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是否使用法庭听证会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3 03:30:24 240 人看过

是否举行强制执行庭审

强制执行是执行法院判决,因此没有必要审理强制执行申请,但只需对强制执行的申请作出裁定

当事人必须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法官移送执行人执行。

当事人必须履行调解书等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三十九条申请执行的期限为二年。执行限制的中止和中断,适用诉讼限制中止和中断法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自法律文书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件规定分期履行的,从每个履行期间的最后一天起计算;如果法律文件中未规定履行期限,则应自法律文件生效之日起计算履行期限。

上述知识是对“是否举行法院执行听证会”问题的回答。执行是法院判决的执行,所以不需要听取执行申请,只需要对执行申请做出裁决。如果您需要法律帮助,欢迎您参加有关lba的法律咨询。com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23日 10:5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强制执行相关文章
  •  召开听证会是行政执法部门的常用手段吗?
    听证会是行政执法手段的一部分,在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当事人要求听证,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听证会是行政执法手段的一部分。在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如果当事人要求听证,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听 证 会 属 于 行 政 执 法 手 段 吗 ?听证会是行政执法中常见的一种程序,但并不属于行政执法手段。听证会是指在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当事人要求听取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的程序。其目的是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促进行政处罚的公正、公平,并有助于行政机关更好地了解当事人情况和权益,从而更好地行使职权。因此
    2023-09-04
    71人看过
  • 唯一的法庭是公开听证会吗
    唯一的法庭是公开听证会吗?是否公开审理无关。单一法庭是指法官审理案件的法庭开庭时间。这是基层法院通过简易程序审理案件的方式。法律规定,一人审判适用于简单的民事案件。这项规定不仅适用于初审案件,而且只要符合简易程序的适用,可以适用于一人审判,就可以采用。第160条:简单的民事案件应由一名法官审理,不受第136条规定的限制,本法第138条和第141条规定,法院采用单一法院审理案件的方式,这与案件是否公开审理无关。即使只有一家法院也可以申请公开听证会或私人听证会。有关唯一法院的具体情况或法院与案件公开审理之间的差异的详细信息,您可以与Lbaonline的律师进行一对一沟通
    2023-05-07
    177人看过
  • 法庭行政听证的原则是什么
    公开原则公开是听证程序顺利进行的前提条件。具体而言,公开原则要求听证程序公开进行,在举行听证会之前应发出公告,告知利害关系人听证程序举行的时间、地点、案由等情况;允许群众、记者旁听,允许记者采访报道;在听证过程中,当事人有权在公开举行听证的地点进行陈述和申辩,提出自己的主张和证据,反驳对方主张和证据;行政机关作出决定的事实根据必须公开并经当事人质证,不能以一方当事人所知悉的证据作为决定作出的事实根据,根据听证记录作出行政决定的内容也必须公开。坚持听证程序公开原则时还要注意掌握例外规定,如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时,不得公开。职能分离原则在听证过程中,从事裁决和审判型听证的机构或人员,不能从事与听证和裁决行为不相容的活动,以保证裁决公平。对听证主持人应由行政机关在非本案调查人员中指定,主持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事先告知原则事先告知原则是听证制度的核心内容之一。行政机关举行
    2023-03-22
    86人看过
  • 法庭行政案件开庭听证报道
    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1)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2)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等;(3)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对视听资料进行质证时,当事人应当出示证据的原件或者原物。法庭上的证据谁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证据规定》)第六十四条规定:审判人员应当依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核证据,依据法律的规定,遵循法官职业道德,运用逻辑推理和日常生活经验,对证据有无证明力和证明力大小独立进行判断,并公开判断的理由和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被告对作出的行政行为负有举证责任,应当提供作出该行政行为的证据和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被告不提供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提供证据,视为没有相应证据。但是,被诉行政行为涉及第三人合法权益,第三人提供证
    2023-07-05
    71人看过
  • 证人可否旁听法庭审理?
    证人不得旁听法庭审理;询问证人时,其他证人不得在场。人民法院认为有必要的,可以让证人进行对质。
    2021-12-10
    266人看过
  • 法院听证会后多久开庭
    解除取保候审
    对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最快多长时间结案是不确定的,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的案件办理情况来决定,但在一般情况下,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法院判决,要经五到六个月左右的时间。依照法律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有最长时间的限制,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一、刑事拘留取保候审后什么时候结案对于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最快多长时间结案是不确定的,要由司法机关根据具体的案件办理情况来决定。但在一般情况下,从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到法院判决,要经五到六个月左右的时间。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二、在派出所监视居住要住多久一般监视居住是六个月时间,起算时间是按决定之日(公安机关填写日期时一般填次日的时间)。但监视居住期间,被公安机关已送起诉,检察院做出了不起诉的决定时,监视居住就结束了;但如果检察院起诉后,案件送至法院,法官判决后,监视居住也结束了。【法律依据
    2023-03-08
    352人看过
  • 合议庭成员是否可以缺席听证会
    合议庭成员在听证会期间是否可以缺席?的规定,合议庭全体成员应当参加听证,不得缺席,退庭或者从事与听证无关的活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合议庭职责的若干规定第五条:在听证期间,合议庭全体成员应当共同参加,不得缺席,退出听证会或从事与听证会无关的活动。合议庭组成人员不参加庭审、中途退庭或者从事与庭审无关的活动,当事人提出异议的,应当予以纠正。合议庭仍不改正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休庭,并将有关情况记入笔录。第六条合议庭全体成员应当参加案件鉴定。合议庭组成人员在审理案件时,应当充分表达对案件证据的可采性、事实的认定、法律适用、判决结果和诉讼程序的意见。必要时,合议庭成员也可以提出书面意见。根据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合议庭成员在审议期间对自己的意见不负责任。适用缺席判决,违约判决的适用如下:1。原告不到庭或者中途退庭的,视为撤诉。如果被告提出反诉,可以默认判决。被告被传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经
    2023-05-07
    356人看过
  • 执行听证的法律规定
    一、听证适用范围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邮政部门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1)责令停产停业;(2)吊销许可证,如撤销信封生产监制证书,吊销集邮业务经营许可证;(3)较大数额的罚款。信息产业部发布的《通信行政处罚程序规定》明确:对公民罚款在1万元以上,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罚款在10万元以上,为数额较大的罚款;同时也可以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大常委会或者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执行。如河北省人民政府对较大数额的罚款规定为:对从事非经营活动的公民处以500元以上的罚款,对从事非经营活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对从事经营活动的公民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对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0元以上的罚款。不告知当事人享有听证的权利,将导致行政处罚不能成立的后果。二、听证程序的主要步骤(1)在行政机关告知可要求听证权利后,受
    2023-02-21
    95人看过
  • 法庭能决定推迟听证会吗
    法庭能决定推迟审判吗?可以申请延长审判期限,但必须有正当理由和办案法院的批准延期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确定审判日期后或者审判过程中决定延期审判的诉讼制度,由于法律原因,审判不能如期进行,或者已经开始的审判不能继续。推迟审判只能发生在审判阶段。延期审理前已经进行的诉讼行为,在延期审理后仍然有效。但是,延长的时间不计入审判期间。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六条的规定,审理可以延期:(1)当事人和其他必须到庭的诉讼参与人因正当理由不能到庭(2)当事人临时申请回避(3)需要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获取新的证据,(四)依照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应当延期的其他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影响审判的,可以延期审判。有必要通知新的证人出庭,获取新的物证,重新确认身份或进行调查。检察人员发现公诉案件需要补充侦查,并提出建议。因申请回避而不能开庭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
    2023-05-07
    143人看过
  • 组织召开听证会是不是属于行政执法手段
    一、组织召开听证会是不是属于行政执法手段组织召开听证会是属于行政执法手段的。组织召开听证会,属于行政机关对于案件事实的调查,在作出大额的行政处罚之前,为确保行政处罚行为合法,应当依照当事人的申请召开听证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二、行政拘留当时没执行以后是不是还会执行行政拘留当时没执行以后是不是还会执行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如果是被暂缓执行的,则事后仍然会再执行。暂缓执行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因特殊事
    2024-01-23
    287人看过
  • 法庭超时,听众是否可以旁听审判?
    一、依法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可以旁听;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需要时,持人民法院发出的旁听证进入法庭。旁听人员可以凭本人身份证在大门值班室办理旁听案件手续。二、公民参加旁听,必须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并主动申报有否携带违禁物品接受安全检查。下列人员不得旁听:(一)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二)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三)其他不宜旁听的人。法院审判案件的流程公民因婚姻家庭纠纷,或者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因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财产权益争议,均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下列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一)对拘留、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不服的;(二)对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三)认为行政机关侵犯法律规定的经营自主权的;(四)认为符合法定
    2023-07-04
    459人看过
  • 法院是否允许旁听庭审?
    法院庭审是允许旁听的,但是法庭旁听是需要符合条件的,具体如下:1、公民要求旁听的案件应为依法应公开审理的案件;2、公民要求旁听公开审理案件,应向法院出示有效身份证件;法院根据法庭场所和要求旁听的人员情况决定发放旁听证的数量;公民持有旁听证方能进入法院旁听案件的审判。公开审理的案件,外国公民要求旁听的,依照有关外事管理规定办理;3、下列公民不得要求旁听公开审判: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其他不宜旁听的人;4、公民旁听公开审判应遵守法庭规则。法院庭审旁听怎么申请一、法院庭审旁听怎么申请1、申请法院庭审旁听,只要凭身份证就可以进入法庭。只要是公开审理的案件,都允许旁听。根据法庭场所和参加旁听人数等情况,不一定满足所有人的旁听愿望,所以必须持人民法院发出的旁听证进入法庭。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第九条公开的庭审活动,公民可以旁听。旁听席位不能满足需要时,人民
    2023-07-06
    412人看过
  • 法院执行异议听证时间
    听证主持人宣布听证会开始后,应把握三个要点。1、核实听证参加人的身份。听证参加人指当事人及其代理人、调查人员、证人、鉴定人、翻译人员。核实听证参加人的身份尤其要核准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及代理人的代理权限,如果把当事人的主体搞错了或代理人无代理权或代理权存在缺陷,则主持听证无效。2、介绍听证主持人、听证员和书记员。3、告知当事人权利,询问当事人是否申请回避。当事人申请回避的对象除听证组成人员、书记员外,还包括本案的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该程序必不可少,万不可缺漏,否则主持听证无效。二、双方陈述事实、举证、质证阶段:这个阶段是整个听证程序的核心。其主要目的在于当场核实事实,或进一步查清事实,为依法行政作出正确决策。听证的证据包括书证、物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当事人的陈述等。所有与认定案件的事实相关的证据都应当在听证会上出示,并经质证后确认。该阶段可分两种情况掌握
    2023-07-21
    117人看过
  • 听证前能否单独执行行政拘留
    行政拘留前无需进行听证,所以听证前能单独执行行政拘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
    2023-06-26
    267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强制执行是指人民法院的执行组织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运用国家的强制力量,在负有义务的一方当事人拒不履行义务时,强制其履行义务,从而实现生效法律文书内容。... 更多>

    #强制执行
    相关咨询
    • 关于行政复议听证会听证权是否属于法律概念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09
      是的,按照行政复议法听证规定必须举行听证会,北京市行政复议听证规则为保证行政复议机关公开、公平、公正地审理行政复议案件,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行政复议听证活动
    • 听证会是否应当公开举行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6-26
      根据行政处罚法的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应当公开举行。因此,组织听证的行政单位应当发布“听证公告”,载明举行听证的案由、时间、地点,以便当事人以外的其他相关人员申请参加听证和群众旁听。
    • 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异议法院开听证会,违法吗?
      北京在线咨询 2024-09-01
      执行异议是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对法院的执行行为提出异议,而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案外人异议是案外人对执行标的物主张自己享有权利(所有权、抵押权、租赁权等),在案外人异议中,法院的执行行为一般是不违法的,案外人通过提交证据证明表面上是被执行人的财产实际是案外人的财产。这两种异议的救济渠道大不一样。执行异议通过向上级法院复议的方式救济,案外人异议裁决后,不管是申请执行人还是案外人,要在裁决后10日内
    • 执行听证的法律依据是哪些
      重庆在线咨询 2023-03-30
      1:执行听证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过程中,采取听证会的形式,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由申请执行人和被执行人及第三人等围绕被执行人有无执行能力及执行异议进行举证、质证,查明执行案件的有关事实,确定能否执行及如何执行等问题,以便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权利义务或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决定相应的执行方案的活动。 2:六大原则 1)依法听证原则 2)公开、公正听证原则 3)效率与公平原则 4)听证独立原则 5)相对人
    • 行政复议开听证会,行政复议听证作用是哪些
      浙江在线咨询 2024-09-02
      一、行政复议听证应当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二、行政复议听证可以依申请人申请或者由政府法制机构决定举行。申请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向政府法制机构提出书面申请,要求合理的,可以决定举行行政复议听证。决定举行行政复议听证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告知听证参加人。 三、行政复议听证应当在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依法答复、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