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房产程序有哪些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4-27 09:11:56 237 人看过

法院查封非常的条件

法院查封房产的情形如下:

(1)恶意转移或者变卖房产;

(2)诉前保全;

(3)执行案件时,暂时没有履行能力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法院查封房产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依照现行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者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将有可能会对房产查封。手续如下:

(1)法院会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根据下列的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A、被查封的标的物已经核发过房地产证的,应上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B、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的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C、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法院查封房产,但未告知登记机关,发生争议时如何处理

法院查封房产,但不告知登记机关的极为少见。即使不告知登记机关,如果被执行人不对被查封的房产进行处分,也不会有争议产生。即便有争议产生,如果登记机关没有为被执行人办理处分该房产的权属登记,争议也不会涉及登记机关。因而,这种争议的产生应同时具备以下3个条件:一是法院未将法律文书送达登记机关;二是被执行人违法处分房产;三是登记机关为其办理了权属登记。

法院未将法律文书送达登记机关,登记机关就无从知道应当协助执行的事项。在这种情况下为当事人办理权属登记,不应对房产被查封一事承担责任。但是对于被执行人来说,如果知道房屋被查封,而仍然对该房产进行处分,如转让或设定抵押,这种处分是无效的。

在这种情况下,对于承受房产的一方,一般也不能按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04)15号文中第十七条的规定处理:即承受房产的一方如果已经支付全部价款并实际占有,且对此没有过错,人民法院就不予查封。

因为第十七条规定虽然用了“被执行人将其所有的需要办理过户登记的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的字句,但是其中的“被执行人”在是指在进行房屋买卖时还不是“被执行人”,而是将成为“被执行人”;其中的“出卖给第三人”则是在房屋被查封前,双方已发生房屋买卖的民事行为。否则,该条后文就不会有“人民法院不得查封”的表述。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03日 08:54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保全相关文章
  • 法院查封和解封房产有区别吗
    一、法院查封和解封房产有区别吗是有区别的。通常情况下,法院查封房产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债权人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对债务人的房产进行了查封,第二种是法院判决生效后,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再对债务人的房产进行处置之前先通过查封限制房屋的所有权。解封房产是法院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有效执法证件并提交法院解封房产的相关法律文书,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解封处理。二、法院查封的房子什么时候强制执行人民法院查封房产的,查封的期限一般为一年,所以强制执行的,应该在查封一年内强制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四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以及刑事判决、裁定中的财产部分,由第一审人民法院或者与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法律规定由人民法院执行的其他法律文书,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六条人
    2024-01-13
    417人看过
  • 账户被法院查封的程序
    法院强制执行查封被执行人的账户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进行查封,有关单位必须办理,不需要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和中国人民银行。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人民法院扣留、提取收入时,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所在单位、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必须办理。查封账户后解除查封的程序账户冻结后需法院出具解冻通知书或出具相关证明才能解冻。个人不能对银行账户解冻,但法院冻结账户具有期限限制人民法院冻结资金帐户、证券帐户的期限为三个月。期满未申请继续冻结的,冻结自动解除。冻结期满后需要继续冻结的,申请人应当在期满之日的十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继续冻结的申请。人民法院应当在期满前作出是否继续冻结的裁定。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七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
    2023-07-04
    99人看过
  • 法院执行股权查封程序
    人民法院查封股权有以下方法。1、法院裁定禁止被执行人从相关企业获取应得收益,改由相关企业向申请人支付;2、人民法院禁止股权对外转让,可扣押或强行拍卖变卖股权;3、获得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直接裁定查封股权对外转让以清偿债务。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后,可以拍卖变卖转让。不同意的应购买,不购买的视做同意。查封股权如何处置?股权又称为股东权益,是股票持有者的一种权利。月末公司会按照股权的数量计算并且分配股东权益。股东权益一般来自于各个公司或者个人向本公司投入的资产。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是有权对股权查封的,具体来说,如何查封股权呢?股权指的是民事主体因对企业的投资行为而获得股东身份,基于股东身份而享有的对企业的各种权利。股权的表现形式为投票权、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分红权等等。由此可以看出,股权是一种财产性的权利。作为财产性的权利,在人民执行过程中,可以对其进行查封。股权查封的表现形式主要为:1、人民有
    2023-06-30
    494人看过
  • 在建工程让法院查封哪些
    人民法院对在建工程采取查封措施以前必须确认该工程属被执行人所有。房屋在建工程必须是经国家法定机关或有权部门在其职权范围内,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后取得相关批文的合法工程,一般都有建设土地许可证、土地规划、政府批文、建筑工程合同等资料,只要经查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在建工程属被执行人所有,法院就可以予以查封。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第41条的规定,对不动产的查封,既未向有关管理机关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也未采取加贴封条或张贴公告的办法查封的,不得对抗其他人民法院的查封。而房屋在建工程一般都未履行登记手续,尚未领取产权证照,有关主管机关无法按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上的要求协助查封,因此,要使查封裁定书真正发挥其法律上的查封效力,除向被执行人送达民事裁定书外,还须在查封标的之上加贴封条或张贴公告。在建工程转让需要办理什么手续1、项目土地使用权为划拨取得的,应办理土
    2023-07-21
    369人看过
  • 哪些资产不能被法院查封
    一、哪些资产不能被法院查封《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第九十四条第一、二款财产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第二百一十八条第一款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银行、信用合作社和其他有储蓄业务的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情况,有权冻结、划拨被执行人的存款,但查询、冻结、划拨存款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第二百二十条第一款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查封、扣押、冻结、拍卖、变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财产。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2023-06-06
    410人看过
  • 法院查封房产的规定,法院查封房子怎么买卖
    法院查封房产的规定是申请人为了保障自身的债权还有其他的权益从而申请了财产保全,人民法院将会采取的行动通知被保全财产人,房产不可以进行重复查封。法院查封房子一般都是不可以进行买卖的,需要人民法院进行解封才可以进行买卖。一、法院查封房产的规定法院查封房产是因为申请人为了保障自身债权或其它权益而申请了财产保全,法院采取的行动。法院查封房产后要求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人,保障其知情权。房产也不得进行重复查封。二、法院查封房子怎么买卖被查封的房子需要法院拍卖所得或解封才能买卖,必须要有法院的一些列的判决文件和解封文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六条被执行人将其财产出卖给第三人,第三人已经支付部分价款并实际占有该财产,但根据合同约定被执行人保留所有权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第三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当由第三人在合理期限内向人民法院交付全部余款后,裁
    2022-07-28
    347人看过
  • 法院查封房子的具体流程会是哪些?
    一、法院查封房子的具体流程会是哪些?根据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通常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将有可能对房产进行查封。手续如下:(一)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二)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1、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2、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3、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三)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条人民法院对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进行变价处理时,应当首先采取拍卖的方式,但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
    2024-01-15
    63人看过
  • 解封被告查封资产程序
    法律综合知识
    一、解封被告查封资产程序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被执行人占有的动产、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未登记的建筑物和土地使用权,依据土地使用权的审批文件和其他相关证据确定权属。可分为以下几种情况:1、对于第三人占有的动产或者登记在第三人名下的不动产、特定动产及其他财产权,第三人书面确认该财产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对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居住房屋,人民法院可以查封,但不得拍卖、变卖或者抵债。2、如果债权人依法申请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并依法提供担保,法院可裁定采取查封你家房产的保全措施,待到案件判决并进入执行程序后,再依法采取相应的执行措施。规定: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及其他资金的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2年。3、法律、司法解释另有规定的除外。申请执行人申请延长期
    2021-10-23
    185人看过
  • 法院查封房产拍卖流程怎么走
    一、法院查封房产拍卖流程怎么走1、拍卖行接受客户委托房产的所有人作为委托人与拍卖行签署委托拍卖合同,拍卖行是委托人的代理人,在接受委托后以拍卖行的名义主持拍卖。2、拍卖的鉴定与估价对拍卖房产进行鉴定和估价是拍卖前的第一项准备工作,核定房产评估必须由房地产评估师进行,并对评估结果承担相应责任。3、确定拍卖房产底价指拍卖成交应达到的最低价格基数,底价过高会导致拍卖失败,过低又会使委托人受经济损失。底价确定后,当事各方应保守秘密。4、确定拍卖日期日期拟订和拍卖房产的产别、用途、数量都有关。从刊登广告到公开拍卖,间隔可在一周左右,展样时间不得少于2天。5、发布拍卖公告拍卖是一种公开竞买活动,必然发拍卖公告,主要反映拍卖房产的内容、拍卖时期、拍卖地点及其它必要事项。6、审查竞买人资格参加房产拍卖的竞买人应是具有民事权利与相应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拍卖主持单位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7、竞买人缴付保
    2023-06-05
    434人看过
  • 哪些机构有权查封房产
    法律综合知识
    查封房产的机构: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有权机关对不动产依法实施查封等措施的,应当依照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办理查封登记。其中房产交易中心也是可以查封,当该房产出现交易纠纷时,房产管理中心可以冻结房产证。《无锡市不动产登记条例》第五十四条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等有权机关对不动产依法实施查封等措施的,应当依照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办理查封登记。
    2024-08-20
    302人看过
  • 如何公司被法院查封,程序有什么?
    1、在什么情况下法院会查封房产?法院查封房产的情形如下:(1)恶意转移或者变卖房产;(2)诉前保全;(3)执行案件时,暂时没有履行能力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2、法院查封房产需要何种手续?依照现行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者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将有可能会对房产查封。手续如下:(1)法院会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附带的法律文书;(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根据下列的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A、被查封的标的物已经核发过房地产证的,应上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B、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的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C、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3、法院查封房产,但未告知登记机关,
    2023-02-04
    391人看过
  • 原告拍卖法院查封房屋的程序如何
    原告参加竞拍和判决的执行是两回事,拍卖也是拍卖公司组织的,所以,原告以竞拍者的身份参加竞拍,应该按拍卖时的价格支付价款。扣除拍卖费用后,剩余款项法院再以执行的方式支付给原告。法院查封拍卖的房屋申请人需持法院单方过户协助执行通知书到房屋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完成后才能再次上市出售。登记时个人提供的身份证明与其它房屋交易提供的证明文件一致。如是单位,则境内单位与境外单位不同,境内单位提供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批准该法人或组织成立的文件;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境外单位(含港澳台)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商业登记证、注册证书、批准该法人或组织成立的文件、法人的授权委托书、法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北京市涉外安全项目审查办公室出具的准予购房证明;还应提供测绘图、表。要看能否办理产权手续,如果能够办理,拍卖成功后凭借法院的裁定书
    2023-05-01
    207人看过
  • 房产证法院查封过户有效吗
    查封的房子是不能够进行过户的。一、已办理完过户手续但尚未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法院是可以查封、拍卖的。但应当在拍卖过程中,将未取得房屋产权的情况告知买受人。二、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无证房产依据协助执行文书办理产权登记有关问题的函》的相关规定,执行程序中处置未办理初始登记的房屋时:1、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依法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2、暂时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执行法院处置后可以向房屋登记机构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并载明待房屋买受人或承受人完善相关手续具备初始登记条件后,由房屋登记机构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予以登记;3、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原则上进行“现状处置”,即处置前披露房屋不具备初始登记条件的现状,买受人或承受人按照房屋的权利现状取得房屋,后续的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或承受人自行负责。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
    2023-05-04
    130人看过
  • 查封、扣押财产的具体程序要求有哪些?
    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强制措施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实施前须向行政机关负责人报告并经批准;(二)由两名以上行政执法人员实施;(三)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四)通知当事人到场;(五)当场告知当事人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理由、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救济途径;(六)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七)制作现场笔录;(八)现场笔录由当事人和行政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的,在笔录中予以注明;(九)当事人不到场的,邀请见证人到场,由见证人和行政执法人员在现场笔录上签名或者盖章;(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程序。法院查封房产的法定程序是怎么样的?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1)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2)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
    2023-07-09
    235人看过
换一批
#民事诉讼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保全
    词条

    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保全的目的是为了防止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将来的判决难以执... 更多>

    #保全
    相关咨询
    • 法院查封和解封房产的程序,法院查封和解封房产的程序是怎么规定的
      安徽在线咨询 2022-03-03
      1、其法律依据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法院查封和解封房产的程序一、查封程序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1)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2)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
    • 法院查封房产的流程是什么,有哪些手续,有哪些程序?
      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4-02
      法院查封房产的情形如下: (1)恶意转移或者变卖房产; (2)诉前保全; (3)执行案件时,暂时没有履行能力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法院查封房产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2、法院查封房产需要何种手续 依照现行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者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将有可能会对房产查封。手续如下: (1)法院会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
    • 法院查封房产的情形有哪些, 法院查封房产的流程是什么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8
      法院查封房产的情形如下: (1)恶意转移或者变卖房产; (2)诉前保全; (3)执行案件时,暂时没有履行能力或没有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 法院查封房产的流程是什么样的 2、法院查封房产需要何种手续 依照现行相关法律的规定,一般是在提起财产保全或者强制执行的程序时,人民法院将有可能会对房产查封。手续如下: (1)法院会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以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
    • 法院查封房产如何办理,查封房产的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江西在线咨询 2022-03-28
      查封房产是指,对被执行人因继承、判决或者强制执行取得,但尚未办理变更登记的土地使用权的查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执行查封的人民法院提交的被执行人取得财产所依据的继承证明、生效判决书或者执行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等,先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后,再行办理查封登记。法院查封房产的法定程序是: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
    • 房产查封的程序
      四川在线咨询 2022-11-07
      我国房产查封手续规定: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1)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2)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3)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