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债权保全方法是怎么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3 01:00:13 454 人看过

一、什么是债权保全

债权保全是指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或为其他行为致使其财产不当减少而危及债权的实现时,法律允许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对债务人的行为或债务人与第三人的行为行使一定的权利,以排除对债权的危害,保障债权的实现。作为拯救债权效力之乏力的制度,债权保全是指对债权人权益的保护。

该涵义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债权人撤销权。法律赋予债权人这两种权利目的在于恢复债务人一般担保财产的资力,以确保债权获得清偿。债权保全是一种请求权的保全措施,债权的实现与否还不知道,所以仅仅是保全他的请求权。财产保全是对所有权的保全,这种权力是现实的权利而不是请求权。

二、保全到期债权法律规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第104条、人民法院对债务人到期应得的收益,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限制其支取,通知有关单位协助执行。

三、保全债务权到期债权的条件

1、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债务人所实际占有和支配的货币和物资,客观上不能满足或不足以满足保全请求;二是债务人虽然有固定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这些资产虽能查封,但变卖时可能无人愿买或者为了使债务人能维持正常生活或生产必需,又不宜拍卖或变卖其固定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的,均可理解为不能满足保全请求。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且没有对待给付义务。所谓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是指债务人必须对第三人享有债权,而且其债权是已到清偿期。对于尚未到期的债权,因处于不确定状态,若此时便进行债权保全,依据不足,对债务人也显示公平。所谓对待给付义务,是指双方当事人互相有给付义务,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债权债务关系不确定,不宜对债务人债权采取保全措施。

3、债务人对第三人的债权必须真实、合法。如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不真实、不合法或者全部无效,就不能得到法律的保护。

4、应由债权人提出申请。如果债权人未提出申请,人民法院则不能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裁定对债务人的债权进行保全。这样,不仅能防止债务人消极地行使债权,而且能防止少数法院滥用债权保全措施,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益。

四、保全债务人债权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1、对第三人有保证人的,不宜直接保全保证人的财产。如果允许保全保证人的财产,就等于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债务人与保证人共同履行债务,也就剥夺了保证人的异议权,同时,保全保证人的财产还要以第三债务人不能满足保全的请求前提,这实际上已超过了债权人的请求保全的范围。

2、对第三人与他人共同享有的债权,人民法院只能对第三人依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有权处分的部分进行保全,对约定或规定不明确,债权人又坚持要求保全的,可告之债权人行使代位权诉至法院。

3、债权保全范围限于债权人的请求,不得超过债务人的债权额。在保全中,当债务人对第三人所享有的债权额大于债权人的债权额时,超额部分不能保全;当债务人的债权额小于债权人的债权额时,人民法院只能对第三人应当承担的债权数额进行保全。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5日 19:0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债权保全相关文章
  • 到期债权保全裁定书样本
    一、到期债权保全裁定书样本()____海法登字第____号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或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申请人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写明申请债权登记的理由),于____年___月____日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本院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___海法登字第____号民事裁定,准予申请人____申请登记的________________债权。经对申请人_______提供的____________(列明债权人提供的文书)审查,本院认定上述文书真实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裁定如下:对申请人__________申请登记的_____________债权予以确认。审判员: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_(院印)本件
    2023-04-23
    281人看过
  • 法院可以保全到期债权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05规定,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因此,人民法院可以对第三人的到期债权依法保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2024-04-20
    242人看过
  • 财产保全能否保全到期债权
    财产保全能保全到期债权。只要是法院对到期债权的执行均应按照规定的程序执行,给第三人留出15天的异议期。若第三人提出异议,法院不得进行审查,对到期债权的执行就此应予中止。如果法院继续执行可能会损害第三人的利益。第三人在执行程序中提出异议,法院不得审理,如果法院立即解除对到期债权的查封,那么第三人就可以转移财产,这样法院对到期债权的保全就会流于形式,没有真正起到保全作用及便于执行目的,浪费了司法资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四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
    2024-04-24
    419人看过
  • 第三人到期债权保全的问题是怎样的
    一、第三人对诉讼保全未提出异议,而在执行程序中提出异议如何处理诉讼保全裁定只是要求第三人对债务人在第三人处的到期债权不得清偿,如果第三人未向被告清偿即履行了保全裁定确定的义务。需要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并告知其享有异议权。因此,从程序正义的角度来看,不论第三人是否在诉讼保全阶段提出异议,其均享有在执行程序中提出异议的法定权利。二、人民法院可否对第三人的异议进行审查第三人毕竟不是案件的当事人,且第三人与被执行人之间的债权并未被生效判决所确定,如果赋予人民法院审查权则会造成未审先判、审执不分的状况。但司法实践中,对第三人异议的不审查制度也存在现实的问题。由于第三人异议的无限制和法院审查异议的限制,人民法院往往一遇到第三人提出异议就不分青红皂白地不予执行,造成了申请执行人的权利保护处于失衡的状态,有违该制度设立的初衷。必须在实质性审查和一概不审查之间寻找一个平衡点,平等地保护申请执行人
    2023-02-17
    322人看过
  •  法律保全合同中债权的规定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采取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方式来保全合同债权。代位权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撤销权指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可以采取代位权和撤销权的方式来保全合同债权。代位权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撤销权指债务人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法 律 保 全 措 施 : 如 何 约 定 债 权 人 代 位 权 和 撤 销 权 ?法律保全措施是保障债权人权益的重要手段之一,其中包括债权人代位权和撤销权等
    2023-09-04
    115人看过
  • 未到期的担保债权申报规定
    一、未到期的担保债权申报规定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给付标的为劳务或者不作为的请求权,不能申报。但是,因它们的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而产生的赔偿请求权,为可以申报的债权。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此处的债务人财产是指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故信托财产或者根据法律规定不受破产程序拘束的财产,不是此处所称的债务人财产;以这些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不得申报。至于请求权所指向的财产是债务人的一般财产还是特定财产,不影响申报的资格。因此,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和无财产担保的债权均在申报之列。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因此,对债务人的罚款等财产性行政处罚,不得申报。在企业破产清算的情况下,债务人财产最终将归属于债权人;此时若执行对债
    2023-06-04
    102人看过
  • 保全到期债权的时限问题
    对于保全到期债权的时限问题,存在着三种观点。第一种意见认为,到期债权既然是已经到履行期限的债权,其表现形式为货币数额形式,且数额确定,债权人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人也可以随时履行,这类财产的流动性强,应当归入其他资金类中,执行不超过六个月的保全期限。第二种意见认为,到期债权虽然是债权人已经可以行使的债权,但该项财产的实际数额,与债务人的偿债能力、资金状况、信用程度等都有很大关系,债权人收回债权的难易受不特定因素的影响较大,这与资金类财产的性质有一定的区别,在其不宜被列入动产或不动产的情况下,应归类为其他财产权,执行不超过二年的保全期限。第三种意见认为,财产保全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保证生效判决的执行,同时也设定了申请人提供担保等保全错误时的补救措施,对保全设定期限,既不利于保全制度设立目的的实现,没必要对其设定保全期限。笔者同意倾向于第二种意见,到期债权因为其已经到期就不属于期待权利而
    2023-06-08
    271人看过
  • 《民法典》能否保全对个人的到期债权
    一、《民法典》能否保全对个人的到期债权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翻译一下就是债务人欠钱不还,但是却不行使自己对别人的权利,那就让别人替他行使。另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翻译一下就是债务人有自由处置财产的权利,但是如果导致债务人的债权人债权受到影响,债务人的自由就是受限制的,不能自由处置自己的财产,债务人的债权人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这两条的规定充分体现了,自由不是绝对的,如果影响了其他人的权益,
    2023-04-12
    472人看过
  • 诉前财产保全到期怎么执行债权
    一、诉前财产保全到期怎么执行债权?1、财产保全一般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的执行方法2、第一百零三条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二、债权人的种类1、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那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债权人可分为贷款债权人、商业债权人和民间借贷债权人2、贷款债权人最关心的是债权的安全,包括贷款到期的收回和利息的偿付。因此,他们需要了解企业的获利能力和现金流量,以及有无其他需要到期偿还的贷款。3、商业债权人最关心的是企业准时偿还贷款的能力,因此,他们需要了解企业的短期偿债能力,包括流动比率、速动比率、现金比率。4、民间借贷债权人是
    2023-06-03
    381人看过
  • 对到期债权保全有异议怎么处理
    到期债权的第三人对保全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第三人在履行通知指定期间内提出的异议的。法院不得对第三人强制执行。法院对第三人提出的异议不进行审查,由此可见,到期债权的第三人享有提出异议的权利。这样就出现了一个问题,即同为到期债权的第三人,在诉讼保全程序中享有的权利与在执行程序中享有的权利不同。在诉讼阶段第三人仅享有申请复议权,而在执行阶段第三人则享有异议权。由于申请复议权的行使并不影响诉讼裁定的效力的终止(即不得依之强制执行),所以,两种权利的法律后果不同。而且,法院对同为到期债权的第三人在两个程序中使用的文书形式也不一致,一个是裁定书,一个是通知书。而第三人对法律效力层次较高的裁定书,只享有不影响裁定继续执行的复议书,只享有不影响裁定继续执行的复议权,对法律效力层次较低的通知书,则享有直接导致该文书效力终止的异议权。这从司法文书体系内在的逻辑性上,也是说不通的。法院在诉讼阶段对到期债权
    2023-06-11
    371人看过
  • 保全到期债权是否需要制作专门的裁定书
    一、保全到期债权是否需要制作专门的裁定书对到期债权的诉讼保全,指法院在立案或案件审理阶段,根据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已到期的其对第三人享有的债权采取强制性措施,裁定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到期债权保全民事裁定书范本()____海法登字第____号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写明姓名或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申请人_______因________________(写明申请债权登记的理由),于____年___月____日向本院申请债权登记,本院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___海法登字第____号民事裁定,准予申请人____申请登记的________________债权。经对申请人_______提供的____________(列明债权人提供的文书)审查,本院认定上述文书真实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第一百一十
    2021-11-14
    293人看过
  • 民事诉讼法保全第三人债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民事诉讼法保全第三人债权的规定是什么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第三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第三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第三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价款。二、保全债务人到期债权的条件1、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债务人所实际占有和支配的货币和物资,客观上不能满足或不足以满足保全请求;二是债务人虽然有固定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这些资产虽能查封,但变卖时可能无人愿买或者为了使债务人能维持正常生活或生产必需,又不宜拍卖或变卖其固定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的,均可理解为不能满足保全请求。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且没有对待给付义务。所谓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是指债务人必须对第三人享有债权,而且其债权是已到清偿期。对于尚未到期的债权,因处于不确定状态,若此时便进行债权保全,依据不足,对债务人也显示公平。所谓对待给付义务,是指双
    2023-04-17
    189人看过
  • 不同财产到期债权保全期限
    (一)银行账号、存款:首次六个月,续冻三个月。(二)房产、土地:首次二年,续封一年。(三)股权:首次二年,续冻一年。(四)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国家股、社会法人股、限售流通股等)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五)上市公司普通股(流通股)首次二年,续冻一年。(六)债券:首次一年,续冻六个月。(七)车辆:无期限限制(上海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不接受有期限查封)(八)机器设备、货物:首次一年。一、《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对于银行卡案件审理的有关规定第二百三十七条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期货保证金等资金,债券、股票、基金份额和其他证券,以及股权、保单权益和其他投资权益等财产,并可以要求有关单位和个人配合。对于前款规定的财产,不得划转、转账或者以其他方式变相扣押。第二百三十八条向金融机构等单位查询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2023-03-15
    138人看过
  • 保全到期债权申请书的写作格式是什么
    1、债权保全申请书首部(1)标题。居中写明:“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申请书。”(2)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包括其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以及电话号码和邮政编码。(3)请求事项。债务人申请的。2、债权保全申请书正文(1)事实。债务人申请破产还债的,则应当写明:①企业情况。应写明企业性质,何时在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和登记核准号,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的数额,经营的范围和方式,产品的名称、规格,职工人数等。②经营情况。简叙经营生产情况,何时开始亏损,亏损情况,原因是什么,采取过何种扭亏转盈的措施,效果如何等。③欠债情况。要写明主要债权债务关系形成的情况,共欠债多少元,所欠债务是否到了偿还的期限;拖欠税务机关税款多少元,亏欠本企业职工工资和劳保费用等各多少元,内外共欠债多少元,企业所欠债款与企业固定资产和流动资金相比,前者数额已相当或超过了后者的数额。④破产还债,已征得企业上级主
    2023-06-13
    190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保全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未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出现风险时,依法采取一定措施,保护和确保其债权得以实现的法律行为。 债权保全的目的是防止债务人逃避债务或财产状况恶化导致债权人不能实现债权。... 更多>

    #债权保全
    相关咨询
    • 民法典规定保全到期债权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甘肃在线咨询 2024-08-30
      在债务纠纷中,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是实现债权的重要手段。债权人除了可以保全债务人的财产之外,如果财产不足以清偿债权的,还可以保全债务人的债权, 法律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对被执行人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已到期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人民法院有权裁定禁止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并要求有关企业直接向申请执行人支付。 对被执行人预期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
    • 对未到期债权的保全法律有哪些规定, 保全债权的条件又是怎么规定的
      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30
      一、对未到期债权的保全的法律规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51、对被执行人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已到期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人民法院有权裁定禁止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并要求有关企业直接向申请执行人支付。对被执行人预期从有关企业中应得的股息或红利等收益,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冻结措施,禁止到期后被执行人提取和有关企业向被执行人支付。到期后人民法院可从有关企业中提取,
    • 保全到期债权的执行方法有哪些,法律上该如何规定
      重庆在线咨询 2023-11-03
      保全到期债权的执行方法有:债权人行使其代位权,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法院申请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
    • 民法典规定保全第三人到期债权的条件
      西藏在线咨询 2024-08-30
      1、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这里有两层含义:一是债务人所实际占有和支配的货币和物资,客观上不能满足或不足以满足保全请求;二是债务人虽然有固定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这些资产虽能查封,但变卖时可能无人愿买或者为了使债务人能维持正常生活或生产必需,又不宜拍卖或变卖其固定资产和其他流动资产的,均可理解为不能满足保全请求。 2、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且没有对待给付义务。所谓债务人对第三人享有到期债
    • 法律对担保人到期债权的保全问题有何规定?
      北京在线咨询 2021-11-22
      只能保全担保人的到期债权。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要求,但对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债权人的申请,裁定他人不得清偿本案债务人。他人要求偿还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交财产或者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