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生育保险参保范围是什么?
答: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经济组织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应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生育保险。
二、生育保险缴费比例有哪些规定?
答: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之和的0.8%按月缴纳生育保险费,其中国家机关、属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按0.4%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个人不需缴纳生育保险费。
三、参保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需符合什么条件?
答:需符合两条件:(一)参保职工在其用人单位按时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期间怀孕生育、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或诊治产科并发症的,按照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二)符合国家、自治区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四、生育保险基金支付范围有哪些?
答:(一)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的范围;
(二)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疗服务项目》的范围;
(三)符合国家、自治区规定由生育保险支付的范围。
五、生育保险基金不予以支付的范围有哪些?
答:(一)超出《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广西壮族自治区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医疗服务项目》规定范围的医疗费用。
(二)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和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的医疗费用。
(三)按照国家规定由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或者人口计生部门支付(或免费)项目等支付的生育医疗费用。
(四)在境外生育或就医的费用。
(五)非生育保险协议医疗服务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除外)。
(六)治疗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等医疗费用。
(七)新生儿的医疗费用。
(八)违反国家和自治区计划生育规定生育或者实施生育手术的医疗费用;
(九)非法选择胎儿性别、自杀、自残、斗殴、酗酒、吸毒等原因造成妊娠终止的医疗费用;
(十)因交通事故、医疗事故、药事事故等导致妊娠终止,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医疗费用;
(十一)法律、法规规定生育保险不予支付的医疗费用。
六、生育保险待遇包括哪些?
答: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七、生育医疗费用支付的范围包括哪些?
答:(一)女职工在孕产期内因怀孕、流产、分娩发生的医疗费用。
(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职工放置或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或者输精管结扎及复通手术、实施人工流产术或者引产术、皮埋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三)诊治妊娠、分娩等产科并发症的医疗费用。包括异位妊娠、母胎血型不合、妊娠期高血压疾病、HELLP综合征、妊娠期肝内胆汁淤积症、妊娠期糖尿症、产后出血(休克)、羊水拴塞(DIC)、子宫破裂、产褥期感染、产褥期乳腺炎、葡萄胎、羊膜腔感染综合症等。
(四)不属于生育保险基金支付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按规定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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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广东在线咨询 2022-03-30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应当为育龄夫妻免费提供国家规定的下列基本项目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一)孕情、环情监测;(二)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三)人工流产术、引产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四)输卵管结扎术、输精管结扎术及技术常规所规定的各项医学检查;(五)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的诊断和治疗。前款第(一)至(四)项规定所需经费,参加生育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且符合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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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生育保险有哪些待遇?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06生育保险待遇有那些? 一、生育医疗费用 01 产前检查费用 是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产前检查、终止妊娠、分娩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 02 分娩医疗费用 是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包括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生育保险满足报销的条件 职工足额缴纳广州市生育保险满一年以上,申请生育保险报销期间仍在广州参保; 合法怀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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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生育保险待遇问题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121、生育保险的报销标准没有统一规定,生育险报销包括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手续费用,报销比例不同地区有不同的规定,一般女方生育险可报75%,男方生育险可报50%,只能报一方; 2、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一般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30×规定的假期天数; 3、一次性生育补贴:流产400元、顺产2400元、难产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仅限女方生育保险享受。 生育险报销水平以当地社保政策为准,产假长短还受用人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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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有哪些待遇?辽宁在线咨询 2022-04-22,生育保险享受待遇: 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用、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国家和本市规定的其他费用; (1)生育津贴:生育津贴为女职工产假期间的工资,生育津贴低于本人工资标准的,差额部分由企业补足。生育津贴按照女职工本人生育当月的缴费基数除以30再乘以产假天数计算。 (2)参加生育保险累计满一年的职工,在生育(流产)时仍在参保的,按有关规定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3)生育保险待遇生育津贴发放标准,以生育(流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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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育保险待遇有哪些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18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四条,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所需资金。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