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污罪的主观方面是怎么表现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20 10:02:23 441 人看过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其故意的具体内容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职务之便所实施的行为会发生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放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犯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而非法占有公共

(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目的,既可以是行为人企图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永久地占为己有,也可以是行为人希望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非法获取后转送他人。另外,贪污罪不以特定的犯罪动机为其主观方面的必备要素,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了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均可构成贪污罪。

一、村民小组长能否成为贪污罪的主体

对于村民小组长在协助人民政府从事行政管理工作时。利用职务之便实施了侵吞公共财物的行为,是否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中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2款的立法解释是否适用于村民小组长,理论界有不同的观点。

肯定说认为,村民小组长应视为

“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可以成为贪污罪的主体。其理由是:构成贪污罪主体的基本条件是在公共组织中经手、管理公共财物。这里公共组织是指所从事的事务和所管理的财物均具有公共性质的组织,它有别于所管理的财物系私有或属于共有的一个组织或者合伙组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之规定,村民小组是村民委员会下设的村民组织。它是农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对农村事务的一个管理层次,是公共组织。因此,如村民小组承担了村民公共财物的管理工作,负责该公共财物管理的人员(包括村民小组中的出纳、会计等财务人员及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村民小组长等人员)应视为“其他经手、管理公共财物的人员”,可以成为贪污罪的主体。否定说认为,最高人民法院于1999年6月18日制发的《关于村民小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行为如何定性问题的批复》指出:“对村民小组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村民小组集体财产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行为,应当依照《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1款的规定,以职务侵占罪定罪处罚。”因此,村民小组组长不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中“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不能视为以“国家工作人员”论的人员,而构成贪污罪主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0日 19: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犯罪动机相关文章
  • 辩护人非法证据罪的主观方面及客观表现?
    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对象则是当事人。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所谓帮助,是指为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准备工具、扫除障碍、出谋划策、提供条件、撑腰打气、坚定其毁灭、伪造证据信心等。其既可以表现为体力上的、物质上的帮助,也可以表现为精神上的、心理上的支持。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年满l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主观要件:本罪的主观方面是故意。即行为人明知对方是案件的当事人但为了达到帮助当事人的目的仍决意实施帮助其毁灭伪造证据的行为。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辩护人妨害作证罪的主观方面与客观方面:本罪在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毁灭、伪造证据,帮助当事人毁灭、伪造证据,威胁、引诱证人违背事实改变证言或者作伪证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以暴
    2023-07-03
    85人看过
  • 贪污罪主观认识怎么处理
    一、必须坚持主客观相统一主客观相统一的原则是我国刑法理论和实践使用的一个基本原则,一个人只有主观上出于某种犯罪故意或者过失,客观上实施了该种犯罪的客观行为,才能令其对该种犯罪承担刑事责任。由于主观方面的内容是心理态度,而行为人的真实心理态度很难判断。但是,实践结构上的“主观”在存在论意义上是客观的,行为人的心理态度也已通过其行为等外向化、客观化,司法人员完全可以根据案件的客观事实判断犯罪主观方面。必须坚持从客观到主观的顺序,而不能相反;换言之,只有通过客观事实,才能判断行为人的主观心理状态。在侦查职务犯罪嫌疑人的主观过错时,也必须坚持主客观相一致的原则,既要注重收集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更要注重收集客观方面的证据,使主观符合客观,才能正确给犯罪行为定性。二、坚持多角度、多方位综合判断由于犯罪嫌疑人的口供最具不稳定性,因此,要从多方位、多角度地进行认定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方面。1、从犯罪嫌疑人的口供
    2023-04-28
    99人看过
  • 贪污罪的主要表现形式和刑罚特点
    贪污罪构成要件需要证明的事实是:1、对象要件:侵犯对象是公共财产的所有权;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行为;3、主要要件: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4、主观要件:主观上是故意的。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是贪污罪。贪污罪的构成要件和量刑标准及相关司法解释贪污罪的构成要件贪污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同时侵犯了国家工作人员公务的廉洁性和公共财产所有权。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务的行为。3、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即必须是国家工作人员。4、本最的主观方面必须是处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务的犯罪目的。贪污罪量刑法律规定第三
    2023-07-04
    272人看过
  • 贪污罪主观故意的内容是哪些
    一、贪污罪主观故意的具体内容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其故意的具体内容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职务之便所实施的行为会发生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放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犯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而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目的,既可以是行为人企图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永久地占为己有,也可以是行为人希望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非法获取后转送他人。另外,贪污罪不以特定的犯罪动机为其主观方面的必备要素,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了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均可构成贪污罪。二、贪污罪主观方面的证明对象1、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主观故意在贪污罪主观方面,必须证明行为人具有贪污的主观故意,即明知自己利用职务便利
    2023-04-20
    118人看过
  • 徇私枉法罪客观方面的表现
    一、徇私枉法罪客观方面有什么表现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在刑事诉讼中徇私、徇情枉法的行为。所谓徇私、徇情枉法,是指出于个人目的,为了私利私情,而故歪曲事实,违背法律作错误裁判。根据本条规定,徇私徇情可以表现为下列几种基本形式,即:一是对明知是无罪的人使他受追诉。所谓无罪的人,既包括根本上无违法犯罪事实的人,又包括虽有,但依法不构成犯罪的人,还包括虽然构成犯罪但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依法不应追究,如犯罪已过期限的,经特赦令免除的,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等的人。所谓使他受追诉,是指对无罪人本不应该进行侦查、起诉、审判等刑事诉讼活动,但为了徇私徇情,追究其刑事责任而对无罪的人立案侦查、起诉或审判。二是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所谓有罪的人,是指构成犯罪且应当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人。所谓故意包庇使其不受追诉,是指故意包庇使其不受侦查(含采用强制性措施)、起诉
    2023-06-18
    322人看过
  • 假冒专利罪的客观方面表现
    假冒专利罪指违反国家专利法规,假冒他人专利,情节严重的行为。假冒专利罪的适用范围仅限于专利法第五十八条所规定的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而冒充专利行为和专利侵权行为则完全被排除在刑罚处罚之外。从国家专利制度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角度看,冒充专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并不逊于假冒他人专利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此外,由于假冒专利罪侵犯的客体之一是专利权人的商誉,而不是专利权-专利制度的核心内容,并且在专利领域大量存在的违法行为是专利侵权行为,因此,仅规定假冒专利罪不利于维护专利制度的权威性和充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假冒专利罪的构成要件客体要件本罪的客体为复杂客体,它既侵害了国家专利管理部门的正常活动,也侵害了单位或者个人的专利权利。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健全,不仅需要在法律上明确规定允许和保护科技发明创造的专利权,以鼓励发明创造,维护专利权和国家的利益,而且侵权行为不断发生,也需要法律保护专利权人和
    2023-04-23
    58人看过
  • 食品监管渎职罪在主观方面的表现为什么?
    主观要件行为人在主观上表现为过失既可构成本罪,即在主观上应该预见自己的玩忽职守行为或滥用职权行为可能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重大事故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极其不负责任的心理态度。行为人玩忽职守或滥用职权的行为是故意的,但对损害结果的发生的过失的。犯罪客体与所有渎职犯罪的同类客体一样,本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具体而言,本罪的直接客体为食品安全监管机关的正常监管活动。客观要件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玩忽职守或者滥用职权,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在危害行为上包括两种行为方式,一为玩忽职守即消极的不作为,明明负有食品安全监管职责而不履行监管义务,二为滥用职权即积极的作为,超越职权范围或者违背法律授权的宗旨,违反职权行使程序行使职权。在危害结果上要求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犯罪主体本罪的犯罪主
    2023-08-11
    177人看过
  • 为什么受贿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
    一、什么是受贿罪?国家机关的形象、声誉,同时也侵犯了一定的财产关系。受贿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目的是非法占有公私财物。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便利,索取他人财物,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二、什么是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必然或者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危害结果的发生以及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而放任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综上可知,直接故意就是“明知希望”三、什么是间接故意?间接故意是犯罪故意的一种类型,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状态。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没有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有效地阻止,既无所谓希望,也无所谓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它发生与否,对结果的发生在行为上持一种消极的态度,但在心理上是肯定的,不与其意志冲突。四、为什么受贿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而不是间接故意?受贿罪主观方面
    2023-03-22
    370人看过
  •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的主观方面表现为
    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构成要件: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人民的财产和生命安全以及国家的建筑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规定,降低工程质量标准,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为单位犯罪。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可以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也可以是过于自信的过失。一、交通肇事罪的根本构成要件是什么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交通运输的安全。二、客观要件本罪客观方面表现为在交通运输活动中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三、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四、主观要件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二、哪些条件会构成铁路运营安全事故罪?铁
    2023-03-07
    274人看过
  • 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主观方面表现是
    我国的刑法对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概念作出了明确的规定。一般情况下,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的概念通常是指,税务机关的工作人员通过徇私舞弊等手段,不征或者少征应征税款,导致国家税收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触犯该罪的犯罪嫌疑人,一般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拘役。如果该行为致使特别重大损失的,那会被法院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一、中国刑法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怎么判中国《刑法》中的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立案为:1、徇私舞弊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2、上级主管部门工作人员指使税务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少征应征税款,致使国家税收损失累计达10万元以上的;3、徇私舞弊少征应征税款不满10万元,但具有索取或者收受贿赂或其他恶劣情节的。二、中国新刑法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判几年?若犯罪行为人构成我国《刑法》当中规定的徇私舞弊少征税款罪的,我国人民法院一般可以对其判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
    2023-03-06
    200人看过
  • 污染环境罪主观方面概述
    一、污染环境罪主观方面概述污染环境罪的主观方面具体可以表述为:行为人应当预见到自己的排放、倾倒或者处置行为可能导致严重污染环境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可以避免,以致严重污染环境的危害结果发生。行为人在实施污染环境行为(排放、倾倒或者处置有放射性的废物、含传染病病原体的废物、有毒物质或者其他有害物质)时可能是故意的,也可能是过失的,但是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严重污染环境)所持的心理状态是过失。过失和故意的判断的重要性过失和故意是行为人的主观心态,司法实践中判断难度较大。如果行为人在实施排放、倾倒或者处置行为时,对于行为所持的心态是故意,那么关键就在于判断其对环境污染危害结果所持的心态,如果是过失,则构成污染环境罪,如果是放任(在实践中很少见“希望”态度),则构成故意,那么就不能作为污染环境罪处理,而一般会作为危害公共安全类犯罪处理。上述判断过程,在实践中不是很好把握,
    2023-04-24
    67人看过
  •  如何界定贪污罪的主观要件
    根据提供的素材,我们可以得知特定款物包括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然而,第二、三项是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或者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第四项是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第五项是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致使赃款赃物无法追缴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因此,我们可以总结出特定款物的范围以及相关情况。特定款物包括贪污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防疫、社会捐助等。第二、三项是曾因贪污、受贿、挪用公款受过党纪、行政处分或者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追究的。第四项是赃款赃物用于非法活动的。第五项是拒不交待赃款赃物去向致使赃款赃物无法追缴或者拒不配合追缴工作,致使无法追缴的。 贪 污 罪 认 定 情 节 要 素 有 哪 些 ?贪污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其定罪量刑情节和构成要素都有详细规定。根据刑法第三百八十三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
    2023-10-02
    334人看过
  • 贪污罪必须是主观故意吗
    贪污罪必须是主观故意。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其故意的具体内容表现为行为人明知自己利用职务之便所实施的行为会发生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放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犯罪的目的,是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而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目的,既可以是行为人企图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永久地占为己有,也可以是行为人希望将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非法获取后转送他人。另外,贪污罪不以特定的犯罪动机为其主观方面的必备要素,只要行为人故意实施了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公共(国有)财物或非国有单位财物的行为,无论出于何种动机,均可构成贪污罪。贪污罪的主体是怎么要求的主体要件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因此,贪污罪的主体包括以下两种人:(1)国家工作人员。
    2023-06-03
    348人看过
  • 贪污罪的行为表现为哪些
    贪污罪的行为表现为:1、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2、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窃取公共财物;3、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骗取公共财物;4、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用其他方法非法占有公共财物。一、征地补偿款被侵占如何解决村支书征地补偿款被侵占可能涉嫌贪污罪,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我国刑法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受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国有财物的,以贪污罪论。与前两款所列人员勾结,伙同贪污的,以共犯论处。二、贪污公款坐牢还需要还钱吗贪污公款坐牢还需要还钱。法律规定,贪污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或国有财物的行为。对贪污罪的犯
    2023-06-24
    478人看过
换一批
#犯罪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犯罪动机是指刺激和促使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心起因或思想活动,是犯罪人实施犯罪行为的内驱力。它回答犯罪人基于何种心理原因实施犯罪行为,故动机的作用是发动犯罪行为,说明实施犯罪行为对行为人的心理愿望具有什么意义。... 更多>

    #犯罪动机
    相关咨询
    • 企业贪污罪的客观表现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10
      1、犯罪客体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共财物的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正常活动以及职务的廉洁性,但主要是侵犯了职务的廉洁性。 2、犯罪客观方面 本罪的客观方面表现为利用职务之便,侵吞、窃取、骗取或者以其他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行为。这是贪污罪区别于盗窃、诈骗、抢夺等侵犯财产罪的重要特征。
    • 那么犯罪主观方面的表现是怎样的?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4
      犯罪主观方面的表现是:包括犯罪故意和犯罪过失;犯罪目的和犯罪动机;认识错误。犯罪主观方面是行为人对自己实施的犯罪行为以及犯罪结果的心理态度。
    • 主观方面的表现如何?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2
      交通肇事罪主观方面表现为过失,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这种过失是指行为人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后果的心理态度而言。行为人在违反规章制度上可能是明知故犯,如酒后驾车、强行超车、超速行驶等,但对自己的违章行为可能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严重后果,应当预见而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虽已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以致造成了严重后果。
    • 主观方面来看诈骗罪的行为主观方面表现为
      西藏在线咨询 2021-11-29
      诈骗罪的主观方面只能是直接故意,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产的目的。诈骗罪主体是一般主体,凡达到法定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诈骗罪客观上表现为利用欺诈骗取大量公私财产。诈骗罪侵犯的对象是公私财产所有权。在一些犯罪活动中,虽然他们也使用一些欺骗手段,甚至追求一些非法的经济利益,但他们侵犯的对象不是或不限于公私财产的所有权。因此,不构成诈骗罪。比如拐卖妇女儿童,属于侵犯人身权利罪。
    • 贪污罪的主观方面应当是过失还是故意
      甘肃在线咨询 2023-11-28
      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自直接故意,并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目的。过失不构成本罪。贪污罪的主体是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