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仲裁时效的起算怎么规定的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02 15:01:49 177 人看过

根据我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也就是说,劳动者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起劳动仲裁,而对于劳动报酬的索要可以自劳动关系终止后开始计算一年。

劳动争议时有发生,申请劳动仲裁受时效限制,然而,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与一般民事诉讼时效并非一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同时,该法第四款也规定了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那么,申请劳动仲裁的时效是否统一为一年呢?这要区分不同情况: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因此,欠发的工资、奖金、加班工资、高温津贴等都属于劳动报酬范围,因而不受仲裁时效一年的限制。

2、不属于劳动报酬的,如经济补偿金、赔偿金、代通知金等,则适用一年的仲裁时效,实践中主张权利常指劳动者提出劳动仲裁之日。

3、《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的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仍受一年仲裁时效的限制,从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起往前倒推一年。注意:双倍工资最多只能支持11个月,即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至不满一年期间。

一、劳动法规定的仲裁时效

1、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3、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4、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一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二、劳动争议仲裁的管辖范围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中止、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开除、除名、辞退、劝退、勒令辞职、责令限期调离和辞职、离职(含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因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单方面实施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一次性罚款)等惩戒影响实体劳动报酬权益享受而发生的争议。

7、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

8、因终止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9、因劳动者人事(职工)档案转递发生的争议。

10、因劳动者社会保险关系转移发生的争议。

11、因收取或变相收取劳动者押金、保证金、风险抵押金等财物发生的争议。

12、因扣押劳动者居民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职称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证件发生的争议。

13、法律、法规、规章和司法解释规定依法应当受理的其他争议。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1月07日 04:0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仲裁时效相关文章
  • 工伤案件的仲裁时效如何起算
    工伤案件的诉讼时效既不是受伤日开始计算也不是诉讼之日起开始计算,而且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劳动争议仲裁调解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
    2023-02-28
    477人看过
  • 劳动仲裁规定的时效范围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办案规则》第45条对劳动争议处理中的期间计算作出了规定,具体内容是:(1)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仲裁委员会指定的期间。(2)期间以日、月、年计算。(3)期间开始之日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法定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天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法定节假日是指1949年政务院《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规定的元旦、春节、国际劳动节、国庆节。(4)期间不包括在途中时间。仲裁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法律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
    2023-02-24
    229人看过
  • 如何计算工伤仲裁时效的起点
    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2023-06-10
    131人看过
  • 仲裁裁决15日的时效计算
    仲裁裁决书的15天生效期是从收到的第二天开始计算,开始的那一天是不被计算在内的。这15天内包括双休日,但是当第15天是双休日的话,应当顺延。例如,第15日正好是周五,那么周五就是最后一天了;第15日是周六或者周日,那么下周一是最后一天。一、民事期间从哪天计算期间的计算直接关系当事人诉讼权利的行使,不单纯是技术性问题,应当予以重视。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可以从以下几方面把握期间的计算:1、期间以时、日计算的,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1)期间以时计算的,开始的时不计算在内,而应从下一个小时算起。比如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接受当事人诉讼保全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在计算期间时,接受当事人申请的那一个小时不计算在48小时之内,即如果提出申请是在8点,应从9点开始期间的计算。(2)期间以日计算的,开始的日不计算在内,应从第二日开始算起。比如根据民事诉讼法,对
    2023-03-08
    163人看过
  • 劳动仲裁时效超过一年怎么办,劳动仲裁有效期是几年
    劳动仲裁超过一年时效,不得申请仲裁,但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期限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主张权利等原因中断的,从中断开始,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超过劳动仲裁时效法院会驳回诉讼请求吗超过劳动仲裁时效法院驳回诉讼请求吗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三条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根据《劳动法》第八十二条之规定,以当事人的仲裁申请超过六十日期限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对确已超过仲裁申请期限,又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的,依法驳回其诉讼请求。案例:一审查明,原告李某在2007年4月2日开始供职于某公司,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满后,公司一直未与原告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双方一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2008年2月份公司
    2023-08-07
    164人看过
  • 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怎样的规定
    一、仲裁裁决的效力是怎样的规定仲裁裁决的效力规定是我国现行仲裁制度实行或裁或审、一裁终局。当事人双方自愿将纠纷提交仲裁委员会,就排除了法院对此案的管辖权。仲裁裁决书自作出之日即发生法律效力,它与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当事人一方不履行裁决,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二、仲裁裁决不予执行的事由1.当事人在合同中没有订立仲裁条款或者事后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2.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3.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4.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不足的;5.适用法律有错误的;6.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7.涉外仲裁中,被申请执行人没有得到指定仲裁员或者进行仲裁程序的通知,或者由于其他不属于被申请人负责的原因未能陈述意见的;8.涉外仲裁中,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与仲裁规则不符的。三、仲裁裁决强制执行
    2023-03-26
    424人看过
  • 确认劳动关系仲裁时效的起算时间
    一、确认劳动关系仲裁时效的起算时间《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二、劳动纠纷仲裁时效中断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当事人能够证明在
    2023-06-06
    391人看过
  • 竞业禁止处罚仲裁时效的起算时间
    1、竞业禁止违约金仲裁时效的起算时间因竞业禁止违约金而申请劳动仲裁的,仲裁时效为一年,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害时起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仲裁时效期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或另一方同意履行其义务。自中断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当事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期限内申请仲裁的,仲裁期限中止。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仲裁时效期间自中止时效事由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如果劳动关系终止,应当在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区分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应当注意以下三点:1.应当界定“商业秘密”的定义:“商业秘密”是指“未知”被公开,但能给用人单位带来经济利益的,用人单位采用的最实用、最保密的信息是“信息和商业信息”。商业秘密主要包括“技术
    2023-05-07
    240人看过
  • 仲裁的审理时限怎么规定
    仲裁的审理时限:1、仲裁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诉书之日起七日内做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七日内将申诉书的副本送达被诉人,并组成仲裁庭;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说明理由。2、仲裁庭处理劳动争议,应当自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报仲裁委员会批准,可以适当延期,但是延长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组成仲裁庭之日起六十日起算)3、仲裁委收到仲裁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书面通知申请人。4、仲裁委受理仲裁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将仲裁申请书副本送达被申请人。5、仲裁庭裁决劳动争议案件,应当自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仲裁申请之日起四十五日内结束。案情复杂需要延期的,经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以延期并书面通知当事人,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十五日。逾期未作出仲裁裁决的,当事人可以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
    2023-05-01
    365人看过
  • 仲裁申请已超过法律规定的申请仲裁的时效
    误过仲裁时效只是表明了劳动者失去了“胜裁权”,不能通过仲裁的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还有“胜诉权”——即便超过仲裁的法定时效,劳动者也能就该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而通过诉讼程序,一般劳动权利的诉讼时效就延长至两年。一、劳动仲裁超过时效了怎么办?因为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导致超过超过劳动仲裁时效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
    2023-04-01
    362人看过
  • 仲裁裁决执行时效的规定为多久?
    一、仲裁裁决执行时效的规定为多久?仲裁裁决执行期限为两年,从判决规定的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而法院一般应在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执行完毕。根据《仲裁法》第六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履行裁决。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当事人可以向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二、申请执行仲裁裁决的文书有哪些?(一)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民事判决书和调解书。(二)人民法院按照督促程序作出的发生法律效力的支付令。(三)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给付内容的民事裁定书。只有下列三种裁定书可以作为执行根据:①先予执行的裁定书;②执行回转的裁定书;③承认和执行外国法院判决、裁定和国外仲裁机构裁决的裁定书。(四)人民法院作出的具有财产内容的刑事判决书和裁定书。包括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及罚金、没收财产的判决书和裁定书。人民法院在审理刑
    2023-02-04
    80人看过
  • 主要国家对仲裁时效的规定
    世界各国的法律一般均对合同的诉讼或者仲裁时效加以明确的规定。1.大陆法大陆法系各国一般将时效分为两种:取得时效和消灭时效。所谓取得时效(positiveprescription)是指财产占有人在取得时效期满后,可以依法取得占有物的所有权的制度。所谓消灭时效(negativeprescription)是指债权人在诉讼时效期限内不行使权利,其债权请求权得不到保护,诉权归于消灭。在消灭时效中各国又将其分为普通消灭时效和特别消灭时效两种,其中前者时间较长,后者时间较短,且后者主要是针对一些劳务报酬和食宿费等须在短期内清偿的合同而制定的。关于诉讼时效的期限问题,各国均有比较明确的规定,但其长短不一。例如,就普通消灭时效而言,有些国家规定为三十年(例如德国和法国);有些国家规定为十年(例如瑞士)。
    2023-06-09
    453人看过
  • 劳动仲裁裁决生效的起算点
    劳动仲裁裁决如何生效条件有:1、已经向当事人送达仲裁裁决书;2、当事人在收到仲裁裁决书起15日内没有向法院起诉。自收到判决书之日起有十五天的上诉期,如果在上诉期内双方均没有上诉,判决就生效。如果是二审法院判决的,宣判后即生效,因为二审是终审判决。一、判刑后多久收到判决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当庭宣告判决的,应当在五日以内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定期宣告判决的,应当在宣告后立即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和提起公诉的人民检察院。判决书应当同时送达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送达之日分几种情况:1、直接送达,由被送达人本人和其同住的家庭成员或其委托接受送达的人签字之日。2、邮寄送达,由被送达人本人和其同住的家庭成员或其委托接受送达的人在邮政回执上签字之日。3、公告送达,自法院公告之日起60天视为送达。我国司法实践中实行的是二审终审,一审和二审的判决书生效的各有不同。1、民事一审
    2023-03-05
    287人看过
  • 如何认定劳动仲裁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仲裁时效的起算日
    对仲裁时效的考查是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重要环节。所以,正确理解“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准确认定仲裁时效期间的起算日非常重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下简称《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部办公厅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三条如何理解的复函(下简称《复函》)(劳办发(1994)257号)规定:《条例》第23条规定“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指有证据表明权利人知道其权利被侵害的日期,或者根据一般规律推定权利人知道其权利被侵害的日期,即劳动争议发生之日。“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是劳动争议仲裁申诉时效的开始,因此,“知道或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不应从侵权行为终结之日起计算。《复函》第三款的规定说明:权利
    2023-03-16
    427人看过
换一批
#仲裁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在诉讼时效期间内以法院强制程序追诉权利人的权利的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 更多>

    #仲裁时效
    相关咨询
    • 关于仲裁时效一年, 从什么时候算起
      陕西在线咨询 2022-03-11
      关于仲裁时效一年,一般有承诺给付的从公司承诺时开始算,没有承诺的自双方劳动关系解除或终止时算。如果您离职没有超过一年,依法应有权提出仲裁请求。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七条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
    • 的仲裁时效,劳动仲裁的时效怎么认定
      广东在线咨询 2021-10-16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应当从当事人知道或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定金规定的仲裁时效,由于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向有关部门索要权利救助,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重新计算。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原因,当事人无法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内申请仲裁时,仲裁时效中止。终止时效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继续计算。劳动关系生存期间因拖欠劳动
    • 劳动争议的起算时间规定为什么仲裁时效间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4-13
      依据劳动仲裁法第二条规定,劳动关系适用于以下劳动纠纷: 1、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2、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3、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4、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5、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仲裁时效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有效期间为一年。仲
    • 工伤工伤仲裁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工伤仲裁时效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4-24
      仲裁时效的一般原则:按照《劳动法》规定,提起劳动仲裁的一方应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但当事人有不可抗力或有其他正当理由的可以顺延。何为其他正当理由,由仲裁机构行使自由裁量权予以确定。仲裁时效的特别原则:因为工伤提起劳动仲裁的,没有规定时效,而是规定了申请工伤认定的时效: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
    • 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是多久, 怎么计算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的起算时间呢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08
      劳动仲裁的诉讼时效为1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