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以及工作,特别是从事会计行业的人,会经常听到别人讲连带债务人和连带债务保证人,那么连带债务人连带责任保证人之间是什么关系呢?连带债务人,是不是就是连带债务保证人呢?下面就为各位提供一些值得借鉴的资料,读者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获得自己想要的知识。连带保证人不是连带债务人,连带债务人是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人,连带保证人只是债务的担保人,不是债务的主体。保证担保的责任范围分为全部和部分两种。
(一)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全部的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完全与债成立时确定的债务人之责任范围一致。包括如下内容:
1、主债权的全部。在保证合同中,如无具体的专门约定,应认为是担保主债权全部。
2、利息。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凡是因主债权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均应列为保证担保的对象。法定利息,如迟延履行所生之利息(迟延利息),本来就是由主债权派生的,应属保证之列无疑;而约定利息及当事人另外约定的,虽也是从属于主债权的,但要适用前述限制性作法,亦只有在事先成立保证合同时直接约定的,方可计入保证担保的债权范围。当然,如约定利息显失公平或法律有专门限定的,则应作适当调整或依法定。
3、违约金。必须是就主债权所应付的违约金,才能予以保证担保。违约金虽说具有从属性,但有一定的独立性,需在主债权之外另定违约金合同或者另立独立的条款,因此,在适用保证时,与约定利息一样,采取限制性作法,也就是对于违约金的保证,应以保证合同与主债成立的同时约定为限。
4、损害赔偿。由主债而生的损害赔偿之债,应当予以保证,在这种情况下,不论损害赔偿之债的发生是因为债务不履行还是迟延履行,只要归结到债务人头上的,保证人就有代为赔偿或连带赔偿责任的义务。
5、其他从属于主债权的负担。如代理费用、公证费用、诉讼费用等原则上都是债权生出的负担,当列于保证范围之内。
(二)部分保证担保责任范围部分保证担保责任范围,则是由保证人与债权人具体商定,只就全部保证担保责任中的某一部分代债务人履行债务承担法律责任。由于我国保证人所承担的保证担保的法律责任原则上是连带责任,即与债务人连带地承担履行债务或赔偿损失的责任(连带责任是指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当事人对其共同债务全部承担或部分承担,并能因此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因而其法律责任范围也就原则上是全部保证担保责任。只有保证人与债权人在明确的特别约定承担补偿性责任时,保证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范围才限于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明确约定的保证担保责任。保证范围不明确的,推定保证人对全部主债务承担保证责任。综上所述,连带债务人连带责任保证人并不是同一类人,所以我们在理解法律概念时,一定要注意字眼的重要性,有时候一字之差,在法律上就是不同的事物。法律是严谨的,法律的概念具有逻辑性,所以才会泾河分明,丝毫没有混淆。大家在学习法律知识的时候,一定要注重法律的严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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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保证,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即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既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没有...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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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是连带责任保证人与连带债务人?河北在线咨询 2022-08-01利息有法定和约定两种,凡是因主债权所生的利息,不管是法定的还是约定的,均应列为保证担保的对象。法定利息,如迟延履行所生之利息(迟延利息),本来就是由主债权派生的,应属保证之列无疑;而约定利息及当事人另外约定的,虽也是从属于主债权的,但要适用前述限制性作法,亦只有在事先成立保证合同时直接约定的,方可计入保证担保的债权范围。当然,如约定利息显失公平或法律有专门限定的,则应作适当调整或依法定。这就是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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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关系中连带债务人有哪些责任天津在线咨询 2023-11-08对于保证责任,有一般保证和债务保证。债务保证责任中的保证关系中连带债务人之间互为保证。债务人之间的责任就是无论个人是否偿还债务,对其他未偿还的债务人还是履行债务责任,直到所有债务还清。因此保证了债权人的权益,避免受到有人不还债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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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主债务人与主债务人关系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1在实务中,连带保证责任比一般保证更能保护自己的权利,因为选择面更广一些,比如一群人欠你的钱,如果有些人家庭不好,你还可以向其他人追偿。两者的区别有:一是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有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债务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债权人无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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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带责任保证连带担保人未履行债务的范围云南在线咨询 2023-01-141、连带保证主债务人未清偿担保人是需要清偿的,连带保证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对主合同债务均负有全部清偿的责任。主债务人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在连带责任保证的情况下,一旦主债务人到期不履行主合同债务,债权人既可以要求主债务人清偿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八条【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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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并非连带债务人是连带责任人吗江苏在线咨询 2022-06-05连带债权人承担的责任为连带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七条的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享有债权的,为按份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标的可分,按照份额各自负担债务的,为按份债务。按份债权人或者按份债务人的份额难以确定的,视为份额相同。第五百一十八条规定,债权人为二人以上,部分或者全部债权人均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的,为连带债权;债务人为二人以上,债权人可以请求部分或者全部债务人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