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监管行政复议工作程序是怎样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02 11:41:20 179 人看过

一、行政复议机关和行政复议工作机构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各市药品监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依法向省药品监管局申请行政复议。

(二)办公室为省药品监管局的法制工作机构,具体办理行政复议事项。

(三)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省药品监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向省人民政府或国家药品监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二、行政复议范围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依法向省药品监管局申请行政复议:

1、对各市药品监管局作出的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2、对各市药品监管局作出的查封、扣押等行政强制措施和停止生产、销售、使用等紧急控制措施决定不服的;

3、对各市药品监管局作出的有关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变更、中止、撤消的决定不服的;

4、认为符合法定条件,申请各市药品监管局颁发许可证、资质证、资格证等证书,或者申请审批、审核、登记、备案有关事项,各市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依法办理的;

5、认为各市药品监管局侵犯其合法的经营自主权的;

6、认为各市药品监管局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

(二)认为各市药品监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有关规定(不含规章)不合法,在对具体行政行为申请行政复议时,也可以一并提出对该规定的审查申请。

三、行政复议工作程序的申请和受理

(一)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各市药品监管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向省药品监管局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个工作日的除外。

(二)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

(三)省药品监管局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法律规定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四、行政复议的办理和决定

(一)行政复议原则上采取书面审查的办法。

(二)办公室自受理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

)有本程序第二条第二项情况,省药品监管局有权处理的,在30个工作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在7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四)省药品监管局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有权处理的,在30个工作日内依法处理;无权处理的,在7个工作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处理期间,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五)省药品监管局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并制作行政复议决定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行政复议决定作出前,申请人要求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经说明理由,可以撤回;撤回行政复议申请的,行政复议终止。

五、本程序未说明的,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03:20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笔录相关文章
  • 城管行政复议怎样
    现在我中行政复议的程序都是一样的,按一般的程序进行。程序如下1、行政复议的申请申请人在法定申请期限内提出复议申请申请复议应符合法定条件申请人是认为具体行政行为直接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申请人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依据属于申请复议范围属于受理复议机关管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申请复议应符合法定形式2、行政复议的受理行政复议的受理,是指行政复议机关基于审查人所提出的复议申请是否有正当理由而决定是否收案和处理。行政复议机关应裁决不予受理并告知理由:(1)具体行政行为不涉及复议申请人权益;(2)没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不属于申请复议范围和不输受理范围复议机关的管辖(4)申请复议超过法定期限的,且无正当理由的(5)复议申请提出之前,以向任命法院提起诉讼。3、行政复议的审理行政复议的审理室行政复议机关对受理的行政争议案件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过程,是行政复议程序的核心。没有
    2023-02-22
    109人看过
  •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的程序有哪些
    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定义《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于2003年4月28日以食品药品监管局令第1号公布;根据2012年10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88号《关于修改〈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的决定》修正。该《规定》分总则、管辖、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执行与结案、附则7章64条,自2003年7月1日起施行。废止1999年8月1日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8号颁布的《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2014年4月28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号公布《食品药品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该《规定》第61条决定,废止2003年4月28日公布的《药品监督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号)。调查取证进行案件调查或者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2人,并应当向被调查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被调查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对涉及国家机密,以及被调查人的
    2022-12-21
    210人看过
  • 管辖权异议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
    1、异议人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申请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裁定撤销原裁定,指令执行法院立案或者对执行异议进行审查。2、执行法院收到执行异议后三日内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受理裁定,或者受理后无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不作出异议裁定的,异议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异议。上一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指令执行法院在三日内立案或者在十五日内作出异议裁定。3、执行案件被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委托执行后,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原执行法院的执行行为提出异议的,由提出异议时负责该案件执行的人民法院审查处理;受指定或者受委托的人民法院是原执行法院的下级人民法院的,仍由原执行法院审查处理。执行案件被指定执行、提级执行、委托执行后,案外人对原执行法院的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参照前款规定处理。(二)管辖权异议的提出1、异议人提出执行
    2023-04-16
    215人看过
  • 税务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及行政复议程序的探讨
    性质不同。税务行政复议是属于行政机关的行政活动,税务行政诉讼是属于司法机关的司法活动。管辖机关不同。税务行政复议原则上由原处理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管辖;而税务行政诉讼则由人民法院管辖。审理方式和程序不同。人民法院审理税务行政案件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两审终审和辩论制度;而税务复议机关审查税务复议案件以书面审查为原则(必要时才采取其他方式),且实行一级复议制度。效力不同。人民法院对税务行政案件的判决和裁定具有终局性,当事人对裁决和裁定不服只能进行申诉,且申诉不影响法院裁决的执行力;税务行政复议则不同,除国务院所作的裁决外,其他复议机关所作的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不具有终局性,申请人对复议决定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税务行政复议决定(一)行政复议原则上采用书面审查的办法,但是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税务机关内部负责行政复议的工作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应当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
    2023-07-16
    258人看过
  • 药监局负责行政复议还是行政诉讼?
    药监部门的行政复议案件一般由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管辖,或者由其上一级主管部门管辖。当事人要申请复议的,就可以向上述有管辖权的机关提出书面或者口头的复议申请。一、行政复议到哪个部门一是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二是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市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工作部门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向该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向上一级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比如,要对县公安局的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当事人可以找县政府,也可以找上一级公安部门。三是对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国务院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当事人可以作出选择,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可以向国务院申请裁决,由国务院依法作出最终裁决。四是对海关、金融、国税、外汇管理等实行垂直领导的行政机关和
    2023-06-20
    381人看过
  • 工伤案件的行政复议程序
    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不服行政主体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认为行政主体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依法向法定的行政复议机关提出复议申请,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对该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行政行为。如何发起工伤认定行政复议?工伤认定一般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认定不服的既可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上一级主管部门即该省劳动保障厅(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向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属的该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当然,申请人不得同时向该省劳动保障厅(局)和该市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根据《社会保险行政争议处理办法》的现定,对经办机构核定其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有异议的,可以直接向管理该经办机构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先向作出该具体行政行为的经办机构申请复查,对复查决定不服,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申请行政复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单位和个
    2023-07-02
    140人看过
  • 行政复议程序在整个行政流程中的作用是什么
    行政复议审理是行政机关对受理的行政案件进行合法性和适当性审查的过程,是复议程序的核心。(1)审理方式,《行政复议法》第22条规定以书面审查的方式为主,在申请人提出要求,或者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认为有必要时,可以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情况,听取申请人、被申请人和第三人的意见。(2)审查的期限,指行政复议机关自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之日到作出复议决定为止的期限。依《行政复议法》第31条的规定,审查期限为60日。(3)证据制度。①复议中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适当性的举证责任由被申请人承担;②申请人、第三人在复议过程中享有查证权;③被申请人不得在复议期间自行向申请人和证人取征。(4)审理的内容。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审理行政争议案件时,不仅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适当进行审查,而且必须全面审查具体行政行为所依据的事实和规范性文件,不受行政复议申请范围的限制,这是行政复议制
    2023-06-13
    405人看过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在程序上的关系是怎样的?
    在行政法学理论中,行政复议被视为一种具有行政与司法双重性的活动,即行政复议以准司法的方式来审理特定的行政争议。从根本上说,行政复议属于行政救济制度的范畴。行政复议的首要宗旨,应该是保护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因此,与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确认等行政行为相比较,行政复议是一种行政司法行为。复议机关作为独立于争议双方之外的第三者,以准司法程序来审理特定的行政争议。既然同为行政司法程序,就牵涉到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关系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在程序上是有衔接的,从我国现行立法来看,二者衔接模式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选择型。即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自由选择,在选择了行政复议后如对复议决定不服仍可以提起行政诉讼。我国绝大多数法律、法规,包括列入司法考试范围的法律、法规大多是这样规定的。这种模式坚持了司法最终裁决原则。第二,选择兼终局型。即由公民、法人或
    2023-04-24
    425人看过
  • 员工投诉与行政复议标准作业程序
    一、目的规范员工投诉与行政复议工作,确保员工投诉能及时、准确、合理地得到解决。二、适用范围适用于物业部经理以下员工在以下范围内的投诉处理工作:1、员工对本人或他人绩效考评结果不满的;2、员工对本人或他人奖罚结果不满的;3、其他须进行行政复议的行为。三、职责1、总经理负责员工投诉与行政复议工作的监控与结果的审批。2、人事部负责员工投诉的受理与行政复议的组织实施。3、投诉人负责查找或提供必要的事实依据。四、程序要点1、投诉原则。员工投诉须遵循以下原则:1署名投诉的原则。2逐级投诉的原则。3谁投诉谁举证的原则。2、投诉要求(1)投诉内容须符合适用范围所列各项。(2)投诉内容力求简明、扼要、事实清楚,最好能附有关的证据或证明人姓名。(3)公司不受理匿投诉。投诉信要注明投诉人姓名、所在部门、联系方式等内容。(4)投诉可采用口述或信件(电子邮件)形式。(5)员工投诉的第一受理部门为公司人事部,第二受理
    2023-04-24
    312人看过
  • 浙江省审计行政复议工作程序规则
    第—条为保证全省审计行政复议工作及时、准确、合法,促进审计行政复议工作的规范化,根据《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条例》、《审计条例》及《审计署关于实施审计工作程序的若干规定》等规定,结合我省审计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则。第二条省、市、地审计局办理被审计单位根据《审计条例》第二十三条规定申请复审的案件以及被处罚的有关责任人员根据《行政复议条例》规定申请复议的案件,都应遵守本规则。第三条省、市、地审计局应当设立复议机构,具体负责办理本机关的行政复议案件。已建立法制机构的复议机关,法制机构即为复议机构;未建立法制机构的复议机关应确定专(兼)职复议人员,并指定专(兼)职复议人员所在部门为复议机构。复议机构在办理复议案件时,认为工作需要,经分管局长决定,可以请复议机关有关部门配合,协同做好行政复议工作。第四条各复议机关应设立行政复议委员会,负责审议复议机构提交的重大、疑难或者有争议的审计行政复议案件。第五
    2023-06-07
    418人看过
  • 人社局行政复议程序的具体流程是怎么样
    一、申请1、申请时效。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应当在知道被申请人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2、申请条件。(1)申请人是认为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相对人;(2)有明确的被申请人;(3)有具体的复议请求和事实根据;(4)属于依法可申请行政复议的范围;(5)相应行政复议申请属于受理行政复议机关管辖;(6)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3、申请方式。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4、行政复议申请书。申请人采取书面方式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时,所递交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内容:(1)申请人如为公民,则为公民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住址等。申请人如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023-06-02
    292人看过
  • 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程序
    行政复议程序
    一、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程序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依法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机关提出申诉,由受理机关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复查、认定、评价并作出决定的一种行政法律活动。行政诉讼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而以该机关为被告依法起诉,由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决的司法活动。二、法院行政复议程序有哪些步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执行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了以下申请复议的程序:(1)申请复议的形式。要求必须采用书面的形式,口头申请复议的,应告知其提出书面申请,未提出书面申请的,不视为复议申请。(2)申请复议材料的提交。规定既可以通过执行法院转交,也可以直接项执行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提交。(3)复议材料报送的期限。要求执行法院收到复议申请后,将有关案件材料在五日内报送上一级人民法院;上
    2023-06-06
    192人看过
  • 行政复议要收费吗,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
    一、行政复议要收费吗1、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行政复议机关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可以自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2、法律依据: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五十条规定,对应当先向行政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行政复议机关决定不予受理或者受理以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的,申请人可以自收到不予受理决定书之日起或者行政复议期满之日起15日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依照本规则第八十三条规定延长行政复议期限的,以延长以后的时间为行政复议期满时间。二、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有哪些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可以分为申请,受理,审理和决定四个步骤。第一、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应该在知道行政机关行政行为作出那一天起60天内提出。行政复议的申请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用
    2024-03-20
    289人看过
  • 谁主管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发布部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发布文号:第一条为了充分发挥工商行政管理所(以下简称工商所)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的作用,加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日常监管,进一步规范监督管理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市场经济秩序,制定本规范。第二条工商所在区、县(含县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以下简称派出机关)的领导下,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辖区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维护辖区食品市场交易秩序。第三条工商所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应当坚持标本兼治、防打结合、分类监管、综合治理的原则。第四条工商所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主要履行下列职责:(一)根据派出机关的委托依法办理
    2023-07-06
    367人看过
换一批
#刑事证据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笔录
    词条

    笔录指的是公安、司法人员在诉讼过程中,按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以文字或视听记录的形式记录或反映诉讼活动和案件事实。笔录包括: 1、询问简介。 2、询问内容。 3、检查记录记录。 4、相关人员依次签... 更多>

    #笔录
    相关咨询
    • 药品监督管理行政复议规定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6-27
      行政复议的具体程序分为申请,受理、审理、决定四个步骤
    • 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公正原则应当得到遵循?行政复议的程序是怎样的
      山西在线咨询 2022-03-05
      在行政复议工作中,公正原则应当得到遵循。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适用法律依据正确。行政复议是对具体行政行为是否违法与适当作出新的裁决,这一裁决要做到公正,必须适用法律依据正确。它要求行政复议机关审查行政复议案件时,在事实的认定上、法律的适用上以及作出决定上都更能够符合法律和事实,做到无懈可击。行政复议决定可以对具体行政行为予以维持、变更、确认违法或者撤销;可以责令被申请人履行其法定职责或者责令重
    • 工商局罚款行政复议是怎样的程序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7-08
      工商投诉是现在朋友们遇到的出现最多的,作为工商来说,目前全国工商,一是杭州工商,二是北京工商,三是广州和上海工商,对待电子商务类网站使用极限词引起的工商投诉,一般都是采取先电话通知整改,顺带取证之类,还是比较宽容的,因为人家电商发展速度快,各种情况见识的也快,应对这种也相对开明一些,基本不会瞎弄,讲究的一合法,二合理。以上就是工商局罚款行政复议的回答。 如果工商没有关系,一般都会让你自己与消费者协
    •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暂行办法是哪些?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8-04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暂行办法的详细内容,你可以参考我国于2002年7月10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本办法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复议暂行办法》。
    • 申请行政复议案件的审判监督程序是怎样的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8-29
      审判监督程序,又称为再审程序,是指法院发现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对案件再次进行审理的程序。审判监督程序不是必须经过的审理程序,不具有审级的性质,是第一审、第二审以外的检验办案质量的一种监督程序。申请再审是指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不服,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六个月内,向上一级法院提出再次审理以保护其合法权益的请求。再审申请的提出,并不能导致判决裁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