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采购联合体中各方资质要注意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7 21:15:33 258 人看过

受采购人的委托,6月4日,某县政府采购采购中心发布招标公告,开始就其所需的公路建设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根据招标文件,此次工程采购,施工企业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本次招标允许联合体投标。截至投标截止日期前,采购中心共收到了4份投标文件。其中,两份投标文件为联合体投标。

7月1日,开评标活动如期举行,A、B两个联合体的投标在评标环节都显示出了自己的优越性。A投标联合体的报价是4个投标中报价最低的,B投标联合体则以方案设计见长。一位评标专家不由感慨:还是集体的力量大。由于此次采购的资金有限,价格分占的比例较大,最终A投标联合体在此次投标中脱颖而出。

采购结果公布后,B投标联合体提出质疑称,A投标联合体中的有一家施工企业根本就不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资质。采购中心的的回复为,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两个以上的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在这次招标中,联合体中只需要一家施工企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这个联合体就可以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对采购中心的答复不满,B投标联合体向当地财政部门提起了投诉,请求财政部门取消A投标联合体的中标资格。最终,财政部门支持了B投标联合体的请求。

透过上述案例,值得思考的问题是:工程招标中,如果有联合体参与投标,是不是联合体中只要有一家企业满足了招标采购单位提出的特殊要求,这个联合体就可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法律专家指出,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条的规定,政府采购工程进行招标投标的,适用招标投标法。因此,上述采购就适用《招标投标法》。首先,采购中心在招投标的过程中应该遵守该法的规定;其次,在受理投标人的质疑时,也应适用该法的相关规定。案例中,采购中心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联合体投标的规定来解决供应商提出的质疑显然不符合法律的规定。

中招国际招标公司副总经理、高级工程师胡杰提醒,在允许联合体投标时,尤其要注意《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关于联合体投标的区别。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联合体投标中联合体中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而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中,只要联合体各方中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就可以成为合格的投标人。

在业界专业人士看来,随着政府采购范围的不断拓展,越来越多的集中采购机构开始涉足工程采购。这就意味着集中采购机构的从业人员不仅要熟悉《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而且还应熟练掌握和运用《招标投标法》。在具体的操作中,还应注意不同类别的采购应适用不同的法律,切勿把货物及服务的采购与工程的采购所适用的法律弄混了。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1日 09:0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工程施工相关文章
  • 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
    本法第二十四条对此作出了规定,即两个以上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以联合体形式进行政府采购的,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本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应当向采购人提交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立法目的规定供应商可以有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及有关要求。在政府采购实践中,允许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十分必要。一是政府采购项目通常为批量性的项目,规模较大,一般情况下,一个供应商难以独立完成。二是分散市场压力,让更多的供应商获得政府采购的商业机会。政府采购项目特别是批量大的货物采购项目,少数供应商中标容易形成垄断,很不公平,也容易加重中标企业的工作负担。允许供应商组成联合体,可以适度分散商业机会,让更多的企业受益。三是政府采购
    2023-04-24
    401人看过
  • 世界各国采购方式
    美国竞争性招标(密封投标制)是美国传统的政府采购方式,要求投标人以密封的方式进行投标。1809年通过立法要求政府采购采用密封投标的方式,使密封投标制成为政府授予合同的基本方式。此后,公开竞争采购方式一直是美国政府采购的基本方式。竞争性谈判1972年美国国会政府采购委员会报告指出,竞争性谈判应当被确认为一种正常有效的方式。此后,竞争性谈判在采购货物和服务中被广泛运用。采购人通过报价邀请书,要求潜在的承包商提出计划,采购人单独和每一个报价可接受范围内的承包商进行谈判,选择成交承包商。这种方法在采购高科技设备或者系统时,或者采购其他需要考虑价格以外因素的材料或者系统时被认为是最恰当的,同时为采购人评价承包商的技术实力提供了更好的机会。其他采购方式在获得专业人员的服务和科研开发方面,采购机关采用的是另外一种竞争性方式,因为在这种范围内,对服务质量和专家专业水平的考虑要比竞争报价多一些。此外,采购人
    2023-04-24
    401人看过
  • 工程建设联合体主体单位及各成员方的权利、义务
    工程建设联合体应当选择联合体一方为主体单位(或牵头单位),主体单位的具体权利和义务内容因为招标工程项目以及联合体各方的千差万别而不可能由法律统一规定。但在通常情况下,主体单位可能享有以下几种权利:1、主要的组织与管理权。此种权利的行使可能通过几种方式,如主体单位就招标的工程项目对其他各方直接行使组织与管理权,或者通过成立专门的组织管理机构而行使。2、沟通与协调权。既包括与招标人的沟通与协调,也包括与联合体内部各方的沟通与协调。3、收益权。这是指主体单位因其承担的组织、管理、沟通、协调等工作而较其他各方有更多的支出和成本而应得到的相应收益。与其所享有的权利相对应,主体单位也应承担相应的义务:1、承担投标联合体内部的组织管理工作和沟通协调工作的义务。2、负担管理工作中的开支的主要部分或全部。3、就招标的工程项目对招标人承担主要责任。无论是联合体的主体单位,还是其他各方都应当承担工程建设项目的分
    2023-06-14
    453人看过
  • 联合体投标一方可以无资质吗?
    联合体投标不可以一方无资质。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投标一方可以无资质吗?的法律依据《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国家有关规定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022-07-01
    87人看过
  • 联合体投标资质规定
    联合体投标是指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实践中,大型复杂项目,对资金和技术要求比较高,单靠一个投标人的力量不能顺利完成的,可以联合几家企业集中各自的优势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参加投标。联合体内部成员是相对松散的独立单位,法律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要求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规定的相应的资格条件,而不能相互替代。一、分包与转包的区别我国法律规定,分包是对于一个项目由几个公司去组成的联合体承包。联合体当中的各个公司,可以分别承担项目当中的不同施工分部。转包则是项目承包人,从建设方取得项目施工的资格之后,又转给了第三方或者是多方进行施工,在工程建设当中转包行为是明令禁止的。对于不具备资格条件单位承包工程的,属于是非法分包。二、以何为招标投标招标投标,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进行的大宗货物的买卖、工程建设项目有发包与承包,以及服务项目的采购与提供时,所采用
    2023-03-02
    225人看过
  • 联合体工程款支付方式
    法律综合知识
    在某个联合体成功中标的情况下,联合体的各成员会统一地与招标方签署相关合同。由于共同投标协议是在联合体正式组建之后,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方的,因此,此项协议中已经对相关事项作出了明确的约定。至于履约担保方面,无论是由联合体的牵头人独自承担,还是经过协商后由各成员根据预先的约定比例进行分担,都是完全受到法律认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不违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九条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024-04-28
    316人看过
  • 注意采购合同的条款
    1。项目名称项目名称必须与项目位置关联,以避免将来出现任何差异。在标明项目位置时,一定要具体明确,如XX市XX区XX街XX花园XX栋XX层XX室,避免“偷龙换凤”,此外,还要明确房屋类型和面积,以及建筑面积分摊原则,使用区域和公共区域也应明确说明。2。房屋等级和装修标准一般以附件的形式附在购房合同中。这一内容的表述必须详细具体。如技术水平、材料品牌、内部设施类型、负荷标准、供货能力等应逐一说明。说明水、电、通讯等设施的安装水平。应详细说明付款方式、付款时间和违约责任。同时,合同必须确定物业管理单位的产生方式,以及物业的收费标准,并对房屋的整体结构、各部分配套设施及其组成部分的保修期作出明确规定。违约责任的约定必须平等,违约责任的违约事件应当包括以下六点:1。签订认购书后,买受人不买、不要求换房,开发商不卖、不要求换房的;(2)买受人不按时付款的;(3)开发商不按时交房的;(4)面积变化超过
    2023-05-08
    179人看过
  • 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
    一、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四十八条采购文件要求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供应商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金额的10%。二、政府采购履约保证金过程中需要注意什么?1、投标保证金与履约保证金的数额是不同的。这是由于不同阶段发生导致采购人可以不退还保证金事件,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不同。投标保证金的不退还,是发生在合同订立、且尚未订立阶段,履约保证金的不退还发生在合同履行阶段,两者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显然是后者大得多。这也是履约保证金数额一般远大于投标保证金的原因。2、两种保证金不可要求供应商同时提交。实际上,这两种保证金应该是一个衔接的过程,投标保证金在先,履约保证金在后。提交履约保证金后,就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3、关于实践中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的问题。《条例》规定了中标供应商和未中标
    2023-04-24
    142人看过
  • 建设工程物质采购合同的订立方式有哪些
    根据相关规定,我国合同的订立方式主要有以下五种。1、口头形式。当事人口头协商达成协议。口头合同简便易行,在日常生活中广泛运用,口头合同的好处是方便。但是,口头合同在发生纠纷时难以取证,不易分清责任。对于不及时结清的和较重要的合同,不宜采用口头形式。2、书面形式。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以及数据电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当事人协商同意的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电报和图表,也是合同的组成部分。采用书面合同的好处是,当发生纠纷时举证方便,容易分清责任,也便于主管机关和合同管理机关监督、检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我们建议,大家尽量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3、公证形式。合同公证指当事人约定或者依照法律规定,由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公证机关对书面合同内容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进行审查确认后,在合同书上加盖公证印
    2023-04-27
    141人看过
  • 联合国货物采购合同
    1.0付款1.1如果商品运送到纽约的联合国总部(以下简称为联合国),联合国应在收到(a)商品和(b)合同规定的发票和其他文件的30天内付款,(a)(b)不分先后。1.2如果商品运送到其它地方,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联合国应在收到a)卖家商品发票和b)海关运输文件和其它合同规定的文件的30天内付款,(a)(b)不分先后。1.3除非由联合国另外授权,根据合同,每一批货物应有单独的发票,在这些发票正面的右上角应注明采购批号。1.4合同中所列价格不能增加,联合国也不付因推迟付款而引起的罚款,除非有书面明确的协议。1.5在收到货物后,联合国应有充足的时间来检查货物和拒收与合同规定不符的货物。依照合同付款不应视为商品已被接收。2.0免税:联合国特权与豁免条约(ConventiononthePrivilegesandImmnitiesoftheUnitedNations)第七章中规定,对于联合国官方用途的进
    2023-04-23
    284人看过
  • 各种采购合同要永久保存吗
    法律没有对采购合同的保存期限作出规定,只对用人单位保存劳动合同作出了至少两年的期限要求。一、公司给员工补偿不合同还要赔偿吗根据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跟员工不签劳动合同应当对员工进行赔偿,赔偿数额为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如果满一年没有签订合同的,则视为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已经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此外,如果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还可以主张经济补偿。劳动者应当保存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据进行维权。二、劳动合同保管期限是多长劳动合同保管期限至少为两年。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的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应当在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应当至少保存已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文本两年备查。三、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
    2023-04-06
    418人看过
  • 采购合同中的质保金一定要缴纳吗
    1、质保金,也就是品质保证金,此项目一般用于现金交易或大额交易,或者是一些短期内无法进行品质确认的材料.一些正规公司也经常会用到。2、一般目的是以防供应商的品质不良导致公司财产的损失。3、具体比例每个公司所要求的其实都不一样,一般来讲都是20%。4、也就是采购此批货物,采购方将会扣押或少支付20%的金额,直至验货保证品质OK后付齐全款。一、采购合同的质保金是什么意思采购合同的质保金并没有明确的规定,看你所采购产品的性质及金额大小以及公司的资金状况。一般实践中,公司规模大,所需产品对自己生产厂家是非常特需的,影响生产计划及出货计划的,那么质保金比例可高。一般是在5%-20%之间。反之,在5%以下。质保金一般是保证产品质量,在合理的使用期间内不出现重大质量问题。如果需要返修,则采购方在通知销售方维修未果时,可自行维修,其费用从质保金中扣除。质保金一般留置期限为1以上,2年以下,特殊产品3-5年
    2023-04-07
    328人看过
  • 联合体投标资质如何办理
    1、联合体投标时,组成联合体的单位应具备与其承担工作内容有关的相应资质。但对牵头人无相关规定资质规定的,不影响联合体协议效力。2、牵头人单独与业主签订合同,违反了以下规定:(1)所签署合同实质背离了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2)牵头人不具备承担合同内容资质,该合同属于无效合同。3、可以向建设主管部门和工程招标管理机构提出投诉,要求宣布前述所签合同。一、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解释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种:(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的;(3)建设工程必须进行招标而未招标或者中标无效的;(4)违法转包、分包的;(5)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的。二、建筑工程挂靠协议是否有效合同当事人自愿签订的,合同内容合法,不具备下列情形的,则挂靠协议就是有效的:1、承包人未取得建筑施工企业资质或者超越资质等级的;2
    2023-06-19
    127人看过
  • 联合体投标书注意事项
    1.联合体的组合形式可以是两个以上法人组成、两个以上非法人组织组成,也可以由法人与其他组织组成。2.联合体是临时性组织联合体是1个临时性的组织,不具有法人资格。组成联合体的目的是增强投标竞争力,减少联合体各方因支付履约保证金而带来的资金负担,分散联合体各方的投标风险,弥补各方技术力量的相对不足,提高共同承担项目完工的可靠性。3.联合体组成无强制性联合体可以组成,也可以不组成。是否组成联合体,是由联合体各方自愿决定的。对此,《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一条第四款也有相应的规定,并进一步说明了联合体组成属于政府采购供应商自愿的行为。4.联合体对外是1个身份联合体对外是1个投标人的身份。也就是说,联合体虽然不是一个法人组织,但是对外投标应以所有组成联合体各方的共同名义进行,不能以其中一个主体或者两个(多个)主体的名义进行,即联合体各方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联合体内部之间权利、义务、责任
    2023-02-27
    265人看过
换一批
#工程建设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工程施工是建筑安装企业归集核算工程成本的会计核算专用科目,是根据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对建设工程项目施工所含各部分项工程进行成本核算。 具体来说,工程施工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完成工程,并达到合同规定的要求,最终由发包人验收合格,... 更多>

    #工程施工
    相关咨询
    • 工程合同中需要注意质保金吗
      江苏在线咨询 2021-10-20
      工程质量保证金(保证金)是指承包人和承包人在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中约定,从应付的工程款中约定,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修理建设工程出现的缺陷的资金。质量保证金作为工程款的一部分,逾期未支付时,通常应适用于工程合同中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在当前工程施工行业处于买方市场的情况下,单独约定高于逾期支付工程款的违约责任,对承包人来讲并不太现实。以前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预约比例通常不超过结算总额的5%,但
    • 物资采购合同管理规程如何写采购合同签订时需要注意什么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08
      1.签订采购合同的要点企业在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时,应注意以下点: (1)项目相等物料名称、规格、数量、单价、总价、交货日期及地点,须与请购单及决策单所列相符。 (2)付款办法按照买卖双方约定的条件付款,一般付款的方式可以分为下列两种: ①一次性付款。约定供应商将物料运抵企业,经企业人员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清。 ②分期付款。依金额大小及供应期间的长短分为几期,例如: 第一期为预订期(订金),于签订合约
    • 如果要签订建筑工程设备采购合同,要注意什么方面?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8-05
      如果签订建筑工程设备采购合同,我给你提三点建议:在迟延交货的违约金比例上,应该约定较高的违约金比例。设备尤其生产性企业的设备往往对于企业的继续和正常生产具有重大的影响,如果供应商不及时供货,可能会使生产性企业遭受重大的损失,因此为了让供应商及时交货提高迟延交货违约金的比例是防范风险的一个重要措施。在合同的审核上,一个管理规范化的公司每一份合同的签订都不是一个人独自经手的,一份合同的签订往往有很多人
    • 设备采购招标资质有哪些需要注意事项?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8-16
      一、工程建设项目和设备采购招标规定,必须招标标准: 1)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2)重要设备、材料等货物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3)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的采购,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4)单项合同估算价低于第(一)、(二)、(三)项,但项目总投资额在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
    • 联合体投标项目开竣工及结算资料是否需要联合体各方签字盖章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9-05
      投标有效期:一般在文件的投标人须知部分会明确要求投标有效期为多少天。假设60天,意思是说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给招标人开始,60天内该投标文件有法律效力,投标人对该文件负责,超过60天后该文件失效,投标人对文件不负任何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