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诉案件的种类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19 17:02:45 72 人看过

自诉案件的种类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一、自诉刑事案件法院都会受理吗

自诉刑事案件法院都会受理。自诉案件包括: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二、诈骗罪属于自诉案吗

诈骗案不属于自诉案件。我国法律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三种类型: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包括:

1)侮辱、诽谤案。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虐待案。

4)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因此,诈骗案不属于自诉案。

三、诉讼,不通过公安局立案,可以自诉吗?

被害人对于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情形,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自诉。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包括: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30日 08:3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婚姻自由相关文章
  •  审判阶段不起诉的刑事案件种类有哪些?
    这段内容讲述了刑事案件不起诉的三种类型:法定不起诉、指定不起诉和自行不起诉。在检察院审查起诉过程中,若发现犯罪嫌疑人符合《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应作出不起诉决定。此外,还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两种情况。刑事案件不起诉的种类包括三种:法定不起诉、指定不起诉和自行不起诉。检察院审查起诉,发现犯罪嫌疑人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应当作出不起诉决定。2、酌定不起诉。3、证据不足不起诉。 证 据 不 足 不 起 诉 : 哪 些 情 形 下 检 察 院 应 当 不 起 诉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检察院应当不起诉的情形包括:1. 证据不足:当案件中缺乏足够的证据来证明被告人有罪或者无罪时,检察院应当不起诉。2. 犯罪情节轻微:当被告人所犯的罪行的社会危害性较小,且属于初犯、过失犯罪等情形时,检察院应当不起诉。3. 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当被告人所犯的罪行
    2023-09-03
    266人看过
  • 自诉案件的处理方式有哪几种
    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不同情形有以下处理方式:(一)开庭审判。(二)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一、如果遇到诽谤起诉的流程是什么?当事人若遭到他人诽谤,则向人民法院起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流程包括:起诉、审查、立案、开庭、审理、判决、执行等。《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刑事案件可以调解吗刑事案件符合一定条件的,可以进行调解。也只有满足条件的刑事案件,才可以调解,一般刑事案件不能进行调解。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可以进行调解;自诉人在宣告判决前,可以同被告人自行和解或者撤回自诉。自诉案件调解的目的是促使自诉人对被告人达成谅解,自诉人谅解了被告人的行为,法院则不再追究被告人的刑事责任。无论自诉人撤诉或者法院出具调解书,被告人即被认为无罪,自诉人也不可以再次起诉。三、骚扰是属于自诉还是公诉案件骚扰是公诉案件
    2023-06-23
    388人看过
  • 案件自诉类型包括哪些方面?
    自诉案件的类型包括: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自诉案件是告诉才处理的以及其他不需要进行侦查的轻微刑事案件,如一般伤害案,公然侮辱、诽谤案,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重婚案,破坏军婚案,虐待案,遗弃案等。刑事自诉案件的类型(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包括以下几种: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4、刑法第270条规定的侵占案。(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所谓轻微刑事案件是指犯罪事实、情节较为轻微,可能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及拘役、管
    2023-07-08
    129人看过
  • 自诉案件的受理条件是什么,自诉案件的处理方式有哪几种
    一、受理条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二、处理方式:(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自诉,或者裁定驳回。《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第二百一十一条人民法院对于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一)犯罪事实清楚,有足够证据的案件,应当开庭审判;(二)缺乏罪证的自诉案件,如果自诉人提不出补充证据,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
    2023-06-01
    498人看过
  • 法院受理的行政案件有哪些种类?
    行政诉讼法院受理案件的范围是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等。人民法院怎样受理上诉的行政案件?一审判决后,当事人中一人或者部分人上诉,应当在法定的上诉期限内,向原审人民法院递交上诉状和与对方当事人的人数相等的副本。当事人直接向第二审人民法院上诉的,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发交原审人民法院。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应当在五日内,将上诉状副本送达对方当事人。对方当事人收到上诉状副本,应在十日内提出答辩,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法院审理。原审人民法院收到上诉状、答辩状,应当连同全部案卷和证据,尽快报送第二审人民法院。第二审人民法院收到后,要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收案条件,应立案审理。上诉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一是便于上诉、二是便
    2023-07-06
    90人看过
  •  自诉案件中,哪些案件带有诉状?
    以下是对原文的改写, 保持原意不变。自诉案件包括三种情况: 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但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以下是对原文的改写,保持原意不变:自诉案件包括三种情况:告诉才处理的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以及被害人有证据证明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自 诉 案 件 的 法 律 责 任 问 题根据素材1中的内容,我们可以得知在劳动争议案件中,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特别是在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需要举证证明其行为是合法的。同时,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
    2023-09-19
    409人看过
  • 检察院自侦案件种类
    一、检察院自侦案件种类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自诉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二、什么是自侦案件立案自侦案件立案是人民检察院自行侦查的刑事案件立案
    2023-04-24
    387人看过
  • 刑事自诉案件的审查立案规定的几种类型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3)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对于本条第1)项“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人民法院根据自诉人告诉,依法直接受理。这类案件专指刑法分则有关条文明确规定为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案件,即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等。人民法院受理此类自诉案件,根据1993年9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第十二条规定:“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供被告人犯罪的证据或者证据线索。”符合这一规定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立案。根据该《规定》第十四条指出:“人民法院在审查立案时,如认为证据不足,可以限期让自诉人补充证据,人民法院也可以自行调查,收集证据。”本条第2)项规定的“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2023-06-14
    109人看过
  • 刑事案件辩护都有哪些种类
    刑事案件辩护的种类为:1、自行辩护,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的辩护;2、委托辩护,即犯罪嫌疑人委托律师或者近亲属等进行的辩护;3、指定辩护,即对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被告人,或者被告人是盲、聋、哑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应当为其指定律师辩护人。刑事辩护的种类和方式有哪些刑事辩护的种类包括自行辩护,委托辩护和法律援助辩护。1、自行辩护自行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针对指控进行反驳、申辩和辩解的行为。自行辩护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行使辩护权的重要方式,它贯穿于刑事诉讼的始终,无论是在侦查阶段,还是在起诉、审判阶段,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都有权自行辩护。2、委托辩护委托辩护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委托律师或其他公民担任辩护人,协助其进行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自己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委托辩护人
    2023-07-26
    59人看过
  • 虚假诉讼是哪种类型的案件?
    虚假诉讼属于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类别。虚假诉讼适用于民事执行程序,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非法占有他人财产或者逃避合法债务,又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以假借条虚假诉讼是刑事案件吗伪造借条,就是伪造财产证明,若予以实施,即为以伪造手段欺骗司法来强取乙方财产,在此已道超越过民事诉讼,构成刑事犯罪,涉嫌触犯如下法律:1、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回事实的方法,骗取受害者财物的行为。2、敲诈勒索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强行索要受害者财物的行为。3、若走司法审理途径,则必构成虚假诉讼行为,且同答时也触犯伪证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或者严重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
    2023-07-03
    183人看过
  • 专属管辖适用的案件种类有哪些
    一、专属管辖适用的案件种类有哪些1、专属管辖适用的案件种类;(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1、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2、不动产纠纷仅指:因不动产的权利确认、分割、相邻关系等引起的物权纠纷。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纠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政策性房屋买卖合
    2023-04-20
    186人看过
  • 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范围的种类
    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或者在特定情况下,由他的法定代理人向人民法院起诉,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的刑事案件,它的法理依据是国家将这类案件视为主要侵犯公民个人权利的案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70条规定了自诉案件的范围:(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1993年9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自诉案件审查立案的规定》,将人民法院受理自诉案件的范围明确规定为以下8类:1)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有原告和被告、明显属于轻伤害,因果关系清楚,不需要进行侦查的伤害案;2)刑法第一百四十五条中告诉才处理并且不需要侦查的侮辱、诽谤案;3)刑法第一百七十九条第一款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4)刑法第一百八十条重婚案;5)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破坏现役军人
    2023-06-11
    369人看过
  • 公安立案管辖的刑事案件有哪些种类
    几个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最初受理案件的公安机关办理,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给主要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更为适宜,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管辖。对一些特殊的刑事案件,上级公安机关可以指定下级公安机关审判管辖不明的案件,也可以指定下级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其他公安机关管辖。一、诈骗案件在哪里报案按照刑事案件的管辖规定,刑事案件一般在犯罪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利用经济合同诈骗的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地和犯罪结果地。如果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办理更为合适的,可以由犯罪嫌疑人居住地的公安机关负责办理。几个地方的公安机关都有管辖权的案件,由上一级公安机关办理。管辖权有争议的或者管辖不明的案件,由争议双方的上级公安机关办理。虽然说理论上,任何人发现犯罪行为都可以向任何司法机关(不限公安机关)报案,不管是否属于自己管辖范围,对于报
    2023-03-09
    216人看过
  • 自诉类案件应向哪里起诉
    刑事案件分公诉和自诉案件,公诉案件由侦查机关侦查后移送审判机关,审判机关叫受理,不叫立案;自诉案件由审判机关直接受理。诽谤罪属于告诉才受理的案件(自诉案件),所以直接由犯罪地的审判机关来受理,当然证据不足的,可以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这里所谓“告诉的才处理”,是指犯诽谤罪,被害人自诉告发的,法院才受理,否则不受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例如,因诽谤引起被害人死亡的;引起当地群众公愤的;诽谤外国人影响国际关系的,等等,如果受害人不告诉或不能告诉,人民检察院应提起公诉。一、诽谤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诽谤的构成要符合下列要件:1、在客观方面表现为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2、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人格尊严、名誉权。侵犯的对象是自然人。a、行为人必须有捏造某种事实的行为,即诽谤他人的内容完全是虚构的。如果散布的不是凭空捏造的,而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2023-06-26
    385人看过
换一批
#结婚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婚姻自由是我国《民法典》的一项基本原则,包括结婚自由、离婚自由和不结婚的自由。 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构成了婚姻自由原则完整含义,结婚自由是实现婚姻自由的先决条件,离婚自由是结婚自由的重要补充,没有离婚自由,就不可能有完全的婚姻自由。 婚姻自由... 更多>

    #婚姻自由
    相关咨询
    • 重婚罪的自诉案件有哪些种类
      辽宁在线咨询 2022-07-21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 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刑法第270
    • 人民法院审理案件如何确定自诉案件类型?自诉案件的种类主要有哪些
      河北在线咨询 2022-03-06
      在我们国家各级法院审理案件以起诉作为审判前提。如果没人向法院“告状”,法院则不予审理。那么自诉案件类型是怎样的呢? 1.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侮辱诽谤案、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虐待案、侵占案); 2.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故意伤害案、非法侵入住宅案、重婚案、遗弃案、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侵犯知识产权案和属于刑法分则第四章、第五章规定的,对被告人可能判处三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案件); 3.被害人有
    • 起诉劳动的案件有哪些种类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3
      当事人双方不服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做出的同一仲裁裁决,均向同一人民法院起诉的,先起诉的一方当事人为原告,但对双方的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应当一并做出裁决。用人单位与其他单位合并的,合并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合并后的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的,其分立前发生的劳动争议,由分立后的实际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用人单位分立为若干单位后,对承受劳动权利、义务的单位不明确的,分立后的单位均为当事人。用人单位招用
    • 刑事自诉案件的范围是什么,刑事自诉案件的自诉案件的种类包括哪些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2-15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204条规定和有关司法解释,自诉案件范围有以下几类: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所谓告诉才处理的案件,指由被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等提起诉讼,人民法院才予以受理的案件。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具体包括以下: 1.刑法第246条规定的侮辱、诽谤案,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刑法第257条第1款规定的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 3.刑法第260条第1款规定的虐待案。 4.
    • 刑诉自诉案件种类有哪些,具体的规定是什么
      江西在线咨询 2023-08-27
      刑诉自诉案件种类包括高速才处理的案件,检察院没有提起公诉,并且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但是公安机关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