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药品广告审批材料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17 22:20:45 456 人看过

一、鞍山药品广告审批材料

1.《广告审查表》及电子文件;

2.广告样件及电子文件;

3.申请人的主体资格材料;

4.产品注册备案材料;

5.广告中涉及的知识产权有效证明材料。

二、鞍山药品广告审批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三、鞍山药品广告审批法律规定

《药品管理法》(2019年8月修订)

第五十九条第一款药品广告须经企业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并发给药品广告批准文号;未取得药品广告批准文号的,不得发布。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管理暂行办法》

第四条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指导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工作。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称广告审查机关)负责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和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广告审查,依法可以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具体实施广告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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