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市人民政府决定调整我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颁证部门。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我市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的部门,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调整为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双方应立即进行接交。
二、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土地权属登记申请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受理,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不再受理该类申请;本通告发布前,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已受理且于1999年6月30日前未办理完毕的,从1999年7月1日起,移交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继续办理。
三、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于2001年12月31日前,分期分批将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原颁发的《武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更换成国土资源部统一监制的土地权属证书;在期限届满前未更换的《武汉市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可继续使用。
四、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互相配合,协调一致,努力完成调整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颁证部门的工作,保持该项工作的连续性。
五、本通告发布前,本市制定的有关国有土地使用权颁证的规定与本通告不一致的,以本通告为准。
土地使用权是国有土地使用权中的一种,是国家向土地使用者发放的,用于开发、经营、使用土地的一种特有权利。 这种权利可以是由土地使用者自行使用土地,也可以是将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给他人,甚至是进行抵押贷款。 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土地使用者可以对... 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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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土地使用证是不动产证吗?陕西在线咨询 2021-04-07不是,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指在不动产登记机构对不动产情况进行审查、登记后,颁发给不动产权利人用于证明其享有不动产权利的证书。不动产权属证书可以作为某人享有不动产物权的证据,当事人之间发生权属争议时,一般情形下可以依据不动产权属证书来解决纷争,确认权利。一般情况下,不动产登记权属证书反映的权利状况与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内容是一致的,但在它们不一致的情况下,应当依据什么情况来确认物权的归属呢?我国《物权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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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证全国各地颁发吗广西在线咨询 2022-03-13土地使用权证全国各地是否颁发都不一样,首先需明确你所在的地区是否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一般情况下,土地使用权证是不能自己办的,只能由开发商办理变更手续。 关于房屋所有权证,这个需要区别你购房时是否采用按揭方式,如果是按揭购房的,你不能自己办理产权证书,必须委托开发商或开发商委托的机构办理,采用按揭购房时,必须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后持该证办理抵押登记,这样才能解除开发商的阶段性担保责任,所以开发商不允许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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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颁发土地证的过渡期政府盖章的土地证明能代表土地使用证吗天津在线咨询 2022-10-30只能证明该宗地政府允许你使用了,但法律上并不生效。最好是抓紧时间办理国有土地使用证,依法登记了,那才是牢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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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国土部会土地使用权确认山西在线咨询 2022-11-151.严格划分宗地。宗地一经确定,不得随意调整。宗地确需分割、合并或调整边界的,应经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同意。 2.准确界定土地登记用途。 3.规范土地出让年限起算时点。 4.规范储备土地登记。 5.规范土地抵押登记。 6.进一步明晰有关超面积宅基地登记政策。 7.严格土地登记统一管理。 8.依法审查土地登记申请资料。 【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