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破产法和破产法有区别吗
当我们探讨企业破产后的改制与纯工厂破产两者之间的根本差异时,我们必须认识到,破产改制乃是企业有意识地寻求自身更加健康向上的发展之道所实施的一种体制变革。
至于企业陷入困境,走到破产这一地步,则属于司法程序无疑,而绝非行政管理范畴之行事。
企业内部的改制过程将可能导致人员减少,效率提高以及职工身份发生转变等一系列连锁反应,在此背景之下,部分员工更有机会以求得经济上的和谐补偿为由,自愿解除合约关系;
另一方面,若他们仍然愿意留在公司任职,同样也是一个合乎情理的选择。
在极端情况下,如果企业决定暂停经营业务,那么员工也得以留职停薪等待相关事宜处理。
然而,当企业经法律判定正式宣告破裂后,劳动合同便只能宣告终止。《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二、企业破产案件的地域管辖是什么
对于破产案件的管辖,主要有以下三种:
一、地域管辖。企业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当企业的注册地与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致时,应当以后者为准。债务人无办事机构的,由其注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级别管辖。根据司法解释,破产案件的级别管辖,按如下原则确定:
(1)基层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县、县级市或者区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一般管辖地区、地级市(含本级)以上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企业的破产案件。
(3)纳入国家计划调整的企业破产案件,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
三、移送管辖。上级人民法院有权审理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确有必要将本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交下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应当报请其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下级人民法院对它所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认为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法》第三条
破产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章 申请和受理 第一节 申请 第七条 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n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n 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
-
破产法和企业破产法,企业申请破产的流程是哪些?
188人看过
-
国企破产适用企业破产法吗
251人看过
-
企业破产法都是特别法吗
75人看过
-
破产清算 企业破产法
332人看过
-
破产责任和破产违法责任的区别
387人看过
-
个人买断和企业破产的区别
360人看过
-
企业注销和申请破产区别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1企业注销和申请破产区别如下 1、表现形态不同。企业法人注销是企业通过书面材料,提交有关文件、证件自行向登记机主管机关申请终止市场经济活动和民事关系的登记行为,是企业登记管理中的专有名词。而吊销营业执照,是工商行政机关对企业违法行为依其行政职权作出的一种行政处罚,应视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如对该吊销行为不服,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2、行为结果不同。企业法人注销标志着该企业完结债权、债务清
-
企业破产法与公司法破产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14企业破产法与公司法破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的适用对象是全民所有制企业,非全民所有制企业(即按“公司法”规定)的破产,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关于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试行)》第九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案件后,应当在十日内通知债务人并发布公告。人民法院在收到债务人提交的债权清册后十日内,应当通知已知的债权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
-
咨询企业破产和注销有什么区别?浙江在线咨询 2022-08-20企业破产和注销区别如下:注销一般是经营主体决定终止经营向登记注册机关履行的登记程序。破产吊销则肯定是登记注册机关对严重违法的登记主体做出的行政处罚,或者是破产。前者是企业的主动行为,后者则是被动的。但注销也有几种非自主状态的情况:一、个体工商户逾期无正当理由不验照,工商机关收缴其营业执照后仍不改正的,工商机关应做出注销决定;二、个体工商户自行停业超过六个月,工商机关决定收缴其营业执照后当事人不恢复
-
破产保护和破产有区别吗?有无相关法律依据陕西在线咨询 2022-07-21区别: 1、法律概念完全不同。破产是指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 2、是否能够继续运营。宣布破产的公司全部业务必须立即完全停止,而申请破产保护的公司可以继续运营自己的业务。
-
企业破产法对破产企业法人的效力有哪些?湖北在线咨询 2022-05-27对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的效力: 自人民法院受理的裁定送达债务人之日起至破产程序终结之日,债务人的有关人员承担下列义务: (一)妥善保管其占有和管理的财产、印章和账簿、文书等资料; (二)根据人民法院、管理人的要求进行工作,并如实回答询问; (三)列席并如实回答债权人的询问; (四)未经人民法院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 (五)不得新任其他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风险提示:对破产企业职工的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