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信贷资金如何构成
来源:互联网 时间: 2023-05-01 14:12:24 299 人看过

房地产信贷资金是房地产金融机构向房地产业发放贷款所运用的资金,其构成我们可以从分析房地产信贷市场人手。房地产信贷市场就是房地产金融机构在房地产业发生存。贷款业务所形成的市场,是信贷资金在房地产业中借贷关系的总和。与其他市场一样,房地产信贷市场由主体与客体构成,市场主体即市场的参与者,市场客体即市场交易的对象。房地产信贷市场的主体(参与者)可分为债权人和债务人两大类,具体而言有以下几类,它们在信贷市场扮演不同的角色。

1.房地产开发企业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其开发的不同阶段,分别作为债权人或债务人出现。一般而言,在开发初期)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开发商自有资金往往不足,这时他就会在金融市场贷人资金,成为债务人;而到了后期,随着投人的减少及楼字预售收入的增加,开发商又会将暂时闲置的资金存入银行,成为债权人。在房地产信贷市场上、房地产开发企业频繁出现,随时调节自己的资金状况。

2.房地产金融机构

房地产金融机构是房地产资金融通过程中的中间组织,承担着信贷资金筹集和发放工作,既有银行的金融机构,也有非银行金融机构。在房地产信贷市场上,当房地产金融机构吸收各种住房储蓄存款、单位建房资金存款、住房公积金存款、住房生产消费基金存款、房地产企业存款、房地产管理部门存款时,作为债务人出现,房地产金融机构将各类存款集中起来,以债权人的身份向房地产开发企业。消费者提供贷款。房地产金融机构作为融资中介,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一方面吸收存款,另一方面发放贷款,从而融通房地产资金,同时也体现了国家宏观的货币政策。

3.房地产商品的消费者

消费者在房地产信贷市场上主要作为债务人出现。由于低收入与房地产商品价高的矛盾,消费者往往需要借助金融机构的信贷援助才能购房。随着我国房改的推进,今后各银行对消费者购房的贷款额将大大增加。当然,当消费者还未购房而进行住房储蓄时,是作为债权人提供信贷资金。

4.中央银行或地方的金融管理机构

由于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占有较大的比重,而且住房问题是关系到一国国计民生的大事,所以,对之加强管理十分必要。中央银行通常会通过利率政策,货币政策及一些行政措施来干预房地产信贷市场。如美国的联邦住宅贷款银行系统由政府充当保证人,从私人来源吸收资金,以此为建筑住宅和购买住宅提供贷款,同时政府机构对个人的住宅提供保险或保证,充当无条件偿还贷款的保证者和保险者。日本的住宅金融公库通过邮政存款、保健年金。国民年金等形式融通长期低息资金向房地产金融机构发放。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07月04日 19:36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更多债权人相关文章
  • 如何构成挪用资金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一、挪用资金罪的量刑标准是怎么样的?我国刑法对挪用资金罪的量刑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
    2023-03-12
    268人看过
  • 挪用资金罪如何构成的
    有限责任公司
    (一)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对象则是本单位的资金。所谓本单位的资金,是指由单位所有或实际控制使用的一切以货币形式表现出来的财产。(二)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具体地说,它包含以下二种行为:1、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这是较轻的一种挪用行为。其构成特征是行为人利用职务上主管、经手本单位资金的便利条件而挪用本单位资金,具用途主要是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使用,但未用于从事不正当的经济活动,而且挪用数额较大,且时间上超过三个月而未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违反公司法受贿、侵出、挪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挪用本单位资金一
    2023-03-06
    431人看过
  • 半数信托资金流入房地产保障房商业地产成新出路
    尽管房价依然坚挺,但是在多重政策的冲击下,房地产企业开始觉得这个冬天有点冷。房地产企业想要从银行贷款开始变得越来越难,于是地产企业更多地转向信托渠道融资,但是信托这根“救命稻草”已经受到越来越严格的监管。2010年11月份,银监会下发了《信托公司房地产信托业务风险提示的通知》,要求信托公司在12月20日之前上交房地产信托的自查报告。一时发行得热火朝天的房地产信托不得不被迫降温。54.87%信托资金流入房地产据普益财富的不完全统计,截至2010年12月底,全国共发行了1970款信托产品,其中500款产品投向了房地产领域,在数量上占整体的25%。不过在资金规模上,总共1908亿的信托资金中,投向房地产的资金是1047亿元,占到了总数的54.87%。“由于有的信托公司公布的数据较为滞后,相应的数据可能还会有所增加。”普益财富信托产品研究员陈朋真告诉记者,“2010年12月份有时候一周只有一两款投
    2023-04-24
    217人看过
  • 如何确定构成挪用资金罪?
    挪用资金罪的构成要件有: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客体是公司、企业或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主观上是直接故意;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一、团伙挪用资金罪定罪标准团伙挪用资金罪定罪标准:(一)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二)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三)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四)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二、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1、第十一条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
    2023-03-15
    338人看过
  • 如何确定构成挪用资金罪
    符合以下要件确定构成挪用资金罪:1、主观上只能出于故意;2、主体为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3、客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资金的使用收益权;4、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5、法律依据:《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一、挪用资金罪与职务侵占罪的界限
    2023-02-19
    206人看过
  • 如何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
    一、如何构成违法运用资金罪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犯的客体是公众资金的安全管理,犯罪对象是社会保障资金、住房公积金等公众资金。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违反国家规定运用资金的行为。3、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即社会保障基金管理机构、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等公众资金管理机构,以及保险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4、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违法运用资金罪与挪用类犯罪的本质及行为结构是不同的。刑法将违法运用资金罪与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规定在同一条款中,正是因为违法运用资金罪与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均属于一般意义上的背信类犯罪,背信运用受托财产罪中相关单位违背的是基于客户的委托而产生的信任关系,违法运用资金罪中行为人违背的则是法律规定的诚实处理公众资金的义务
    2023-04-18
    337人看过
换一批
#债权
北京
律师推荐
    展开
    #债权人
    词条

    债权人是债的主体之一,债的主体包括双方当事人,即债权人和债务人。债权人是指有权请求对方当事人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人。在债的关系中,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必须是特定的。债权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多人。... 更多>

    #债权人
    相关咨询
    • 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如何计算
      四川在线咨询 2022-07-15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一种以发行收益凭证的方式汇集特定多数投资者的资金,由专门投资机构进行房地产投资经营管理,并将投资综合收益按比例分配给投资者的一种信托基金。与我国信托纯粹属于私募性质所不同的是,国际意义上的在性质上等同于基金,少数属于私募,但绝大多数属于公募。既可以封闭运行,也可以上市交易流通,类似于我国的开放式基金与封闭式基金。近二十年来,北美地区的收益最佳(13.2%),欧洲次之(8.
    • 房地产开发资金如何减资
      湖北在线咨询 2022-06-29
      (1)股东会决议。该决议内容包括:①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②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③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④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2)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3)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
    • 如何构成挪用资金罪
      浙江在线咨询 2021-12-2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
    • 挪用资金罪如何构成?
      黑龙江在线咨询 2022-11-22
      挪用资金罪,首先主体要求是具有职务便利的个人,其次侵犯对象是单位或企业的资金,然后行为是将所私自挪用的资金用于个人使用或贷款给他人、或进行营利活动、非法活动的目的。挪用资金罪的主观是故意而非过失,侵犯的是使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规定,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
    • 挪用资金罪如何构成
      河北在线咨询 2021-03-26
      挪用资金罪,是指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