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诉讼的有关内容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02 07:40:06 437 人看过

提起行政赔偿诉讼应当具备如下条件:

一、原告是行政侵权行为的受害人;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相应的事实根据;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及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五、原告单独提出赔偿请求的,必须经过赔偿义务机关的先行处理;

六、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起诉。

一、行政诉讼的起诉期限是多久

行政诉讼起诉期限一般为六个月。需要根据不同的情况而定,具体如下:

1、直接起诉的期限为六个月;

2、不服复议的起诉期限为收到复议决定书的十五日内;

3、不动产案件在二十年内提起诉讼;

4、其它案件的起诉期限为五年。

行政诉讼的条件具体如下:

1、原告认为法人、公民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受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

2、被告必须明确指出具体所做的行政行为的组织;

3、有具体的证据以及诉讼请求;

4、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的管辖范围,并且是人民法院的受案范围;

5、 行政复议前置的案件必须提前经过了复议程序;

6、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起诉

二、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管辖的规定是什么

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诉讼管辖的具体规定是因公路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车辆最先到达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因铁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请求损害赔偿提起的诉讼,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车辆、船舶最先到达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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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7月27日 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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