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调解是否适用于行政复议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4 20:43:00 203 人看过

行政调解不适用于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八条:不服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分或者其他人事处理决定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申诉。不服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或者其他处理,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交通事故处理能不能申诉

当事人对于交通管理部门对于交通事故所作出的处理决定,是可以进行申诉的,同时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我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当事人若对行政机关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二、行政复议终局的案件有哪些

行政复议终局的案件:受公安机关拘留处罚的公民对处罚不服的,在接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提出申诉,由上一级公安机关作出最后的裁决,也可以直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民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或者提起行政复议。法律要求有些案件行政复议前置,有些是可以选择复议或者诉讼,有些案件行政疾患作出复议决定就是终局裁决,不能再次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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