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过程中如何保障被拆迁人的权益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时间: 2023-07-29 00:21:04 214 人看过

一、拆迁过程中如何保障被拆迁人的权益

屋拆迁维权有四种方式:分别是行政裁决、行政或司法强制、民事仲裁或民事诉讼。首先可以申请由同级拆迁管理部门裁决,裁决后当事人仍不满意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予以公告。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

二、强拆诉讼时效是多久

因被强拆直接提起诉讼的期间为六个月。因属于行政诉讼,并不适用民事诉讼中的诉讼时效。

《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因不动产提起诉讼的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二十年,其他案件自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超过五年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三、强制拆迁基本条件是什么

1.征收人已给予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房的;

2.属于超期临时建筑和逾期不改违章建筑的;

3.被征收人已签订征收补偿协议未按协议期限履行交房义务的;

4.被征收人法定期限内不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不申请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具补偿金额和专户存储账号、产权调换房屋和周转用房的地点和面积等材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2017修正):第六章 起诉和受理  第四十四条 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n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

声明:该文章是网站编辑根据互联网公开的相关知识进行归纳整理。如若侵权或错误,请通过反馈渠道提交信息, 我们将及时处理。【点击反馈】
律师服务
2024年12月24日 16:51
你好,请问你遇到了什么法律问题?
加密服务已开启
0/500
律师普法
换一批
更多法律综合知识相关文章
  • 拆迁过程中的法律保障
    公民合法财产神圣不可侵犯,拆迁方对其进行强拆,这种行为属于严重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违法强拆房子的政府相关负责人也会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在强拆房子过程中还伤害了被拆迁人的安全,则要承担刑事责任。强拆是一种十分严重的违法行为。而且如果它的情节构成比较严重,还有可能会构成犯罪。在对房屋进行强拆之后,他应该要给到我们的赔偿除了是包括依法拆迁所应该要给到的补偿之外,还有就是由于强拆而导致的其他财物的损失。比如说:房屋本身他建筑结构价值的补偿、被拆迁方的中转安置费用补偿、当该建筑属于商业建筑,还有进行停产停业补偿,需要补偿因为拆迁所导致的生产经营受到影响的补偿、还有其他方面的补偿都可以要求进行补偿。非法强拆后的补偿和赔偿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违法拆迁的应当赔偿而非补偿。请求国家赔偿的,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赔偿申请,或者在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中一并提出赔偿请求。赔偿义务机关应当在两个月内决
    2023-07-07
    358人看过
  • 拆迁时怎么保障房屋拆迁权益?
    1、保留好征地拆迁的资料一些当事人房屋被征收,在征收中政府给的补偿非常的低,在前期电话沟通的过程中,一再强调让将资料保留好,不要随意签字,不要在协商好之前搬家,过了半个月当事人来电表示已经搬家,想要争取补偿,但是让带资料来的时候,当事人表示,因为自己很生气这次征收,将所有手头的资料都扔掉了,没有任何资料可以参考;这对后期的维权产生很多的障碍;所以请大家在遇到征地拆迁的过程中一定要保留好手头的资料,为以后的维权做好铺垫。2、不要随意签字很多的被拆迁户和被征地户都不了解具体政策,在拆迁办或者是项目指挥部给资料的时候在不看的情况下直接签字,导致很多被拆迁户和被征地户都不知道自己有没有签署哪些文件,更有的被拆迁户和被征地户在征地和拆迁项目中签署空白协议,导致最后权益受损而无处说理;所以请注意不要随意签字,维权的难以可能只在一瞬间的选择。3、及时请律师介入很多的被拆迁户和被征地户来电中说明情况,希望
    2023-08-05
    130人看过
  • 拆迁纠纷中当事人的权益如何保障和维护
    一、拆迁纠纷中当事人的权益如何保障和维护拆迁纠纷中当事人的权益如下保障和维护:拆迁产生纠纷应当协商,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可以通过直接对话的方式达成和解协议。协商无法解决的可以司法起诉,运用法律手段与国家强制力维权自己的合法权益。二、拆迁补偿纠纷起诉需要哪些证据拆迁补偿纠纷起诉需要以下证据:1.证明原、被告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材料;2.涉讼房屋拆迁的行政依据;3.提供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及补充、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等;4.属二次性安置的,提供临迁房屋的状况证明;已回迁的,提供回迁房屋的状况证明;5.支付或领取临时安置补助费和其他有关费用的凭证;6.与诉讼请求或当事人的主张相关的其他证据材料。当事人应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加一,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比如,原告提交证据材料,案件有一个被告,应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两份;有两个被告,则提交证据材料复印件一式三份,依次类推。对证据材料原件,当事人应
    2023-10-20
    456人看过
  • 不签拆迁协议,拆迁权如何保障
    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被拆迁房屋先补偿后拆迁。被拆迁房屋在补偿协议签订前被拆迁的,被拆迁人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申请行政诉讼。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拆迁前应当给予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或者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规定,以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道路交通等非法手段强迫被征收人迁移。禁止施工单位参加搬迁活动。第二十八条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搬迁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强制执行申请书应当附有补偿金额、专用账户存储账号、产权交易用房、周转房的位置和面积等内容。第二,拆迁协议的主要内容是:(一)拆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金额及其支付期限;(二)
    2023-05-31
    402人看过
  • 如何通过拆楼来保障厂房的拆迁权
    1、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当事人对拆迁有争议的,可以申请行政诉讼,维护自身利益。有关法律、法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公告】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方案、行政复议权、行政诉讼权等。市、县人民政府和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补偿的宣传和说明工作。依法被征收的,同时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第十四条【征收复议与诉讼】被征收人对市、县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征收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征收企业补贴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5]81号)规定,企业取得的国家财政补贴和其他补贴所得,除未计入的外,应当计入实际领取补贴所得的年度在国务院、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损益中,确定应纳税所得额。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的通知》(财税[2007]61
    2023-05-31
    250人看过
  • 如何保障农村征地拆迁中无房户的权益?
    申请登记安置房申请购买人首先带齐申请所需要的材料到街道办事处申请购买安置房,到安置房所在的街道办事处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安置房申请登记工作,一个家庭只能在一个户口所在地申请购买安置房,同时在两个户口所在地申请的安置房将被视为无效。农村征地拆迁赔偿都有哪些规定1、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收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收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2、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收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
    2023-07-03
    497人看过
  • 承租人在拆迁补偿款分配中的权益如何保障?
    根据《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拆迁租赁房屋的,拆迁人应当与被拆迁人、房屋承租人订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第二十七条规定,拆迁租赁房屋,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解除租赁关系的,或者被拆迁人对房屋承租人进行安置的,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被拆迁人与房屋承租人对解除租赁关系达不成协议的,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实行房屋产权调换。产权调换的房屋由原房屋承租人承租,被拆迁人应当与原房屋承租人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第三十一条规定,拆迁人应当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支付搬迁补助费。在过渡期限内,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自行安排住处的,拆迁人应当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或者房屋承租人使用拆迁人提供的周转房的,拆迁人不支付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和临时安置补助费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按照上述规定,拆迁租赁房屋,承租人有权获得安置和搬迁费补偿等补偿。拆迁中,被拆迁人去世了,补偿
    2023-07-05
    337人看过
  • 如何保障家庭企业在拆迁中的合法权益?
    根据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以下简称新条例)明确规定,被拆迁人为房屋的所有人,如果民宅拆迁,那么补偿的对象就是民宅的所有人,如果民宅开办公司拆迁补偿对象是民宅的产权人,根据新条例中对房屋所有人进行补偿,兼顾对使用人的安置的原则,应对民宅的产权人进行补偿,补偿费用的计算应在新条例的指导下按当地情况协商决定。企业拆迁的建筑物如何补偿(一)被征收资产补偿费用1、实践中关于土地补偿费用存在的问题。企业的经营场地一般是通过租赁得来。租赁的土地分为租赁国有土地和租赁集体土地两种。企业拆迁必然会导致这种租赁关系的终止,那么企业在租赁合同中的期待利益如何保障?根据《条例》规定,拆迁补偿对象是国有土地上的建筑物及附属物,对空地或净地的补偿,拆迁法规并没有做出统一的规定。对集体土地上的建筑物拆迁也没用规定。也有直接通过招拍挂或划拨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但土地管理法中关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回方面
    2023-07-03
    460人看过
  • 四川拆迁新政保护被拆迁人权益
    《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案草案)》首次提请审议——保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导入法治改动近百处的《四川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修订案草案)》,昨(4)日首次提请省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近年来,随着全省各地相继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重点工程建设和旧城改造力度,城镇房屋拆迁量随之增大。与此同时,各地由城市拆迁引发的信访事项也源源不断———根据省人大常委会信访办的统计,目前反映城镇拆迁问题的信访事项位列五大信访突出问题。省建设厅有关部门负责人将现今城市拆迁问题归纳为4类:有的城市超越经济承受能力,盲目扩大拆迁规模,造成拆迁补偿和拆迁安置不落实;有的城市随意变更城市规划,致使不少近年新建的商品房和珍贵的历史建筑、历史街区被拆除;有的城市对依法拆迁重视不够,工作方式简单粗暴,存在违规拆迁问题;有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严重违规操作,出具不实拆迁评估报告。为此,省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严厉叫停野蛮拆
    2023-06-05
    383人看过
  • 保障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具体做法
    1、保障被征地人原有生活水平不因征收被降低征地旨在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提高老百姓生活质量,农民朋友生活居住的房屋和土地,被依法征收,首先要保障被征收人的原有生活不被降低,其次还要合理改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中有这样的规定:依照本条第二款的规定支付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增加安置补助费。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中也规定,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类似房地产是指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权利性质、档次、新旧程度、规模、建筑结构等相同或者相似的房地产。这也是保障被征收人原有生活质量不被破坏的规定。2、坚持是为了公共利益而征收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二
    2023-07-03
    464人看过
  • 工厂拆迁后如何保障工人的利益
    工厂拆迁时如劳动合同还能履行的则无需向员工支付补偿。若因工厂拆迁,工厂以此解聘员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中“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因此工厂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解除时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工厂拆迁不办了怎么补偿工人工厂拆迁不办了,要按照工人在工厂的工作年限作出补偿。工人在工厂每工作满一年,工厂就要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对工人的补偿。工人在工厂的工作时长在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那么就需要按照工人一年的工资来进行计算。工人在工厂的工作时长不满六个月的,那么工厂要向工人支付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023-07-01
    233人看过
  • 征地拆迁的房屋补偿如何保障被征收人的权益?
    当地政府会公布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公布标准进行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对评估确定的被征收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地范围内涉及房屋补偿的,详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有关征地劳动力安置补偿按市人民政府相关文件规定执行。具体安置方式另行
    2023-07-06
    197人看过
  •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将保障被拆迁人合法权益
    近日,建设部在出台《城市房屋拆迁评估指导意见》之后,又出台了《城市房屋拆迁行政裁决规程》。有读者致电本报,询问这两项《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配套新政策,将怎样保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针对目前上访人员反映的历史遗留问题等,建设部下一步还要有何措施?拆迁纠纷因何而起?建设部总经济师兼住宅与房地产业司司长谢家瑾在最近的城市房屋拆迁工作新闻通气会上分析说,在城市房屋拆迁中,由于拆迁管理工作不到位、拆迁补偿标准确定机制不完善、行政裁决和强制执行不规范、适合被拆迁人需求的中低价位房屋供应不足等原因,引起大量的群体性上访事件,对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规定了行政裁决和行政强制执行制度,但由于对行政裁决条件、程序、时限等并没有作出具体规定,在实施中,滥用行政裁决和强制拆迁的行政行为经常发生。因为拆迁行政裁决和行政强制执行不规范而引发的上访已经成为群体性拆迁上访的主要原因之一。“行政
    2023-06-13
    199人看过
  • 律师的回答——保障被拆迁户的权益
    问:城市建设离不开土地征用。如果当事人接到拆迁通知,第一时间该怎么办?如何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权益?我们首先要看通知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如果没有相应的法律要求,拆迁通知一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如果通知不符合法律规定,就不可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被拆迁户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确保合法权益不受非法侵害。根据《征地公告办法》(国土资源部令第10号)的规定,有征地公告和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前者需要市县人民政府核发,后者可以由征地单位核发。第四条被征收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征地计划批准文件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发布征地公告,具体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第五条征地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征地审批机关、批准文号、批准时间、批准目的;(二)被征地人、所在地、土地类型、面积;(三)征地补偿标准(四)征地补偿登记的期限和地点。第七条有关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2023-05-31
    185人看过
换一批
#法律综合知识
北京
律师推荐
    #法律综合知识 知识导航
    展开

    法律综合知识是指涵盖法律领域各个方面的基础知识和应用技能。它包括法律理论、法律制度、法律实务等方面的内容,涉及宪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行政法等多个法律领域。... 更多>

    #法律综合知识
    相关咨询
    • 拆迁时怎么保障房屋拆迁权益?
      北京在线咨询 2021-05-31
      1、保留好征地拆迁的资料一些当事人房屋被征收,在征收中政府给的补偿非常的低,在前期电话沟通的过程中,一再强调让将资料保留好,不要随意签字,不要在协商好之前搬家,过了半个月当事人来电表示已经搬家,想要争取补偿,但是让带资料来的时候,当事人表示,因为自己很生气这次征收,将所有手头的资料都扔掉了,没有任何资料可以参考;这对后期的维权产生很多的障碍;所以请大家在遇到征地拆迁的过程中一定要保留好手头的资料,
    • 房屋拆迁中补偿过低被拆迁人如何维权
      湖南在线咨询 2023-03-01
      1、在拆迁之初,被拆迁人一定要关注和搜集拆迁人和政府部门颁发的文件。 其中包括:拆迁公告,拆迁地块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谁是拆迁单位,农村房屋拆迁资格证书,拆迁许可证,以及两个内部文件(拆迁计划、拆迁方案和银行拆迁补偿安置资金的证明)。其中,两个内部文件需要通过提请政府信息公开或诉讼才能看到,还要关注通知甚至公开信,以及安置补偿实施细则或办法。 2、补偿谈判,
    • 商业拆迁中被拆迁人的权利如何维护
      重庆在线咨询 2022-10-11
      被拆迁人在商业拆迁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应当积极学习法律知识,向专业人士咨询,了解自己应得的补偿数额,同时可以与政府部门进行谈判,谈判未果应当及时提起行政诉讼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
    • 被拆迁人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认为拆迁赔偿不合理,该如何维权进行维权
      香港在线咨询 2022-02-06
      进行房屋拆迁的过程中,经常发生一些侵犯被拆迁人利益的事情,进而会演变成拆迁纠纷。而此时,作为被拆迁人,就需要了解清楚在房屋拆迁过程中该怎么维权,有哪些农村拆迁维权方式。 如果被拆迁人认为拆迁赔偿不合理,房屋拆迁如何维权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进行维权: 1、在拆迁之初,被拆迁人一定要关注和搜集拆迁人和政府部门颁发的文件,其中包括:拆迁公告,拆迁地块的建设项目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
    • 拆迁拆迁过程中如何提出行政复议?
      台湾在线咨询 2022-08-10
      (一)对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法设立的派出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关的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二)对政府工作部门依法设立的派出机构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以自己的名义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向设立该派出机构的部门或者该部门的本级地方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三)对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分别向直接管理该组织的地方人民政府、地方人民政府工作部门或者国务院部门