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法律性质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法律性质为:
1.免责条款违反法律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无效。
2.免责条款不得免除故意和重大过失责任。
3.免责条款不得免除合同当事人的基本义务。
4.免责条款不得违反公平原则。
5.免责条款不得免除人身伤害责任。
二、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分类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分类一般分为保证免责条款、近因免责条款、费用免责条款和约定免责条款。
1.保证免责条款是指只要被保险人的行为违反了保险合同中的保证条款,不论事故的近因是否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保险人都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2.近因免责条款是指被保险人的行为符合保险合同中规定的除外责任范围,使得保险人无须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3.费用免责条款是指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明确规定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所承担的部分费用不予赔偿的条款。
4.约定免责条款是指保险人在保险合同中约定由于被保险人的作为或者不作为的事实来免除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条款。
三、免责条款的特点
免责条款的特点如下:
第一,免责条款是一种合同条款,它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因此,许多国家的法律规定,任何企图援引免责条款免责的当事人必须首先证明该条款已经构成合同的一部分,否则他无权援引该免责条款。
第二,免责条款是事先约定的。当事人约定免责条款是为了减轻或免除其未来发生的责任,因此只有在责任发生以前由当事人约定且生效的免责条款,才能导致当事人的责任的减轻或免除。若在责任产生以后,当事人之间通过和解协议而减轻责任,则与达成免责条款是有本质区别的。
第三,免责条款旨在免除或限制当事人未来所应负的责任。
-
免责条款对保险合同的影响及有效性探究
407人看过
-
提单的法律性质及分类介绍
232人看过
-
担保合同的性质、内容分类及担保合同范本
334人看过
-
预售合同转让的法律性质及风险分析
447人看过
-
保险合同中免责条款涉及的法律问题,对保险人就免责条款明确告知义务的适用理解
250人看过
-
保险合同免责条款司法认定的主要问题,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效力如何
403人看过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保险合同的当事人是投保人和保险人;保险合同的内容是保险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保险合同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 更多>
-
工伤保险的种类及保险性质吉林省在线咨询 2022-08-12工伤保险制度是指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或在某些规定情况下,遭遇意外事故,造成伤残、职业病、死亡等伤害,为劳动者提供医疗救治和康复服务,保证劳动者及其家属生活的社会保障制度。
-
保险合同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条款的法理分析合香港在线咨询 2022-10-21您为他人担保贷款,如果没有约定担保形式,则您需要承担连带担保责任,债权人可以直接要求您偿还贷款。您在还款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如果债务人不愿还款的,您可以保留好还款证据,去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还款,人民法院会依法作出判决。
-
定金合同的种类及性质上海在线咨询 2023-05-26定金的几种类型 1、成约定金,即以定金的交付作为债之成立的要件的定金。这种定金在日常生活中最为常见。 2、证约定金,即以定金的交付为债之成立的证明的定金。 3、违约定金,其性质和作用与违约金相同,都具有间接地保证合同履行的效力。 4、解约定金,这种定金是解除合同的代价,交付定金的一方可以其丧失定金所有权来解除合同,接受定金的一方也可以用双倍返还定金来实现合同的解除。 5、立约定金,是在订立合同前而
-
保证保险的分类,保证保险的性质是什么?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26一.保证保险的分类1、合同保证保险合同保险保险专门承保经济合同中因一方不履行经济合同所负的经济责任。合同保证保险实质上起着金融直辖市的作用,首先它涉及到保证人、被保证人、权利人三方,而不象一般保险合同那样只有两方;第二,合同保证保险的保险费是一种服务费而不是用于支付赔款的责任准备。合同保证保险的历史不长,传统上是由银行出具信用证来担保涉外经济合同的履行。由于出立银行信用证条件较为苛刻,手续比较繁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