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事故相对能力差医院最怕什么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2-11 01:12:40 365 人看过

一、医疗事故相对能力差医院最怕什么

当发生这种事的时候,最可怕的就是病人和医院两边协商不好,这不仅仅是医生的事了,医院也应该负起责任,对病人要给予赔偿,如果两边谈不妥的,这个医院有可能要承担起法律责任。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三条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第四条根据对患者人身造成的损害程度,医疗事故分为四级: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三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四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

具体分级标准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

二、医疗事故如何鉴定

医疗事故的鉴定流程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1.鉴定的提起:医学会只受理卫生行政部门移交、司法机关的委托或者医患双方共同委托。

2.鉴定的受理和材料准备:医学会自受理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医疗机构和患方提交鉴定所需材料。

3.鉴定专家的抽取:医学会根据委托要求、当事人的诊疗经过等确定参加鉴定的专家组之专业构成。

4.鉴定费用的缴纳:双方共同委托的有双方协商缴纳。卫生行政部门移交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提出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的当事人预先缴纳鉴定费。

5.确定鉴定会召开时间:医学会会通知双方当事人鉴定会的召开时间。

6.鉴定会的召开:在鉴定会上,鉴定专家会对医患双方进行提问,主要是进一步还原诊疗过程的提问。

7.出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鉴定专家会根据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技术操作规范、常规,运用医学科学原理和专业知识,独立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三、医疗事故怎么赔偿

1.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实需要继续治疗的,按照基本医疗费用支付。

2.误工费。

3.陪护费:患者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

4.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5.残疾用具费:因残疾需要配置补偿功能器具的,凭医疗机构证明,按照普及型器具的费用计算。

6.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计算。

7.被扶养人生活费。

8.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9.住宿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补助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0.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处理恰当。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08: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医院最担心的事情是医疗事故
    医疗事故鉴定机构
    医院较担心的医疗事故如下:1、医院最害怕的是患者或者家属不理智,对医护人员采取暴力手段;2、医院最害怕的是医闹,从而严重影响医疗的正常秩序;3、医院还害怕医疗行为被评定为医疗事故,因为如果构成医疗事故的话,医院要面临行政处罚;4、医生害怕民事赔偿。5、发生医疗事故医院最怕的就是患者与医院无法协商,不仅医院要承担赔偿责任,而且与患者产生的医疗纠纷也很难解决,如果患者无法协商的,医院还需要承担法律责任。承担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的条件如下:1、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行为违法,这是首要的也是较为重要的条件;2、患者存在人身损害;3、行为与人身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怎么和医院闹医疗事故发生医疗事故的,不可以用“闹”来解决,一般应该由卫生行政部门处理。发生医疗事故争议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的,可以申请医疗事故鉴定机构鉴定。若当事人无法协商一致的,患者也可以到人民法院起诉。
    2023-06-30
    85人看过
  • 认定医疗事故罪,要注意与医疗差错的相区分
    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的行为。医疗差错,从产生的原因区分,可以分为医疗责任差错和医疗技术差错。其中,医疗责任差错与医疗事故罪容易混淆,二者都表现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不同。前者未造成就诊人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后者则造成了就诊人死亡或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后果。对于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医疗差错的,不能以医疗事故罪论处。一、医疗事故罪判刑标准1、应当正确划清医疗责任事故罪与医疗技术事故的界限。《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第5条规定:医疗事故分为责任事故和技术事故。责任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等失职行为所致的事故;技术事故是指医务人员因技术过失所致的事故
    2023-06-28
    224人看过
  • 鉴定医疗事故去什么医院
    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写明事情发生的经过及时间、地点,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听证、取证。发生病员死亡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因或双方对死因有争议者,应请法医进行尸体解剖,费用由申请鉴定方负责。一、发生医疗纠纷后,经行政调解行调解未能解决者,医患双方都有权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其程序如下:(一)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写明事情发生的经过及时间、地点,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二)提出申请鉴定方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收费标准(根据粤价函[1996]385号)为:县(区)级鉴定每例600元,地方级鉴定每例1200元,省级鉴定每例1800元。(三)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听证、取证。发生病员死亡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因或双方对死因有争议者,应请法医进行尸体解剖,费用由申请鉴定方负责。(四)召开医疗事
    2023-03-05
    212人看过
  • 医院医疗事故部门叫什么
    一、医院医疗事故部门叫什么一般来说,医疗事故是由各地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具体处理及规范管理的。当医疗结构在其运营过程中不幸遭遇医疗事故时,必须迅速向所属地区的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相关报告。倘若出现了导致患者死亡或可能属于二级以上严重程度的医疗事故、以及可能导致三人以上人身伤亡的重大医疗过失事件等情况,医疗机构有责任在第一时间内(即12小时之内)通知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针对卫生行政部门接收到的涉及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相关报告,若需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以明确责任归属,则应将此项任务交由专门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进行组织和实施。《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十四条发生医疗事故的,医疗机构应当按照规定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下列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医疗机构应当在12小时内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一)导致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二)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后果;(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
    2024-07-11
    307人看过
  • 医疗差错、医疗事故、医疗纠纷防范制度
    1、医疗事故,是指诊所医护工作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诊所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2、医疗差错,是指诊所医护工作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诊所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发生在病人身上的错误,未构成医疗事故者。3、医疗纠纷,是指患者或其亲属对涉及诊所医疗、护理以及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提出意见并反映到卫生行政管理职能部门,要求予以处理的问题。4、诊所每年定期组织全体医护人员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培训,增强医务人员的法制观念,提高法律意识。严格依法执业,防患于未然。5、定期组织医务人员,进行诊疗护理操作常规和三基知识培训,夯实医务人员基本功。医务人员自身也要通过持续的专业培训和继续教育,不断充实、提高自己的医疗技术水平和业务能力。6、提高医护人员职业道德教育,把诊所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作为诊所加强精神文明建
    2023-04-01
    190人看过
  • 医疗事故如何追责,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处理程序
    一、医疗事故如何追责患者在遭遇医疗事故时,在理智对待的同时还应了解相关的法规,从中获取得到相应补偿的技巧。技巧一:复印封存病历资料要及时患者有权复印或者复制其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化验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意见、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封存的病历资料可以是复印件,由医疗机构保管。病历资料包括两部分,即客观性病历资料和主观性病历资料,对客观性病历资料,患方可以要求复印,对主观性病历资料,患方虽不能要求复印,但可以要求封存。在发生医疗纠纷后,患方首先要做的事不是与院方争吵,而是马上要求复印封存病历,唯如此,才能最大程度地保证病历资料的真实性。如果不及时复印封存病历资料
    2023-06-26
    367人看过
  • 医疗损害与医疗事故纠纷的差别是什么?
    医疗损害与医疗事故纠纷是有很大区别的,他们在法律诉讼适用方面、鉴定类别、赔偿项目和赔偿金额都存在着差异。1、法律适用方面的差异。审理“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相关的法规文件,主要从医疗行政层面进行处理;而审理“医疗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则要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主要从民事侵权赔偿责任层面进行处理。2、鉴定类别方面的差异。“医疗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一律需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必须委托医学会组织专家组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这是一种硬性要求;而“医疗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对司法鉴定没有硬性要求,当事人可以自由选择是否可以进行司法鉴定。3、赔偿项目方面的差异。“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的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伤残损害赔偿金等11项,但没有“死亡赔偿金”。而一般医疗人身损害赔偿包括12项,与“医疗事故损害赔偿”相比,增加了“死亡赔偿金”
    2023-03-21
    495人看过
  • 医疗事故纠纷最高法院对病历资料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纠纷最高法院对病历资料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最高法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规定的病历资料包括医疗机构保管的门诊病历、住院志、体温单、医嘱单、检验报告、医学影像检查资料、特殊检查(治疗)同意书、手术同意书、手术及麻醉记录、病理资料、护理记录、出院记录以及国务院卫生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病历资料。患者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医疗机构提交由其保管的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等,医疗机构未在人民法院指定期限内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二条第二项规定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但是因不可抗力等客观原因无法提交的除外。二、医疗事故纠纷的举证责任是怎么规定的?《最高法关于审理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患者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规定主张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按照前条第一款规定提交证据。实施手术
    2024-01-13
    469人看过
  • 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之间的差异是什么
    一、医疗事故和医疗纠纷之间的差异是什么医疗纠纷以医疗事故有几个方面的不同:1.鉴定机构不同:医疗纠纷一般是委托进行医疗过错鉴定,而医疗事故是采用医疗事故鉴定;2.赔偿标准不同:医疗纠纷的赔偿标准是最高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司法解释,而医疗事故的赔偿标准是医疗事故处理条例;3.是否有行政责任不同:医疗纠纷一般没有行政责任,而医疗事故会产生行政责任,就是有卫生行政部分进行处罚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二、医疗事故赔偿纠纷的诉讼时效医疗事故赔偿的诉讼时效为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2023-12-05
    404人看过
  • 医疗差错是否等同于医疗事故
    医疗差错通常被视为医疗事故的一种表现形式。据我国相关法律的明文规定表明,医疗事故乃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工作者在各类医疗活动过程中所出现的违背医疗卫生管理法规、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以及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等行为准则,而这些过失性行为有可能给患者带来身体及精神方面伤害的事件。从这角度来看,我们可以明确地断定,医疗差错确实面临着患者因过失而受到人身损害的风险,因此毫不夸张地说,医疗差错确实属于广义上的医疗事故范畴之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2024-07-29
    452人看过
  • 医疗事故鉴定医院的证据的效力是什么?
    医疗事故鉴定结论仅仅是民事诉讼证据的一种,人民法院对其具有法定的审查权,既可以采信它,也可以否定其效力。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医疗事故鉴定的组织工作,由医学会组织。在民事诉讼当中,医疗事故鉴定结论属于专家证言,是民事诉讼的证据之一。法院对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有审查权。法官完全可以依据自己的审判经验,审查医疗事故鉴定人员的合法性、医疗事故鉴定组织的合法性、医疗事故鉴定程序的合法性、医疗事故鉴定结论的合法性,做出自己的判断,以准确认定案件事实。同时,在医疗事故侵权案件审理中,还存在着没有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法院也可直接认定医疗机构医疗事故侵权责任的可能。在受害人提出侵权诉讼之后,证明了医疗行为违法和损害事实的客观存在,法院对因果关系和过错实行推定。如果被诉的医疗机构不予举证否定因果关系和过错,只要法官经审理认为这一推定并不违背客观规律,当然就可以直接认定侵权责任成立。如果医患双方在治疗过程中
    2023-04-18
    321人看过
  • 医疗事故罪与医疗事故相近事故的界限
    (一)医疗事故罪与一般医疗事故的区分一般医疗事故指的是医务人员虽然有不负责任的行为,也造成了一定的危害结果,但是还没有达到刑法所规定的造成就诊人死亡或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的行为。该种医疗事故就不能被作为犯罪处理,对此的责任程度只是民事赔偿或医院内部的处分。同时,如果医疗人员有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同时也有就诊人死亡或严重身体损害的结果,但是如果严重不负责任与死亡或损害结果间没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也不能作为医疗事故罪处理。例如虽然医生有用错药的行为,但是就诊人死亡的结果是因为其病情太重,医学治疗已经不能阻止其死亡的发生的,该种情况就不能以医疗事故罪处理。(二)医疗事故罪与医疗技术事故的界限。医疗技术事故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因医务工作者的技术过失,造成病员死亡、残废或功能障碍的事故。在医疗技术事故中,由于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已尽其责,没有违反工作制度和技术规程,只是由于在现有医学科学技术条件下,
    2023-04-22
    138人看过
  • 到底什么是医疗差错与事故
    医疗差错与事故的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严重性不同。医疗事故必须是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发生具有违法性和危害性的过失,直接造成病人死亡、残废及严重的功能障碍。但是,下列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一是虽有医疗过失,但未造成病员死亡、残废和功能障碍;二是由于病人病情或体质特殊,而发生难以预料和防范的不良后果;三是由于病人和家属不配合而造成的不良后果。医疗事故是特定的职业事故。断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五个基本条件:1、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是经过卫生机关考核、批准和承认的,有相应原资格、职称和职务。2、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犯有医疗过失。3、医疗事故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服务活动和管理工作中。4、给病人造成的不良后果,必须符合国务院1987年发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方法》第二条规定的范围。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必须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否则不能认定为医疗事故。有关知识掌握概念之间加以区别发生医疗事故是非常严重的事
    2023-06-13
    259人看过
  • 医院怎样对医疗事故进行认定
    一、医院怎样对医疗事故进行认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如果同时满足以下四项条件的即可认定是医疗事故:1.发生医疗事故的主体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2.行为的违法性;3.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4.过失行为和后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二、医疗事故赔偿的费用包括什么医疗事故赔偿的费用包括如下:1.医疗费用:根据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伤害计算医疗费用,凭证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确需结案后继续治疗的,按基本医疗费用支付;2.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国家机关医疗事故发生地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3.陪护费:住院期间需要专人陪护的,按上一年度医疗事故发生地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4.丧葬费: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规定的丧葬费补助标准
    2023-08-06
    304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医疗事故与医疗差错的界限是什么, 医疗事故罪与医疗事故罪如何区分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3-14
      一、医疗事故与医疗差错的界限医疗差错,是指在诊疗护理工作中,医务人员虽有违反规章制度、诊疗护理常规的失职行为或技术过失,但未给就诊人造成死亡、残废、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的不良后果的行为。医疗差错,从产生的原因区分,可以分为医疗责任差错和医疗技术差错。其中,医疗责任差错与医疗事故罪容易混淆,二者都表现为医务人员在诊疗护理工作中不负责任,违反规章制度或诊疗护理常规的行为。区别在于所造成的后果不同。
    • 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处理程序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6-11
      1、发生医疗事故、医疗差错后,当事人应立即向科室领导报告,科主任、护士长或指定负责任要在24小时内报告医教科,并在48小时内向医教科提出书面材料,医教科按规定向新城区和西安市卫生局上报。 2、责任人及其所在科室主任要立即采取积极措施解决好医疗问题,并做好病员及其家属的接待工作。 3、医教科接到报告后,应指定专人及时调查了解医疗事故、医疗差错详细情况,并协助科室做好有关善后工作;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
    • 对医院的医疗事故处罚标准是什么
      福建在线咨询 2023-10-18
      对医院的医疗事故处罚标准是:由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医疗事故的等级和情节,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责令发生医疗事故的医院限期停业整顿直至原发证机关吊销执业许可证,对负有责任的医护人员根据刑法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医护人员不构成犯罪的,给予行政处分或纪律处分,此外,卫生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的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执业证书。
    • 医疗差错是不是属于医疗事故
      上海在线咨询 2022-11-03
      1.医疗差错不一定等于医疗事故,断定医疗事故,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1)医疗事故的责任者必须是经过卫生机关考核、批准和承认的,有相应原资格、职称和职务; (2)必须有诊疗护理工作中的过失; (3)必须是发生在诊疗护理工作中; (4)给病员造成危害的结果; (5)危害行为和危害结果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 2.医疗事故的后果必须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如残废、伤残、组织器官损伤导致功能障碍,不及此程度的,
    • 医疗事故罪能否构成医疗事故罪,医疗事故有什么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25
      根据我国刑法的有关规定,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过失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它与一般医疗事故的质的界限主要在于医疗事故行为造成的危害结果的严重性是否达到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程度。构成医疗事故罪,患者人身损害的危害结果必须与医务人员严重不负责任的诊疗护理有必然的联系,即两者存在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否则,即使医务人员有严重的违章行为,而没有上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