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拆迁房屋可否进行确权之诉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5 09:22:59 234 人看过

一、被拆迁房屋可否进行确权之诉

1、被拆迁房屋已经被拆迁,房屋不复存在的,不可以再进行确权之诉。

2、确认之诉通常是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或权利的存在。法院对房屋确权之诉作出判决,确认某个民事主体享有房屋所有权,这种权利应是一种现实存在的权利,也即权利主体可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

3、如果原先存在的权利在判决时已不复存在,那么,权利主体原来对房屋享有权利,从法律角度而言只是一个事实而已。法院就确权之诉判决确定的,应是权利而不是事实。

4、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二十九条【法律文书或征收决定导致的物权变动】因人民法院、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等,导致物权设立、变更、转让或者消灭的,自法律文书或者征收决定等生效时发生效力。

二、征地拆迁的起诉期限是多久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因征地拆迁产生纠纷的,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如果申请了复议的,收到复议决定书15日内起诉,如果没有申请复议的,起诉期限为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四十五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复议决定的,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机关逾期不作决定的,申请人可以在复议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9:0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房屋拆迁能否委托公司进行拆迁
    一、房屋拆迁能否委托公司进行拆迁可以,对房屋进行征收拆迁时,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对委托征收与拆迁行为负责。《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在委托范围内实施的房屋征收与补偿行为负责监督,并对其行为后果承担法律责任。二、房屋拆迁怎么补偿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根据立法精神,对被征收房屋的补偿,应参照就近区位新建商品房的价格,以被征收人在房屋被征收后居住条件、生活质量不降低为标准。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
    2023-06-17
    110人看过
  • 房屋确权期间可否进行过户?
    房屋确权期间能否过户,主要看房屋是否被查封。如果是因为经济纠纷等原因,可能发生同一套房地产虽已登记在一人名下,但其他人提出产权异议并向法院提起诉讼确认权利的情况。此时,除非原告向法院申请办理诉讼保全措施,将争议的房产采取查封措施,不动产权簿登记的产权人仍可以自由处分该房产,包括出售、办理过户。确权后的宅基地能过户吗确权后的宅基地能过户,但过户对象只限于同村集体的村民。农村房屋确权登记颁证是为了清晰产权,保护农民的财产权益。农村宅基地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是可以流转的,但要卖给本集体经济组织之外的人,那是不可以的。如果宅基地可以卖给社会上任何人,那就变成商品房了,这个土地的性质就变了。土地权属要经过土地登记申请、地籍调查、核属审核、登记注册、颁发土地证书等土地登记程序,才能得到最后的确认和确定。土地确权后宅基地不能进行买卖,农村房屋确权后也不能自由买卖,不过可以转让给本村集体的村民。《不动产登
    2023-07-01
    356人看过
  •  在房屋被强拆后,如何进行产权确认?
    在强制拆迁过程中,公证员组织对所有物品进行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并将其分类造册。同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并由两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之后,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确认。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在强制拆迁过程中,公证员组织对所有物品进行逐一核对、清点、登记,并将其分类造册。同时,记录上述活动的时间、地点,并由两名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在场人员核对。之后,公证员和在场人员在记录上签名确认。被拆迁人拒绝签名的,公证员应在记录中记明。 拆迁物品登记:公证员清点造册,签名确认拆迁物品登记是拆迁过程中非常重要的一环,用于记录拆迁物品的数量、种类、规格等信息,以便于拆迁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和统计,同时也是拆迁工作的基础文件之一。根据《拆迁条例》的规定,拆迁物品登记应当由拆迁单位负责组织,并由拆迁单位指定的拆迁人员负责清点、造册和签名确认。拆迁物品登记应当保存至少15年,
    2023-08-27
    475人看过
  • 拆迁征用房屋几年可以进行起诉诉讼
    房子被违法拆迁,提起行政诉讼的时效是六个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被征收人对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进行房屋纠纷赔偿诉讼的诉讼时效(一)一般诉讼时效为二年,延付、迟付、拒付租金诉讼时效为一年;(二)最长诉讼时效为二十年,即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如在诉讼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确实不是由于原告的过错,而是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应当中止计算,从障碍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以上就是关于房屋损害赔偿纠纷怎
    2023-08-12
    282人看过
  • 房屋已被拆迁怎么确认产权
    一、房屋已被拆迁怎么确认产权被拆迁房屋已经被拆迁,房屋不复存在的,不可以再进行确认产权。确认之诉通常是请求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或权利的存在。法院对房屋确权之诉作出判决,确认某个民事主体享有房屋所有权,这种权利应是一种现实存在的权利,也即权利主体可对房屋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如果原先存在的权利在判决时已不复存在,那么,权利主体原来对房屋享有权利,从法律角度而言只是一个事实而已。法院就确权之诉判决确定的,应是权利而不是事实。《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一条因合法建造、拆除房屋等事实行为设立或者消灭物权的,自事实行为成就时发生效力。二、对农村房屋确权有争议怎么办对农村房屋确权有争议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对处理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四条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政府处理。单位之间的争议,由县级
    2023-04-18
    330人看过
  • 拆迁房屋确权起诉状怎么写
    一、拆迁房屋确权起诉状怎么写原告:xxx,女,汉族,xxxx年xx月xx日生,住址:上海市xxxxx路xxxx村xxx号xxxx室第一被告:xxx,男,汉族,xxxx年xx月xx日生,住址:上海市xxxxx路xxxx村xxx号xxxx室第二被告:上海xxxxx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x联系电话:xxxxxxxx地址:上海市xxxxxx区xxxxx路xxxx号xxxx室邮政编码:200000第三被告:上海xxxx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xxxxx联系电话:xxxxxxxx地址:上海市xxxxx区xxxxx路xxxx号xxxx室邮政编码:200000诉讼请求:1.确认三被告签订的关于本市xxxx区xxxx路xxx弄xxx号房屋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无效;2.请求法院重新做出拆迁补偿安置;3.本案诉讼费用由三被告共同承担。事实理由:被告二、三于2003年取得原告居住地xxxx路x
    2023-06-05
    151人看过
  • 被确认为拆迁的房屋能否出租
    一、被确认为拆迁的房屋能否出租可以,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征收方案公告后,会有不超过一年的冻结期,在冻结期内不能办理户籍登记,不能办理产权登记,但房屋租赁是可以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二、房屋拆迁的补偿费用包括哪些房屋拆迁的补偿费用包括:房屋补偿费、周转补偿费、奖励性补偿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2023-04-18
    115人看过
  •  确定房屋拆迁中被拆迁人的范围
    在拆迁过程中,被列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属于私人财产,拆迁人无权处理。但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之后,该房屋已经被征收,属于国家财产,拆迁人有权处置。1.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之前,被列入拆迁范围内的房屋仍然属于私人财产,拆迁人无权处理;2.但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和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之后,该房屋已经被征收,属于国家财产,拆迁人有权处置。 拆 迁 房 屋 的 范 围 怎 么 划 分 ?拆迁房屋的范围是指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时需要被拆除的房屋的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拆迁房屋的范围应当根据拆迁项目的需要和实际情况来确定。一般来说,拆迁房屋的范围应当与拆迁项目的范围相对应,即拆迁房屋的范围应当与需要拆迁的建筑物及其周围的土地相对应。拆迁项目的范围是指被拆迁人需要被拆迁的建筑物及其周围的土地的范围,因此拆迁房屋的范围应当小于拆迁项目的范围。拆迁房屋的范围也可
    2023-09-11
    101人看过
  • 房屋拆迁后能否进行买卖交易?
    房屋要拆迁了不可以买卖。《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不符合本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条件的;(二)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三)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四)共有房地产,未经其他共有人书面同意的;(五)权属有争议的;(六)未依法登记领取权属证书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转让的其他情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六条规定,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无产权房屋可以买卖吗?根据我国房地产管理法的相关规定,无产权房屋即没有房产证的房子,我国法律上禁止
    2023-08-18
    461人看过
  • 房屋征收后能否进行强制拆迁
    房屋征收过程,可以依法申请强制拆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第二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房屋征收是否必须按照法定程序进行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房屋征收是一定要按法定的程序进行的,如果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被征收人是可以拒绝征收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二十七条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2023-07-29
    134人看过
  •  企业能否就房屋拆迁进行谈判
    这段内容讲述了拆迁补偿费的范围和标准,并提醒企业在提出申诉时需要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拆迁管理部门会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审核和处理。企业如果对拆迁补偿费不满意,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但需要了解当地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如果您对拆迁所得的赔偿数额不满意,或者对安置方式不满意,您可以向拆迁管理部门提出您的申诉。拆迁补偿费的范围由法律规定,而且每个地方的拆迁工作都有统一的补偿标准和安置方法,如果企业的诉求没有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要求的补偿费太过分高则一般都不会得到支持。建议企业结合实际情况计算补偿费。 法 律 规 定 拆 迁 补 偿 标 准 , 企 业 应 如 何 计 算 ?根据我国《拆迁补偿条例》规定,拆迁房屋的补偿标准由政府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房地产市场价格和拆迁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企业不应直接计算拆迁补偿标准。但是,企业可以参考政府发布的拆迁补偿标准,并结合自身情况,制
    2023-09-01
    386人看过
  • 房屋拆迁时,哪些情况可以进行强制拆迁
    1、房屋拆迁时,以下情况可以进行强制拆迁:属于逾期不改正的违章建筑的;已对被征收人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被征收人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未按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的;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同时不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2、法律依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一、强制拆迁必须具备的条件有哪些1、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
    2023-04-04
    155人看过
  • 拆迁户房屋量房后何时会进行拆迁?
    量完房子搬迁的时间是不确定的,正常需要2~3年的时间才会拆除。因为房子搬迁政府都会安排工作人员上门沟通赔偿事项。正常都是根据房子的面积来补贴钱币,也就是说房子越大,补贴的金额就越高。政府还会安排安置房给老百姓居住。如果双方一直没有达成共识,政府是无法强制拆除房子的,这样也会影响搬迁的时间。并且每个城市搬迁的赔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卖房后又拆迁款案14年前,城镇居民王先生向农民陈某购买了大兴一处农家院,此后这个院子被拆迁,王先生得到18万余元拆迁款,陈某得知此事后起诉要求分钱。11日记者从市一中院获悉,法院判决王先生分给陈某2.3万余元拆迁款。1995年,陈某将自家宅基地上共113平方米的房屋,以6.5万元的价格卖给王先生。2001年,这处房屋被划入拆迁范围,王先生获得拆迁补偿款18.8万元。2007年,通州宋庄画家“小产权房”案,让许多卖了宅基地房的农民看到了“钱”途,起诉房屋买卖合同无效要
    2023-07-14
    202人看过
  • 房屋承租人拒不迁出,是否可以进行强制拆迁?
    拆迁管理办法中规定,拆迁租赁房屋时,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拆迁租赁房屋实行产权调换,拆迁人提供的产权调换房屋在规划市区内(在规划市区外的房屋拆迁除外)、与原房屋价格相当并且使用面积不低于原使用面积的,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应当服从。如果承租人不服的,由区、县国土房管局裁决拆迁纠纷,在裁决规定的搬迁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拒不搬迁的,拆迁补偿款由拆迁人向公证机关办理提存公证,区、县人民政府责成有关部门或者由裁决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迁,被执行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房租及其它费用。被执行人同意搬迁,并腾退房屋后,可以领取拆迁补偿款;但是被执行人未按规定交
    2023-07-04
    164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房屋确权之诉法院是否可以执行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4-25
      一、房屋确权之诉法院是否可以执行 房屋确权之诉由于没有明确的给付内容,不具备执行的条件,所以法院是不能强制执行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四百六十三条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权利义务主体明确; (二)给付内容明确。 法律文书确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明确继续履行的具体内容。 二、房屋初始登记要提交什么材料 1.法人应提交下
    • 国有土地拆迁房屋怎样进行确权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14
      土地征收纠纷一般分为两类,一类是:未依法经过省级政府、国务院审批的征收,此征收为非法征收,现实中大量存在。对于此类征收,村民可以拒绝交地、拒绝配合,还可联名控告;当然如果认为征收部门制订的补偿标准高的话,也可以接受。另一类是:依法经过省级以上政府审批的征收。村民遇上这类征收,可以对省级政府的审批文件提起复议和诉讼;也可以就县级政府的组织实施征地行为提起复议和诉讼;对于补偿标准偏的,可以申请省级以上
    • 拆迁房屋确权之诉起诉状是如何写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7-27
      原告:xxx,男,x族,19xx年x月x日生,住x市x区x区x号楼x单元x号。电话xxxxxxxxxxx. 被告:xxx,女,x族,19xx年x月x日生,住x市x区x街x号院x号楼x号。电话xxxxxxxxxxx. 诉讼请求 1、请求法院依法确认位于xx市xx区xxx区x号楼x单元x号的房屋归原告所有; 2、本案的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xxx、被告xxx系xxx的子女,xxx系被告
    • 房屋拆迁拆迁时可以进行诉讼继承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9-04
      依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房屋被后,如果房屋继承纠纷在诉讼时效内的,当事人可以向提起诉讼解决。《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条继承开始后,按照办理;有遗嘱的,按照继承或者办理;有遗赠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第六条无行为能力人的、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第八条继承权纠纷提起诉讼的期限为二年,自继承人知道或者应当知
    • 房屋拆迁能否委托公司进行拆迁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9-03
      房屋拆迁不可以委托公司进行拆迁。 市、县级人民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具有拆迁资格的单位实施拆迁,但其自身不得接受拆迁委托。 我国法律规定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房屋征收实施单位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