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案情:
为讨要债务,四名债权人以入住债务人家的方式迫使其还款,严重影响了债务人一家的正常生活。债务人在与债权人就偿还欠款协商无果自行离家后,从五楼跳下身亡。四名债权人被法院以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刑。
2011年1月份起,苏某分四次向被告人石某贷款4万元,贷款到期后,石某多次向苏某索要贷款无果。2014年9月11日,石某以入住苏某家的方式迫使苏某还贷款,直至2014年9月18日。2014年7月2日苏某向石业贷款72000元,其中有石某6万元,贷款到期后,石业向苏某索要贷款无果后,石业让石某去要,2014年9月11日石业将石某送到苏某家中,石某以入住苏某家的方式,迫使苏某还款至2014年9月18日。
2012年8月16日苏某向李某贷款5万元,贷款到期后,李某多次向苏某索要贷款无果。2014年9月15日李某将妻子郝某送到苏某家中,郝某以入住苏某家的方式迫使苏某还款直至2014年9月18日早上,期间李某给郝某送过饭。2014年9月18日早上,郝某离开,李某来到苏某家中。苏某及其哥哥苏某生与石某、李某、石某等人在横山县城院苏某家中,协商给石某等人一小部分欠款,让石某、石某等人离开苏某家,协商无果后,苏某和其哥哥苏四离开家,苏某将家门锁死,石某、石某等人困在苏某家中,随后苏某从五楼跳下身亡。
二、起诉审理:
2014年11月27日,石某、李某、石某、郝某与苏某家属及其委托代理人苏二、苏三自愿达成补偿协议,由四人一次性补偿死者苏某丧葬费及抚慰金45000元,并已全部兑现;苏某生前欠石某4万元本金及利息、欠石某及其石业7.2万元本金及利息、欠李某及其郝某的5万元本金及利息,四人全部放弃。苏某家属对四被告人的行为表示谅解,希望法院从轻发落。
石某、石某、郝某以索要债务为由住入苏某家中,石某、石某共住了7天,郝某住了3天,严重影响苏某及其家属的正常生活。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之规定,构成非法侵入住宅罪,被告人李某将妻子郝某送到苏某家索要债务,期间李某给郝某送饭,可见李某有共同犯罪的故意,属共同犯罪。
鉴于四被告人认罪态度尚好,并私下与死者家属自愿达成了补偿协议,给予死者家属一定的经济补偿,同时放弃了死者生前所欠的全部债务,取得了死者家属的谅解,依法对四被告人从轻处罚,对其判处缓刑不致再危害社会,可宣告缓刑。故四被告人请求从轻处罚并判处非监禁刑的观点予以采纳。本院为了维护公民的居住自由权不受侵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别判决石某、李某、石某、郝某犯非法侵入住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一年。
三、点评:
根据我国《宪法》第39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为了落实公民这一权利,强化保护公民私生活的自由与安宁,我国《刑法》第245条专门规定了非法侵入住宅罪。
-
催债导致欠债人家人死亡
138人看过
-
致债权人死亡获重刑
263人看过
-
债务人突遭事故不幸身亡,债主该如何讨债?
168人看过
-
欠债人跳楼身亡
69人看过
-
债务随着欠债人死亡
167人看过
-
欠债不还吵架致追债人死亡债务人要不要赔
429人看过
债务人,与"债权人"相对,是债之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是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债务人死亡后,债权人仍然有权追讨债务。首先,如果债务人留有遗产的,... 更多>
-
欠债主要责任是债务人家人债权人能起诉吗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1-11-21如果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权人可以起诉债务人的配偶,但不能起诉债务人的其他家庭。 如果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债务人不能起诉债务人的任何家庭,除非其家庭成员是担保人。 但是如果债务人死亡的,其家人继承了债务人的遗产的,则此时债权人可以起诉继承了债务人遗产的家人,要求他们在继承遗产价值的范围内偿还债务。
-
-
-
欠债人死亡,债权人应该向谁主张债权河南在线咨询 2023-07-10欠债人死亡的,债权人可以向以下人员主张债权: 1.债务人死亡的,其遗产继承人应当以其继承的遗产为限为被继承人偿还债务; 2.没有遗产的,如果债务有保证人的,应当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3.如果该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债务人死亡后应当由其配偶承担债务。 4.如果没有以上情形的,债权债务消灭,不需要再还。
-
欠债不还,债主强扣债务人的汽车是否违法山西在线咨询 2022-12-13生活中欠债还钱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可有的人借钱的时候给你保证的很好,说只要有钱了就立马还。可一旦到了还钱的时候就翻脸不认人。看着他们拿着借来的钱逍遥自在,又是买车又是买奢侈品的。那么欠债不还,债主强扣债务人的汽车是否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