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收取土地使用费的方式有哪些,怎么计算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4-30 08:02:13 193 人看过

开发商收取土地使用费的方式

外商投资企业经依法批准使用土地的,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管理机关的职责分工,与土地管理机关或房地产管理机构签订使用土地合同;市、区、县财政局根据使用土地合同确定的用地面积、土地等级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自核定之日起五年内不变;五年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定。外商投资企业从批准成立之日起,按公历日历年度缴纳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按季征收,年终清算。第一日历年度用地时间超过半年的,按半年计征,不足半年的,免征土地使用费。

(一)使用权出让金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按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分别采取协议、招标、拍卖方式进行。招标出让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者所报条件确定中标者,中标者所报土地价款即为出让金额;拍卖出让的,最高报价者所报土地价款即为出让金额;协议出让的,应交出让金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和云南省规定的有关标准。企业一次交纳出让金有困难的,可以在出让合同中约定分期交纳,或者缩短出让年限以降低出让金额。

(二)场地使用费

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按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按规定向中方政府交纳场地使用费。场地使用费由场地开发费(包括征地、拆迁安置费用和为企业直接配套的基础设施等费用)和土地使用费组成。企业可以按照土地使用合同的约定一次性交纳场地开发费,逐年交纳土地使用费,或者将场地开发费和土地使用费综合计算逐年交纳。一般外商投资企业经批准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一次性交纳场地开发费或自行开发场地的,成立后第一年至第五年免交土地使用费,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投资开发云南省鼓励投资的产业或兴办教育、文化、卫生、科研等非盈利项目,企业一次性交纳场地开发费或自行开发场地的,免交土地使用费。中方企事业单位以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为条件与外商举办合资、合作企业的,须向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即由中方土地使用者补办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补交出让金,或者由中方企事业单位交纳场地使用费。

(三)土地收益金

外商投资企业还可以按国有土地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并按年向当地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交纳土地年租金(土地收益金)。

计费办法

1、如何把土地成本剥离出来,就是把土地出让金以土地使用费的形式,按年度缴纳。由国家专门部门制定土地价格评估机制和征缴办法,并负责征缴。这样,就可以把目前的土地转让制度,这种短期行为,转变为长期行为,更适应可持续发展的要求。消费者在购房的时候,购买的仅仅是土地上的建筑,土地的使用权不是一次性买断70年,而是像暖气费和有线电视费一样,每年缴纳。并且,土地使用费应该随土地利用状况视市场行情而浮动。

2、由于土地为全民所有,应该有一个社会保障面积作为计费基数,该基数以上多占用的面积为计费面积。住房不够该基数面积的,可以获得某种形式的住房补贴。该面积应该为住房折算占用土地面积,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简化为住房面积。对单位面积的计费标准,由相关部门制定计算办法,比如可以与住房空置率,当年新建住房销售状况等指标挂钩,通过一定的公式计算而得。如果空置率过高,说明土地使用费偏低,可以提高土地使用费,即提高住房使用成本。如果新建住房销售低迷,说明住房使用成本偏高,可以降低土地使用费。原则上,家庭住房和商业网店房折合为占地面积以后,收费标准相同。

3、该办法的核心是计时计费,费用由占地面积乘以占地时间乘以单位面积计费标准计算得出。土地开发期间的费用由开发商承担,住房转让之后,收费对象随之转移。比如房屋空置,费用由房主承担,如果新建住房未售出,则费用由开发商承担。

土地使用费由谁缴纳?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是土地使用费的缴纳人。但:

(一)以土地投资入股与他方兴办合资、合作或联营企业的,合资、合作或联营企业为缴费人,但经批准的合营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合同办理;土地权属没有转移的,提供土地的一方为缴费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方为缴费人;

(二)租赁房屋的,房屋所有人为缴费人;

(三)经营土地开发的,在土地使用权转让前,经营开发单位为缴费人,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受让方为缴费人;

(四)农村工商用地和宅基地,以工商企业、宅基地使用人为缴费人;

(五)共有的土地,以《房地产证》登记的权利人为缴费人。

土地使用税与土地使用费有何区别?

根据规定,我国对内资企业和中外合资企业执行不同的税收条例。内资企业使用的土地,适用于国务院1988年9月27日以第17号令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和外籍人员的房地产,适用于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1年8月8日颁布的《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随着形势的发展,财政部(80)财税字第82号文对征免房地产问题作了明确规定,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自有房产,仍按《城市房地产税暂行条例》的规定,征收房产税”。

“合资企业使用的土地,所有权属于国家,由各有关部门按照规定征收土地使用费,不再征收房地产税。”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函[1997]162号文明确:“根据现行有关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不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对外商投资企业应征收土地使用费,不征土地使用税。”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4:02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收房相关文章
  • 土地补偿费用计算方法,征地补偿计算公式有哪些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土地补偿计算公式1、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2、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一、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一般怎么计算?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
    2023-06-20
    394人看过
  • 开发商可以通过什么方式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的使用存在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划拨;一种是出让。土地使用权的出让是指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与土地使用者订立出让合同,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的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有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出让金的行为;土地使用权的划拨则是指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将该幅土地交付其使用,或者将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交付给土地使用者的行为。房地产开发应在经过出让后具有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上进行开发建设,在集体土地上不得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房地产开发商如何通过出让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下面做一下简单介绍: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出让形式包括招标出让、拍卖出让、挂牌出让和协议出让。(1)协议出让土地使用权程序:用地者需要注意的事项:a、用地者向政府申请出让土地使用权;b、用地申请经政府同意后进行协商,草签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c、按规定报批;d、支付出让价款;e、办理土地登记的有关手续。
    2023-05-05
    427人看过
  • 开发商欠土地使用费会怎样?
    一、开发商欠土地使用费会怎样?不按期缴纳土地使用费的,除限制其单位到规划国土部门办理其他一切业务,并从滞纳之日起每日加收未缴数额千分之五的滞纳金。开发商收取土地使用费的方式外商投资企业经依法批准使用土地的,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管理机关的职责分工,与土地管理机关或房地产管理机构签订使用土地合同;市、区、县财政局根据使用土地合同确定的用地面积、土地等级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自核定之日起五年内不变;五年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定。外商投资企业从批准成立之日起,按公历日历年度缴纳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按季征收,年终清算。第一日历年度用地时间超过半年的,按半年计征,不足半年的,免征土地使用费。(一)使用权出让金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按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分别采取协议、招标、拍卖方式进行。招标出让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者所报条件
    2023-06-03
    199人看过
  • 开发商侵犯土地使用权对开发商有哪些影响
    开发商只有土地使用证有下列危害:1.土地性质不合法。这个情况一般是小产权房。2.土地使用权不合法。有的楼盘已具备入住条件,也有规划、施工手续,却未办理商品房销售许可证,这个情况下也是不合法的。其原因主要是尚未办理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因而不能按正常手续进行销售。3.工程建设手续不合法。有的项目,规划、施工手续有瑕疵,没有规划证和施工证,即是违法建筑。这种情况下,建房就不合法,当然卖房也是非法的。4.施工进度没有达到规定要求就销售。一、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有何效力所谓小产权房就是只拥有房屋的使用权,没有所有权。小产权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应该分情况讨论。(一)合法小产权房的买卖合同有效。所谓合法的小产权房,指拥有宅基地使用权证,取得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证,并办理了房屋产权证的村民自住房。这类小产权房,具备合法的产权证明,法律规定可以在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之间转让。(二)违法小产权房买卖合同的效力待定
    2023-02-04
    400人看过
  • 土地评估费收取标准的计算公式
    土地评估费收取是怎么计算呢?文章为大家介绍土地评估费收取标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收费名称计算单位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宗地地价评估地价金额(万元)‰国家计委、土管局;100以下含1004计价格(94)2017号;101-200部分3计价格(94)2017号;201-1000部分2计价格(94)2017号;1001-2000部分1.5计价格(94)2017号;2001-5000部分0.8计价格(94)2017号;5000-10000部分0.4计价格(94)2017号;10000以上部分0.1计价格(94)2017号;基准地价评估平方公里万元计价格(94)2017号;5平方公里以下4-7计价格(94)2017号;5-20平方公里7-12计价格(94)2017号;20-5012-20计价格(94)2017号;50以上18-40计价格(94)2017号;注①为土地使用权抵押而进行的土地价格评估,按上述
    2023-04-26
    356人看过
  • 土地使用年限最高多少年,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有哪些
    一、土地使用年限最高多少年土地使用年限最高多少年是根据土地用途确定的:1.居住用地七十年。2.工业用地五十年。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五十年。4.商业、旅行、娱乐用地四十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五十年。土地试用权到期后可以根据当时的地价水平补缴土地出让金自动续期,再次申请土地使用权。二、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有哪些土地使用权的获取方式有:1.招标:招标是指招标人(买方)事先发出招标通告或招标单,品种、数量、技术要求和有关的交易条件提出在规定的时间、地点,邀请投标人(卖方)参加投标的行为。2.拍卖:拍卖是指专门从事拍卖业务的拍卖行接受货主的委托,在规定的时间与场所,按照一定的章程和规则,将要拍卖的货物向买主展示,公开叫价竞购,最后由拍卖人把货物卖给出价最高的买主的一种现货交易方式3.挂牌:挂牌是土地公开出让的重要方式。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简称土地挂牌),是指通过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
    2023-06-02
    154人看过
  • 土地征收补偿的项目、费用和计算方式
    国家征收土地,应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来用途给与经济补偿。一、征收耕地的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3年平均产值的6至10倍。其计算公式为:土地补偿费=前三年平均年产值*补偿倍数(6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收地块前三年年平均产值*15;B:当(被征地块需要安置人数*补偿倍数)≤15时,总安置费=该被征收地块前三年年平均产值*补偿倍数*被征地块需要安置人数。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二、征收其他土地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规定。三、征收菜地征收城市郊区的菜地,用地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新菜地开发建设基金。
    2023-04-22
    387人看过
  • 开发商销售房产土地使用税怎么算
    一、开发商销售房产土地使用税怎么算套装公式就是:应缴纳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实际占用地块的大小×确定的单位税额。为了符合税收要求,我们实行固定的税额政策,针对大、中、小城市、小镇、建设性城镇、工业区域等不同类型的土地,设定了相应的每平米年度应缴税额范围。《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九条除税务机关、税务人员以及经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委托的单位和人员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进行税款征收活动二、开发商一铺两卖怎么办在出售商品房时,若卖方有意隐瞒该房已售予他人或作为弥补安置房这一关键信息,造成合同失去法律效力或被撤销、解除。在此情况下,买方有权要求退回已支付的房款及利息,并可向卖方索取已支付房款双倍以下的赔偿金以弥补经济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的规定,出卖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时,具有故意隐瞒所售房屋已经出卖给第三人或者为补偿安置房屋的事实,导
    2024-07-11
    169人看过
  • 土地开发利用率怎么计算
    土地开发利用率怎么进行计算土地开发利用率=(土地面积-未利用土地面积)/土地总面积×100%土地开发利用率是衡量土地利用程度的指标,表示已利用的土地占总土地面积的比例。比例愈大,其土地利用率愈高。有农业土地利用率、非农业土地利用率、垦殖指数和复种指数等指标。什么是土地开发利用土地开发从广义上来讲,是指因人类生产建设和生活不断发展的需要,采用一定的现代科学技术的经济手段,扩大对土地的有效利用范围或提高对土地的利用深度所进行的活动,包括对尚未利用的土地进行开垦和利用,以扩大土地利用范围,也包括对已利用的土地进行整治,以提高土地利用率和集约经营程度。土地开发一般分为一级开发和二级开发。1、土地一级开发,是指政府实施或者授权其他单位实施,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控制性详细规划和年度土地一级开发计划,对确定的存量国有土地、拟征用和农转用土地,统一组织进行征地、农转用、拆迁和市政道路等基础
    2023-04-30
    450人看过
  • 取得土地的方式有哪些,使用年限有什么规定?
    土地有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两种类型,不同的土地类型有不同的取得方式。那么,取得土地的方式有哪些?土地使用年限有什么规定?土地的取得方式和使用年限有什么关系?一、获得土地的方式有哪几种1、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划拨:是指经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缴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交付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其使用的行为。2、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将国有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出让给土地使用者,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行为。出让金:是指出让的土地使用权价格。3、国家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的行为。4、国家租赁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土地使用者与县级以上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签订一定年限的土地租赁合同,并支付租金的行为。二、土地使
    2024-01-17
    58人看过
  • 开发商收取的费用:
    优先权要求
    1.房款尾款:根据双方合同约定。2.面积差额款:根据商品房面积实测技术报告书。3.装修变更费用:根据业主与开发商的补充协议。4.车位款:针对需要购买车位的业主,双方需另行签署合同(原购房合同约定赠送车位的除外,但要注意车位是有产权的)。5.宽带、有线电视开通费:可以向自愿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取,但不应在交房时强行向不希望接受相关服务的购房人收费。建议装修完后再交纳比较合理,否则可能会多交几个月的服务费。6.其它增值服务项目开通费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没有单独约定的,均可以不交。长沙专利申请费用是如何收取的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后的专利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有关事项公告(第75号)规定:专利申请过程中通常需要缴纳以下费用:1、申请费:发明:申请费950元(含印刷费50元)实用新型:申请费500元外观设计:申请费500元2、审查费该项费用仅当申请发明专利时缴纳,申请实用新型及外观设计时不用缴纳。发
    2023-08-17
    249人看过
  • 使企业利润最大化的土地使用税计算方式有哪种
    房地产企业取得开发用地的土地使用权,并从次月起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但在商品房建成并销售后,对应的土地使用权并非直接发生转让,而是随着地面建筑物即商品房的销售相应转让给购房者,其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终止的时间和减少的税额该如何把握和计算呢?终止纳税义务的时间应符合法定条件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依照规定税额计算征收。其商品房对应的土地是否已经不再由房地产企业实际占用,应以以下两个文件为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52号)第三条“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截止时间的问题”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的当月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
    2023-05-04
    335人看过
  • 土地增值税计算方式有哪些
    一、土地增值税计算方式有哪些纳税人为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还有一些地上建筑物和其他的附着物产权、并且是取得收入的单位和个人。课税的对象一般是指有偿转让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和一些地上建筑物和其他的附着物产权所取得的增值额。土地价格的增值额一般也是指转让房地产取得的收入,减除相关的规定的房地产开发成本、费用等支出后的余额。土地的增值税一般也是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的。土地增值税实际上也就是一些反房地产暴利税,可以是指房地产经营企业等相关的单位和个人,需要有偿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一些在房屋销售过程中获得的收入,还需要扣除开发成本等支出后的增值的部分,也要按照一定的比例向国家缴纳的一种重要的税费。当前的中国的土地增值税也是实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对于土地增值率高的多征,增值率低的要少征,无增值的选择不征。例如,增值额如果是大于20%未超过50%的部分,那么税率就是30%,如果说增值额超过200%的部分,那么
    2022-09-05
    86人看过
  • 开发商强占农民的土地的处理方式有哪些?
    开发商强占农民的土地的,处罚如下:1、使用土地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2、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非法批准、使用的土地应当收回,有关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3、非法批准征收、使用土地,对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开发商违约赔偿低的处理方式是什么?开发商违约赔偿低的处理方式是:双方当事人之间协商处理或者是请求人民法院进行酌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1.房屋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标准我们在选房、签订合同时,正
    2023-08-03
    473人看过
换一批
#购房指南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收房
    词条

    收房是指业主根据与开发商签订的购房合同,在房屋交付日到开发商办公室进行现场交接的过程。 通常在房屋达到合同规定的交付使用条件后,开发商会通过电话、短信、邮件等方式通知业主收房。业主在收到通知后需要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及时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更多>

    #收房
    相关咨询
    • 土地使用费包括哪些?土地使用费的计算方法
      湖南在线咨询 2021-10-25
      土地使用费是指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不同的方式使用土地(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者除外),国家向其收取得的有偿使用土地的费用,是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交纳的费用,它是调节使用土地资源的手段之一,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土地使用费和土地使用税不同,土地使用税是国家使用土地的国内部门和个人征收的税金。土地使用费的具体标准,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根据现场用途、地理环境条件、征地拆迁费用和企业对基础设施的
    • 土地使用税征收标准有哪些,土地使用税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云南在线咨询 2022-04-11
      土地使用税纳税时间有什么标准,土地使用税纳税时间以交付土地时间为准。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86号)的规定,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计税公式:应缴纳税款=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
    • 土地使用税有哪些计算公式,实际用途使用的土地使用税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04-14
      土地使用税怎么算,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为城镇土地使用税(以下简称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使用税计算公式:应缴纳税款=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纳税人所占用土地对应的等级税额标准。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6元至12元。省、
    • 划拨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怎么计算契税
      江西在线咨询 2021-05-29
      根据《契税法》(自2021年9月1日起实施)第二条,本法所称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一)土地使用权出让;(二)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互换;(三)房屋买卖、赠与、互换。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的转移。以作价投资(入股)、偿还债务、划转、奖励等方式转移土地、房屋权属的,应当依照本法规定征收契税。
    • 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土地使用税怎么算?
      福建在线咨询 2021-07-23
      根据2003年1月15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二十款之规定,单位和个人受让的土地使用权,以转让土地使用权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或受让原价后的余额为营业额,按照5%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以上述营业税额为计税依据,分别按照5%(纳税人在县城、镇的)和3%的税率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