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遭到违法强拆能否追责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17 21:22:52 85 人看过

一、房屋遭到违法强拆能否追责吗?

房屋遭到了违法强拆的话是可以追究责任的。

首先,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国家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财产权之日起两年内申请国家赔偿,对于行政赔偿,可以在首先待法院判决确认其行政行为违法后,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要求,由赔偿义务机关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给予赔偿,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由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

此外,对于房屋征收工作人员不履行法定职责、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被拆迁人造成损失的,需要依法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二、违法强拆要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如果出现了违法强拆的是行政部门,则依据具体的情况承担责任,其主要的责任应当分为三种,行政处罚责任、民事赔偿责任和刑事责任。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及房屋征收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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