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医疗费一般从几方面进行审查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6:43:06 231 人看过

一、医疗费赔偿数额如何确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二、对医疗费一般从几方面进行审查

1、审查医疗费是否为治疗所受损伤的费用。与损伤无关的医疗费如治疗另外本身固有的疾病,不属于赔偿范围。

2、审查医疗费的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用,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3、对医疗费的具体费用进行审查。具体项目如下:

(1)治疗医院,除了特殊情况外,应确有必要,需经当地医治医院同意,未经同意而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应赔偿。

(2)医疗费必须是治疗外伤或损害所引起的疾病的开支。

(3)当事人在经治医院以外的医疗、药品单位购买的药品,必须确有必要,还应经经治医院批准。

(4)对住院费的赔偿应明确,住院只限于伤重或需住院确定伤情和手术治疗的情况,对于可以在门诊治愈的伤情应严格掌握。

(5)检查诊断费和辅助检查费审查的重点是重复检查和高额检查。

(6)后续治疗费。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

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住院费的单据为凭。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批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者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则不予赔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九条

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赔偿义务人对治疗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医疗费的赔偿数额,按照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实际发生的数额确定。器官功能恢复训练所必要的康复费、适当的整容费以及其他后续治疗费,赔偿权利人可以待实际发生后另行起诉。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4日 10:48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医疗费相关文章
  • 在实践中对行政程序进行司法审查的几个方面
    1、审查法定步骤。步骤是程序的重要因素。任何行政程序,作为一个过程,都是一步一步完成的。没有其中一步,程序可能会中断,整个行政程序可能无法完成。即使做出具体的行政行为,也可能无效。因此,行政行为必须按照法定步骤进行,否则,程序可能违法。二是审查法定顺序。行政程序的主要顺序是先表明身份,然后进行监督;先取证,再裁决;先听证,再处理;先裁决,后执行等。3、审查法定形式。某些行为必须以相应的形式表现出来,如书面形式、口头形式等,如果某种行为不以法律规定的形式进行,则属于程序违法。4、审查法定时限。行政程序遵守法定时限,它是具体行政行为合法性的重要条件之一。,要求在一定时间内做出具体的行政行为,否则构成违法行为。审查行政程序合法性应注意的几个问题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是依法行政,而依法行政要求行政实体和行政程序必须合法,行政执法程序是行政程序的主要构成部分,法定的行政执法程序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必
    2023-08-08
    212人看过
  • 收到转账支票要从哪些方面进行审查
    收款单位出纳员收到付款单位交来的支票后,首先应对支票进行审查,以免收进假支票或无效支票。对支票的审查应包括如下内容:1、支票填写是否清晰,是否用墨汁或碳素墨水填写;2、支票的各项内容是否填写齐全,是否在签发单位盖章处加盖单位印鉴,大小写金额和收款人有无涂改,其他内容如有改动是否加盖了预留银行印鉴;3、支票收款单位是否为本单位;4、支票大小写金额填写是否正确,两者是否相符;5、支票是否在付款期内;6、背书转让的支票其背书是否正确,是否连续。转账支票在企业同城结算货款时经常用到,一旦签发出去,持票人就相当于拿到了现金。所以企业财务人员务必熟悉转账支票填写方法,拿到支票后,要写上日期和付款单位,写清收款单位、账号和付款金额,这里有一点要注意,金额要大写,并且不得涂改。最后将用途标明,盖上企业公章和财务章就可以了。一、转账支票填写方法是什么?1、一张空白支票,首先要填上日期(要大写)。2、写上收款
    2023-03-20
    75人看过
  • 可以从哪些方面对审判管理进行改革?
    为了建立与上述审判方式改革相适应的审判管理机制,保证办案的公正与高效,应将现行的审判管理模式进行改革。结合实际,笔者认为,可从如下几个方面对审判管理进行改革。(一)建议取消审判庭和庭长(含正副职)。随着审判方式改革,法院内设审判庭这个行政管理机构和庭长这个行政长官来管理办案人员、管理案件审判,其实际功能作用和意义已成为历史,法院内设审判庭和庭长已没有必要。实践证明,案件以行政手段来进行管理存在很多弊端,而以案件流程管理有利于案件的公正和快速审判,能体现公正与效率这一法院工作主题。审判方式改革后,庭长已失去了审查、修改、签发裁判文书及以其他行政手段管案权,和其他的审判人员一样,庭长只有办案权,不必要再保留庭长这个行政职务和审判庭这个行政管理机构,建议我国法院组织法将审判庭和庭长取消。然而,有人担心,将庭长和审判庭取消后,办案人员的审判业务管理可通过案件流程来管理、监督,而对办案人员、书记员还
    2023-04-22
    179人看过
  • 刑事辩护应从哪几个方面进行?
    1、不符合犯罪构成要件的辩护,常见的做法有:(1)陈述或证明被告人不具备法定的犯罪主体要件。(2)陈述或证明被告人主观上不具备犯罪故意或犯罪目的。(3)陈述或证明被告人客观上未实施犯罪行为。(4)陈述或证明不具备某些犯罪构成所要求的犯罪目的和犯罪后果。2、阻却违法性事由辩护,一般有:被告人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被告人因其他原因(精神原因)不具备刑事责任能力,被告人有正当防卫、紧急避险或意外事件等情形。3、情节辩护,根据案件事实,辩护律师提出被告人具有初犯、自首、立功、坦白、被害人过错、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在共同犯罪中的从属地位、受威胁犯罪等有助于从轻处罚的事实和情节。刑事案件做无罪辩护贯穿整个刑事案件办案过程,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审判阶段,辩护律师均可以根据掌握的事实及证据,依据法律规定,提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无罪的意见,并积极与案件承办机关沟通。公安机关决定撤销案件,无罪辩护
    2023-03-05
    500人看过
  • 医疗保险一般要缴费几年
    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退休时,要求东莞医疗保险最低累计缴费多少年?参加社会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退休时,其最低缴费年限男性累计不少于30年、女性累计不少于25年,在统筹地区(即东莞)累计缴费年限不底于10年的,可以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退休人员本人和单位不再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退休时未达到最低年限,怎么办?职工退休时缴费年限未达到上述规定最低年限的,须按退休上月的缴费标准,一次性缴足所缺年限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方可享受社会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待遇;不能一次性缴足的,可仍按在职职工标准按月缴费,但享受在职职工医疗保险待遇,直至缴足所缺年限基本医疗保险费。缴费年限相关问题回复一、东莞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是怎样计算?答:东莞医保最低缴费年限男性累计不少于30年、女性累计缴费不少于25年,在东莞累计缴费年限不得底于10年。二、达到医疗保险缴费年限规定的,可享受什么
    2023-05-05
    117人看过
  • 政审是否会对户口本上的人进行一般审查?
    公务员政审的具体内容包括:家庭出身(父母亲和爷爷、奶奶的成分,有无海外关系、是什么样的海外关系)和本人的政治思想表现、在历次政治运动中的表现、有无受奖励或处分的情节、道德品质、缺点和不足、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旁系血亲的政治历史情况,等等。如果是保密单位(公安、国防科研等)或政治条件要求高的岗位(如政治人事工作),还要对旁系亲属、配偶、未婚对象(确立关系前应向组织汇报)进行政审。政审查继父吗亲爸要政审。如果继父与继子女之间存在抚养教育关系,就构成直系亲属,需要政审。政审工作一般应由基层党组织负责进行。在进行这项工作时,可以派党员前去调查,也可以发函请有关单位的党组织协助调查。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视为考察(政审)不合格:有配偶、直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或正在服刑;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徒刑且正在服刑;直系亲属或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亲属被判处危害国家安
    2023-07-04
    188人看过
  • 商业银行应对借款人进行哪些方面的审查
    《商业银行法》第35条规定:“商业银行贷款,应当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为保证及时按量的收回贷款,以确保贷款的安全可靠,在长期的实践中建立了“三查”、“两分”制度,即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和审贷分离、分级审理。主要是对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偿还能力、还款方式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严格审查。商业银行贷款流程首先:借款人需要携带相关资料向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申请资料一般包括: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收入证明(银行指定的格式),资信证明(学历证明、房产证等)等等。其次:商业银行确定借款人所携带的资料齐全,并且符合要求,受理借款人的贷款申请,对借款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审查。再次:商业银行根据自主建立的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贷款管理制度,审查贷款条件,决定是否提供贷款。然后:商业银行审批合格后,由商业银行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最后:借款人按照借款合
    2023-05-04
    425人看过
  • 对重大医疗过失行为进行调查
    1、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接到辖区内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后,除责令医疗机构采取必要的医疗救治措施,防止损害后果扩大外,应立即组织专人进行调查;2、参加调查人员应包括卫生行政管理人员和有关医学专家;3、对事件进行认真的调查研究,查证核实后,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对于事实清楚、因果关系明确的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判定为医疗事故。对于因医学科学的技术性、专业性和复杂性无法判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或需要明确重大医疗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损害程度的,应当交由市医学会组织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相关法律法规】第三十八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申请卫生行政部门处理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医疗机构所在地是直辖市的,由医疗机构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受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医疗机构的报告或者当事
    2023-04-04
    303人看过
  • 医疗纠纷诉讼要从哪几个方面举证
    医疗纠纷诉讼需要准备的证据:1、患方的身份及亲属关系证明:患者身份证复印件;2、资料复印件;3、患者或家属的误工证明;4、相关费用单据和清单;5、其他。一、医疗纠纷官司证据怎样收集由于在医疗纠纷中取证比较困难,患者一方为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及时、有效地收集证据的过程中应当注意以下事项:1、发生医疗纠纷时,患者首先要有收集证据的意识,应向医院要求将病历资料立即封存,最好能对封存过程进行公证或请律师作见证。2、如因抢救急危患者医务人员需补记病历的,补记期间患者方有权要求在场监督。3、在复印、封存和启封病历资料及其他证据时,医院、患者双方都应共同在场,如对血液进行封存保留的,还应由医疗机构通知采供血机构派员到场。4、患者方应及时要求进行相关的检验并充分行使自己选择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的权利。5、如案件将要或已进入诉讼程序,应及时向法院申请证据保全或调查取证。6、虽然在医疗纠纷中医院负举证责
    2023-06-26
    65人看过
  • 对外资并购主要进行的审查有哪些方面?
    对外资并购主要进行的申请是安全方面,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并购对国防安全的影响;2、并购对国家经济稳定运行的影响;3、并购对社会基本生活秩序的影响;4、并购对涉及国家安全关键技术研发能力的影响。并购安全审查内容并购方进行并购审查一般有三个阶段。第一阶段是初审阶段,并购即买方在与目标企业接洽并购事宜之前,首先是从外部取得资料作初步分析,并购通过各种途径对目标企业进行某种程度的预先审查。这个阶段应该收集目标企业的总体性质、背景、产业环境、营销方式、经营能力、主要设施、历史信息等信息。并购在可能的情况下还应该包括企业的最新发展、未来的计划等方面的信息。第二阶段是详审阶段。即买方与目标企业进行实际接触,并购取得目标企业较详细的资料,作进一步的分析评估。如与收购对象互有合作意向.则可与其经营者见面,并要求提供详细的内部报表资料,在有关专家的审查下尽快对并购对象作出较为准确的评估。并购第三阶段是审
    2023-06-28
    153人看过
  • 抵押权纠纷案件审查合同效力从哪些方面进行
    要审查抵押权纠纷案件的合同是否有效,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合同当事人必须具有签约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由此可见,在订立合同时,注意当事人的缔约能力和主体资格问题是十分重要的。2、合同必须有对价或约因。3、合同的内容必须合法。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4、合同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形式。5、合同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必须真实。一、常见的合同效力纠纷有哪些情况?合同纠纷的种类,从不同的角度来看。有不同的划分:(一)无效合同纠纷和有效合同纠纷这是从合同的效力角度来对合同纠纷进行的划分。1、无效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的无效而引起的合同当事人之间的争议。如合同无效后,合同当事人因各自返还因合同而取得的财产发生的纠纷,合同无效责任应由何方承担,承担多少之纠纷等等。2、有效合同纠纷是指在合同生效的前提
    2023-02-23
    119人看过
  • 应从哪些方面审查现金审计
    一、库存现金盘点库存现金盘点应该由企业财务负责人、审计人员和现金经管人员共同进行。一般选择在出纳业务结束以后进行,但不事先通知日期。清点时,要求出纳人员将全部现金收付凭证全部登记入账,结出库存现金余额,同时将全部现金分类清点后进入保管箱中等待清查。然后要填列现金清点清单,对于尚未入账的临时性借条。均应核对清楚,查明原因,暂存的未领工资或寄存现金均不得点入实存数中。对不同地点的现金(包括备用金)均应同时盘点,盘点结束以后应填列库存现金盘点表。二、审查现金收付业务审查现金收付业务是否合法、合规。内容包括:现金收支是否符合规定范围。有否属于非业务范围的大额现金收支,应经审批的费用支出是否经过批准。现金收入是否全部解人银行,有否坐支。会计与出纳是否进行分工,是否职权分离,手续是否清楚。三、审查现金账务审查现金账务是否真实正确,内容包括:①现金收支凭证是否与原始凭证相符,现金日记账是否与总分类账相符
    2023-04-27
    78人看过
  • 从哪些方面对死刑案件进行辩护
    死刑案件不同于一般案件,辩护的成功与否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生命是否能够得以留存,那么对死刑案件的辩护就应当采取不同于一般辩护的方式。一般情况下,死刑案件首先要以能够保留当事人的生命为辩护的前提,而不能片面追求庭审效果,法庭上侃侃而谈,口若悬河,赢得满堂喝彩,但判决后当事人被执行死刑,家属非常不满意,这样的情况屡见不鲜,这不是一个优秀的刑事辩护律师应该做的。死刑案件的辩护没有一定之规,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不同的辩护方案,但下面几个方面一般要考虑到:(1)被告人的自然情况(是否成年,妇女是否怀孕或在羁押期间是否有流产情况);(2)指控被告人构成犯罪的证据是否真实、合法,与本案的关联性如何;(3)侦查、审查起诉及审判阶段的各种法律手续和诉讼文书是否合法、齐备;(4)技术性鉴定材料的来源,鉴定人是否具有鉴定资格,鉴定结论及理由是否合理;(5)被告人的口供是否受客观条件的影响,是否真实;(6)有刑讯逼供
    2023-04-22
    323人看过
  • 自首认定从哪些方面审查
    自动投案的认定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进行审查:一是时间;二是方式和动机。自动投案的时间既可以是犯罪事实发觉以前,也可以是犯罪事实被察觉之后。关键在于犯罪分子须自动投案。1.自首投案的方式和动机。犯罪分子出于真诚悔罪自动投案的自首,犯罪分子虽有投案的诚意,但由于伤病不能投案的而委托他人代为投案,或首先信电投案的等一切方式,总之不论采取何种方式和出于何种动机都属于投案自首。至于被公安机关,群众围攻,走投无路,当场投案的,以及经司法机关传讯,采取强制措施归案的,都不是自动投案。2、犯罪分子必须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是自首的本质特征。犯罪分子供述的必须是自己实施并由自己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事实。共同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分子自首时,不仅要求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而且要交待所知的共同犯罪,如果是主犯必须揭发同案犯的罪行。否则,不构成自首。如果犯罪人交待的是自己耳闻目睹的他人的罪行,是检举揭发,而不是自首。犯罪人如犯
    2023-04-06
    283人看过
换一批
#损害赔偿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医疗费
    词条

    医疗费,是指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由于造成一定的人身伤害,为恢复健康而需要就医诊治,按照医院对当事人的交通事故创伤治疗所必须的费用。医疗费主要包括挂号费、检查费、化验费、手术费、治疗费、住院费和药费等。 医疗费可以为住院医疗费,也可以为门诊医... 更多>

    #医疗费
    相关咨询
    • 房管局从哪些方面对房屋过户进行审查
      安徽在线咨询 2023-07-24
      1、当事人提供的材料是否合法、有效; 2、申请书填写的内容与提供的材料是否一致、无误; 3、房地产的权属是否清楚,有无权属纠纷或他项权利不清的现象,是否属于《房地产转让办法》规定不得转让的范围; 4、受让人按规定是否可以受让该房地产; 5、买卖的房地产是否已设定抵押权; 6、买卖已出租的房地产,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7、买卖共有的房地产,共有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 8、房地产交易管理机构认为
    • 对单一证据可以从哪些方面进行审查认定, 哪些证据可以进行审查认定
      宁夏在线咨询 2022-02-06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六十五条审判人员对单一证据可以从下列方面进行审核认定 (一)证据是否原件、原物复印件、复制品与原件、原物是否相符; (二)证据与本案事实是否相关; (三)证据的形式、来源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四)证据的内容是否真实; (五)证人或者提供证据的人与当事人有无利害关系。 第六十六条审判人员对案件的全部证据,应当从各证据与案件事实的关联程度、各证据之间
    • 现场笔录的审查从哪些方面进行?
      甘肃在线咨询 2023-06-13
      在行政诉讼过程中,法庭也应该对现场笔录进行严格的审查,一般应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1)审查现场笔录是否是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现场制作的。现场笔录如果是在对违法行为处理的现场制作的,则具有客观性,直接反映违法事实。如果脱离现场,事后追记,可能会因时间、记录人的记忆等条件限制,使现场笔录失实,降低或失去证明力。(2)审查现场笔录是否伪造或变造。。凡现场笔录中有事后添补的内容或涂改痕迹,如果该处没有被
    • 对买卖合同进行审查主要审查哪些方面
      北京在线咨询 2022-05-05
      1、审查合同是否需要经过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或登记,如需经批准或登记,是否履行了批准或登记手续。 2、如果合同中约定须经公证合同方能生效,应审查合同是否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3、如果合同附有期限、条件,期限是否到期、条件是否成就 4、如果合同约定第三人为保证人的,应审查是否有保证人的签章;采用抵押方式担保的,如果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必须办理抵押物登记的,应审查是否办理了抵押物登记手续;采用质押担保方式的,
    • 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应当进行哪方面审查?
      海南在线咨询 2023-06-12
      对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进行合法性、适当性审查。复议机关在复议时,应当对被申请的行政行为是否合法和合理进行全面审查。也就是说,复议机关不仅应当审查具体行政行为在权限、内容、程序等方面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还要审查被申请人运用裁量权是否客观适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