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保密合同容易出什么问题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6-10 08:42:12 104 人看过

企业在与员工签订技术秘密保密合同时,往往会遇到这样的问题:

1.作为一家有自己技术的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尤其是保密合同签定过程中,有些什么注意事项?容易出现什么问题?

2.作为到企业工作的技术人员,只能被动地接受企业定的所有保密协议吗?如何判断其是否合理?从保护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应该在保密协议的签定中注意些什么问题?

关于问题一,对于拥有自主技术秘密的企业,在商业秘密保护,尤其是在与员工签订技术秘密保护合同中,应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全面、恰当、准确地界定技术秘密的范围。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技术秘密是商业秘密的一种,有特有的构成要件,其构成要件具有特有的含义。因此,企业在与员工签订保密协议时,首先要正确界定技术秘密的范围。技术秘密范围的确定就是根据其构成来认定。同时符合其法律构成要件的属于技术秘密,缺少任何一个要件,均不构成技术秘密。如企业将本行业公知的技术作为技术秘密的范围,或者将没有任何商业价值的技术作为技术秘密的范围等。上述两种情况因不符合不为公众所知悉及具有商业价值的构成要件,不构成技术秘密。或者说,即使签订了技术秘密保密合同,也不受法律的保护。

因此,企业签订技术秘密保密合同时根据技术秘密的构成要件正确界定商业秘密的范围是前提条件。同时,也是为了防止出现争议或者纠纷时得到法律保护的前提条件。

2.正确界定技术秘密保密合同的性质。

从现行法律规定看,保护技术秘密是各个部门法的共同任务。如劳动法上的保护和民法上的保护。

我国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由此,对技术秘密可以约定在劳动合同中,作为劳动合同的条款。此外,也可以在约定合同之外,另行签订技术秘密保密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补充。不论是作为条款,还是作为补充,其法律性质均为劳动合同性质。而劳动合同作为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在争议发生时法律规定了特有的救济途径,即必须先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对劳动争议仲裁裁决不服,才能向人民法院起诉(对此可以参见劳动法第八十三条及第八十四条第二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的规定)。具体处理程序可以表示为:劳动争议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诉(一审)——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二审或者说是终审)。由此可见,劳动争议的法律救济方式比一般民事争议的救济方式多一个程序,即劳动争议仲裁程序。程序的繁多就意味着成本的增大。

企业与员工以劳动法为依据签订技术秘密保密合同是常态。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

(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二)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的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三)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

通过以该条的扩张解释,可以适用于企业和员工之间签订的技术秘密保密合同,也就是企业可以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与员工签订技术秘密保密合同,从而使其性质成为民商事合同。该性质的合同完全由企业与员工在平等的基础上进行协商确定,不受劳动法上规定的限制,更能体现企业与员工之间法律地位上的平等。另外,当发生争议时根据民诉法规定的救济方式就可以了,减少了劳动争议仲裁这种前置程序。

3.在技术秘密保密合同中要约定技术秘密保密费用。

要求员工保守企业的技术秘密是企业的权利,员工保守技术秘密是其义务。反之,支付员工技术秘密保密费是企业的义务,而要求企业支付技术秘密保密费是员工的权利。在实践中,有些企业在技术秘密保密合同中,只有员工负保密义务的约定,而没有企业支付保密费用的约定,这明显是显失公平的。对此,不论是以何方式(劳动法上的保密合同或者民法上的保密合同)都是不合法的。对此,如果发生争议,员工以此作为抗辩的理由,人民法院一般是不保护企业的。尽管对此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参照原国家科委制定的《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第七条:单位可以在劳动聘用合同、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协议或者技术保密协议中,与对本单位技术权益和经济利益有重要影响的有关行政管理人员、科技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协商,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约定有关人员在离开单位后一定期限内不得在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的其他单位内任职,或者自己生产、经营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凡有这种约定的,单位应向有关人员支付一定数额的补偿费。竞业限制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3年。

4.对重要的技术秘密要约定竞业禁止的期限及费用。

如上所述,竞业禁止的期限一般为3年。在此期间,企业支付的保密费用为参照相关国家的立法例,以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离职前一年的报酬总额的1/2为宜。对此我国法上没有明确的规定。我的观点是参照上述意见及国外立法例而得出的。

5.要约定违约责任条款。

在技术秘密保密合同中约定违约责任条款对于企业而言,非常重要。因为违约责任的约定意味着对员工的约束,同时也是在发生违反保密合同时对员工的法律赔偿请求和制裁。对此,劳动法第一百零二条有明确的规定,即劳动者违反本法规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中约定的保密事项,对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关于问题二,一般而言,员工在与企业签订技术秘密保密合同时,少有计价还价的余地,要么签合同,留下;要么不签合同,走人。这可能是员工在签订技术秘密合同时的常态。但是尽管如此,员工在签订技术秘密保密合同时,还是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合理地约定技术秘密的范围。

2.要求支付保密费用。

3.对竞业禁止的期限尽量要缩短。

4.员工如果认为保密合同对自己不利,又不能通过协商来达到自己的要求,不签订保密合同,离开该企业可能是最好的办法。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12日 02: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仲裁机构相关文章
  •  容易忽视的购房合同问题
    本文介绍了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容易忽视的重要问题,包括付款方式和日期明确以及补充合同签署。付款方式应明确采用一次性付款还是按揭分期付款,交付房屋日期也应写明确。补充合同是为了更清晰地阐述商品房销售合同内容,购房人应签署补充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中容易忽视的重要问题:1.在购房合同中,请务必明确开发商与您商定的付款方式及其价格,是采用一次性付款还是按揭分期付款。2、发展商交付房屋的日期一定要写明确。3、发展商在与购房人签约时,除签署正式合同外,为了更清晰地阐述商品房销售合同内容,往往还会让购房人再签署一份补充合同。 补 充 合 同 细 节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五百零六条规定,当事人就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五十一条的规定仍然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因此,当合同内容不明确时,需要通过相关法律规定来确定。根据《民法典》第五十一条规定,合同内容不明确,当事人可以协商补充。如果协商不成,按照合同有
    2023-09-14
    384人看过
  • 签订保密合同的依据
    一、签订保密合同的依据签订保密合同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签订保密合同需要具备以下内容:1.商业秘密的内容和具体范围;2.员工职务成果与非职务成果的确认;3.员工任职期的界定;4.员工在竞争企业任职、兼职活动的限制;5.员工在职期间不得自行组织公司与雇主竞争等。二、签订保密合同的重点对象签订保密合同的重点对象是接触、知悉、掌握商业秘密的员工,而不是普通员工或职工,更不能是全体员工。当然,企业还应当根据自身的性质和情况分析确定企业中的哪些人员掌握了商业秘密。对于某些不在保密岗位和技术岗位的普通员工,在工作中有意或无意获悉公司的商业秘密时,也应该列入保密主体的范围。三、签订保密协议的注意事项1.明确保密信息范围用人单位在约定保密内容时,务必把需要保密的对象、范围、内容和期限等明确下来,最
    2023-05-22
    204人看过
  • 如何避免签订采购合同时出现问题?
    签订采购合同的注意事项包括如下:1、仔细阅读相关条款;2、要求商家在销售合同中注明产品的品牌、型号、单价和数量;3、销售单应加盖销售单位或市场公章;4、注明具体条款;5、订购时可适当多订;6、了解并落实退补原则;7、订购合同中注明产品等级;8、适当支付一些定金,等到货送到家,验收正确后再全额支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采购合同是企业与分供方,经过双方谈判协商一致同意而签订的供需关系的法律性文件,合同双方都应遵守和履行,并且是双方联系的共同语言基础,签订合同的双方都有各自的经济目的,采购合同是经济合同,双方受相关法律保护和承担责任。采购合同签订的相关问题1、采购签约权限的规定。(1)副总经理有权签署标的额在5000元以下的采购合同。2.标的额在10000元以上的采购合同需由总经理签署。2、供应商调查。签订采购合同前,采购人员就对方的信用(含经营范围、银行资金、履约能力、技术和质量
    2023-07-03
    398人看过
  • 合同代签出问题怎么办?
    一、合同代签出问题怎么办?1、被代理人承担代签合同的责任法律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被代理人发生效力。据此,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之内代签合同,出了问题由被代理人承担责任。代理人在取得合同当事人的同意下,代替当事人所签订合同是合法的,合同的权利义务也归属于被代理人,代签人不承担责任。2、代理人承担代签合同的责任代理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代签合同,且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合同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该代签行为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代签行为人承担。合同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代签人属于无权代理的,相对人和代签人按照各自的过错承担责任。二、找人代签合同是否有效合作协议不是本人签字,是否有法律效力要视具体情况而定:1、如果是由你的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代替你签字的;或你明知他人以你名义在合作协议上签字而不作否认表示,
    2023-04-20
    448人看过
  • 合同签订后的打款问题
    在合同规定时间未打款不算违约,因为我们国家法律当中明确的规定的违约行为主要指的就是拒绝履行或者是不完全履行,此种情况就是属于没有按照合同内容履行自身义务。任何一方违反了合同义务应承担违约的法律后果,受损方有权提出损害补偿要求。但是,各国的法律或国际组织的文件对于违约方的违约行为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对该后果的处理有不同的规定和解释。没签合同打款怎么退如果双方当事人没有签订合同,但是一方当事人已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另一方当事人表示接受的,合同成立。支付相应款项的当事人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要求收受方退款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如果收受款项的一方不签订合同的,支付方可以与对方协商退还已支付的款项。对方不退还的,支付方可以收集能够证明自己已经支付相应款项的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人民法院判决对方退还款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
    2023-07-05
    468人看过
  •  找工作的合同签订问题
    在毕业后找到工作后,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从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就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在毕业后找到工作后,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从用工之日起,用人单位就与劳动者建立了劳动关系,因此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毕 业 找 工 作 需 要 签 合 同 吗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同时,《劳动合同法》也明确规定了劳动合同的签订时间。在毕业生找工作过程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毕业生找工作需要签合同。毕业后找到工作
    2023-09-10
    404人看过
  • 被骗签订购房合同问题
    合同,购房,签订,损害,造成,违约被骗签订购房合同问题被骗签定了购房合同,且交了首付款,我要退房。请问:合同中无对欺诈行为的处罚条款,怎么办?违背合同的诚信原则造成合同无法再进行。可讨销售商违约责任吗?请告知。不行的话,要求定金双倍还可行吗?律师回复解答:一般来说签订了购房合同,就要按合同进行。说被骗,有证据吗?如没有,要承担违约责任!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第五十三条合同中的下列免责条款无效:(一)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对方财产损失的。
    2023-06-10
    478人看过
  • 签订合同诉讼时效问题
    合同的诉讼时效一般为三年。一、经济案件追诉期是多久?经济案件追诉期一般为三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计算。期间如果存在诉讼时效终止或者中断情形的,依法确定诉讼时效的终止或者中断。但无论什么情况,超过20年的,不再受法律保护,在财产纠纷知道权利被侵犯两年内,法院会在3-6个月开庭审理。一般经济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合同履行期限或约定的履行期。二、法律规定建筑合同诉讼时效几年法律规定建筑合同的诉讼时效为三年,建筑合同的权利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一般为三年,需要注意的是该诉讼时效期间是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建筑合同的权利人提起诉讼的时间超过了三年,那么即使是具有证据效力的建筑合同,法院也有可能不认定。三、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金融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一般是三年。金融借款合同作为一种常见的合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向人
    2023-03-07
    463人看过
  • 婚后容易出现的财产问题
    1、双方各自隐瞒原本应当归属双方共有的财产,如有些私房钱的产生;2、对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任何一方个人名义产生的债务,对方不知道,却要承担还款责任;3、婚前财产带来的收益难确定该属于婚前财产还是属于共同财产;离婚后财产纠纷的常见问题有什么离婚后可以提起财产诉讼的情形(一)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我国法律规定了两种离婚形式,一是登记离婚,二是诉讼离婚。两者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登记离婚对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的内容未经国家公权力的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然享有诉权;另外,协议中未作处理的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登记离婚后可以提起诉讼的情形包括:1,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2,登记离婚后,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3,登记离婚后,一方对离婚协议中对财产的分割约定返悔,要求变更或撤销原财产分割协议
    2023-08-04
    163人看过
  • 租房合同签订容易,履行却并非易事
    如果租房合同签了毁约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是指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时应当向对方支付的一定数量的金钱或财物。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租房合同个人签订的无效吗房屋租赁,出租人和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限、租赁用途、租赁价格、修缮责任等条款,以及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合同成立以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来看:1、合同主体要符合规定。比如双方当事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出租人应为房屋所有人或合法使用权人等。2、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条件下订立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的合同是无效的。3、房屋不属于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比如属于违法建筑的、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房屋等都是不能出租的。4、合同的内容要合法。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
    2023-07-07
    262人看过
  • 那些容易弄错的签证问题
    不少国家对中国提供单边落地签政策或者过境签政策,然而对於中国游客来说,这些政策还需要谨慎了解。如马来西亚为中国游客提供120小时的过境签,不少游客满打满算可以在马来西亚玩五天,谁知道临上飞机却通不过边检。事实上,大部分中国城市边检承认的马来西亚过境签为72小时,也就是说,如果你没有马来西亚的签证,那麽必须提供在抵达马来西亚72小时内离境的机票中国海关才会放行。因此,想趁着在马来西亚中转好好游玩的旅客,办个马来西亚旅游签证更为稳妥。马来西亚吉隆坡KLIA2机场过境签取消了8小时过境限制。另一件游客必须注意的事情是,转机的机票也要落实清楚。如新加坡为持有发达国家如美国、日本、澳大利亚等国签证的游客提供过境签,不少游客以为持有任何第三国签证都可以在新加坡享受过境签,结果无法离开机场,只能打道回府。有些游客贪便宜订非直达机票,然而却忽略了中间经停的国家。如不少赴美游客购买的机票经停加拿大,若没有加
    2023-05-08
    201人看过
  • 签订合同容易出现法律风险的几个时期
    (一)合同签订前的法律风险因为合同签订前对合同对方不了解,草率与主体资格有瑕疵的当事人或代理人签署合同,最后导致合同无效或合同效力待定;或与履约能力有欠缺的当事人或代理人签署合同,最后导致合同无法履行。(二)合同签订时的法律风险主要发生在合同的内容与形式方面。合同内容方面,主要表现在合同内容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而最终导致合同无效。合同形式方面,主要表现在合同形式不齐备而使得合同隐藏法律风险。(三)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主要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现对方丧失履行能力或对方出现其他可能违约情形,对方违约导致己方生产经营遭受重大影响;该类法律风险也包括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己方生产经营发生突发事件或投资战略发生重大调整而可能发生己方违约需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四)合同产生纠纷时的法律风险如果在合同可能产生纠纷时应对措施不力,就会导致己方在日后诉讼中处于不利境地,所以,出现纠纷时应该主动去寻找对自己有利的
    2023-03-13
    273人看过
  • 技术合同中的保密问题要注意什么
    (1)约定对象要明确首先,保密协议的签订并不是针对全体员工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也就是说没有掌握公司商业秘密的普通员工是不受此约束的。(2)约定时间不能过长有的企业在保密协议中约定员工今后不得再从事相关行业,这个显然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负竞业禁止义务的)人员到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3)违约金约定不能过高违约金的约定不能没有根据的约定高价,有的企业在违约金条款上一味的求高是不正确的。违约金的约定应该根据行业的情况和预计的企业损失进行约定。(4)需要约定补偿竞业禁止条款属于双方当事人都承担义务的双务条款。劳动者承
    2023-06-17
    367人看过
  •  劳动合同试用期签订问题
    试用期是劳动合同中的一部分,同一类型的劳动合同可以包含试用期。但试用期必须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那么试用期将不会生效,该期限应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的劳动合同属于同一类型,试用期会包含在劳动合同的期限内。如果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那么试用期将不会生效,该期限应与劳动合同期限相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劳动合同的效力如何?试用期是劳动合同中的一项重要条款,它可以让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一定期限内更好地了解对方,确保双方在后续的劳动中能够顺利合作。试用期劳动合同的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首先,试用期劳动合同可以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一份补充协议,具有法律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试用期是劳动合同中的一
    2023-08-25
    115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机构是依法设立,独立于行政机关,以仲裁方式解决纠纷的机构。它由当事人自愿选择,依据仲裁协议进行仲裁,对纠纷进行公正、公平、合理的解决。 仲裁机构具有专业性、独立性和高效性,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便捷、高效的纠纷解决途径。... 更多>

    #仲裁机构
    相关咨询
    • 进出口交易合同怎么订立的问题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7-25
      进出口贸易面对更多的风险,为了避免日后出现纠纷,一定在合同中更加详尽、明确的约定合同的标的价格、数量、运输、支付、保险等内容,而且其他条款,如出现纠纷后如何解决,是仲裁还是诉讼,提交哪个仲裁庭,诉讼管辖法院是哪个,这些内容都要详尽的明确约定处理,且可以更好的保证合同的履行,保障自己的权益。
    • 签订劳动保密合同的内容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0
      保密的内容主要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需要保守的商业秘密和知识产权内容来进行约定。商业秘密,主要是指技术秘密、商业情报及信息等,包括生产工艺、配方、贸易联系、购销渠道等当事人不愿公开的工商业秘密。用人单位在保密内容中应尽可能地详尽的列举,并规定相应的兜底条款。而且随着用人单位的技术秘密和获得的知识产权的不断的更新发展,这些需要保密的内容和范围也应相应作出改变。
    • 关于签订反担保合同的问题
      山东在线咨询 2022-10-13
      简单的说就是为债务人担保的第三人,为了保证其追偿权的实现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里债务人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就叫反担保,双方签订的合同就叫反担保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反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是无效的。反担保只有保证、抵押、质押三种担保方式,而将留置和定金排斥在外。因为在留置和定金的担保中不会出现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的可能,所以,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的第三人,既
    • 签订保密协议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保守合同的签订方式是怎样的??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1-24
      我国《劳动法》第22条规定:劳动合同当事人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这是劳动领域中订立保密协议的法律依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据此,用人单位与员工既可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密条款,也可以订立专门的保密协议。但无论选择何种方式,需注意以下事项:1.采取书面的形式。虽然《劳动法》和《劳动
    • 如果合同签订出现问题如何办
      江西在线咨询 2022-12-23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合意的意思表述,如果在合同内容中出现错误,应该积极跟合同另一方沟通协调,重新达成合意内容,对错误的地方进行补正,签字盖章确认。 如果不能协商处理,建议尽快诉讼解决,这样可以规避将来给自己一方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