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补充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和联系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12-25 10:09:11 285 人看过

一、承担补充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和联系

承担补充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如下:

1.产生原因不同:

连带责任是由各责任人共同行为或共同义务而引起;补充责任的产生是由于主责任人与补充责任人各自独立的行为,主责任人承担责任;

2.有无先诉抗辩权不同:

在补充责任中,补充责任人有催告的抗辩权与先诉的抗辩权;在连带责任中,责任人均无催告的抗辩权与先诉的抗辩权;

3.能否追偿不同:

在补充责任中,除因一般保证人清偿债务后可向主债务人追偿外,其他事由所致补充责任,因其责任范围与其行为相应,也即自己应负担的部分,一般不可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在连带责任中可进行内部追偿;

4.责任范围与风险负担不同:

在连带责任中,各责任人均应承担全部给付;而补充责任在实践中大多为部分给付,按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是“在证明金额内承担赔偿责任”,“应当在注册资金的范围内承担清偿责任”,“在注册资金不足的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

承担补充责任和连带责任的联系是两者都是因为侵权行为而承担的责任形式。

二、连带责任承担的原则具体是什么

1.连带责任法定原则,如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

2.连带责任约定原则,即根据当事人意思自治、自愿约定而确定连带责任的承担;

3.连带过错原则,即根据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的过错大小来确定连带的承担。

三、连带责任人追偿权怎么判定

连带责任人追偿权的判定方法是连带责任人为债务人承担债务,或者超出自己份额承担债务后,可以向债权人或者其他责任人追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连带责任】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

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章 民事责任  第一百七十八条 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n  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n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0日 18: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不真正的跟真正的连带责任有什么区别和联系?
    一、不真正的跟真正的连带责任有什么区别和联系?首先让我们认识到连带责任的定义,这是一种根据法律规定或双方当事人约定,要求两名或以上的当事人对其共同产生的债务负担完整或部分的责任,以此形成他们自身内部债务责任关系的一种民事责任形式。其次是关于不真正连带责任的相关介绍,这种责任是指各个债务人由于存在不同的引发事件,但却针对相同债权人负有以同样给付作为标的的多个债务,当其中某一名债务人完成了应尽的义务时,所有的债务都随之消失,这时,数位债务人之间应对债权人承担的责任便是所谓的不真正连带责任。通过上述的概念解释,我们可以轻松地理解和掌握连带责任和不真正连带责任之间的差异,简而言之,即在连带责任中,至少要求两名以上的债务人须基于相同的原因,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债务责任;然而,在不真正连带责任中,同样要求至少两位以上的债务人向同一债权人承担债务责任,只不过这些债务人所承担的原因须有所不同。《关于审理人身损
    2024-07-07
    87人看过
  • 股东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和连带责任
    根据《司法解释二》的规定,股东还可能成为赔偿责任人,即:第一,股东未成立清算组造成债权人损失的赔偿责任;第二,股东怠于履行义务造成债权人损失的连带清偿责任;第三,股东恶意处置公司财产造成债权人损失的相应赔偿责任。必须指出,规定股东向公司债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或赔偿责任,其逻辑前提有二:一是股东承担清算义务;二是股东对公司债权人承担清算义务。然而,不仅股东承担清算义务的说法难以成立,股东与债权人之间存在权利义务关系的说法,也不是公司法的主流学说。《公司法》的基本立场是,公司具有独立性,股东与公司债权人之间无法形成直接的权利义务关系。在公司存续期间,只有借助公司的存在,才能在股东和债权人之间建立某种关系;在公司清算期间,只有借助清算法人或休眠公司的存在,才能表达股东和债权人之间的链接。换言之,股东和债权人只能形成一种间接法律关系,公司债权人不得要求股东履行义务,更不得要求股东承担赔偿责任或连带责任
    2023-06-09
    284人看过
  • 法定的连带责任和约定的连带责任
    法定的连带责任和约定的连带责任法定连带责任是依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如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的责任、机动车的单位或所有人和驾驶员承担的连带责任;约定的连带责任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当事人必须承担连带责任,而是当事人自愿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彼此之间承担法定的连带责任和约定的连带责任法定连带责任是依据法律的规定而产生的连带责任。如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的责任、机动车的单位或所有人和驾驶员承担的连带责任;约定的连带责任是法律并没有规定当事人必须承担连带责任,而是当事人自愿在合同或协议中约定彼此之间承担连带责任。法定的连带责任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当事人之间的协议不得更改法律所赋予的连带责任。如果当事人之间有关于责任分担比例的约定,这种约定对外不具有法律效力,不得对抗第三人。
    2023-06-08
    242人看过
  • 连带责任补充责任什么意思
    一、连带责任补充责任什么意思连带责任,是指责任人为多人时,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个责任人对外都不分份额、也没有先后次序地根据权利人的请求承担责任。权利人有权要求每个责任人同时向自己清偿,也有权要求其中某一个人清偿全部债务。补充责任,是指在责任人的财产不足以承担其应付的民事责任时,由有关的人或单位对不足的部分予以补充的责任。二、补充责任和连带责任的区别1.连带责任为数个独立的给付责任,是复数之债。补充责任虽也是复数之债,但有主责任人和补充责任人的划分,其中的补充责任是依附于主责任才成立的,并非一个完全独立的责任。2.连带责任有的有内部责任份额的划分,如共同侵权责任,有的则没有内部责任划分,如保证关系中的连带责任。补充责任则完全不存在内部责任份额的划分。3.连带责任中的各责任人承担责任并无顺序,而补充责任中主责任人与补充责任人承担责任是有先后顺序的,应先由主责任人承担责任,在主责任
    2023-08-28
    173人看过
  • 联合借款人和连带责任担保人之间有什么区别
    共同借款人与连带责任保证人有何区别?首先,什么是联合借款人?联合借款人在银行贷款业务中很常见。最典型的是在住房抵押贷款中,夫妻或共同购房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个人贷款制度明确规定,共同借款人可以是房屋的共有人,也可以是符合贷款条件的其他自然人。实践中,房屋共有人作为共借人,由于共有人与共借人的趋同,有了更好的理解和把握。但是,对于作为共同借款人的其他自然人而言,由于其他自然人与共同借款人之间的不一致性,往往涉及动机、背景等诸多因素,以及复杂的社会法律关系、信息不对称和不确定性。因此,有必要加强防范此类共同借款人带来的风险。第二,什么是连带责任担保?连带责任担保,是指当事人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担保。保证期是指保证责任的期限,连带责任也不例外。在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要求连带责任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保证人不得拒绝。这是连带责任担保中保证期有效性的积极方面。第三,共同
    2023-05-08
    198人看过
  • 如何区分按份责任和连带责任
    一、如何区分按份责任和连带责任区分按份责任和连带责任方式如下;1.定义不同:按份责任是,责任人按照事先定好的比例承担各自的责任,连带责任就是,赔偿权利人可以要求任何一方承担全部或者超出其应承担比例的责任。2.责任比例不同:按份责任是按照已经定好的比例来承担,连带责任是可以要求承担全部或者超出其应承担比例的责任。3.承担者不同:按份责任是分别仅按各自份额向债权人承担清偿的责任,连带责任是每个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各责任人之间有连带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八条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平均承担责任。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连带责任,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二、连带责任债务人诉讼时效最新规定连带责任债务人诉讼时效最新
    2024-03-10
    97人看过
  • 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的区别和联系
    一、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的区别和联系法律义务和法律责任的区别和联系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理解:1.区别:法律义务是由法律规定或国家确认的,对法律关系主体提出的行为或行为限制。它可以是作为的义务,也可以是作为或不作为的义务。法律责任则是因违法或违约行为而产生的,需要行为人承担的不利法律后果。它的目的在于通过惩罚、救济和预防来实现。2.联系:法律责任实质上是基于法律义务而产生的。当法律义务被违反时,可能会产生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违反法律义务的情况下,法律责任可能是履行义务或追加新义务的依据。法律义务与法律责任都具有对法律主体的约束作用,在价值目标上有同一性,都是为了保障法律权利的实现而存在的。二、法律责任的特点是什么1.法律责任首先表示一种因违反法律上的义务(包括违约等)关系而形成的责任关系,它是以法律义务的存在为前提的。2.法律责任还表示为一种责任方式,即承担不利后果。3.法律责任具有内在逻辑性,即
    2024-01-29
    65人看过
  • 补充责任是否属于连带责任
    补充责任是属于连带责任的,连带责任是补充责任的一部分。补充责任,“主责任”的对称。是指在不法行为人(主责任人)不能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时,与其有特定联系的当事人依法就其不能偿付部分承担的间接责任。依照多数国家的法律,补充责任主要适用于监护人对限制行为能力人致人损害应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连带责任亦称“连带债务”。“民事责任”的一种。指数个债务人就同一债务各负全部给付的一种责任形式。即债权人可对债务人中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同时或先后请求全部或部分给付的一种债务形式。如合伙债务的债权人,对于合伙成员的一人、数人或全体,均可请求其同时或先后,部分或全部地清偿合伙债务。补充责任与连带责任区别:1、连带责任是共同侵权行为的共同加害人应当承担责任的形式。数个行为人由于共同过错而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受害人的损害,数个行为人构成共同加害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在其内部,由各共同加害人按照过错程度和原因力程度承担
    2023-05-02
    123人看过
  • 替别人担保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怎么分
    替别人担保一般责任和连带责任,可以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的方式及区别是什么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二、民法典中可以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吗要看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责任保证。1、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无财
    2023-02-23
    441人看过
  • 商场和专柜承担连带责任吗
    一、商场和专柜承担连带责任吗如果商场将柜台出租给专柜使用,需要与专柜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专柜租赁期满后,消费者可以向专柜及商场要求赔偿,商场在承担赔偿责任后,可以向专柜进行追偿。《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三条消费者在展销会、租赁柜台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结束或者柜台租赁期满后,也可以向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要求赔偿。展销会的举办者、柜台的出租者赔偿后,有权向销售者或者服务者追偿。二、消费者与专柜产生纠纷如何解决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消费者与专柜产生纠纷后,首先需要与专柜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可以申请调解、进行投诉、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
    2023-02-05
    424人看过
  • 债的加入和连带保证责任的区别
    一、连带责任保证和债务加入的区别:1、适用期间不同。连带责任保证适用的是保证期间,而债务加入适用的是一般的债权债务的诉讼时效制度。注:保证期间和诉讼时效制度都是我国目前适用的制度、2、所属义务来源不同。连带责任保证是从属于主债务的一种义务,具有一种附带性。债务加入的地位等同于原债务人,具有和原债务人同样的偿还债务的义务。3、对责任的追偿不同。连带责任保证在承担保证责任之后可以对债务人进行追偿,而债务加入能否对债务人进行追偿尚未作出明确规定。二、债务加入与担保的区别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应当以书面的形式订立保证合同,只有保证人通过书面的形式明确地提出保证的意思表示,保证合同才成立。而债务加入中三方合意、二方(第三人与债权人)合意以及第三人的单方承诺都可以形成有效地债的加入,其并不以书面为成立要件。保证与债务加入均具有担保功能,而保证具有相对独立性,这个特征是区别于债务加入的关键。其相
    2023-04-12
    232人看过
  •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保证担保的区别以及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有多久
    一、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保证担保的区别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和保证担保的区别在于:1.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2.连带责任保证中保证人与主债务人的权利义务及其责任问题适用于连带债务的法律规定。3.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无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而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当债权人要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时,保证人可以要求债权人保证人先就主债务人的财产诉请强制执行或设有物的担保时先执行担保物权为由而拒绝清偿;4.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亦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一般保证则由当事人约定。5.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颇为有利,保证人的负担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的负担相对较轻。二、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有多久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
    2023-04-14
    402人看过
  • 保证担保责任和连带担保责任的区别以及一般保证的特点
    一、保证担保责任和连带担保责任的区别保证担保责任和连带担保责任的区别如下:1.承担责任的具体作法不同。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只是在主债务人不履行时,有代为履行的义务,即有补充性;而连带责任保证中的保证人与主债务人为连带债务人,债权人在保证范围内,可以向债务人求偿,也可以向保证人求偿,债权人无论选择谁,债务人和保证人都无权拒绝。2.连带责任保证中的债务人无先诉抗辩权,即不能以债权人是否催告主债务人作为是否履行保证义务的抗辩理由;而一般保证中的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即当债权人要求保证人代为履行时,保证人可以要求债权人保证人先就主债务人的财产诉请强制执行或设有物的担保时先执行担保物权为由而拒绝清偿。3.连带责任保证是由法律规定或当事人约定,无规定或约定的亦按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一般保证则由当事人约定。4.连带责任保证的担保力度较强,对债权人颇为有利,保证人的负担较重,而一般保证的担保力度相对较弱,保证人
    2023-04-14
    393人看过
  • 什么是连带责任和不真实的连带责任
    什么是连带责任和不真实连带责任?连带责任是指两个以上当事人依照有关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协商一致,对其共同债务承担全部或者部分责任,能够引起其内部债权债务关系发生变化的民事责任。不真正连带责任,是指每个债务人因不同原因对同一债权人负有多个与标的物履行相同的债务,并且因一个债务人履行债务而全部消灭的情形。此时,几个债务人之间的责任是不真实的连带责任。连带责任的含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或当事人协商一致,对其共同债务承担全部或部分责任,并能引起其内部债务关系变化的民事责任。债务责任人为数不多的,每个债务人都有清偿全部债务的责任,责任人之间存在连带关系。根据连带责任产生原因的不同,可以将连带责任分为法定连带责任和约定连带责任。法律连带责任是指责任人应当承担的连带责任,有关法律法规对此有明确规定。合同连带责任是指当事人事先达成协议,双方约定应当承担多少责任的连带责任。区分两者的意义在
    2023-05-31
    241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直接责任、连带责任、替代责任,这三者的联系和区别分别是哪些?
      湖北在线咨询 2024-08-27
      连带责任不分无限有限,就分一般保证和连带保证两种。 关于连带责任是指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不约定的话就是一般保证。用大白话就是说: 1.连带责任就是,比如说甲借给了乙10万,丙作担保,债务到期,这两人找谁要都行,甲问乙要10万,问乙丙各5万,问丙要10万都可以,但是总额不能超过10万元。 2.一般责任就是,甲借给乙10万,丙一般担保,债务到期,你必须证明乙拿不出1
    • 什么是补充责任,补充和补充责任的区别
      湖北在线咨询 2022-10-29
      一、什么是补充责任是指在第一责任人的财产不足以承担其应负的民事责任时,负补充责任的人对不足部分承担的责任。补充责任是指因同一债务,在应承担清偿责任的主责任人财产不足给付时,由补充责任人基于与主责任人的某种特定法律关系或因为存在某种与债务相关的过错而承担补充清偿的民事责任。究其实质,相当于一种保证责任,与保证中的一般保证类似。二、补充连带责任和补充责任的区别1、首先明确,补充连带责任,是指连带责任人
    • 连带责任的保证和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并存债务承担有区别吗?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6-13
      一般认为,并存债务承担“这种方式大体上同于连带债务、保证债务,以担保他人债务为目的”。有人甚至认为,对于连带责任的保证和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的并存债务承担,并没有本质区别。另外,在美国法的第三人承担债务中,就直接将第三人与债务人的关系视为保证关系。只不过,此时,第三人成为了主债务人,而原来的债务人则为保证人,与大陆法系的观念迥然有异。
    • 股东和股东之间承担连带责任的区别
      福建在线咨询 2022-08-29
      新《公司法》第二十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依法行使股东权利,不得滥用股东权利损害公司或者其他股东的利益;不得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损害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利给公司或者其他股东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连带责任二、股东非货币出资显著
    • 连带责任和补充清偿责任依据的是什么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31
      连带责任和补充清偿责任依据的是责任人承担责任的先后顺序,可以将连带责任分为连带责任和补充清偿责任。连带责任是指各责任人之间不分主次,任何一个人都无条件对债务(或责任)承担连带责任。补充清偿责任则是指连带责任人之间责任的承担有先后顺序,只有在第一责任人不承担或不能承担责任的情况下,其他的责任人才承担补充清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