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有征地的地方就会拆迁吗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7-28 09:45:10 347 人看过

一、只要有征地的地方就会拆迁吗

在实施了征地环节之后,并不必然就意味着拆迁工作的开始。

这是由于在征地范围内未修建任何建筑物的情况下,则无需进行拆迁作业。

须知,拆迁之名通常指代的是针对房屋及其它各类建筑物的拆除行为。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以下简称《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和第二款明确规定,国家在征收土地时应当坚持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被征地农民原有的生活水平不因此次征收而下降,同时为其未来的长期生计提供充分保障。

征收土地还应依法及时且足额地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且要为被征地农民安排好相应的社会保障费用。

另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所述,为了满足公共利益的需求,国家有权征收国有土地上的单位或个人的房屋,但必须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以下简称为被征收人)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二、违建拆迁怎么起诉征地拆迁

根据我国现行有效的行政诉讼法规则,对于行政单位所做出的强制拆迁决策表示不满的当事人,若选择以直接方式提起行政诉讼程序,其诉讼时效将由得知该强拆行动开始计算并限制在六个月以内。

具体而言,《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五条明确规定:“凡具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者,倘若对行政复议部门出具的最终决定持不同意见,可在收到判决通知之日起的15日之内,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在此期间,若行政复议机构逾期仍未做出裁决,则申请人有权在最后期限到期之时的次日起的第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除非法律另有特别规定,否则均应遵循上述规定。

”此外,《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六条还进一步规定:“凡具备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身份者,如欲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必须在知晓或应当知晓行政行为被做出之日起的6个月内提出申请。

不过,法律另有明确规定的情况除外。

关于涉及不动产的诉讼案件,自行政行为做出之日起超过20年;而其他类型的案件,自行政行为做出之日起超过5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将不再予以受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9日 02:5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只拆迁不征地怎么补偿
    法律综合知识
    一、只拆迁不征地怎么补偿1.关于房屋拆迁赔偿标准的相关规定如下:拆迁补偿费用按照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折旧程度进行划档,并采用每平方米单价来进行计算;同时,对于周转补偿费用,则需要针对临时居住环境进行划分档级,并参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依照月度方式给予相应的生活补贴;至于奖励性质的补偿费用,则需依据各地实际情况及国家政策合理制定。2.房屋补偿费用(即房屋重置费)主要用于弥补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其计算方法是将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与折旧程度划分为不同档次,然后按照每平方米单价进行计算。而周转补偿费用则主要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在临时居住环境下或者自行寻找临时住所时可能遇到的不便,具体计算方式是将临时居住环境划分为不同档次,并参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依照月度方式给予相应的生活补贴。最后,奖励性质的补偿费用则主要用于激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某些权益
    2024-07-24
    250人看过
  • 启动征地拆迁就不能拆违
    一、启动征地拆迁就不能拆违按照咱们国家城乡规划法的规定,如果有人违法建造建筑物,那么当地的政府部门就有权强行把它给拆除掉,同时也会依法给予违规者相应的惩罚呢。再告诉你个事儿,根据过去的一些司法案例来看,如果是在国有土地上进行房屋征收的话,一旦征收决定已经做出,那就不能再进行拆违程序啦。《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在乡、村庄规划区内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可以拆除。二、非税收入包含征地拆迁款吗实际上啊,非税收入呢,就是除了我们常说的税收之外啊,还有那些政府部门、国家机构啦、各种事业单位啊、社会团体代行政府职能啦以及其他各种组织,他们通过使用政府的权力、声誉、国家资源、国有资产或者是提供某种特殊公共服务或者准公共服务来获得的一种财政性资金哦,这可是政府财政收入中的重要一环哦!而你提到的征地补偿嘛
    2024-07-21
    338人看过
  • 拆迁冻结的地方一定会拆迁吗
    已经决定要拆就会进行拆迁冻结,征收部门拆迁之前需要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评估在这个期限之内所谓的冻结就是在冻结期内禁止房产持有人变更房产的面积以及归属,禁止人口迁入该房产所在户口,拆迁冻结的期限不等。拆迁哪些地方要注意面临拆迁需要注意的事项有:1、将与房屋产权有关的手续、证件原件存放在安全的地方;2、建议家庭成员在未协商时不能在相关文件上签字;3、保留相关证据;4、遭遇强拆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权利;5、不要随意在拆迁方送来的文件上签字。《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第十六条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
    2023-07-25
    386人看过
  • 征地报批过后就开始拆迁吗
    一、征地报批过后就开始拆迁吗在获得用地审批后方可开展征地拆迁工作。其中,建设方须领取相应许可以便发布拆迁公告;拆迁实施者则应以书面形式告知受影响者进行补偿登记,制定并公布补偿安置计划以及根据公众反馈修订和签署补偿安置协议等环节。而对于土地征收,必须经过相关政府部门批准后方能启动征地拆迁流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第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二、县政府有权利征地拆迁吗1.只有市级及县级政府有权利征收土地。市县级政府的房屋征收部门负责地区内的拆迁与补偿事宜,可委托开发商担任执行者进行详细操作。2
    2024-07-26
    397人看过
  • 征地拆迁谈不拢会不拆吗
    一、征地拆迁谈不拢会不拆吗通常情况下无法撤销,但可诉至法庭寻求解决方案。若未严格执行拆迁协议,当事人有权向法庭提起诉讼以期获得继续履行以及相应的违约赔偿责任。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是房屋拆迁双方法律行为的体现,协议关系须由双方共同参与方可成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五条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约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提起诉讼。二、拆迁户有权看开发商征地手续吗作为被征收方,有权查阅相关征地拆迁文件。由于征地关乎当事人权益,如非由政府部门发出,其效力将受质疑,进而构成非法征收。征地拆迁文件通常包含赔偿标准,当事人可据此主张自身权益。
    2024-07-28
    477人看过
  • 只征地不拆迁的原因是什么?
    一、征地和拆迁征是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而进行的拆迁,补偿原则是合理、适当。1、是适用的法律程序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适用《土地管理法》及其配套法规中关于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规定;城市房屋拆迁适用《城市房屋拆迁条例》的规定。2、是适用范围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适用范围是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城市房屋拆迁的适用范围是城市规划区内的国有土地。3、是行为所指向的标的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指向的标的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城市房屋拆迁指向的标的是房屋。4、是法律后果不同。国家建设征收土地导致的法律后果是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消灭;城市房屋拆迁导致的法律后果是被拆迁房屋所有权的消灭以及房屋产权的等价调整或者价值的交换。二、征地与拆迁是不同的行政管理行为1、依法分别由负有相应职能的行政机关行使管理权。2、依照《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的规定,某些地方由一个机关统一负责土地管理和房产管理(或者房屋拆迁管
    2023-06-02
    364人看过
  • 村民有权查看征地拆迁的会议纪要吗
    一、村民有权查看征地拆迁的会议纪要吗依照国家相关法律的严格规定,在正式展开土地征收活动之前,当地政府必须及时地向被征用土地的所有村民公布与此次征地有关的重要事宜,并且要对土地征收范围之内所涉及到的各种财产的物权归属及其具体现状情况进行深入详细的调查登记工作,以便让广大村民们能够充分地给予确认。在完成了上述征地决定之后,当地政府亦应当向村民们公布相关的征地决策内容。当拟定出清晰明确的征地补偿安置计划书之后,仍然需要再次向全体村民公示该份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以上所述的这些严格法律程序背后的意义在于,所有关乎于土地征收的系列文件都应该无保留地公开给相关的村民群体知晓,而不是进行保密措施,因此,村民们自然拥有查阅并了解这些信息的合法权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年)第11条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县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重点公开的政府信息还应当包括下列内容第12条乡(镇)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
    2024-04-11
    121人看过
  • 拆迁征地中违建就不补偿吗
    一、拆迁征地中违建就不补偿吗在城市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的进程中,对于违法建筑的处理一直是备受关注的话题。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此类建筑通常难以得到合法赔偿。违章建筑表示未经相关审批机关批准或在法定时间外所建造的建筑物,其存在本身便不符合法律规范,违背了国家的强制性要求,因此,从法律角度考虑,此类建筑并不具备获得赔偿的资格。依照我国《城乡规划法》的明确规定,若小产权房被认定为违法建筑,政府有权依法予以拆除。这并非违法之举,而是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障城市规划顺利实施的必要手段。对于那些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未严格按照该证书规定进行建设的单位或个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有权勒令其立即停工;如有可能通过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不良影响,则应限期整改,并处以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至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若无法采取有效改正措施消除影响,则须限期拆除,无法拆除的部分将被没收实物或违法所得,同时
    2024-07-28
    478人看过
  • 无征地公告就拆迁吗怎么办
    一、无征地公告就拆迁吗怎么办在征地过程中,若政府未发布相应公告,即为非法行为。无论何种项目用地,均需具备相关法律手续如征地批文、公告以及补偿安置协议。如存在此类情况,可向上级部门进行申诉。市县人民政府在做出房屋征收决策后,必须立即公布并注明征收补偿方案及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重要信息。政府征地拆迁流程包括以下步骤:1.取得建设项目批准文件。2.获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3.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准文件。4.制定拆迁计划与方案。5.设立拆迁资金专用账户。6.申请拆迁许可证。7.发布拆迁公告。8.实施拆迁冻结。9.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10.发放、领取补偿款项。11.拆除房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三条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房屋
    2024-07-25
    437人看过
  • 征地放线完就可以拆迁了吗
    一、征地放线完就可以拆迁了吗只要把地界标好,就可以开始拆房子了;而且咱们国家法律也有明文规定,就是关于拆迁的事儿,得先让负责这块儿的部门,拟定出个补偿方案来,然后提交给市或者县里的领导审批。他们拿到这个方案后,会找相关部门一起研究讨论,最后再把结果公之于众,让大家都知道。这个过程中,他们会预留至少30天的时间,让大家提意见和建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条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二、征地拆迁没有公示合法吗政府征用土地却没发公告?这可不太对头哦。其实啊,发布公告可是政府征用土地必须要走的步骤之一呢。要是不发布,那就属于程序上弄错了,你完全可以向上级领导投诉或者直接找个靠谱的律师帮你打官司争取权益嘛。现在咱们国家啊,无论哪个项目要用到土地,都得有征地
    2024-07-25
    215人看过
  • 征地拆迁,征地方应当遵循的规则
    提到征收拆迁,很多人脑子里一闪而过的念头除了被征收人的一夜暴富,还有征收方的强拆偷拆。这两者在对立中相互依存,征收方要降低成本,被征收人要合理足额的补偿,博弈中必然会有一方受损。在实践中,受损方大多是被征收人。所谓的“一夜暴富”,也仅仅是极个别的人。而大多数的被征收人的征收补偿依然普遍偏低,这很显然违背法治精神和征收目的。因此,为了保障征收拆迁项目的公平、公正、合法进行,征收方需要在严格的程序规则内行使职权。在明律师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总结出征收方在征收拆迁中,必须要遵守的三条规则:一、严禁暴力非法强拆征收拆迁,不管补偿高低,都应仅限于物质层面的交易行为,而不能涉及到人身伤害。但在实践中,因征收拆迁造成被征收人伤亡事件并不在少数。这些伤亡主要集中在征收方对被征收人房屋的非法强拆阶段。比如偷拆、误拆、暴力拆等。被征收人为了保住自己的房屋,不可避免的会与征收方产生直接肢体冲突,由此带来伤亡成了必
    2023-04-18
    288人看过
  • 地下室拆迁征地有补偿吗?
    一、地下室拆迁征地有补偿吗?是有补偿的,可以按照原来购买地下室的价格来补偿,可以按照室内单价的一半或者商量确定价格来补偿。建筑用地使用权可以在土地的地表、地上、地下分别设立。作为地上部分的房屋与作为地下部分的地下室都有成为物权客体的资格,可以对他们单独行使权利而不涉及对方。如果拆迁给出不合理的理由,可以找当地房屋评估公司来进行实地测量。至于补偿如何计算,各地方在地下室这一块给出的方案是不一样的,具体还要根据当地的定位。二、征地补偿包括哪些项目?征收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一)土地补偿费:是指国家对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因土地被征收而造成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土地减少或者无地可耕的损失进行的补偿。(二)安置补助费:是指对以土地为主要生产资料,生活来源的农民,因国家征收土地而推动土地所造成的生产、生活困难由国家给予必要的生产、生活补助费用。(三)青苗
    2023-11-19
    432人看过
  • 为何要征地拆迁,征地拆迁工作中有哪些问题
    一、为何要征地拆迁城市的发展是一个不断进行再建设的过程,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顺利实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建立,生产力得到空前的发展。为了城市的整体规划,有时也为了国家专项工程建设的需要,有必要对原有建筑房屋进行拆除、搬迁,达到整体的整齐划一或对日益紧张的国有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二、征地拆迁工作中的问题和原因城市中心,征地建设的发展使得征地拆迁工作中的矛盾显现,问题也随之而来。主要有几:(一)征地拆迁安置量大,历史欠帐多,是零星征地成本高,难度大,拆迁安置所需的资金缺口也不小。(二)我市对征地拆迁的补偿办法和文件的尺度不一。拆迁户对比落差,给征地拆迁工作带来不利因素。(三)被拆迁户反映文件规定的补偿标准过低,村社集体资产分配处置难。(四)村级集体经济组织在征地工作中无经济利益,征地的性不高。(五)土地、房屋权属情况,直接补偿利益。(六)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流转不规范,利益矛盾,交地受阻。(
    2023-04-15
    263人看过
  • 征地拆迁律所有必要去吗
    一、怎样提高征地拆迁服务意识咱们知道,要把征地拆迁这个活儿干好可不容易,但对于城市发展来说,这是一个必须跨过的坎儿。怎么把它搞得更顺溜点儿呢?下面就给你支几招:首先,多做做宣传教育这块儿很重要。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比如电视、广播、报纸等等,向大家详细讲解征地拆迁的事儿,让他们明白这是怎么回事,这样就能提高大家的参与度了。政策一定要完善。我们要深入研究相关的法律法规,把征地拆迁的政策弄清楚,然后制定出一套科学合理的补偿安置方案,保证政策的公平、公正和合理。再者,我们要始终把人放在第一位。要站在老百姓的角度去考虑问题,严格执行国家的补偿安置政策,保护好被征地拆迁的群众的合法权益和生活需求,尽量避免因为征地拆迁产生的矛盾和纠纷。最后,我们要勇于面对困难。负责征地拆迁的同志们要有实实在在的工作态度,积极解决工作中的难题,给老百姓提供更好的服务,这样才能推动征地拆迁工作顺利进行。总的来说,要搞好征地
    2024-07-22
    380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拆迁冻结的地方一定会拆迁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6-06
      已经决定要拆就会进行拆迁冻结,征收部门拆迁之前需要对拆迁区域内的房产进行评估在这个期限之内所谓的冻结就是在冻结期内禁止房产持有人变更房产的面积以及归属,禁止人口迁入该房产所在户口,拆迁冻结的期限不等。
    • 征地拆迁拒签合同就是没有被征地合同吗?
      宁夏在线咨询 2023-10-10
      可以向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仲裁,如果被拆迁人对于裁决的结果不服的话,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是提起诉讼。征地拆迁必须要按照法定的程序来执行,必须先签订拆迁合同,发放拆迁款才能够正式进行拆迁,否则是属于违法的行为。
    • 开发商拆迁房子只需要土地证就可以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3-01-15
      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房屋面积以房产证为准,土地是土地的补偿标准,所以房子一定要两证齐全。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 征地拆迁补偿征地拆迁补偿的内容主要有哪些
      广东在线咨询 2022-10-15
      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一式二份); 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 3、项目立项文件与政府签订协议等相关材料; 4、征地费用及补充耕地初步方案、补充耕地资金引入预算说明或证明材料; 5、标明用地范围和补充耕地位置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 6、预审机关需下一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出具的有关意见或说明材料。
    • 征地拆迁会有民事诉讼吗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5-17
      征地拆迁不可以民事诉讼,应当提起行政诉讼。 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 (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 (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和行政强制执行不服的; (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