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清偿债务的,债权人有权向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清偿债务。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约定还款期限的,诉讼时效自还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计算;不约定还款期限的,给予对方宽限期,诉讼时效自宽限期届满之日起三年计算。三年期满后,胜诉权(即债权不受法律保护)将在诉讼过程中丧失,因此必须注意诉讼时效。
欠款找不到人如何起诉
欠款找不到人先向法院进行申请,主张自己的合法权益。当债务人找不到时候,可以根据以下顺序,进行处理。
1.债务有保证人时候,向保证人主张。当债权有保证人时候,出现到期债务没有清偿的情况,可以依法向保证人要求清偿,主张债权。而保证人在清偿债务之后,可以依法向债务人追偿。
2.诉讼对于这种下落不明的,找不到的被告的情况时,法院会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公告时间一般情况下为3个月,当公告时间一到,无论对方是否真实收到通知,法庭都会默认其已经收到出庭通知。庭审过程中缺席,债权人主张的债权证明真实有效,债权主张合法,法庭都给予支持,可缺席判决。判决生效没有执行的情况下,可申请强制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借款合同定义】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形式和内容】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七十五条【借款人返还借款的期限】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第六百七十六条【借款人逾期返还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
第六百七十七条【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当按照实际借款的期间计算利息。
第六百七十八条【借款展期】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
-
如何在没有签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寻求法律救济?
348人看过
-
公司乱罚款,如何向法律寻求帮助?
460人看过
-
如何应对酒后寻求法律救助
76人看过
-
劳动工伤如何寻求司法救助
242人看过
-
如何在公司未购买社保且未签署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寻求法律帮助?
163人看过
-
如何在面对家暴时寻求离婚法律救助
287人看过
债务人欠货款,如果债务人与债权人之间没有订立欠条的话,债权人就需要收集其他证据,来证明债权债务合同确实存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的司法解释规定,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确实存在的证据,不只限于借条,还包括了双方的收据、书证、电子证据... 更多>
-
吉林患者如何寻求司法救助山东在线咨询 2024-11-13在发生纠纷后,建议双方先进行协商处理。如果协商无法达成一致,可以通过起诉来寻求法律维权。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起诉方式包括书面起诉和口头起诉两种。对于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如果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则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在起诉前,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必须有明确的被告;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必须属
-
被公司的老板拖欠了工资的情况员工如何寻求法律援助甘肃在线咨询 2022-07-28法律援助是国家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服务人员为经济困难或者特殊案件的当事人给予减免收费,提供法律帮助的一项法律制度。申请法律援助,可先由单位或所在的街委、村委出具生活困难的证明,然后到所在地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办理. 我国《律师法》第41条规定:“公民在赡养、工伤、刑事诉讼、请求国家赔偿和请求依法发给抚恤金等方面需要获得律师帮助,但是无力支付律师费用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获得法律援助第42条规定
-
如何寻求法律救济?辽宁在线咨询 2021-07-09如果快递件丢了,收件人怎样寻求法律救济,获得赔偿呢?律师表示,当事人之间通过协商达成赔偿意见当然最好,不能达成一致意见的,可以根据《邮政法》、《合同法》、《快递市场管理办法》要求赔偿。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第20条规定,在快递服务过程中,快件(邮件)发生延误、丢失、损毁和内件不符的,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应当按照与用户的约定,依法予以赔偿。 现实生活中,当快递包裹丢失纠纷产生后,快递公司一般按照邮
-
当事人可在哪些情况下获得司法救助?江苏在线咨询 2023-06-12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提供司法救助的规定》第3条规定,诉讼当事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 1、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的; 2、孤寡老人、孤儿和农村“五保户”; 3、没有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患有严重疾病的人; 4、国家规定的优抚、安置对象; 5、追索社会保险金、劳动报酬和经济补偿金的; 6、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工伤事故、产品质量事故或者其他
-
在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应进行司法救助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0在哪些情况下,人民法院应进行司法救助,决定当事人缓、减、免交诉讼费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人民法院诉讼收费办法〉补充规定》明确:当事人确因经济困难不能按时足额交纳诉讼费用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是否缓、减、免,由人民法院审查决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人民法院应当进行司法救助,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缓交、减交或者免交诉讼费用:1.当事人为社会公共福利事业单位的,如福利院、孤儿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