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工伤认定后治疗费用谁出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3-29 17:21:24 367 人看过

一、申请工伤认定后治疗费用谁出

工伤保险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七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领取工伤认定单以后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申请工伤认定程序怎么走,

(一)申报工伤事故

1、企业应从工伤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从工伤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时间可延长到30日。

3、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家属没有可能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的,可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职工提出申请。

4、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须经企业签字后报送;如果企业不签字,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以直接报送。

(二)认定工伤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接到企业的工伤报告和职工的工伤待遇申请后,应进行调查取证,在7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0日;

2、认定工伤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2)指定的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书,属于轻伤无需到医院治疗的,由企业医生开具工伤诊断书;

(3)企业的工伤报告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职工的申请进行调查的工伤报告。

(三)书面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和申请人。

三、工伤认定以后要做哪些

劳动者的工伤认定书下来以后,劳动者应当等病情稳定以后,携带工伤认定书、病例资料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才可以按照伤残等级,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所承担的比例范围之内进行应当赔偿。

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4、如果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及其他证明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无法申请工伤认定,可以先申请劳动仲裁确认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经过劳动仲裁确认存在劳动关系后,再申请工伤认定。

5、相关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及劳动者所在省的工伤保险条例。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8月13日 04:1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劳动争议调解相关文章
  • 谁来支付工伤员工的后续治疗费用
    工伤员工离职后的后续治疗费用由谁承担?工伤员工离职后的后续治疗费用由谁承担?首先,从性质上讲,一次性医疗补贴是对未来因工伤等可能引起的疾病造成的收入减少的一种补偿,是对因工伤造成的生活质量下降的一种补偿,而不是一种补偿一次性支付的后续治疗费。第二,一次性医疗补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后续治疗费由用人单位支付,这并不矛盾。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关系前治愈工伤,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单位仍需支付一次性医疗救助。从这个意义上说,不同的劳动关系解除时间会产生不同的结果,这不符合公平理念和立法本意。第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复发,经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本案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笔者认为,本文可以解释为解除劳动关系的职工再次发生工伤,应当赔偿医疗费用的损失。第四,从工伤保险与民事损害赔偿的关系来看,工伤保险在性质上属于社会保险范畴,与民事损害赔偿在性质上有着本质的区别
    2023-05-31
    120人看过
  • 工伤后退休治疗费谁买单?
    工伤鉴定八级伤残被辞退,工伤医疗费用谁买单?昨日,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局领导接访活动,有群众向该局巡视员肖恒光提出上述疑问。湖南来穗务工人员陈先生带着妻子胡女士前来反映,2010年,其妻子在某企业做清洁工时拉伤了锁骨,至今未痊愈。2012年2月,胡女士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2013年10月21日,企业解除了与胡女士的劳动关系,并不再负担胡女士的工伤医疗费用。她是在劳动关系期间工伤的,一直没治好。陈先生说,根据国家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在本单位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妻子的治疗费用应一直由企业负责下去。对此,市人社局工伤保险处室负责人表示,胡女士在2012年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劳动合同终止。而胡女士经过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为八级,企业是可以按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在解除劳动合同后,老陈妻子可获得赔偿,包括一次性残疾保障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2023-06-10
    229人看过
  • 还在治疗期怎么申请工伤认定
    一、还在治疗期如何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者在医疗期内治疗的,并不影响工伤的认定,用人单位应该在工伤发生三十日内申请工伤的认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
    2023-02-19
    458人看过
  • 个人申报工伤认定,请的律师费谁出
    一、个人申报工伤认定,请的律师费谁出一般情况下,诉讼费、律师费等费用应由败诉的一方当事人负担;原告、被告各有胜败时,费用由人民法院决定双方当事人共同分担,原则上是按胜诉、败诉的比例分担;败诉的一方是多人共同诉讼时,诉讼费用可由法院按他们的人数和各自与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大小,确定各自负担多少,其如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应由该当事人负担;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负担,减半收取;由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律师费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负担,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二、工伤认定后怎么办?依据工伤认定结果,职工可要求工伤医疗费、安装假肢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生活护理费、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等费用。根据社会保险法全文第三十六条规定: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
    2023-04-12
    235人看过
  • 工伤鉴定后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谁来承担
    工伤鉴定后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用问题应根据具体情况而定,职工任职期间如有购买医疗保险,用人单位和医疗补助将共同提供工伤后续的治疗费用,劳动者不应为治疗工伤承担任何经济费用。一、工伤期间可以上班吗工伤期间可以上班。用人单位不能私自辞退工伤职工,工伤职工停工休息的,用人单位也应当按月支付工资。工伤期间上班的前提是工伤职工病情缓和且可以正常工作,如果医生建议职工的病情需要休息,短时间内不能上班的,职工应当停工休息,防止病情恶化。职工在停工休息期间的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二、医疗事故导致成植物人怎么赔偿医疗事故导致植物人的赔偿根据具体情况而定。首先事故双方当事人先协商处理赔偿的相关事项,协商不成的可以由卫生行政机关进行调解,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审理判决。对于造成植物人的属于一级伤残,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宿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以及后续的相关治疗费用。具体金额根
    2023-03-19
    411人看过
  • 谁应该承担工伤后续治疗费
    在职期间,职工因工伤或者工伤复发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因其过错给职工造成了经济损失,全部治疗费用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关于职工离职后的工伤后续治疗费用问,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至第三十七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伤残等级在五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满前职工可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届满时终止劳动关系。工伤职工后续治疗费用的承担以超出医疗补助部分为限,如果工伤职工领取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不足以支付后续治疗费用的,应由用人单位就超出医疗补助金的范围的部分予以承担。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
    2023-02-16
    371人看过
  • 职工发生伤害后,应由谁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一、职工发生伤害后,应由谁提出工伤认定申请1、职工发生伤害后,应由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且要在三十日内向社保局提出;如果单位没有提出,则职工本人、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去向劳动局提出。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第十八条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
    2023-02-26
    170人看过
  • 工伤认定申请时间含治疗期间吗
    包含的,申请工伤鉴定工伤认定的申请时间为发生事故伤害,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者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023-04-15
    255人看过
  • 工伤认定撤销申请由谁提出?
    一、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二、是否可以自行撤销工伤认定决定书人社局可以撤销自己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书。工伤认定是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当下为人社局)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有权作出,就有权撤销。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4〕9号第九条因工伤认定申请人或者用人单位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导致工伤认定错误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在诉讼中依法予以更正。工伤认定依法更正后,原告不申请撤诉,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在作出原工伤认定时有过错的,
    2023-04-28
    139人看过
  • 工伤复发后重新申请工伤认定所需费用由谁支付
    一、简介工伤复发,是指工伤人员经治疗,伤病情已稳定或相对稳定一段时间后,又在原工伤部位(伤口)出现与原工伤致病因素有关的活动性病灶和明显体征。需要说明的是,复发疾患需与原工伤部位有医学上的必然联系或相一致性方可确认。如因工负伤致股骨头、颈骨骨折,经治疗后骨折愈合,但若干月后原工伤部位出现缺血、坏死等。二、工伤复发确认工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伤情复杂无法核定的,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交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确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工伤复发确认申请表》;(二)《工伤认定书》;(三)《鉴定结论书》;(四)《工伤复发确认联系单》;(五)诊疗工伤的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和相关材料。三、工伤复发后重新申请工伤认定所需费用由谁支付因工负伤、患职业病
    2023-04-20
    135人看过
  • 住院治疗工伤,谁来支付费用?
    有购买保险的话是由保险公司负责,没有购买的,由公司直接支付。但实际操作中,一般是由个人先垫付,之后进行工伤鉴定。最后再向公司或者是保险公司来报销。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工伤住院多长时间合适工伤住院有时间限制。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需要延长的,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享受伤残待遇。《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
    2023-07-12
    228人看过
  • 工伤认定后找谁报销费用?
    在工作中如果受伤,用人单位又购买了工伤保险,员工在进行了工伤认定后,就会进入报销费用的阶段,而报销工伤的医疗费用除了有一定的流程标准和资料的完整性要求,由谁负责费用承担也是极其重要的一个方面,了解清楚了,员工才会能在最短的时间内完结此事,那么工伤认定后找谁报销费用呢?工伤认定后报销:工伤赔偿须经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劳动仲裁三个必经阶段。很多农民工没有劳动合同、工作证等证明,还往往需要劳动关系的认定。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制度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指国家和社会为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意外伤害、患职业病,以及因这两种情况造成的死亡、劳动者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时,给予劳动者及其亲属必要的医疗救治、生活保障、经济补偿、医疗康复、社会康复和职业康复等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一、医疗费1、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2、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
    2023-05-22
    215人看过
  • 工伤后续治疗费该由谁来负责
    在职期间,职工因工伤或者工伤复发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未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因其过错给职工造成了经济损失,全部治疗费用依法由用人单位承担。关于职工离职后的工伤后续治疗费用问题。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第三十五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伤残等级在五至十级的,在劳动合同期满前职工可以提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或者劳动合同届满时终止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终止后,用人单位就没有为职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义务,职工也不再享有工伤保险待遇了。此时用人单位需要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何谓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目前尚无对此作出具体解释,法律界人士普遍认为是用人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后对职工需要医治所花费的一种经济补偿。劳动关系终止后,
    2023-06-14
    138人看过
  • 谁来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要注意什么
    一、工伤认定由谁来申请1、职工所在单位。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因而在工伤保险方面,雇主承担了许多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后,为了及时抢救受伤职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单位的安全生产,有必要要求职工所在单位承担首要的工伤申请义务。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申报时间限定为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天以内。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同意,才可以将申请时间延长。2、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工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前提。为了充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申报职工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伤害性质认定申请,这一申请时限远远长于所在单位的申请时限。3、工会组织。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群众组织,帮助受伤害职工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是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
    2023-04-02
    260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调解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劳动争议调解是指在劳动争议发生后,由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对争议进行调解的过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通常由用人单位或工会组织派代表组成,也可以由第三方机构组织成立。 在调解过程中,律师可以作为调解员参与调解过程,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和指导,帮助当... 更多>

    #劳动争议调解
    相关咨询
    • 工作时候受伤想要申请治疗费用,后续治疗费用鉴定申请书如何写?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26
      后续医疗费用鉴定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张xx,女,汉族,生于198x年x月x日,西南大学文学院学生;住址:重庆市北碚区……。 请求事项: 申请人民法院依职权指定有权医院或相关机构确定申请人的后续医疗费、营养费和护理费。 事实和理由: 贵院受理之申请人诉重庆市某某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因涉案交通事故造成申请人鼻骨骨折、全身多处软组织的挫裂伤,面部皮肤裂伤及牙齿冠折。申请人为治疗事故造成
    • 工地上受伤腰椎突出后续治疗费用谁出?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2-27
      我是来自湖北仙桃的一位朋友,有关工伤的事咨询各位法律工作者,首先象各位致以衷心的感谢!事情发生在05年3月21日下午,我叔叔和一班建筑工一起帮同村一家修建房子,可能是房子的年数已久,房子的樑柱突然短了,我叔叔就从上倒栽下来,致使头部严重受伤,已送潜江一家医院做手术,当时他昏迷好几个小时都没醒,医生说情况比较严重,脑部严重损坏,可能导致脑淤血以后避免不了的伤疤,费用暂时还不清楚,要看进一步观察,目前
    • 工伤康复治疗期满后申请康复治疗的,如何办理工伤认定和申请手续?
      新疆在线咨询 2022-02-11
      一、工伤康复申请条件: 1、已参加工伤保险且被认定为工伤,伤病情相对稳定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 2、已参加工伤保险且工伤医疗期满后,经鉴定等级为1~10级,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 3、本市城镇常住户口的老工伤人员,所在单位仍参加工伤保险,其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等级为1~10级,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 4、关闭、破产企业已移交社会化管理的工伤人员,其劳动功能障碍程度鉴定等级为1~10级,需要进行康复治疗的
    • 工伤鉴定费用谁出,受了工伤后去申请了工伤鉴定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9-03
      首先要看单位是否给你上社保?上社保的情况下,由你的社保里面支付;若没有上社保的情况下,应由公司支付;也可有劳动者先行垫付,后对公司追偿。
    • 工伤认定书治疗期可以申请并作出的吗?
      青海在线咨询 2022-07-07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都是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办公室(一般设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领取申请表按要求填写,同时提交工伤认定书复印件、和病历资料。劳动能力鉴定一般都是分批进行,或一季度、或按月,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