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对方带孩子去外地怎么探视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3-03 08:01:35 108 人看过

关于探视权的约定,一般都会在离婚协议书,或者是在判决书中予以写明。当然是可以自己来约定,但是如果走司法程序的话一般都会允许另一方每个月可以看两次,同时寒暑假会有一半的时间可以用来和孩子相处。

子女对行使探望权有选择能力的应听取子女的意见,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一、探视权可不可以强制执行?

探视权不能强制执行,最高院探望权是不能以孩子的人身为对象强制执行的。

实现探望权的方式:

1、通过由申请执行人与被申请执行人签订执行和解协议的方式实现申请方的探望权。

2、通过法制宣传教育、思想说服教育,使被执行人即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自动履行探望义务,使申请执行人实现探望权,这是实现探望权的最主要方式。

3、由未成年子女就读的学校、幼儿园或住所地居委会协助完成探望权执行,实现申请执行方的探望权利。

4、通过对被执行人适用强制措施来实现申请执行人的探望权。

5、探望权强制执行案件因申请执行人行使变更监护人诉讼权利而起诉到法院,法院依法判决变更监护人的判决生效,得以终结执行。

二、离婚探视的内容和方法有什么?

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

概括起来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二是逗留性探视。

1、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到对方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

2、逗留性探望,即一种较长时间的探望,探望权人可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权人领走并按时送回未成年子女。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05日 17:23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终结执行相关文章
  • 离婚子女探视权、离婚后孩子的探视权
    (一)探视权是指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按照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遵循一定的方式和时间,探望子女的权利。(二)探视权属于身份权的范畴,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而享有的身份权。也是有子女的父或母,基于夫妻离婚而产生的一种身份权。它是一项独立的民事权利。(三)离婚后对不直接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来说,只是变更行使探视权的方式。(四)离婚后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教育是父母双方应尽的法定义务,同时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也是应有的法定权利,这种权利和义务不能因离婚而消除。一、孩子爷爷奶奶有没有探视权夫妻二人离婚后爷爷奶奶没有探视权,小孩的爸爸可以行使探视权。探视权指定期或不定期探望子女的一种权利。我国《民法典》第1086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按照《民法典》规定,“父或母对子女的探视权”是基于父母子女关系这种特定的身份而享有的权利,只能
    2023-03-04
    300人看过
  • 对方探视孩子带来了负面后果,如何应对?
    对方探视给孩子造成不良后果,有权申请让对方停止探视。探望权的行使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协商的内容可作为协议离婚的一部分内容,子女对行使探望权有选择能力的应听取子女的意见,法院有权对协商内容加以审查。对人民法院已经作出的未涉及子女探望权的生效判决,当事人可以依法另行单独起诉,人民法院也应受理。一般法院会判决另一方在每个月的单周或双周的某一天行使探视权,也可能会有一至两天的探视时间。如果另一方行使探视权明显影响孩子的成长健康,或十周岁以下的儿童明确不愿被另一方探视,可另行向法院起诉,由法院暂时中止另一方的探视权。除此之外,任何人不能剥夺另一方对孩子的探视权。离婚后对方不让探视孩子如何处理离婚后对方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单独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恢复探视权。但是如果当事人有一些不利于子身心健康的,法院可以中止当事人的探视权的。离婚后,不存在法院依法中止探望子女的情形时,对方不让探视子女的,可以
    2023-07-15
    494人看过
  • 离婚后对方拒绝探视孩子是否违法
    一、离婚后对方拒绝探视孩子是否违法在婚姻解除以后,由监护人承担抚养责任的一方如限制或禁止另一方探视其子/女,那便无疑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在离婚之后,对于未获得直接抚养权的亲属,他们仍然具有探视对方子女的合法权益,这便是所谓的探望权。然而,若已担任监护职责的一方,坚决反对并未能按照法院的裁决执行,不愿意为实现另一方的探望权提供必要的协助,严重影响到这种权益的行使,则可能因为这种行为被控告涉嫌参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离婚后对方借钱不还怎么办在婚姻解体之后,若前任配偶法律上欠债未予清偿,则当事人有权诉诸至人民法院,请求其归还所负之债务
    2024-07-18
    221人看过
  • 离婚探视孩子怎么写,离婚探视孩子法院怎么判决
    一、离婚探视孩子怎么写离婚协议书对子女探视权双方协商一致书写即可。内容参考如下:1.男方有权随时探望孩子,女方不得阻挠。2.女方对孩子正常的探望方式男方不作干涉,且双方均应尊重孩子意见。3.男方可以每周探视孩子一次,每次探视时间可达到36小时,男方有权把孩子带回自己的住所居住,女方应积极配合。孩子每年寒暑假应有一半时间与父亲共同生活。4.男方可以随时探望孩子,但为了顺利实施,男方应提前通知女方,女方无正当理由不得阻挠或拒绝。5.男方可随时探望女方抚养的女儿,如果男方要带女儿离家,必须提前告知女方并征得女方的同意。男方保证平均每周跟女儿共处至少三个小时的时间。二、离婚探视孩子法院怎么判决离婚探视孩子法院的判决方式需要根据双方的具体情感,按照最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进行判决。且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在确定探望权的行使相关内容时,应当在尊重其意愿的基础上判决。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
    2023-05-06
    189人看过
  • 离婚后探视时带走藏匿孩子的后果
    藏匿子女应该承担一定的民事责任。离婚后探视时带走藏匿子女,属于违法行为,夫妻双方都有抚养义务和权利,即使是离婚的夫妻,不管孩子判给哪一方,另一方都有抚养义务并且有探视孩子的权利,探望权是一种探望子女的权利,如果一方不协助执行探望权的,探望人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民法典》于2021年1月1号生效)
    2024-05-06
    381人看过
  • 怎样应对离婚后一方不探视孩子的情况
    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但在实际的履行中,一方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前提下,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但需要注意的是,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离婚后一方不给抚养费怎么办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1)如果一方无经济收入或下落不明而导致对方拿不到抚养费的话,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育费。如果不给抚养费方存在减少给付情况,那他可以减少给付。减少给付情况,主要指给付一方,由于长期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经济相当困难,无力按原数额给付,而抚养子女一方又能负担子女的大部分抚养费,那么可请求减少给付。(2)如果一方拒不交纳人民法院有关抚养
    2023-07-06
    365人看过
  • 离婚父母该怎样到对方探视孩子
    一、离婚父母该怎样到对方探视孩子在夫妻离婚后,探视孩子的方式和频率可以根据双方的协商结果来确定。1.如果双方是协议离婚,可以自主约定探视的具体时间、次数和方式,比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互通书信、电话、赠送礼物等。2.如果是通过诉讼离婚,法院通常会征求双方的意见,尽量以协商结果为准。若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法院通常会判决每月探视两到四次。3.探视方式主要有两种:(1)探望性探视,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或母一方到对方家中或指定地点进行探望;(2)逗留性探视,即父或母一方在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将子女领走并按时送回。在探视过程中,双方需要确保探视不会影响到孩子的正常生活和成长。二、探视权的法律特征探视权具有以下几个法律特征:1.权利主体的单一性:(1)由于探视权的对象是与父或母不在一起共同生活的未成年子女,因此,探视权的主体只能是父或母单独享有,而不是父母共同享有。(2)这一特征决定了探视
    2024-08-02
    326人看过
  • 离婚后什么方式探视孩子合适
    根据司法实践,探望的方式一般可以分为探望性探视和和逗留式探视。1.探望性探视,具有探望时间短,方式灵活的特点,是指非与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一方的父或母以探望的方式探望子女,如定期见面、共同进餐等等;2.逗留式探望则一般时间较长,是指在约定或判决确定的探望时间内,由探望人领走并按时送回被探望子女,如短期和子女生活在一起。当然,探视的方式依旧是先由双方共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再由人民法院判决决定。具体可以采取下列方式:(1)见面;(2)短期生活在一起;(3)通信、通电话、赠送物品或礼物;(4)共同进餐一、离婚案件关于抚养权纠纷的解决方式是什么?夫妻离婚,一般也会导致夫妻其中一方失去抚养权。失去抚养权的一方将失去与子女共同生活的权利。不过,失去抚养权的一方仍然会享有探视权,可以在约定或裁判的时间内定期探视子女,与子女进行相对短暂的相处。离婚时抚养权的归属,可以双方协商,一旦协商不成,则需由法院判决
    2023-03-06
    474人看过
  • 离婚探视孩子能带回家吗
    离婚探视孩子带回家根据双方协商决定,如果双方协商一致表示同意,则可以带回家。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父亲有离婚探视孩子的权利吗?可以探望。父母对子女的探望权利不会因为父母的离婚而被剥夺,这是基于亲属权而产生的,不能错误的认为子女归谁抚养就是归谁所有。也不得因对方支付抚养费不到位而剥夺对方的探视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探望权是离婚后父
    2023-07-25
    71人看过
  • 离婚后如何应对另一方拒绝孩子探视
    一、离婚后如何应对另一方拒绝孩子探视1.如果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孩子的探视权,一方或其父母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享有探望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沟通协商;2.协商未果,可在收集相关证据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但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二、探望权的行使方式有哪些探望权利的行使方式有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具体如下:1.探望性探望,是指探望权人到直接抚养子女一方的家中或者指定的地点进行探望。2.逗留性探望则是指探望权人可在双方约定或法院判定的探望时间内,
    2023-12-27
    104人看过
  • 离婚后怎么禁止一方去探望孩子
    离婚后禁止一方探望孩子的,探视权人可以就直接抚养方的行为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直接抚养方履行协助义务。法院判决后,直接抚养方仍不执行判决的,探视权人可根据生效判决,请求法院对直接抚养方进行强制执行。但是法院在强制执行的过程中,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一、探望权和探视权一样吗?探视权与探望权一样,都是不直接抚养孩子一方看望孩子的权利的一种称呼。《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方有探望子女的权利,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如果双方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经过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双方应当按照判决执行。二、不让探视孩子的怎么起诉不让探视孩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在夫妻就孩子探望权达成协议或者法院就探望权做出判决的情况下,抚养孩子的一方仍然不让见孩子、不让探视孩子,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对探望权进行强制执行可不是一般的强制执行,法院不能直接不能对子女的人身
    2023-06-22
    234人看过
  • 离婚后男方阻挠探视孩子,应如何应对
    在离婚诉讼结束后,倘若享有监护权的当事人拒绝让另一方探视孩子,双方可以尝试通过进行公平合理的协商对话来解决此问题。此外,在中国法律框架下,若双方在结束婚姻关系之后,另一方仍对孩子的探望权保持抵触态度,那么,有权利的一方可以向当地司法机构提出强制执行的申请。遵循中国法律体制,司法部门通常会派遣执行人员协助这一方依法实现其探望权,同时也会对另一方实施必要的说服劝导措施。如果阻挠的情况仍然持续且情节较为恶劣,有可能导致另一方失去对子女的监护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2024-08-10
    191人看过
  • 探视小孩对方不让带走
    法律综合知识
    针对在行使探视权过程中无法带走子女的问题,您可以尝试与另一方进行深入的沟通和协商,力求达成共同认可的方案以解决这一问题。若经过细致的商讨仍然未能得出理想的结果,您有权选择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具体来说就是向有管辖权限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请注意,尽管法律允许您在特定情况下将子女带离行使探视权的场所,然而这仅限于短期而言,长期的情况下可能会对子女产生不小的影响。关于探视权的行使方式和时间,您可与对方协商制定相应的协议;如协商无果,则交由人民法院依程序进行裁决和判决。此外,为确保其行使能够真正惠及到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发展,人民法院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依法中止探望行为,待中止事由得以消除后再行恢复探望。《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
    2024-07-23
    431人看过
  • 离婚后探视权对孩子有何影响?
    离婚了对孩子有探视权,可以带孩子出去玩。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离婚后父母的探视权可以被孩子拒绝吗原则上是不可以的,因为需要被探视的孩子是未成年,低于16周岁的未成年做的决定一般是无效的,但父母要根据实际情况尊重孩子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执行)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
    2023-07-11
    254人看过
换一批
#执行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执行终结,是指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发生某种特殊情况,执行程序没有必要或不可能继续进行,从而结束执行程序,以后也不再恢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终结执行: (一)申请人撤销申请的; (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被撤销的; (三)作为被执行人... 更多>

    #终结执行
    相关咨询
    • 如何探视离婚后被带外地的孩子?
      青海在线咨询 2023-09-22
      被带到外地去,另一方父母可以到外地去探视。 如果不愿意去当地,或者条件不足那等于自行放弃不去没有什么怎么办。除非对方拒绝探视,可以起诉。
    • 离婚对方让探视孩子不让带走孩子合理吗?
      山东在线咨询 2021-10-13
      合理,在探视孩子的时候,本来就不能不经过对方的同意直接带走孩子。《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父母的探望权】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去外婆家女方可以带孩子回来探视吗?
      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11
      在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1。
    • 对方说是拿探视权去看孩子离婚证怎么写
      上海在线咨询 2022-07-22
      探望权是一项立法权利。探望权的行使是享有探望权的主体执行人民法院已生效的离婚判决或双方生效协议的实质性内容。这种权利是父母基于亲子关系而享有亲权的一种体现。只要当事人在离婚或变更抚养关系时不放弃,探望权就与直接抚养权同时成立。这种权利不需要确定,是自然享有的,所需要主张只是探望方式、时间等。由于探望权的行使,涉及到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及子女的利益。修订后的《婚姻法》规定:“行使探望权的方式、时间由当事
    • 对离婚后探视孩子的规定
      西藏在线咨询 2023-10-11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根据第六十八条,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或者组织,可以由人民法院依法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但是不能对子女的人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