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伙企业解散的状态是怎样的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4-01-27 00:21:30 377 人看过

一、合伙企业解散的状态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可以解散的情形是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等情况下。

合伙企业解散也应当进行清算,偿还所有债务,还有剩余资产的,应当分配给合伙人。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企业的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应按下列顺序清偿:

1、合伙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

2、合伙企业所欠税款;

3、合伙企业的债务;

4、退还合伙人的出资。

合伙企业财产按上述顺序清偿后仍有剩余的,则按约定或法定妁比例在原合伙人间分配。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九条

合伙企业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和职工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以及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依照本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进行分配。

三、合伙企业解散的情形有什么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1、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2、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3、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4、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5、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6、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合伙企业法》,第八十五条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

(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

(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

(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

(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

(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2006修订):第四章 债务人财产  第三十三条 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无效:\n(一)为逃避债务而隐匿、转移财产的;\n(二)虚构债务或者承认不真实的债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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