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干了一年多了,公司还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能不能要求赔偿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1个月不满1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支付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员工不随迁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还能不能要求赔偿的
能不能。因工厂搬迁,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地点发生了变化,但是劳动者不愿意随迁的,《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能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三十六条 【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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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签订后, 公司和我签了一年多浙江在线咨询 2022-02-02第一,你可以要求公司继续履行之前签订的劳动合同;第二,即使你签订了新的合同,以上这两条也是无效的。本人认为,公司这样规定,其目的不是用着两条来规制你们,而是通过这么苛刻的条款,让你们不熟悉法律的劳动者知难而退,自己离职。综上所述,公司的目的不是为了让你们签订新劳动合同,而是希望借此迫使你们自动离职。因此,你们不要自己写辞职书辞职,不要中了公司的圈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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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上班两年多了, 有一年没有签劳动合同, 公司要求我赔偿我江苏在线咨询 2022-03-28公司存在法定过错,可依法委托律师提起劳动仲裁和劳动诉讼,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加班工资、每工作一年补偿二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其他损失等。如果属于工伤,建议先向社保局申请工伤认定,待医疗终结后申请伤残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委托律师通过法律途径要求工伤待遇。工伤期间工资照发,住院按35元一天支付伙食费。如构成伤残的,劳动关系继存期间可获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关系解除后可获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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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没有和兼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我现在离职了能要求赔偿吗?江西在线咨询 2023-03-24用人单位未与兼职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是违法行为,兼职人员不能要求赔偿。兼职人员有两种,一种可是从事全职工作的劳动者,具有专业技术、能力、精力而从事全职以外的工作任务;另一种是可以称之为“非全日制用工”。《劳动合同法》对于用人单位是否必须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做出了规定,该法第六十九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根据该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