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外人执行异议的主体包括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1 15:43:26 123 人看过

1、案外执行异议的主体有案外利害关系人。

2、有主张特定实体权利——所有权或者其他足以阻止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的主体,才具有案外人执行异议的主体资格。

3、相关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二十五条执行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第二百二十七条案外人异议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相关知识: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及案外人执行异议法律实务,案外人执行异议可能发生以下法律风险:

(一)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的主体是否适格的法律风险;

(二)利害关系人是否提交书面异议的法律风险;

(三)提出书面异议的理由是否符合法定事由的法律风险;

(四)是否针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的法律风险;

(五)案外人请求对标的物解除强制措施,是否有充分、有效担保的法律风险;

(六)案外人提供担保解除对标的物解除强制措施是否存在错误的法律风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1月28日 22: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执行异议相关文章
  • 什么是执行异议中的案外人
    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是指案外人就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之权利,请求法院不许对该标的实施执行之诉讼。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作为特殊类型的诉讼,应符合诉讼主体资格要件和诉讼利益要件。执行案件当事人以外的人不一定是案外人,我们在执行异议案件范围内所说的案外人,是特指对执行标的享有实体权益的并非执行案件当事人的人。执行异议案件中的案外人,必须是与执行标的间具有实质关联的执行案件以外的自然人或法人。提出案外人异议的主体需要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阻却执行标的转让、交付的实体权利(主要为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等排他性权利)。当案外人与执行标的存在间接连接时,案外人应承担自己与执行标的具有实质关联的举证责任。律师补充:案外人异议的管辖法院即为受理执行案件的法院,对涉案房产实行查封、拍卖等执行措施的法院,而非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案外人异议应当在执行程序中提出。即执行程序开始后,执行程序终结前提出。执行程序开始后
    2023-05-06
    235人看过
  • 谁是执行异议申请的主体
    一、谁是执行异议申请的主体1、一般是申请中止执行或者终结执行。2、执行异议的申请主体。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和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的规定,提出执行异议的主体是案件的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作为新增加的一条,为了保护被执行人的合法权益,拓宽了执行异议主体的范围。3、执行异议申请的方式。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和二百二十七条的规定,执行异议只限于书面提出。依据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权利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异议。案外人异议一般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提供相应的证据。以书面形式提出确有困难的,可以允许以口头形式提出。的规定。根据该条规定的立法本意和司法实践,对于提出书面异议确实有困难
    2023-06-18
    329人看过
  • 案外人执行异议的起诉状范本
    原告:王xx,女,蒙古族,出生年月被告:宁xx,男,汉族,出生年月诉讼请求:一、要求依法确认位于xx市xx乡xx村四组的房屋系原告王x燕所出资购买并享有权利。二、请求依法判决xx市人民法院执行机关停止对我位于xx市xx乡xx村四组房屋一间的执行。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事实理由:xx市人民法院于2015年1月8日在我的位于xx市xx乡xx村四组房屋一间张贴了xx市人民法院(xx)xx执字第xx号执行裁定书及查封公告,主要内容为:1、查封被执行人甄xx位于xx市xx乡xx村四组房屋一间,2、被执行人甄xx负责保管被查封的财产。3、查封期限为二年。等等。我认为该查封裁定书及查封公告没有事实根据和法律依据,对我这个案外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明显是错误的,应予撤销并解除对我的房产的查封。异议人王xx与被执行人甄xx曾经是夫妻关系,双方于1993年9月11日登记结婚,由于各种原因无法共同生活于2010年
    2023-06-13
    157人看过
  • 案外人执行异议起诉是如何的
    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此,即案外人对裁定驳回执行异议不服的,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人民法院对再审请求逾期未作裁定或者驳回再审的,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根据《民诉法》第227条的规定,案外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有两种救济途径:其一,执行法院经审查,裁定驳回案外人执行异议后,案外人不仅对执行裁定不服,还认为作为执行依据的判决、裁定本身也有错误。此时,案外人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申请法院再审,以最终确定该标的物的归属。其二,案外人如果对执行法院将其认为执行标的是自己的财产,而对执行提出异议,但对原判决、裁定无异议的,
    2023-06-13
    430人看过
  • 当事人、案外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包括执行异议和案外人异议),应当向本院立案部门提交以下材料
    1、异议书,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异议书应当记明以下内容:(1)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2)请求事项和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3)证据和证据来源。2、申请人是公民的,提交身份证或户口本的复印件;申请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交营业执照或其他注册登记资料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3、委托代理人申请的,提交经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写明委托事项和代理人的权限;委托代理人为律师的,应当出具律师事务所函。4、继承人或权利承受人申请的,应当提交继承或承受权利的证明文件。5、涉外、涉港澳台当事人提交的材料应当按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提交相应的公证和认证材料。6、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是外文的,须附有相关机构翻译的中文译文。一、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根据民诉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提出执行异议,应当
    2023-03-19
    192人看过
  • 执行完毕案外人能否提出执行异议
    一、案外人能否提出执行异议可以。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二百二十七
    2023-03-22
    381人看过
  • 关于恶意案外人执行异议的处理
    通常意义上,执行异议是指案外人对执行标的全部或者一部分主张自己享有实体权利,提出要求人民法院停止或变更执行的请求。执行异议制度,赋予了案外人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救济手段,对于保护案外人的合法权益,纠正人民法院和其他机关制作的生效法律文书的错误,具有重要意义。但这一为保护善意案外人合法权益而设立的制度,却常常被恶意案外人和被执行人联手利用(以案外人与被执行人联手转移被执行人的财产为常见),作为阻碍法院执行,拒不履行自身法律义务的挡箭牌。恶意案外人一旦提出异议,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形式上符合法定条件的,法院就要受理其异议,并由专门机构对异议案件进行审查,如果恶意案外人申请听证,对有些案件法院还要进行听证。虽然今年1月1日起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若干期限的规定》中规定,对执行异议的审查,人民法院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需要延长期限的,承办人应当在期限届满前3日内提出申请。但其
    2023-06-06
    65人看过
  • 案外人执行异议的审查怎么审查
    1、审查异议申请提出的条件。首先,有权提出异议的主体只能是除当事人之外的案外人,但并不是泛指当事人之外一切其他人,而是对执行标的主张全部或部分权利的案外人,案外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其他组织;其次,案外人主张的权利主要包括所有权、抵押权等担保物权或其他物权;再次,异议申请的审查法院是执行法院;最后,案外人提出异议的时间必须是在执行过程中。2、审查的机构及组织。法律并未明确规定案外人提出异议申请后,是由执行局还是审判庭来进行审查,以及审查是采用独任制还是合议制。3、审查的方式。审查是进行形式上的审查,还是进行实体上的审查,执行员应当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查。理由不成立的,予以驳回;理由成立的,由院长批准中止执行。如果发现判决、裁定确有错误,按照审判监督程序处理。执行人员在对案外人提出的异议申请进行审查就是实体审查。在实体方面对案外人合法权益的保护分为两种方法,一种是异议申请,一种异议之诉
    2023-06-15
    203人看过
  • 管辖异议包括主管异议吗
    不包括。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当事人对管辖权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答辩状期间提出。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异议,应当审查。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该条规定为我国民事诉讼设定了“管辖异议制度”(或称为“管辖权异议制度”)。从管辖异议的范围或对象来看,不仅包括了地域管辖,也包括级别管辖,即异议主体不仅可以对同级法院之间的管辖权行使问题提出管辖异议,也可以对非同级法院之间的管辖权行使问题提出管辖异议。尽管“管辖权异议”这一特定概念已经明确了异议的范围和对象仅限于人民法院的管辖权问题,即仅限于对某一案件应由哪一个人民法院管辖的问题,但是我们注意到,在实践中仍有不少当事人将人民法院的主管问题也纳入了管辖异议的范围之中,也就是将法院的主管问题也适用于管辖权异议制度的规定。这样的认识和做法显然不符合民事诉讼法关于管辖权异议
    2023-06-01
    457人看过
  • 执行异议之诉的主体是怎样的
    案外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申请已经被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二)有明确的排除对执行标的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除符合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依案外人执行异议申请,人民法院裁定中止执行;(二)有明确的对执行标的继续执行的诉讼请求,且诉讼请求与原判决、裁定无关;(三)自执行异议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提起。一、相关法律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起诉状之日起十五日内决定是否立案。第一条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并附下列材料:(一)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
    2023-02-22
    80人看过
  • 法院执行案外人异议之诉案件的处理
    [案情]2006年11月28日,公司A与公司B签订租赁合同,公司A将部分厂房及设备出租给公司B使用。2007年10月17日,公司A起诉至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请求判令公司B支付租金5万元并承担违约金10万元,同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查封公司B的缝纫机98台。10月18日,法院裁定查封了公司B从租用公司A厂房内搬出并已存放于公司C的缝纫设备54台和存放于纳佳公司的缝纫设备44台。同年11月27日,法院判决公司B应支付公司A租金、违约金合计15万元。公司A于2008年1月11日向法院申请执行,执行中公司C于4月9日提出异议,对查封缝纫设备中的68台主张权利,认为68台缝纫设备属公司C所有。5月6日,法院裁定驳回公司C的异议。同年6月10日,公司C诉至法院,要求确认法院查封的68台缝纫设备为其公司所有。审理中,公司C向法院提供租赁合同1份,证明公司C将缝纫设备共计68台出租给公司B,租赁期限自20
    2023-08-04
    57人看过
  •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要件包括哪些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主体为特殊主体,主要是指有义务执行判决、裁定的当事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判决、裁定负有协助执行义务的某些个人,也可以成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主体。与被执行人共同实施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共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什么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处罚为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规定的“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是指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的具有执行内容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人民法院为依法执行支付令、生效的调解书、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等所作的裁定属于该条规定的裁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
    2023-08-18
    92人看过
  • 当事人执行异议之诉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有什么区别
    一.当事人执行异议之诉与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有什么区别1、执行异议和执行异议之诉的区别:主体不同:前者可有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后者案外人、申请执行人、债权人、被执行人均可提出。管辖不同:前者直接向执行法院提出;后者有执行法院的民事庭管辖。目的不同:前者主要执行法院的执行措施存在违法等事由,更正执行行为;后者目的在于有效阻止执行。程序不同:前者异议-裁定-复议;后者异议-裁定-诉讼。保护的利益不同:前者程序利益;后者实体利益。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条,当事人平等原则.民事诉讼当事人有平等的诉讼权利。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保障和便利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对当事人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第九条,法院调解原则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第十条,审判基本制度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
    2023-06-12
    463人看过
  • 案外人执行异议有多大胜算率
    一、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有多少胜算率案外人提出执行异议有多少胜率是没有明文规定的,主要看案外人提出的异议是否合理,符合法律规定,证据充足的一般会胜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第二百二十七条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中止对该标的的执行;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案外人、当事人对裁定不服,认为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与原判决、裁定无关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
    2023-02-12
    375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异议指人民法院在民事案件执行过程中,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并要求人民法院撤销或者改正执行的请求,或案外人对被执行的财产的全部或一部分主张权利并要求人民法院停止并变更执行的请求。前种异议为执行行为异议,后种异议为案外人... 更多>

    #执行异议
    相关咨询
    • 执行异议的主体只能是案外人?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9-11
      当事人提出执行异议后,应当在收到异议申请书之日起15天之内作出裁定,给予答复。《》第二百二十五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人、利害关系人提出书面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书面异议之日起十五日内审查,理由成立的,裁定撤销或者改正;理由不成立的,裁定驳回。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
    • 如何申请案外人执行案外人执行异议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8-0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5条第4项规定,股权按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判断案外人是否是权利人。基于该司法解释,案外人对于股权执行提出执行异议,人民法院判断案外人是否是权利人仅仅是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登记和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信息,我们未免疑问这样的处理是不是太简单、机械、不公平。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之所以这么规定也是有
    • 参加行政复议包括哪些主体人
      澳门在线咨询 2022-07-06
      行政复议是我国司法体制中化解纠纷的一种制度。其主体是由复议申请人、被申请人、行政复议机关构成的。被申请人主要是指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复议机关可以是原行政机关也可以是上一级行政机关,选择权在原告一方。因为行政复议案件本身涉及的专业性较强,加上行政机关对业务知识的熟练,所以其实在化解纠纷上比较法院从头查办效率较高。另外其实申请人不仅可以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提请行政诉讼的,详情可参见《行政复议法
    • 联合执法的反复议主体包括哪些
      海南在线咨询 2022-08-07
      联合执法的行政复议主体是与行政行为具有法律上利害关系的人认为行政机关所作出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具有法定权限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由复议机关依法对被申请行政行为合法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并作出决定的活动和制度。
    • 涉外执行涉外案件范围包括哪些
      江苏在线咨询 2022-07-28
      一、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与外国的公司、企业、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之间的争议仲裁案件。 二、外国的公司,企业、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之间的争议仲裁案件,而不论这些外国的公司、企业、其它经济组织或个人是否具有同一国籍。 三、中国的公司、企业或其它经济组织之间争议具有涉外因素的仲裁案件。 四、涉外远洋运输,国际多式联运所引起的纠纷以及其它海事纠纷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