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单位更换监理总监依据有哪些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4-05-05 01:23:36 336 人看过

经过严谨程序可对总监理工程师进行适当替换。

针对项目经理与总监理工程师的职务变更问题,不可轻易进行调动,切实需要调整时,所选用人员必须具备不低于原监理人员的经验水平,且必须得到建设方的相关批准许可。

另需注意的是,对于同一个项目中的监理人员更换,累积两次(包括两次)以上要向质量监督机构上报备案。

另外,在结构工程施工的特定阶段内,项目经理与总监理工程师均不可擅自离开岗位,如若项目经理需离岗,应向总监理工程师提交正式书面通知,反之亦然。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一十七条

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其成员不得少于三人。

监事会应当包括股东代表和适当比例的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具体比例由公司章程规定。

监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

监事会设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

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监事会副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监事会副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会议。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本法第五十二条关于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任期的规定,适用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3月08日 20:49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总监理人员更换可以吗?
    在结构工程施工阶段,项目经理和总监理工程师不得擅自离岗,项目经理离岗须向总监理工程师书面报告,总监理工程师离岗须向建设单位书面报告,经同意后方可离岗。总监理人员更换可以吗?一,可以更换总监理工程师。二,项目经理及总监理工程师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变更后的资格不得低于原资格,并经建设单位同意。同一项目变更两次(含两次)的需报质量监督站。地基处理和桩基工程检测方案应在检测前到质量监督站备案,未经备案的工程,不得验收和隐蔽。建筑结构工程施工及施工质量达不到本《规定》要求的,不得进行优质结构、市优“金陵杯”的评选。质量监督站对实施过程中的不良行为应予以记录并上网公示,情节严重需行政处罚的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监理工程师的主要职责:1、施工准备阶段(1)根据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2)对中型及以上
    2023-06-18
    340人看过
  • 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依据包括
    建设工程监理实施的依据包括: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在进行工程监理前发包人将委托的监理人名称、资质等级、监理人员、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设工程的承包人。监理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承担监督责任,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三十二条建筑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及有关的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筑工程承包合同,对承包单位在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方面,代表建设单位实施监督。工程监理人员认为工程施工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建筑施工企业改正。工程监理人员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报告建设单位要求设计单位改正。
    2024-04-23
    214人看过
  • 建设监理单位违规如何处罚
    1、根据《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试行办法》的规定,资质管理部门根据情况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降低资质等级、停业整顿,甚至没收监理申请书或监理许可证《资格证书》的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主要责任人的刑事责任。违反规定,是指(一)申请设立、分级、升级时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行为。(二)超出批准的监理业务范围或者未经批准从事监理活动的。(三)伪造、变造、出租、出借、转让、变卖监理申请批准书、监理许可证、资质等级证书的。(四)徇私舞弊损害委托人或者被监督单位利益的行为。(五)因监管疏忽造成重大事故的行为。(六)变更或者终止业务,不及时办理审批或者备案手续,并在报纸上公告的。法律依据:《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理单位应当先向原资质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或者注射剂登记,并在与其经营范围相对应的地区性或者全国性报纸上
    2023-05-07
    89人看过
  • 监理单位总监不到岗怎么处罚
    工程监理单位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不检查或者不按照规定检查,给建设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工程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或者建筑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责令改正,处以罚款,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一、绿化工程质量验收程序有什么规定绿化工程质量验收程序规定:1、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地形整理检验批,假山、叠石、塑石主体分项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质量(技术)负责人、设计单位专业设计人员等进行验收。2、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设计单位工程项目负责人等进行验收,同时对分部工程观感质量进行现场评定。3、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自
    2023-06-28
    449人看过
  • 建设工程监理需要知道什么依据
    法律咨询: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是什么?律师回答:建设工程监理的依据是什么?(1)项目施工文件。(二)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三)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及有关建设工程合同。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第八条申请建筑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已经办理;(2)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项目已取得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迁的,拆迁进度符合建设要求;(4)已确定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颁发施工许可证。第九条建设单位应当自取得施工许可证之日起三个月内开工建设。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次数以两次为限,每次不得超过三个月。既不开工也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
    2023-05-07
    196人看过
  • 建设单位如何挑选合适的工程监理单位?
    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具体如下:实施工程监理的,发包人在进行工程监理前,应当书面通知被监理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委托监理人的名称、资质等级、监理人员、监理内容和监理权限。建设工程监理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代表发包人监督工程建设质量、工期和资金使用;工程监理人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不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有关技术标准对应当监督检查的项目进行检查,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规定的要求和检查方法进行检查,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应当提交哪些文件一、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表;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工程报建日期,施工许可证号,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分别签署的质量合格文件及验收人员签署的竣工验收原始文件,市政基础设施的有关质量检测和功能性试验资料以及备案机关认为需
    2023-07-05
    215人看过
  •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责任书范本
    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责任书姓名职称是否承担技术资料签证岗位证书名称及编号具体职责一、领导工程项目监理人员贯彻执行有关政策、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的质量技术体系文件,对履行监理委托合同全面负责。二、组织编写工程项目建设监理规划,并全面组织实施,协助业主确定合同条款。三、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研究解决图纸会审,提出有关技术问题,并审查施工单位有关资质条件和分包单位资质条件。四、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进行计划,现场安全技术措施和文明施工方案,负责协调各专业施工之间的主要技术问题。五、主持处理合同履行中的重大争议和纠纷,负责合同管理。六、发布工程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审查并签证分部工程质量等级,组织处理重大质量事故,负责对工程质量评价和认可与否决。七、定期或不定期的现场巡视,及时发现和提出问题,并进行处理。八、组织工程初验、竣工验收,审核工程结算书,组织编写工程项目监理工作总结。单位法人
    2023-05-08
    371人看过
  • 建设单位不办理监督手续有什么后果
    法律咨询:建设单位不办理监督手续的后果是什么?律师回答:建设单位不办理监督手续,责令改正,处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第七条建筑工程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八条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
    2023-04-27
    250人看过
  • 工程建设监理单位管理的政府职责
    监管人员不准向施工单位索取钱物,不准向施工单位报销任何消费票据,不得接受施工单位供货商的吃请或者接受回扣,一经发现驱逐现场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监管公司承担赔偿责任。根据损失大小金额从监理款项中直接扣除,严重者追究法律责任。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1、监理单位履行委托监理合同时,应建立项目监理机构。2、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和规模,应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期限、工程类别、规模、技术复杂程度、工程环境等因素确定。3、项目监理机构由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员组成,且专业配套、数量满足工程项目监理工作的需要,必要时可设置总监理工程师代表和副总监理工程师。4、监理单位应在委托监理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当总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监理单位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并书面报建设单位;当专业监理工程师需要调整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书
    2023-08-05
    64人看过
  • 建设单位应当如何委托工程监理
    一、建设单位应当如何委托工程监理1、建设单位委托工程监理,在进行工程监理前,发包人应当将委托的监理人的名称、资质等级、监理人员、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的建设工程的承包人;工程监理人不按照委托监理合同的约定履行监理义务,给发包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2、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三十条国家推行建筑工程监理制度。国务院可以规定实行强制监理的建筑工程的范围。第三十一条实行监理的建筑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订立书面委托监理合同。二、监理基本策划1、制定总目标和分目标(1)根据工程情况编制总目标,为全面实现工程建设要求:安全、质量、工期、功能、成本、环保等都能达到预期的要求。(2)分目标包括:质量目标、工期及工程进度目标、工程造价目标、安全管理目标、环保与文明施工的目标。2、建立和完善施工现场各种管理体系和保证体
    2023-06-12
    425人看过
  • 财务总监岗位职责有哪些
    财务总监职责一、审核会计报告会计核算是企业财务管理过程中的基础,同时工作又非常具体和繁杂,财务总监职责主要是组织会计核算,并不是要自己去做会计,进行会计具体操作,主要是组织企业会计核算体系的建立、相关财会、管理制度的建立,建设一个高效的会计机构,带出一支有战斗力的会计团队,促使企业会计核算符合国家的政策、符合企业的利益要求。会计核算的所有工作最终是以会计报告综合反映出来的,财务总监通过审核财务报告来监管企业会计核算、监管经营过程中执行各项制度、政策的情况,监控企业预算执行过程与结果,签审企业会计报告是财务总监必不可少的工作之一。财务总监职责二、进行企业经济活动分析企业财务报告专业性、综合性比较强,很多财务数据也比较笼统,它只能综合反映企业的某些经营状况,至于其间包含的许多具体经济信息无法一一反映,为保证管理者能读懂其中的内容,财务总监应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通过对企业经营活动过程各方面的了解
    2023-05-02
    164人看过
  • 建设单位应当依法履行工程质量监督程序
    法律咨询:建设单位依法履行工程质量监督程序有何规定?律师答:建设单位在收到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相关法律知识:建设工程开工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七条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领取建筑许可证;但是,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的限额以下的小型工程除外。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项目,不再领取施工许可证。第八条申请建筑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办理建设项目用地审批手续;(二)已取得城市规划区建设项目规划许可证;(3)需要拆除的,拆除进度符合施工要求;(4)已确定施工企业;(5)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和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对符合条件的申请
    2023-05-07
    237人看过
  • 监理单位在编制监理大纲中有哪些职能
    法律咨询:就监理单位编制监理大纲的两大职能进行咨询;二是制定项目监理机构今后开展监理工作的基本方案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有关规定第三十条国家实施建设工程监理系统。国务院可以规定强制监督的建设项目的范围。第三十一条受监理的建设工程,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进行监理。建设单位与其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签订书面监理合同。第三十二条建设工程监理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合同的规定,代表建设单位对承包人的工程质量、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项目监理人认为工程建设不符合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有权要求施工企业改正。项目监理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或者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向建设单位报告,要求设计单位改正。第三十三条建设工程监理实施前,建设单位应当将受委托的工程监理单位、监理内容和监理权限书面通知被监理施工企
    2023-05-07
    451人看过
  • 建设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该如何处理
    法律咨询:建设工程竣工后监理单位该怎么办?律师解答:在正式验收前组织竣工预验收,对预验收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与施工单位沟通,提出整改要求。监理单位应参加业主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并签署监理单位的意见。相关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有关规定第二十六条建筑工程承包人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在其许可的经营范围内承揽工程资质等级。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以其他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超出本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经营范围或者承包工程。建筑施工企业不得允许其他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形式利用其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以本企业名义承揽工程。第二十七条大型建设工程和结构复杂的建设工程,可以由两个以上的承包人共同承包。共同合同的当事人对合同的履行负连带责任。
    2023-05-02
    62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工程施工阶段,监理单位能随便更换总监理吗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6-29
      1、监理人员更换是可以的,但不可以随意的更换;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复合型的知识结构,包括工程技术、经济、法律和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 2、建设工程监理单位受建设单位委托,根据法律法规、工程建设标准、勘察设计文件及合同,在施工阶段对建设工程质量、造价、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 3、在订立建设工程监理合同时,建设
    • 建筑监理单位设立的规定有哪些
      四川在线咨询 2023-09-20
      设立建设监理单位应向相关审批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向政府工商行政机关申请登记注册、领得营业执照。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实施监督;提高建筑工程建设水平;保证施工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保障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实施。
    • 如何设立建设监理单位,有哪些相关规定
      浙江在线咨询 2023-12-21
      设立建设监理单位应向相关审批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向政府工商行政机关申请登记注册、领得营业执照。监理单位代表建设单位对施工质量、建设工期和建设资金使用等实施监督;提高建筑工程建设水平;保证施工质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保障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实施。
    • 总监理人员也有权更换吗?
      河南在线咨询 2023-10-18
      总监理人员更换是可以的,但不有随意的更换;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复合型的知识结构,包括工程技术、经济、法律和组织管理等方面的理论知识。根据要求,编制包括安全监理内容的项目监理规划,明确安全监理的范围、内容、工作程序和制度措施,以及人员配备计划和职责等。
    • 建设单位怎样设立监理组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6-02
      设立建设监理单位,必须向相应的资质审批部门提出书面申请。经资质审批部门审查批准后,还应向相应的政府工商行政机关申请登记注册,领得营业执照,方可开展监理业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