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信贷资金是房地产金融机构向房地产业发放贷款所运用的资金,其构成我们可以从分析房地产信贷市场人手。房地产信贷市场就是房地产金融机构在房地产业发生存。贷款业务所形成的市场,是信贷资金在房地产业中借贷关系的总和。与其他市场一样,房地产信贷市场由主体与客体构成,市场主体即市场的参与者,市场客体即市场交易的对象。房地产信贷市场的主体(参与者)可分为债权人和债务人两大类,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类,它们在信贷市场扮演不同的角色。
1.房地产开发企业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其开发的不同阶段,分别作为债权人或债务人出现。一般而言,在开发初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开发商自有资金往往不足,这时他就会在金融市场贷人资金,成为债务人;而到了后期,随着投人的减少及楼字预售收入的增加,开发商又会将暂时闲置的资金存入银行,成为债权人。在房地产信贷市场上、房地产开发企业频繁出现,随时调节自己的资金状况。
2.房地产金融机构
房地产金融机构是房地产资金融通过程中的中间组织,承担着信贷资金筹集和发放工作,既有银行的金融机构,也有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房地产信贷市场上,当房地产金融机构吸收各种住房储蓄存款、单位建房资金存款、住房公积金存款、住房生产消费基金存款、房地产企业存款、房地产管理部门存款时,作为债务人出现,房地产金融机构将各类存款集中起来,以债权人的身份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消费者提供贷款。房地产金融机构作为融资中介,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一方面吸收存款,另一方面发放贷款,从而融通房地产资金,同时也体现了国家宏观的货币政策。
3.房地产商品的消费者
消费者在房地产信贷市场上主要作为债务人出现。由于低收入与房地产商品价高的矛盾,消费者往往需要借助金融机构的信贷援助才能购房。随着我国房改的推进,今后各银行对消费者购房的贷款额将大大增加。当然,当消费者还未购房而进行住房储蓄时,是作为债权人提供信贷资金。
4.中央银行或地方的金融管理机构
由于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较大的比重,而且住房问题是关系到一国国计民生的大事,所以,对之加强管理十分必要。中央银行通常会通过利率政策,货币政策及一些行政措施来干预房地产信贷市场。如美国的联邦住宅贷款银行系统由政府充当保证人,从私人来源吸收资金,以此为建筑住宅和购买住宅提供贷款,同时政府机构对个人的住宅提供保险或保证,充当无条件偿还贷款的保证者和保险者。日本的住宅金融公库通过邮政存款、保健年金。国民年金等形式融通长期低息资金向房地产金融机构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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