高学历为准,不累加。获得多个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在其最高学历得分基础上,每多获得1个硕士学位,加3分;每多获得1个博士学位,加6分。

(四)职住区域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居住地由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的申请人,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的申请人,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居住地由本市其他行政区转移到城六区的申请人,每满1年减2分,最高减6分;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本市其他行政区转移到城六区的申请人,每满1年减4分,最高减12分。

(五)疏解行业就业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在区域性专业市场、一般制造业、《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范围内就业的申请人,就业每满1年减6分。就业时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六)创新创业指标及分值。

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中的创业企业就业,且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具体条件在实施细则中明确。

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相关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就业,且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3分。具体条件在实施细则中明确。

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就业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3分。

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或本市奖项的申请人,可获得相应加分。其中,获国家级奖项的加9分,获本市奖项的加6分。具体奖项认定标准在实施细则中明确。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七)专业技术职务指标及分值。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人,可获得相应加分。其中,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加2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加5分。需为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中央企事业单位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八)纳税指标及分值。

近3年连续纳税,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加6分:平均每年工资、薪金以及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在10万元及以上;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平均每年纳税15万元及以上;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以上三种情况积分不累加。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个人、企业法人及个体工商户户主,申请积分落户的,每条记录减12分。

(九)信用记录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行政处罚信息、不良司法信息、商品服务质量不合格信息、被列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对作为其法人代表或户主的申请人,每条记录减12分。

(十)守法记录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申请人,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

第六条:市政府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落户分数线。市有关部门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和落户分数线,初步确定年度积分落户人员,并对积分情况向社会公示。通过公示后,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办理常住户口。

第七条: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符合第四条规定的申请人,可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统一由用人单位负责向有关部门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在实施细则中明确。

第八条:获得积分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配偶、父母申请落户按照本市现行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办理。

第九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应当保证所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经有关部门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申请资格;已经落户的,予以注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由市有关部门对积分落户指标体系提出调整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即将出台的《居住证暂行条例》,做好来京人员服务管理工作,市公安局起草了《北京市居住证管理办法(草案送审稿)》报送市政府审查,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征求意见时间为12月10日至12月30日。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

《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第一条:按照国家户籍制度改革要求,为加强人口服务管理,逐步有序解决符合首都城市功能定位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长期在京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常住人口落户问题,改进本市现行落户政策,根据国家和本市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积分落户是指通过建立指标体系,对本市居住证持证人申请落户的条件进行量化,并对每项指标赋予一定分值,总积分达到规定分值的人员可在本市申请办理常住户口。

第三条:坚持公平公正、总量控制、存量优先、有序推进的原则,稳步实施积分落户制度。

第四条:申请人参加积分落户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一)持有北京市居住证;

(二)年龄不超过45周岁;

(三)在京连续缴纳社会保险7年及以上;

(四)符合本市计划生育政策;

(五)无违法犯罪记录。

第五条:积分落户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和导向指标构成。基础指标包括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教育背景。导向指标包括职住区域、疏解行业就业、创新创业、专业技术职务、纳税、信用记录、守法记录。总积分为各项指标的累计得分。指标的具体认定标准在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中明确,实施细则由市有关部门另行制定。

(一)合法稳定就业指标及分值。

合法稳定就业是指与在京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连续工作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投资办企业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或在京注册登记为个体工商户并连续经营满1年及以上。以连续缴纳社保年限作为合法稳定就业年限的计分标准,每连续缴纳社保满1年积3分。

(二)合法稳定住所指标及分值。

合法稳定住所是指取得本市房屋所有权证的自有住所;签订正式房屋租赁合同,符合登记备案、依法纳税等有关规定的合法租赁住所;用人单位提供的拥有合法产权的宿舍。申请人需连续居住满1年及以上。在自有产权房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1分,在合法租赁房屋和单位宿舍每连续居住满1年积0.5分。当连续居住年限多于缴纳社保年限,以连续缴纳社保年限作为连续居住年限。

(三)教育背景指标及分值。

申请人取得国民教育系列及教育部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相应的积分。具体积分标准为:大学专科(含高职)9分,大学本科15分,硕士27分,博士39分。学历的认定以申请人获得的全日制最高学历为准,不累加。获得多个全日制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在其最高学历得分基础上,每多获得1个硕士学位,加3分;每多获得1个博士学位,加6分。

(四)职住区域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居住地由城六区(东城区、西城区、朝阳区、海淀区、丰台区、石景山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的申请人,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城六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的申请人,每满1年加4分,最高加12分。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居住地由本市其他行政区转移到城六区的申请人,每满1年减2分,最高减6分;就业地和居住地均由本市其他行政区转移到城六区的申请人,每满1年减4分,最高减12分。

(五)疏解行业就业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在区域性专业市场、一般制造业、《北京市工业污染行业、生产工艺调整退出及设备淘汰目录》范围内就业的申请人,就业每满1年减6分。就业时间不足1年的,按1年计算。

(六)创新创业指标及分值。

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中的创业企业就业,且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加2分,最高加6分。具体条件在实施细则中明确。

在经认定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及众创空间、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相关专业科技服务机构就业,且符合一定条件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3分。具体条件在实施细则中明确。

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就业的申请人,工作每满1年加1分,最高加3分。

在科技、文化领域以及创新创业大赛获得国家级或本市奖项的申请人,可获得相应加分。其中,获国家级奖项的加9分,获本市奖项的加6分。具体奖项认定标准在实施细则中明确。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七)专业技术职务指标及分值。

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申请人,可获得相应加分。其中,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加2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加5分。需为国家和本市有关部门、中央企事业单位评定的专业技术职务,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八)纳税指标及分值。

近3年连续纳税,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申请人,加6分:平均每年工资、薪金以及劳务报酬的个人所得税纳税额在10万元及以上;依法登记注册个体工商户,平均每年纳税15万元及以上;依法登记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自然人股东、合伙企业的出资人,根据企业已缴纳的税金,以其出资比例计算纳税额,平均每年纳税20万元及以上。以上三种情况积分不累加。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有涉税违法行为记录的个人、企业法人及个体工商户户主,申请积分落户的,每条记录减12分。

(九)信用记录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在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有行政处罚信息、不良司法信息、商品服务质量不合格信息、被列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异常状态的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对作为其法人代表或户主的申请人,每条记录减12分。

(十)守法记录指标及分值。

自本办法实施之日起,在本市因违反有关法律被处以行政拘留处罚的申请人,每条行政拘留记录减30分。

第六条:市政府根据年度人口调控情况,每年向社会公布落户分数线。市有关部门根据申请人积分情况和落户分数线,初步确定年度积分落户人员,并对积分情况向社会公示。通过公示后,申请人可按相关规定办理常住户口。

第七条:积分落户每年申请一次。符合第四条规定的申请人,可向用人单位提交申请,统一由用人单位负责向有关部门申报。具体操作流程在实施细则中明确。

第八条:获得积分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配偶、父母申请落户按照本市现行亲属投靠落户政策办理。

第九条: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本办法过程中应当依法履行职责,对有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索贿受贿等行为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申请人及所在单位应当保证所提供申请材料的真实性,经有关部门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其当年及以后年度的申请资格;已经落户的,予以注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十条: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由市有关部门对积分落户指标体系提出调整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做好新高考背景下普通高中教学组织管理工作的通知》一、做好课程实施规划,建立选课指导制度

各区要按照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北京市普通高中课程实施指导意见指导学校做好课程实施规划。学校要结合办学目标、学生特点和实际条件,完善三级课程管理制度。整体规划三年课程安排,开齐国家规定的各类课程,开足规定的课时。充分挖掘课程资源,开发、开设丰富多彩的选修课程,满足学生选课需求。

学校还应结合实际建立选课指导制度,在全面调研,充分论证基础上,形成为学生提供的课程说明和选课指南,帮助学生和家长了解学校课程开设情况,指导学生形成个性化的课程修习方案。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1日 17:0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计划生育相关文章
  • 2022北京最新生育政策
    生育津贴计算公式: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月缴费平均工资/30*产假天数。(职工缴费基数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一年月平均工资计算;低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高于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计算;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无法确定的,按照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计算。)
    2023-03-18
    237人看过
  • 北京公租房最新政策
    一、北京公租房最新政策北京公租房最新政策如下:1.在北京有稳定工作和收入并且期限满一年的外省市家庭可以申请公租房。2.符合“三房”轮候家庭条件的人员,可向有关机构进行公租房申请。3.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的家庭,家庭人口数量在三个人以下且家庭年收入在十万以下的家庭或者家庭人数超过四口人且年收入低于十三万的家庭。二、北京公租房申请需要准备什么资料北京公租房申请需要准备以下资料:1.本人手写申请书(黑色水性笔书写,签名按手印);2.申请人+共同申请人(除申请人之外的家庭成员或合租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两面);3.申请人+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4.婚姻证明:5.收入证明(所有成员均须出具,证明要求原件):6.房产证明。三、北京市公租房补贴标准北京市公租房补贴标准为人均月收入1200元及以下的其他家庭承租公租房的,补贴房屋租金的50%;人均月收入在1200元(不含)以上
    2023-04-26
    363人看过
  • 北京二手房最新政策
    一、北京二手房最新政策北京二手房最新政策是二手房税费约为报税价的8%(卖方:个人所得税1%(房产证大于5年的唯一住宅免)、增值税5.5%(房产证大于2年的免),买方: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元,以上为小于144平方米的普通住宅计算)。房产证过五年也不用交个人所得税及增值税,只需交契税1.5%,其它过户税费约数百。即总共1.8%左右。二、买房合同二手房怎么写1.买卖双方的名称、住所;2.房屋坐落的地址、面积;3.土地所有权性质、土地使用权获得方式和使用期限;4.房屋的规划使用性质;5.房屋的平面布局、结构、建筑质量、装饰标准以及附属设施、配套设施等状况;6.房屋买卖的价格、支付方式和期限;7.房屋的交付和验收的日期、交付方式;8.户口迁移问题;9.维修基金的处理;10.物业管理费的结清责任;11.违约责任及争议的解决方式;12.当事人约定的其他事项。三、二手房过户流程是什么1.双方签
    2023-06-05
    313人看过
  • 北京限购政策最新2022
    一、北京限购政策最新2022近日,北京市住建委官方微博发布重磅消息,北京将在公租房、自住房中为新北京人开展专项分配试点。这是继3月17日北京市发布楼市新政以来,第十一项有关稳定北京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政策。短短22天,北京市密集发布11项房产相关政策。专家分析,这意味着北京全面封堵了任何炒房可能,北京住房限购政策再无空隙可钻。“3·17”至今北京已发布十一项楼市政策1.认房认贷二套房首付比例提至60%3月17日,北京市住建委、北京市规划国土委、北京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北京市银监局、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联合发布通知:居民家庭名下在京已拥有1套住房及在京无住房但有商业性住房贷款记录或公积金住房贷款记录的,购买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购买非普通自住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80%。2.16家银行降低首套房贷款利率3月21日,16家银行的北京分行一致决定降低首套房贷款利率优惠幅度,由不低于贷款基
    2023-03-15
    422人看过
  • 北京产假2022最新政策
    一、北京产假2022最新政策北京产假为128天。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八条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女职工生育或者流产的医疗费用,按照生育保险规定的项目和标准,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由用人单位支付。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
    2023-04-06
    382人看过
  • 最新北京两限房政策
    经济适用房
    1、根据两限房政策规定,两限房主要针对两部分人群:一是具备一定房产消费能力的人群,二是定向购买的拆迁户。两限房用地的套型建筑面积全部为90平方米以下。2、从目前看来,两限房购买资格主要包括三个基本条件:具有本市常住户口。中低收入家庭优先。解危排险、环境整治、文保危改、城中村整治、奥运工程及其配套设施等核心项目的本市被征地、拆迁家庭优先。3、同时,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购买资格的家庭如放弃购买资格,可以申请购买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房,具体购买资格由市建委另行确定。而那些不具备北京市户口的居民,尚且不能购买两限房。一、限价房买卖注意事项和出售条件限价房买卖注意事项:1、限价房价格:限价商品住房的销售价格按周边区域同等普通商品住房市场价格的一定比例测定;2、注意限价房本质上而言仍然是商品房:限价房这种以房价限地价的操作方式决定了限价房与经济适用房在土地获取性质上有本质的区别。所以,它本身也拥有
    2023-02-22
    422人看过
换一批
#婚姻关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计划生育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即按人口政策有计划的生育。1982年9月被定为基本国策,同年12月写入宪法。主要内容及目的是:提倡晚婚、晚育,少生、优生,从而有计划地控制人口。 2021年8月2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 更多>

    #计划生育
    相关咨询
    • 北京市贷款最新政策
      澳门在线咨询 2021-12-25
      北京市贷款政策:不同的贷款规定有所不同。北京市贷款购房政策:1、具有市行政区域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2、经济收入稳定,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3、具有购买、建设、改造或大修自有产权住房的真实有效证明材料;4、借款人偿还公积金贷款后,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5、贷款客户认可的住房作为抵押;6、借款人及其配偶在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和银行信用调查系统无不良贷款记录。贷款申请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 最新高考户籍政策
      湖北在线咨询 2021-12-28
      重学籍淡户籍,可以加强学籍管理,放宽户籍限制。即非户籍地考生要在暂住地参加高考,必须在暂住地参加中考、取得高中学籍,并在该地读满三年高中,即可在暂住地参加高考。
    • 北京最新购房政策北京市房屋限购政策,北京市房屋限购政策有哪些?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2-10
      一、北京市最新购房政策,北京市房屋限购政策有哪些?从2016年年2月17日起,对已拥有1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持有本市有效暂住证在本市没拥有住房且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本市有效暂住证和连续5年(含)以上在本市缴纳社会
    • 云南省最新高考政策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2-17
      新高考模式,也就是“3+1+2”模式,除了学生必选的主科语数外三门科目以外,学生面对物理和历史必须2选1,其他的科目能够根据自己的爱好或者是成绩进行选择。 1.不分文理科。理科数学和文科数学统一为一门。 2.外语一年考两次。英语有“两条命”,给了考生容错空间,同时也是挑战。 3.考试科目:3+3。语数外三门统一,数理化史地生6门选3门。
    • 最新北京贷款政策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27
      个人贷款申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规定的海外自然人(二)贷款用途明确合法(三)贷款申请额、期限和货币合理(四)借款人具有偿还意愿和偿还能力(五)借款人信用状况良好,无重大不良信用记录(六)借款人要求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