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办法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6-06 10:26:23 392 人看过

发布部门:合肥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第一条为逐步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劳动市场,建立规范化的职业技能鉴定网络和运作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工人考核条例》及劳动部《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制定本办法。

关联法规: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劳动局是本市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主管部门。市劳动局设立合肥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具体负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职业技能鉴定实行许可证制度,符合条件的技工学校,就业训练中心,大中型企业、大专院校、科研单位等均可申请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站。

第五条设立职业技能鉴定站的条件如下:

(一)具有与所鉴定工种及等级相适应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工、技师;具有经市(县)劳动部门考核确定资格的三名以上考评员组成的考评小组。

(二)有与所鉴定工种及等级相应的场地、操作设备及仪器;

(三)有严格的鉴定管理制度。

第六条申请设立鉴定站的单位,须填写《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审批表》,按下列权限报市(县)劳动部门审批:

(一)市区、郊区、蜀山镇区域内职业技能鉴定站由市劳动局审批;

(二)三县只设立中级及其以下各等级职业技能鉴定站,由县劳动局审批,报市劳动局备案

第七条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工人考核委员会,按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完善后,仍可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并使该机构逐步向实体化过渡。

第八条职业技能鉴定站以社会化鉴定为主;工人考核委员会以指导、协调本行业、本系统在职职工的职业技能鉴定为主。

根据实际条件和工作需要,由市劳动局统筹协调,两者鉴定对象可互相调整。

第九条鉴定对象主要包括下列人员:

(一)各类职业技术学校(短培班)的毕业生(结业生);

(二)经社会办学培训单位培训的毕(结)业人员,个体从业人员,待业人员,军地两用人才、自学人员;

(三)国家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的职工;

(四)其它需要认定职业技能者。

第十条技术类工种技能鉴定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三个级别,各级别报考条件如下:

(一)申报初级工技能鉴定者,必须具备3年以上本工种工龄或为大专院校,职业技术学校,就业训练中心毕(结)业生;

(二)申报中级工技能鉴定者,必须具备5年以上本工种工龄并持有初级工证书3年以上,或为专业对口的各类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生;

(三)申报高级工技能鉴定者,必须具备10年以上本工种工龄并持有中级工证书5年以上,或为高级技工学校毕业生。

技术水平高确有专长的人员,经单位推荐,考核单位初审后,报同级劳动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可提前或越级考核。

第十一条熟练制工种的报考条件按照岗位规范的要求确定。

第十二条申报职业技能鉴定人员须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持本人有关证件(身份证、学历证书、现有技术等级证书等)在所在地相应的鉴定站报名,鉴定站经审核后发给准考证,按规定进行考试。

第十三条各工种与岗位技能的鉴定均对应《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种分类目录》列出的工种,依据国家颁发的《工人技术等级标准》或岗位规范进行考核。

第十四条鉴定分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两部分进行,理论考试采用笔试,操作技能可采取典型工件加工或在规定时间完成规定作业,也可结合生产和作业项目进行模拟考核。实际操作考核必须有3位以上考评员实测评分,并对每位考生认真填写评分

第十五条鉴定站经考核后统一填写《职业技能鉴定登记表》报市(县)劳动部门核发《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单》,鉴定合格者,由市(县)劳动部门发给《技术等级证书》或《岗位合格证书》。

鉴定不合格者,要在半年后持原《职业技能鉴定成绩单》,经劳动部门审查同意,到指定的考核站补考。

第十六条职业技能鉴定站可根据鉴定场地、命题、考务、阅卷、考证、检测及原材料、能源、设备消耗的实际费用,提出收费标准,经市(县)劳动局审核,报物价、财政部门批准后执行。

第十七条自本办法发布之日起,各企、事业单位新增的劳动力必须持有《技术等级证书》或《岗位合格证书》;自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起,各企、事业单位的职工应全部持证上岗。

第十八条在职职工进入劳动力市场流动(包括在职职工的调动)以及再就业人员等,必须向鉴定站申请职业技能鉴定,在取得《技术等级证书》或《岗位合格证书》后,方可办理手续。

第十九条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的企业,其职工技能工资部分的确定应以职业技能鉴定确认的等级作为依据。

第二十条企、事业单位的学徒工学徒期满后,必须进行职业技能鉴定,并以鉴定的级别作为转正定级和工资级别的依据。

第二十一条各鉴定站必须在所批准的工种(岗位)及级别范围内开展鉴定工作。凡不按本办法要求开展鉴定工作的,其鉴定结果市(县)劳动部门不予承认,责令退回鉴定费用,情节严重的吊销鉴定许可

第二十二条企、事业单位不按本办法用工的,劳动监察部门可视其情节予以罚款,直至追究有关领导人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合肥市劳动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9月08日 13: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职业技能鉴定相关文章
  • 商洛市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在哪办理
    一、商洛市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在哪办理商洛市商洛大道1885号二、商洛市职业(工种)技能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八条,实施职业教育应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第七条,经劳动部批准,有关行业可建立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外非社会通用的本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标准;组织本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考评员的资格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及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推动本行业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第8项中“建筑安装施工人员“第9项“
    2023-05-18
    236人看过
  • 天水市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在哪办理
    一、天水市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在哪办理张家川县张川镇阿阳大道127号张家川县行政审批服务中心49号住建局窗口二、天水市职业(工种)技能鉴定法定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2)《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第七条规定“经劳动部批准,有关行业可建立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外非社会通用的本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标准;组织本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考评员的资格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及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推动本行业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3)《国家职业资格目录》规定涉及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的砌筑工等11个职业资格,实施部门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相关机构。三、天水市职业(工种)
    2023-05-18
    347人看过
  • 咸阳市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在哪办理
    一、咸阳市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在哪办理咸阳市秦皇路5号交通局大楼二、咸阳市职业(工种)技能鉴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第八条实施职业教育应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职业技能鉴定规定》第七条“经劳动部批准,有关行业可建立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外非社会通用的本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标准;组织本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考评员的资格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及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推动本行业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公布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的通知》二、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第8项中“建筑安装施工人员“第9
    2023-05-18
    160人看过
  • 平凉市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在哪办理
    一、平凉市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在哪办理平凉市崆峒区定北路鸿远大厦平凉市崆峒区定北路平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平凉市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受理条件1.获证人员数据经省鉴定中心审核通过;2.已打印获证人员资格证书,并盖平凉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印章且贴了获证人员照片。三、平凉市职业(工种)技能鉴定法定依据《招用技术工种从业人员规定》第二条国家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制度。用人单位招用从事技术复杂以及涉及到国家财产、人民生命安全和消费者利益工种(职业)(以下简称技术工种)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技术工种范围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确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劳动保障工作机构根据实际需要,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批准,可增加技术工种的范围。第三条国家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国家职业资格分为
    2023-05-18
    227人看过
  • 安康市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如何办理
    一、安康市职业(工种)技能鉴定如何办理1.申请人申请,劳动保障部门对申请当场审查作出处理2.审批处承办人提出审查意见(限时5个工作日)3.审批处负责人审批,作出同意或不予确认决定(限时3个工作日)4.制作决定文件并送达申请人(限时5个工作日,不计算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二、安康市职业(工种)技能鉴定法律依据节选(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九条:“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2)《职业技能鉴定规定》(劳部发〔1993〕134号)第七条规定“经劳动部批准,有关行业可建立行业的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主要职责是:参与制定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以外非社会通用的本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标准;组织本行业特有工种的职业技能鉴定工作和考评员的资格培训;开展职业技能鉴定及有关问题的研究和咨询服务;推动本行
    2023-05-18
    455人看过
  • 临沧市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在哪办理
    一:临沧市申报职业技能鉴定在哪办理临沧市临翔区沧江路116号临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楼就业促进和职业能力建设科临沧市市属鉴定机构二:临沧市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办理流程申请,受理,审查,决定,送达,公开三:临沧市申报职业技能鉴定的设定依据地方性法规:《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管理条例》(2003年2月1日起施行)第四条人民政府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以下简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第五条省、州(地、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具体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工作和提供技术服务。第六条经初级技能培训并取得毕(结)业证书或者在同一职业(工种)岗位工作满六个月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初级职业资格鉴定。经中级技能培训或者中等专业教育并取得毕(结)业证书或者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满两年的劳动者,可以申请中级职业资格鉴定。经高级技能培训或者高等专业教育并取得毕(结)业证书或者
    2023-05-24
    91人看过
换一批
#员工权益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职业技能鉴定是一项基于职业技能水平的考核活动,属于标准参照型考试,是由考试考核机构对劳动者从事某种职业所应掌握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做出客观的测量和评价,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职业技能鉴定主要内容包括:职业知识、操作... 更多>

    #职业技能鉴定
    相关咨询
    • 职业技能考核管理办法
      甘肃在线咨询 2022-02-09
      《劳动法》第八章第六十九条规定:“国家确定职业分类,对规定的职业制定职业技能标准,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由经过政府批准的考核鉴定机构负责对劳动者实施职业技能考核鉴定。”《职业教育法》第一章第八条明确指出:“实施职业教育应当根据实际需要,同国家制定的职业分类和职业等级标准相适应,实行学历文凭、培训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这些法规确定了国家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开展职业技能鉴定的法律依据。
    • 合肥市xx管理办法第14条规定
      天津在线咨询 2022-09-16
      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建设竣工后,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
    •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全文是怎样的,职业病鉴定管理办法有哪些
      河南在线咨询 2022-01-21
      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加强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下简称《职业病防治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业病诊断与鉴定工作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国家职业病诊断标准进行,遵循科学、公正、及时、便民的原则。 第三条职业病诊断机构的设置必须适应职业病防治工作实际需要,充分利用现有医疗卫生资源,实现区域
    • 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浙江在线咨询 2022-10-05
      《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部务会、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2014年2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21号公布。该《办法》分总则、鉴定程序、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5章33条,自2014年4月1日起施行。
    • 合肥市xx管理办法第12条规定怎样?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9-20
      公共停车场、专用停车场建设竣工后,经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加验收合格方可交付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