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期徒刑是否可以剥夺政治权利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27 21:54:29 497 人看过

被判处有期徒刑不一定会被剥夺政治权利

1、如果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则还是享有政治权利的;

2、如果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且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则在剥夺政治权利期间没有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一、死缓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分别是什么意思

死缓是指对应判处死刑但不必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察后效。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犯罪分子下列权利的终身剥夺: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二、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对象有哪几种

剥夺政治权利的附加对象主要有以下三种:

1、危害国家安全的罪犯;

2、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罪犯;

3、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终身剥夺政治权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09:05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剥夺政治权利相关文章
  • 剥夺政治权利如何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哪些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依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的规定,有两种执行方式:第一、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第二、由公安机关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一、终身剥夺政治权利包不包括财产继承权终身剥夺政治权利不包括财产继承权。下列情节不享有继承权:1、当事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当事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当事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4、当事人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二、罪犯剥夺政治权利是从处什么处罚罪犯剥夺
    2023-03-24
    393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的假释考验期是否有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的假释考验期并不具有政治权利,在刑罚执行期间,政治权利是被剥夺的,但是法院所判的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在原判刑罚执行完毕后期间剥夺,比如法院判决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一年,是指所判五年政治权利被剥夺,在执行完毕后另外剥夺一年政治权利,如果被假释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从假释之日起算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六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年以上十年以下。第五十八条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
    2023-03-29
    207人看过
  • 在无期徒刑中,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是否可以享受减刑待遇?
    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服刑二年以后,可以减刑。为使无期徒刑犯的减刑,与死缓犯、有期徒刑长刑犯的减刑相照应,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一般可以减为18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13年以上18年以下有期徒刑。2、无期徒刑犯在执行期间重新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自新罪判决确定之日起一般在2年内不予减刑;对新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减刑的起始时间要适当延长。3、刑法关于无期徒刑犯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0年的规定,应当自无期徒刑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无期徒刑怎么减刑无期徒刑减刑的条件是对于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若其在服刑期间表现良好,有悔罪表现;或者具有重大立功行为的,则可以进行减刑。《刑法》规定,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
    2023-07-07
    88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是否会影响无期徒刑的判决结果?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如果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但减刑后的服刑期不能少于十三年。一般可以减为18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对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13年以上18年以下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可以减刑多少年无期徒刑,是剥夺罪犯终身自由的刑罚,是对严重犯罪分子强制劳动改造、仅次于死刑的严厉惩罚,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刑法的规定仍然是给出路的政策,即在判决宣判之日起两年期间后确有悔改表现,或者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然给予减为有期徒刑,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减为有期徒刑后,其刑罚执行期的计算依刑法规定,从裁定减为有期徒刑之日起计算。如某罪犯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无期徒刑,执行二年后,因有立功表现,监狱上报中级人民法院建议减为有期徒刑十八年,该罪犯自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之日起,还要执行期十八年,刑罚执行才算完毕,已执行的二年不计算在裁定的十八年有期徒刑内。1、无期徒刑犯在执行
    2023-07-04
    414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执行机关是谁?剥夺政治权利期限是多久?
    一、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机关1、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在判决生效后,即送往监狱接受教育改造和强制劳动改造,在主刑执行期间,监狱管理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施行对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处罚,如果罪犯在主刑还未执行之时,其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已执行完毕,就失去了对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惩罚、教育、警戒作用。2、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管制拘役的罪犯,是交由公安机关执行其主刑的,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也应由公安机关执行。刑法规定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从主刑执行完毕或者假释之日起执行附加政治权利。刑事诉讼法规定,对于被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监狱在主刑执行完毕或者罪犯假释时,应将其剥夺政治权利的起止期限在释放证或者假释证上注明连同人民法院的判决书一并转交其居住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应当在其居住地公布,待其执行完
    2023-06-20
    318人看过
  • 不惜剥夺哪些权利是剥夺政治权利?
    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以下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参与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什么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意思。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即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终身。《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为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中国法律中的剥夺政治权利,是以剥夺政治权利这种资格为内容的,具有明显的政治性。从相关法律规定看,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七条对于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
    2023-07-06
    368人看过
  • 死缓、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是否可以进行减刑
    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只要是被判处上述四种刑罚之一的犯罪分子,无论其犯罪行为是故意还是过失,是重罪还是轻罪,是危害国家安全罪还是其他刑事犯罪,如果具备了法定的减刑条件都可以减刑。一、法律规定减刑有什么条件法律对减刑的条件主要规定有两条:(1)减刑只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可以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和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应当减刑的实质条件是犯罪分子在刑罚执行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二、撤销减刑的法律依据(一)在减刑考验期限内,如果发现被减刑人在原判决前还有没被判决的罪,而且没被判决的罪没有超过追诉时效,应当撤销减刑(二)在减刑考验期限内,被减刑人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监管规定的行为,情节严重,尚未构成新的犯罪的,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撤销减刑,恢复执行被减掉的刑期。(三)如
    2023-03-27
    142人看过
  • 关于剥夺政治权利与有期徒刑缓期执行的问题
    1、《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第八十一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执行原判刑期二分之一以上,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实际执行十年以上,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假释后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假释。”可见,缓刑与假释的区别是很大的“缓刑类似于假释”的说法是错误的。2、《刑法》第七十六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既然是“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附加刑“剥夺政治权利”也是原判的刑罚,那么也应当是不再执行了。
    2023-06-13
    188人看过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还能出来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年。”也就是说,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在减刑之后,至少要服刑10年。在人民法院作出减刑的裁定之前,罪犯应当在监狱中积极表现,争取机会。一、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什么意思无期徒刑是一种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指剥夺犯罪分子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等政治权利,且期限为终身的刑罚方法。二、无期徒刑是否会被剥夺政治权利剥夺政治权利是附加刑,并不是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都会被剥夺政治权利。刑法第五十六条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依照本法分则的规定。执行机关由监狱管
    2023-02-21
    271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规定是怎样的,剥夺政治权利刑期如何计算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一、剥夺政治权利的执行规定是怎样的(1)被判处管制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与管制的期限同时起算、同时执行。(2)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按照执行判决的一般原则,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并执行。(3)判处有期徒刑、拘役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以及死缓、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起或者从假释之日起开始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即对于这类犯罪人,在有期徒刑、拘役执行期间,当然剥夺政治权利。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人,在执行期间仍然享有政治权利。(4)判处死刑、无期徒刑因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从主刑执行之日起开始执行剥夺政治权利。除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以外,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届满时,应宣布恢
    2023-06-11
    133人看过
  • 剥夺政治权利是什么意思,都有谁适用“剥夺政治权利
    【法条链接:《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都有谁适用“剥夺政治权利”根据《刑法》第56条第1款的规定:对于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故意伤害、盗窃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能否附加剥夺政治权利问题的批复》的规定:根据刑法第56条规定,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对故意伤害、盗窃等其他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犯罪分子主观恶性较深、犯罪情节恶劣、罪行严重的,也可以依法附加剥夺政
    2023-06-11
    52人看过
  • 能否剥夺未成年人政治权利,能否剥夺外国人政治权利
    一、能否剥夺未成年人政治权利不满18岁的未成年人本来就不享有政治权利,实际上也不具有享有的能力,能否剥夺政治权利这一命题,本身就没有实际意义二、能否剥夺外国人政治权利对犯罪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或单独适用驱逐出境,那么对犯罪的外国人能否适用附加剥夺政治权利呢?外国人是指不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即不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那么,按照我国宪法的规定,外国公民不享有我国的政治权利。三、政治权利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政治权利,是指公民依法享有的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主要指选举权、被选举权,参加管理国家,担任公职和享受荣誉称号等权利。我国宪法规定,凡年满18周岁的公民,除依法被剥夺政治权利者外,都有选举权和
    2023-04-30
    135人看过
  • 如何应对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和政治权利被剥夺的情况?
    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从徒刑、拘役执行完毕之日或者从假释之日起计算;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施用于主刑执行期间。被剥夺政治权利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公安部门有关监督管理的规定,服从监督。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是指什么意思无期徒刑并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意思是指犯罪分子的终身自由和选举被选举等政治权利终身都被剥夺。1、无期徒刑是一种剥夺犯罪分子终身自由,并强制劳动改造的刑罚方法。2、剥夺政治权利是指依法剥夺犯罪分子一定期限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剥夺犯罪分子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等政治权利,且期限为终身的刑罚方法。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如果表现良好,积极配合警方调查,或者有重大立功的情况出现都会作为将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期限缩短的条件之一,在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时候,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三
    2023-07-02
    59人看过
  • 无期徒刑和终身政治权利剥夺的社会影响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即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限为无期。剥夺政治权利是一种资格刑,它以剥夺犯罪人的一定资格为内容。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分子下列四项权利:(1)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3)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4)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判处无期徒刑一般如何减刑?减刑,是指对原判刑期适当减轻的一种刑法执行活动。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符合刑法规定的立功表现之一的,也应当减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四条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
    2023-07-03
    389人看过
换一批
#刑罚种类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主要包括剥夺以下权利: 1、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国家机关包括国家权利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2、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3、选举权和被选... 更多>

    #剥夺政治权利
    相关咨询
    •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多长, 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可以改为有期徒刑吗
      浙江在线咨询 2022-03-14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以下四种情况:(1)对于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对于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或者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应当把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改为3年以上10年以下。(3)独立适用剥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有以下四种情况:(1)对于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对于死刑缓期执行减为
    • 刑法刑法中可否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
      山东在线咨询 2023-05-09
      剥夺政治权利是指剥夺犯罪人参加国家管理和政治活动权利的刑罚方法。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即剥夺政治权利的时限为无期。
    • 剥夺政治权利与有期徒刑有什么区别
      上海在线咨询 2021-11-17
      1、由监狱管理机关执行。《刑法》规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效力,当然应用于主刑执行期间。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缓期两年。判决生效后,送监狱接受教育改造和强制劳动改造。主刑执行期间,监狱管理机关依照刑法的规定,对其剥夺政治权利进行处罚。主刑尚未执行的,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判决已经执行,将失去对罪犯剥夺政治权利的惩罚、教育和警惕。二、由公安机关执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由公安机关执行主刑,其附加剥
    • 剥夺政治权利由谁执行,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哪些权利
      香港在线咨询 2023-03-01
      剥夺政治权利由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公安机关执行。剥夺的权利包括: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选举权和被选举权;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 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了会如何呢?
      西藏在线咨询 2022-07-28
      对犯罪分子判处剥夺政治权利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性质,危害程度以及情节轻重,决定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尤其是附加剥夺政治权利的刑期,应与所判处的主刑轻重相适应。 剥夺政治权利既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法律规定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一般是较重的犯罪,独立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一般都适用于较轻的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