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行使涉外票据的追索权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5-01 16:40:14 266 人看过

按照票据法的规定,涉外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

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是指持票人依法行使追索权、保全其票据权利的有效期限。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由法律规定,同时也受票据权利时效的约束。因为票据权利包括追索权,超过票据权利时效不行使票据权利,票据权利消灭,追索权也随之消灭。法律规定追索权的行使期限,是为了督促持票人及时行使票据权利,使票据债务人早日解脱票据债务,加快市场运转,这都反映了商事活动的特点。

各国法律对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和票据权利的时效规定不同。在实践中必然会在认定涉外票据追索权人所持票据的效力时,产生国与国之间的法律冲突。为了减少纠纷,许多国家法律规定,涉外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持票人如不能在票据出票地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内行使追索权,将丧失其票据权利。我国也采取这个方法。因此,我国的企业事业单位在经贸活动中接受涉外票据的,应当注意了解和掌握所收票据的出票地法律,以便在需要行使追索权时,能够依法维护自己的票据权利。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5年02月25日 16:57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涉外票据相关文章
  • 票据追索权的行使应符合哪些要件
    最高法观点行使票据追索权需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行使票据追索权需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其中,实质要件是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得不到实现。票据法第六十一条规定的“拒绝付款”,不仅包括付款人明确表示“拒绝付款”的情形,还包括付款人客观上无力履行付款义务而无法付款的情形。票据追索权行使的形式要件是指持票人应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的证明。所谓证明,可以是退票理由书、拒绝证明,也可以是法院的有关司法文书、行政管理机关的处罚决定等。相关案例1.票据权利人持仅“显示票据号码,其余内容均不清晰的票据残片”不能行使票据追索权——中山市黄圃镇辽源五金电器厂诉中山市**生活电器有限公司票据追索权案本案要旨:票据权利人行使包括追索权在内的票据权利时,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票据。票据的必须记载事项是法定形式要件,除显示票据号码外,其余内容均不清晰的票据残片不能认定为有效票据,因此票据权利人不能据此行使追索权。2.已获拒
    2023-05-10
    430人看过
  • 票据追索权行使后,到期权利消灭吗
    票据权利是一种特定的、重要的财产权利,与商事活动紧密联系,其产生和终止都依据法律的规定。为此,时效的规定对票据权利具有重要的意义。我国票据法从票据活动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出发,并借鉴国际上的通行做法,对票据权利的消灭时效做了规定,具体是:(1)关于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的消灭时效。为了尽快地支付票据金额,解除票据债务人的责任,票据法对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的消灭时效作出了规定。第一,对于远期汇票,从票据到期日开始,如果在二年之内,持票人持续没有向汇票的出票人或承兑人提示付款的,则该票据权利丧失,票据债务人可以不再承担票据责任。第二,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从出票日起计算,持票人超过二年一直未向出票人或付款人要求支付票据金额的,则丧失该票据权利。第三,对于支票,持票人的权利从出票日起六个月内持续不行使的,则该张支票的权利即丧失。(2)关于票据追索权的消灭时效。为了防止追索权人在行使追索权和再追索权的过程中
    2023-04-21
    412人看过
  • 汇票追索权的行使程序是怎样的
    (一)拒绝事由的通知拒绝事由的通知是指汇票上的追索权人为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而在规定的期限内将汇票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的事实情况告知其前手的人。应为通知的人称为通知义务人,接受通知的人称为被通知人。对拒绝事由通知的定性存在着一定分歧。英美法系国家票据法对拒绝事由的通知采用“要件主义”,即认为拒绝事由的通知是追索权行使的要件,若当事人未依法进行通知,则丧失追索权;大陆法系采用“义务主义”立法模式,即持票人负一定的通知义务,决绝事由的通知仅为行使追索权的程序之一。我国采用大陆法系的立法模式,《票据法》第66条2款规定:“未按照前款规定期限通知的,持票人仍可以行使追索权。因延期给前手或出票人造成损失的由没有按照期限通知的汇票当事人承担对该损失的赔偿责任,但是所赔偿金额以汇票金额为限。”拒绝事由的通知,我国要求采用书面形式,而其他国家多采用自由形式即口头、书面、电话等形式均可。为了与国际自由主义接轨,
    2023-04-17
    277人看过
  • 什么情形可以使用票据追索权
    追索权的行使必须在票据法规定的期限内,并且只有在获得拒绝证明后才能行使。商业承兑汇票被拒绝承兑或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承兑人或者付款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拒绝证明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被拒绝承兑、付款的票据种类及其主要记载事项;(二)拒绝承兑、付款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三)拒绝承兑、付款的时间;(四)拒绝承兑人、拒绝付款人的签章。退票理由书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所退票据种类;(二)退票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三)退票时间;(四)退票人签章。其他证明是指:(一)医院或者有关单位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死亡证明;(二)司法机关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逃匿的证明;(三)公证机关出具的具有拒绝证明效力的文书。持票人应
    2023-04-17
    458人看过
  • 汇票追索权的行使要件是什么,追索权可以向承兑人行使吗
    在实践中,如果持票人需要行使追索权,那么汇票追索权的行使要件是什么,追索权可以向承兑人行使吗?阅读完以下内容,一定会对您有所帮助的。一、汇票追索权的行使要件是什么即行使追索权的内在原因或条件,因期前追索、到期追索两种情况不同而有所不同。就期前追索而言,一般限于远期汇票即定日付款、出票后定期付款及其见票后定期付款的汇票,根据《票据法》第61条2款规定,主要有以下情况:一是汇票被拒绝承兑。汇票到期日前,持票热人依法向汇票上记载的付款人请求承兑而被拒绝时,持票人取得追索权。依我国《票据法》规定,拒绝承兑包括汇票所载付款人直接拒绝承兑、承兑人进行附条件承兑依法视为拒绝承兑以及对汇票金额进行部分承兑。二是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汇票到期日前,发生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情况时,产生期前追索权。在实践中,承兑人死亡、逃匿情形,通常应发生在汇票已经承兑,但汇票到期日尚未到之时;而付款人死亡、逃匿的情形
    2023-06-06
    154人看过
  • 行使汇票追索权的相关知识
    汇票到期被拒绝承兑、被拒绝付款或者发生其他法定事由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在经过提示而未获承兑或未获付款时,或者因其他法定原因而无法行使票据兑付请求权时,依法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利息及费用的一种票据上权利。我国票据法68条规定,汇票的出票人,背书人、承兑人和保证人,对持票人负连带赔偿责任。由此可见,虽然各票据债务人均为被追索人,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持票人在实际追索时,仍需确定明确被追索对象,偿还追索金额。基于追索权的选择性、变更性、代位性,持票人可不依顺序任意选择一债务人或数人为追索对象,并在未实现追索权前,变更追索对象,进行新的追索。但票据法对追索对象的确定也规定了例外的限制情形,即持票人为出票人时,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时丧失对后手的追索权,以避免循环追索。按照追索权行使的时间条件,可将其分为期前追索权和到期追索
    2023-06-06
    431人看过
  • 汇票追索权的行使注意事项
    行使汇票追索权所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有:享有追索权的人必须是合法的持票人;被追索的主体为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持票人行使追索权,须有一定的法定事由;持票人行使追索权,须依法履行一定的保全手续;追索权人可以请求的金额不限于汇票金额等。汇票追索权一般多久能到账汇票是有追索权的,追索权是一种权利,是在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而未获承兑或未获付款时,依法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金额的权利。根据《票据法》的规定,票据权利在下列期限内不行使而消灭:(一)持票人对票据的出票人和承兑人的权利,自票据到期日起二年。见票即付的汇票、本票,自出票日起二年;(二)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六个月;(三)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之日起六个月;(四)持票人对前手的再追索权,自清偿日或者被提起诉讼之日起三个月。票据的出票日、到期日由票据当事人依法确定。因此,持票人对支票出
    2023-07-06
    192人看过
  • 追索权人应怎样行使追索权
    一、追索权人应怎样行使追索权行使追索权程序:1.保全追索权。2.通知拒绝事由。通知拒绝事由,是持票人的义务,其目的是使票据的全部债务人知悉被拒绝的事实,以便作好准备,或者准备届时自动偿还,或者及早筹备资金。通知拒绝事由的期限。根据我国《票据法》规定,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三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知其前手,其前手应当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内书面通知其再前手。持票人也可以同时向各汇票债务人发出书面通知。3.债务人自动偿还。被追偿人收到拒绝事由通知后,如自动偿还票款,出票人应予受领,持票人的追索权至此实现,并应将汇票即收款单据较给自动偿还人。追索权转移于自动偿还人。4.确定追索对象与追索顺序。追索对象是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包括:出票人、背书人、保证人。前述追索对象对持票人承担连带责任。但是"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
    2023-06-21
    145人看过
  • 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据记载的收款人
    一、行使追索权的当事人除票据记载的收款人追索权支票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拒绝证明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被拒绝承兑、付款的票据种类及其主要记载事项;(二)拒绝承兑、付款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三)拒绝承兑、付款的时间;(四)拒绝承兑人、拒绝付款人的签章。退票理由书应当包括下列事项:(一)所退票据种类;(二)退票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三)退票时间;(四)退票人签章。其他证明是指:(一)医院或者有关单位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死亡证明;(二)司法机关出具的承兑人、付款人逃匿的证明;(三)公证机关出具的具有拒绝证明效力的文书。持票人应当自收到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之日起3日内,将被拒绝事由书面通
    2023-06-06
    312人看过
  • 票据追索权涉及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票据追索权涉及的法律规定有哪些票据追索权是票据法中的重要制度,其涉及的法律规定主要包括《票据法》中的相关条款。1.根据《票据法》第六十一条至第七十二条的规定,详细阐述了汇票追索权的行使条件、证明要求、通知义务以及追索金额与费用等内容。2.这些法律规定为持票人在汇票被拒绝付款或承兑时,向相关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程序指导。二、票据追索的行使条件及程序票据追索的行使条件主要包括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汇票被拒绝承兑、承兑人或付款人死亡逃匿、被宣告破产或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等情形。1.在这些情况下,持票人可以向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行使程序上,持票人应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被拒绝付款的证明,并在规定期限内书面通知其前手及再前手。2.若未按规定通知,持票人仍可行使追索权,但可能对因此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三、票据追索中的金额与费用1.票据追索的金额主要包括被拒绝付款
    2024-08-19
    192人看过
  • 商业票据追索权
    商业票据
    一.持票人及背书人对前手人有追索权。二.已经付了款的保证人对被保证人及其前手有追索权。出票人(DRAWER)出票人是签发票据并将票据交付给他人的人。出票人是票据的主债务人。持票人或收款人提示票据要求付款或承兑时,出票人应该立即付款或承兑。付款人(DRAWEE)付款人是指支付给持票人或收款人票面金额的人,付款人并不一定是出票人,他只是出票人的债务人。收款人(PAYEE)收款人是指收取票款的人。收款人有权要求出票人或付款人付款或承兑。承兑人(ACCEPTOR)票据是远期票据时,收款人或持票人向付款人要求付款人同意到期付款,该付款人就是承兑人。背书人(ENDORSER)背书人指在票据上背书转让给其他人的人,一般是在票据的背面签字或盖章。接受了背书票据的人叫做被背书人(ENDORSER),票据可以多次背书转让。持票人(HOLDER)持票人是持有票据的人。只有持票人才有权要求付款或承兑。保证人(GU
    2023-06-06
    181人看过
  • 追索权可否向出票人行使
    追索权可以向出票人行使。追索权涉及两方当事人,追索权人和被追索人。(1)追索权人汇票上可行使追索权的人有两种:一为持票人,持票人为最初追索权人,当所持汇票不获承兑或不获付款,或有其他法定原因无从请求付款,或承兑时,持票人即可行使追索权。但持票人为出票人时,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时,对其后手无追索权。我国《票据法》第69条规定:“持票人为出票人的,对其前手无追索权。持票人为背书人的,对其后手无追索权。”二是因清偿而取得票据的人。票据债务人(被追索人)清偿了其后手(包括原追索权人)的追索金额后,便取得了持票人的地位,可以向其前手行使追索权,即再追索权。再追索权人包括:背书人、保证人和参加付款人。我国《票据法》第68条第三款就有被追索人清偿债务后,与持票人享有同一权利的规定。(2)被追索人。也叫作追索义务人。即偿还义务人,包括:出票人。出票人负有担保承兑和付款的责任,在汇票不获承兑或不
    2023-04-21
    328人看过
  • 只有在票据到期后持票人才可以行使追索权
    追索权并不一定要票据到期后才能行使,票据到期前,出现汇票被拒绝承兑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等情形的,持票人可以提前行使追索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六十一条汇票到期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对背书人、出票人以及汇票的其他债务人行使追索权。汇票到期日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持票人也可以行使追索权:(一)汇票被拒绝承兑的;(二)承兑人或者付款人死亡、逃匿的;(三)承兑人或者付款人被依法宣告破产的或者因违法被责令终止业务活动的。第六十二条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承兑或者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持票人提示承兑或者提示付款被拒绝的,承兑人或者付款人必须出具拒绝证明,或者出具退票理由书。未出具拒绝证明或者退票理由书的,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民事责任。一、行使追索权注意事项1、开具书面证明票据法规定票据被拒绝承兑或者承兑人无法履行义务时,持票人才可以行使追索权。此时,持票人需要证明票据到期但
    2023-02-16
    496人看过
  • 银行出具的票据带追索权的吗
    一、银行出具的票据带追索权的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票据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银行出具的票据只要是合法的,是带有追索权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第四条票据出票人制作票据,应当按照法定条件在票据上签章,并按照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持票人行使票据权利,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在票据上签章,并出示票据。其他票据债务人在票据上签章的,按照票据所记载的事项承担票据责任。本法所称票据权利,是指持票人向票据债务人请求支付票据金额的权利,包括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本法所称票据责任,是指票据债务人向持票人支付票据金额的义务。第十二条以欺诈、偷盗或者胁迫等手段取得票据的,或者明知有前列情形,出于恶意取得票据的,不得享有票据权利。持票人因重大过失取得不符合本法规定的票据的,也不得享有票据权利。二、追索权的对象一开始我们就谈到,追索权制度是票据法为了加强票据安全性、促进票据流通性而特设
    2023-06-17
    304人看过
换一批
#票据法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涉外票据是指在票据关系上具有一定涉外因素的票据。它通常在地域上或当事人上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也可以称为国际票据。我国票据法明确规定,涉外票据是指出票、背书、承兑、保证、付款等行为中,既有发生在我国境内又有发生在我国境外的票据。... 更多>

    #涉外票据
    相关咨询
    • 涉外票据的追索权行使,适用什么法律?
      广西在线咨询 2022-10-26
      按照票据法的规定,涉外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是指持票人依法行使追索权、保全其票据权利的有效期限。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由法律规定,同时也受票据权利时效的约束。因为票据权利包括追索权,超过票据权利时效不行使票据权利,票据权利消灭,追索权也随之消灭。法律规定追索权的行使期限,是为了督促持票人及时行使票据权利,使票据债务人早日解脱票据债务,加快市场运转,这都反映了商事
    • 涉外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吗,追索权的行使期限?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3-06
      按照票据法的规定,涉外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适用出票地法律。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是指持票人依法行使追索权、保全其票据权利的有效期限。票据追索权的行使期限由法律规定,同时也受票据权利时效的约束。因为票据权利包括追索权,超过票据权利时效不行使票据权利,票据权利消灭,追索权也随之消灭。法律规定追索权的行使期限,是为了督促持票人及时行使票据权利,使票据债务人早日解脱票据债务,加快市场运转,这都反映了商事
    • 涉外票据追索权行使期限的法律适用
      海南在线咨询 2022-10-04
      追索权是指票据不获承兑或者不获付款时,持票人对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加利息加费用的权利。追索权是票据权利人的第二次求偿权,对于实现票据权利起到保证作用,是一种非常重要的票据权利。各国票据法规定,持票人不在规定的期限内行使或者保全票据权利,通常会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各国对于行使追索权的期限规定有所不同,因此涉外票据追索权行使期限的准据法直接影响到追索权能否有效行使。日内瓦统一法公约主张适用票据成
    • 票据追索权具体应该怎么行使
      香港在线咨询 2024-08-26
      追索权的行使必须在票据法规定的期限内,并且只有在获得拒绝证明后才能行使。 支票被拒绝付款的,持票人可以行使追索权。 持票人行使追索权时,应当提供被拒绝付款的有关证明。持票人不能出示拒绝证明、退票理由书或者未按照规定期限提供其他合法证明的,丧失对其前手的追索权。但是,出票人仍应当对持票人承担责任。 拒绝证明应当包括下列事项: (一)被拒绝承兑、付款的票据种类及其主要记载事项; (二)拒绝承兑、付款的
    • 票据的持票人行使的追索权是什么意思
      陕西在线咨询 2022-10-30
      票据追索权又称偿还请求权,是指持票人在提示承兑或提示付款,而未获承兑或未获付款时,依法向其前手请求偿还票据金额及其他金额的权利。通俗地讲,就是你拿着票据银行不给你钱的时候你可以想前面票据的持有人、出票人要求相应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