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和法律依据是怎样的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有:
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在有效的债权;
2.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处分财产的行为,且发生法律效力;
3.债务人处分财产的行为必须有害于债权;
4.债务人与第三人进行有偿民事法律行为时,必须有恶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无偿处分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不合理价格交易时的债权人撤销权行使】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二、债权人撤销权和代位权的区别
1.构成要件不同。
代位权的构成不但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存在,而且要求债务人与他的债务人之间也要有真实、合法的到期债权存在。
而撤销权的构成只要求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真实、合法的债权存在,对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有无到期债权存在在所不问。
2.目的不同。
代位权的行使是为了防止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产;而撤销权的行使是为了恢复债务人的财产。
3.主观过错不同。
代位权中的“怠于行使”是从客观上予以判断,债务人主观上有无过错在所不问;
而撤销权成立的主观要件要求债务人与他人行为时具有恶意,明知自己的行为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而仍为之。在债务人无偿或低价转让财产时,债权人要行使撤销权要求受益人受益时知道债务人的行为将有害于债权,即受害人也要有恶意。
三、债权人撤销权行使期限是多久
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期限一般是一年,需要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最长是五年,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债权人撤销权除斥期间】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合同的保全 第五百三十九条 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
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撤销权的时效是多少
344人看过
-
债权人撤销权和可撤销合同的区别是怎样的
121人看过
-
债权人行使撤销权依据规定都要满足什么样的条件
439人看过
-
抵销债权的法律要件是怎样的
64人看过
-
揭示撤销权背后的法律依据
241人看过
-
合同撤销的条件和方式是怎样的,有没有法律依据
241人看过
-
撤销权的成立条件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效力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8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条件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成立,应具备以下条件: 1、债务人实施了一定的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行为; 2、债务人与第三人实施的行为具有违反法律规定的主观恶意; 3、债权人的撤销权,应以债权人自己的名义,以诉讼的方式提起,债权人中的任何一名债权人均可行使撤销权,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应用债务人承担。 4、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时效期间为一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
-
的代位权的成立条件,债权人的撤销权怎样行使?湖南在线咨询 2022-10-28一、债权人的代位权的成立条件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到期债权而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债权人的代位权虽然是债权人的一种固有的权利,但仍须具备一定的条件才能得以成立:第一,须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金钱债权且怠于行使该权利。第二,须债务人履行债务迟延。第三,须债务人有保全债权的必要。所谓有保全权利的必要
-
债权人撤销权起诉状要怎样写,有没有法律依据新疆在线咨询 2023-11-07债权人撤销权要起诉的,起诉状应当包括原告与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内容。
-
没有撤销权的债权有哪些? (法律依据)宁夏在线咨询 2023-09-30不发生撤销权的债权包括:租赁权、附有特别担保的债权、附停止条件的债权。这些债权的效力是否发生取决于条件是否成就,因为其效力处于不确定的状态,所以债权人不享有撤销权。
-
撤销权的成立要件,撤销权的时效是多少?上海在线咨询 2022-10-26表现为放弃到期债权、无偿转让产以及以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2)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须发生于债成立之时或之后。认为若债务人实施的处分行为发生于债成立之前,则债务人损害债权人债权的实现的恶意无从谈起。(3)债务人的处分行为已发生法律效力。(4)债务人的处分行为会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即有害债权。(5)债务人和受让人主观上有恶意或过错,债权人才得行使撤销权。而当第三人为善意时,认为撤销权的行使不利于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